翰墨青州•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

翰墨青州•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

青州是古九州之一,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著名的书画之乡。中国中晨(青州)国际文化艺术小镇是集美术创作、学术交流、展示交易于一体的高端平台,是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翰墨青州·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在这里举办,充分展示当代中国画创作的最新成果,促进中国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青州市人民政府

中晨集团

协办单位:

山东大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于钦彦  张文军

副主任:杜  军  张志民  孙淑芳

秘书长:朱全增  高凌云  孟凡龙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雪莲  孙同和  张  宜  赵淑华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赵世华

展览编辑:张馨月  魏  芳  王  颖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  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28日至10月5日

五、展出地点:中国中晨(青州)国际文化艺术小镇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馨月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同心筑梦/第二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征稿

“同心筑梦/第二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征稿

民族美术是中国独有的美术现象,是中国特色主流美术活动的亮点,是新中国美术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脉络。进一步推动中国民族美术创作,是促进中国美术文化自觉和中国美术国家形象的重要战略决策,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在新时代背景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为更好开展这项工作,中国美协在历时五年策划实施中国民族美术专题系列活动基础上,推出“同心筑梦/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活动,以发展繁荣中国民族美术创作。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民族美术艺委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张广智

主  任:徐 里、顾 久 、白芳芹

副主任:丁 杰、殷会利、徐凡军、陈加林

秘书长:曹宝泉、谌宏微

副秘书长:梅启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三丰、陈争、杨俊、咸懿、贺未泓、贺绚、杨斌、赵竹、潘闻丞

办公室主任:咸懿

办公室副主任(执行):贺绚

展览编辑:丁三丰、魏溪、杨雷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10月

五、展出地点、规模:贵阳市宏立城世界文化艺术中心,展出入选作品300件。

六、展览主题:

1、通过中国少数民族历史、风俗、生活、聚居地等特色题材,表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主题,表达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美好愿景。

2、组委会特别推荐的“多彩贵州主题”选题(共推荐30个选题,作者自主选择创作,见附件)。

七、展览组织:

1、展览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2、《美术》杂志、中国美术家协会网及“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展讯、评选结果。

八、参展待遇:

1、该展将评选出入选作品300件,其中,中国画140件、油画140件,“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作品20件(中国画、油画均可)。

2、入选作品的作者均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3、入选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其中,中国画140件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前1.2万元/件,油画140件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前1.5万元/件,获“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的20件作品,收藏费/税前20万元/件。

4、获“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 的20件作品,还将参加贵州省《多彩贵州美术、书法“双百”创作工程》的总评,有机会获得5至20万元的创作经费(详见《美术》杂征稿公告或网上查询“多彩贵州美术、书法‘双百’创作工程 征稿通知”)。

5、画展将出版特16开画册(高290毫米×宽235毫米),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6、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对参加组委会特别推荐的“多彩贵州主题”选题创作、符合组委会要求的20件作品(中国画、油画均可),颁发“多彩贵州主题创作提名”证书。

7、复评落选作品,展览结束后30天内退还作者。

九、投稿要求:

1、体裁:本届展览只展出中国画、油画两种体裁美术作品。

2、规格:中国画原作画芯要求180×97公分以上(横竖不限),油画原作画芯要求130×130公分以上(画芯横竖边线)。参加组委会特别推荐的“多彩贵州主题”选题创作的中国画、油画,原作画芯规格要求250×200公分以上(横竖不限)。

3、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原作规格、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入围者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及“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4、复评:初评入围者交送原作参加复评,作品需自行装裱、包装、托运(超大规格作品尽量以便于运输的组合构成方式完成)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标题、作品尺寸、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5、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6、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7、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8、本次活动免收参评费。

十、初评作品照片交送时间、地址: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 北京市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712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收件人:魏溪 杨雷

选题咨询:组委会贵州省美协创作展览中心办公室,电话:0851-85945684

十一、复评作品原件交送时间、地址:

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快递或自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本通知內容并承诺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以及数字展览APP平台或关注“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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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威海卫”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

“逐梦•威海卫”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

威海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俗文化资源、自然景观资源十分丰富,也是被誉为“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全国文明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中国画作品的艺术魅力,传承中国画艺术国粹,推动中国美术不断出精品、出人才,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逐梦·威海卫”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将在威海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威海佳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于钦彦  王  亮

副主任:丁  杰  张志民  姬德君

秘书长:朱全增  许祖强

委  员:丁  杰  于钦彦  王  亮  孙青松

朱全增  许祖强  李  伟  杜松儒

徐  里  张志民  姜圣阳  陶崴嵬

梁志丹  姬德君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安  明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

五、展出地点:威海佳润艺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其余16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2、入选作品前4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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