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

为促进两岸文化创意及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培养优秀影视创意人才,通过短片的形式,提供两岸青年文化交流的机会,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于2019年度继续在两岸开展。入围者将有机会与著名制作人、编剧、导演面对面交流。

指导单位:

上海市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上海文化联谊会、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文汇报社。

主办单位:

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沪测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台湾微电影协会、华联国际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民众日报、博硕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事件交易所、青年公社。

战略合作伙伴:

爱奇艺、ETtoday东森新闻云、bilibili。

一、大赛主题

以短片的视角,讲述发生在上海、台北两个城市生活中“我们爱”的故事。

二、参赛对象

18至40周岁的两岸青年,即出生于1979年1月8日至2001年1月7日之间的两岸青年。符合上述年龄要求的青年可自行或以团队参赛。大赛鼓励两岸青年合作作品,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合作作品入围和获奖。

三、活动进程

2019年1月8日-4月8日,大赛作品报名征集;

2019年5月9日,活动官网公布入围作品名单;

2019年6月14日-6月21日,在上海举办“电影大师交流营”,可参与上海国际电影节相关活动,企业交流、实习。

四、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通过线上报名或邮寄报名进行报名和提交作品,报名和提交作品需由剧组人员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上报名

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后,在线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同时阅读并同意《参赛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后,上传以下参赛文件:

1)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授权书》;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果是团队参赛,每位团队成员均需提供);

4)作品原片;

5)预告片或片花;

6)海报;

7)剧照;

8)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

9)其他相关文件。

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1)-(2)项文件纸质件。如报名资料不齐或错误,如期限内未补齐,一律不予以评审。

2.邮寄报名

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在线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同时阅读并同意《参赛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后将获取一组“参赛作品编号”,之后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供如下参赛文件,以便完成报名:

1)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或团队代表签字的《授权书》;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是团队参赛,每位团队成员均需提供);

4)作品原片;

5)预告片或片花;

6)海报;

7)剧照;

8)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

9)其他相关文件。

其中,(1)-(3)项文件提供纸质件一式一份,(4)-(9)项文件提供刻录光盘或存储U盘,一式三份,光盘或U盘上请标明参赛作品编号、个人姓名或团体名称、作品名称。下述指定邮寄单位收到全部参赛文件后视为报名完成。

3.邮寄说明

邮寄信封请注明“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参赛作品”字样。参赛文件不再退回,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参赛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丢失、损毁等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邮寄地址

1)大陆地区

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

联系人:沈雯静、张静雯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1号903室(200031)

联系电话:+86-21-64086550#103、101

电子邮箱:secretariat@sftpa-sh.org

2)台湾地区

民众日报

联系人:黄湋甯

邮寄地址:(22102)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一段110号10楼A栋

联系电话:+886-2-26961636

电子邮箱:canny8406205@gmail.com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符合大赛主题,以短片的视角,讲述发生在上海、台北两个城市生活中“我们爱”的故事。作品应主题鲜明,饱含情感,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高的传播价值,并鼓励创作与两岸城市相互有情感连结的故事。

2.参赛作品原片应于2017年1月1日-2019年4月8日之间创作完成,时长10分钟以内。

3.参赛文件的提供应符合以下格式要求:

1)参赛作品原片应包含完整片头及片尾,片尾应包含所有剧组人员信息。作品原片格式为AVI、MOV或MP4高清数据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讯为立体声,需提供有字幕版及无字幕版各一版,字幕为中文和英文。

2)预告片或片花时长在30秒至90秒之间,格式为AVI、MOV或MP4高清数据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讯为立体声,需提供有字幕版及无字幕版各一版,字幕为中文和英文。

3)海报需提供格式为JPG和PSD各一版,横版海报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竖版海报分辨率不低于770×1080。

4)剧照、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各5张,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竖不限。

5)线上报名的应将上述视频及图片文件打包成RAR或ZIP压缩包格式上传或提供网络链接地址,邮寄报名的应将上述参赛文件刻录成光盘或存储U盘,刻录光盘请勿使用蓝光及DVD机播放用光盘,U盘存储容量不应超过1TB。

