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球VR创新创业大赛

如果说2016年是VR元年,那么2017年就是行业井喷式发展的一年,国际上以Oculus、HTC、Samsung为代表的硬件厂商、以Google、Unreal、Unity为代表的软件厂商、以及腾讯、百度等巨头纷纷推出了各自的VR平台。这些平台性能优异、但技术壁垒较高。

大赛致力于以“VR+”创新体系打造以“VR硬件+内容+行业应用+基金+孵化”的VR产业创新创业开放平台。一方面,聚焦国内外核心VR产业力量,推动VR内容的创造,开启VR内容生态新纪元;另一方面,整合投资者、行业专家以及独立VR开发者资源,加深全球VR开发者的交流与合作,真正发挥福建聚集VR产业的政策和资源优势,品牌和渠道优势,实现VR内容生产、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产品开发和人才培养输出等多方共赢。

据了解,本次大赛阵容强大,邀请了全球VR领域专家、学者、大咖组成豪华评审团对作品进行公正评审。担任大赛评委的有:权威专家:网龙网络公司董事长、哈佛大学特邀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智慧研究院联席院长刘德建、麻省理工学院(MIT)教授、麻省理工教育长廊负责人Eric Klopfer、教育部虚拟现实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周明全教