4.参赛承诺

参赛作品应当权利完整,不存在权利瑕疵或限制等情形。参赛者应遵守本《征稿启事》、《授权书》及其他大赛官网发布的各项活动规则或要求。

六、宣传及评奖

1.作品宣传

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均有机会在两岸各大媒体及社交平台展映。

2.入围影片奖励

1)颁发入围证书;

2)全额补助每部作品的一名主创代表前往上海参加“电影大师交流营”的交通、食宿费用。

3.大赛设立的奖项及奖金另行公布。

4.如通过参赛者报名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联系到参赛者或获奖作品参赛者无人到场领奖的,视作弃奖。

七、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规则。参赛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征稿启事》及《授权书》,报名完成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授权书》及其他大赛官网发布的各项活动规则或要求。

2.请勿投稿与大赛主题无关之内容。

3.若以计算机程序或其他明显违反本次大赛公平性之方式,意图混淆或影响比赛结果或存在其他违法之行为,一经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发现或经第三方检举,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者入围资格及/或获奖资格,参赛者应返还奖金、奖杯(状)及主办单位所承担的参赛者各项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上述参赛者还应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消除影响,同时,主办单位还保留追究该参赛者其他责任的权利。

4.如参赛者的行为使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用等间接经济损失),参赛者应赔偿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的全部损失。

5.得奖者必须依规定扣缴中奖所得税额,始得领奖。

6.参赛者在投稿期间的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于信息变更5日内及时通知主办单位,并得到主办单位确认。如出现因参赛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的情形,从而导致主办单位无法与参赛者取得联系的,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7.作品若引发大众负面观感,在不影响作品原创的情况下,对于所有作品内容,主办单位保留修改、发行的权利。

八、联络咨询

1.大陆地区

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

沈雯静、张静雯

联系电话:+86-21-64086550#103、101

E-mail:secretariat@sftpa-sh.org

2.台湾地区

(1)台湾微电影协会

张郁青

联系电话:+886-2-25459851

E-mail:service@micromovie.org.tw

(2)民众日报

黃湋甯

联系电话:+886-2-26961636

E-mail:canny8406205@gmail.com

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在沪启动

聚焦新人发掘和培养的“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在上海举行了启动仪式。据悉,今年的主题延续“我们爱”,参赛者将用自己充满爱的镜头语言,讲述发生在上海、台北等两岸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中“我们爱”的故事。

评委会接受聘书

由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沪测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主办的“We爱.第三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将包括“作品征集”“作品评审”“电影大师交流营”“颁奖典礼”“上海国际电影节-专场展映”等重磅环节。

组委会透露,在1月8日的启动仪式之后至4月8日,将面向两岸青年征集优秀作品,每部影片时长限定在10分钟以内。随后4月9日至5月8日,评委会主席、原上海电影家协会主席张建亚将与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石川、导演江海洋,上海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副院长魏东晓、演员赵静、演员马景涛、监制李亚梅、剪接师陳博文、监制陈鸿元、台湾微电影协会秘书长赖丽雪等组成评委会,评选出60部优秀作品入围。

启动仪式现场,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秘书长于志庆,代表大赛主办方向两岸青年发出了诚挚邀请,希望他们用镜头记录当下。

青年短片大赛评委会主席张建亚表示,“数字化之后,电影变得容易了,但这些年来,短片微电影美学上呈现了自己的特点,渐渐成长成为一种独立的形式,对大家非常有启发,非常有意思,非常有前景。”

评委马景涛则表示,“我们海峡两岸一家亲,不分彼此。希望青年朋友把民族文化传承下去,用你们的短片证明你们的实力。”

据悉,60部优秀入围作品的主创将获邀于6月14日至21日来上海参加为期一周的“电影大师交流营”活动。活动通过大师授课、实践拍摄、参观活动等,为两岸优秀青年主创人员(18-40岁)提供文化交流机会,并获得参加上海国际电影节活动的机会。而这次大赛的终审,通过线下终审会,评委会将最终评选出各奖项,包括金、银、铜奖各1个,优秀奖6个,We爱奖1个等。

为让大赛扶持青年人才的主旨得到进一步贯彻,今年大赛“电影大师交流营”环节还增加了“上海国际电影节市场展”“工作招聘会”等,让青年人才开眼界的同时,也真正和业界产生联动,积累工作经验。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征稿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是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发起的年度学生影视交流 活动。作为“国家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其组织规模庞大、参与人数众多、社会覆 盖面甚广,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大学生自主举办的“全国青年影视盛典”!

经上海电视节批复,上海大学生电视节作为上海电视节新增子项目于2008年正式创办, 2010年入列上海电视节“特别项目”。历届活动将近两个小时的颁奖晚会暨闭幕式均在上 海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录播和重播。2012年至2017年,上海大学生电视节连年获得上海 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教结合项目立项资助。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旨在 营造有志青年共同探讨影视作品制作和谐氛围,并为上海影视节提供具有行业未来导向 的参考意见。

十年大庆。2017年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拔锚起航,活动内容包括:开幕式、主持人大 赛、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论坛、宣传巡展活动、颁奖典 礼暨闭幕式。为了真正实现“大学生自主办节”,现向各高校征集“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 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宣传巡展”等活动的参赛个人及团队,详情如下:

一、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

征集方向:

DV短片类:纪录片、剧情片、电视栏目片、公益片(不接受植入形式的广告片)、实验片、 VR视频、《创业新锐》微纪录片。

动画短片类:2D、3D(沙画、定格动画均可)

※注:参赛选手请自行准备15秒预告片以及1张海报,用于多渠道宣传展示。所有类型短片 不限制语种(外语片需添加中文字幕)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所有获奖作者、部分入围作者(个人或团体)参加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 视节“颁奖典礼暨闭幕式”。获奖作者将获得由颁奖嘉宾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纪念品。 颁奖晚会将在上海相关电视频道全程转播。 参赛选手有望牵手国际传媒大师,接受业界泰斗、精英面对面的指导,并参与上海国际影 视节亚洲新人奖红毯仪式、日内瓦国际影像节相关活动。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2、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3、所有作品主旨应反映健康的社会文化风尚,表现当代大学精神风貌,可涵盖新闻、综艺、 文化、生活、体育等领域;

4、境外的学生作品参与特别奖“最佳外语短片”之评选;

5、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6、作品时长:DV作品5-45分钟(单部),动画作品1—10分钟、预告片15秒;

7、DV、动画短片提交作品需邮寄作品光碟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下详)。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B、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MP4),并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 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作感悟。

C、动画类作品除上述素材,鼓励提供电子版分镜头、人设、场景设定等相关资料。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

邮寄至: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 (短片、创业新锐)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奖项设置:

紫丁香评委会大奖; 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剧情片奖、最佳动画片奖、最佳实验片奖、最佳电视栏目奖; 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导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音效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动画技术奖、最 佳动画创意奖;最佳外语短片奖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二、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剧本创作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剧本需以"爱"为主题,题目自拟。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并注重剧本的文学性和视觉 造型性。

2.主题鲜明、故事完整、情节合理、贴近生活,符合微电影篇幅长度,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 性。剧本可供拍摄时长限定在20分钟以内,字数8000字以内。

3.剧本须为原创,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如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 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4.剧本提交格式:

(1)800字以内故事大纲

(2)剧本人物简介

(3)8000字以内剧本正文 规格要求:剧本统一使用简体中文,宋体小四号字;

5、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7、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以及纸质版稿件一起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7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5、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 弃;

6、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7、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8、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三、《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反映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年轻人创业故事的纪录片;

2、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反映创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的商业模式、创业历程和励志情怀;

4、以夹叙夹议方式(画外音+实况采访)为主;

5、要求真实、生动、鲜活、正能量、故事性强;高清画质;

6、制作要求参照上海教育电视台“创业新锐”栏目。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2、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AVI),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并附栏目脚本、无字幕版作 品原片、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 作感悟。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2017.03.01

影视短片大赛影视短片、剧本创作以及创业新锐微电影大赛联络方式

地址:上海市 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2017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106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 67823044

官方网站:www.sstvf.org 官方微信平台:sstvf007 新浪微博:@上海大学生电视节

邮箱: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联系人:

执行办公室主任:徐莎莎 13957590783

大赛事务部主任:邱天 15026665359

行政中心主任:杨佳雯 13651741188

下载pdf版报名表

下载word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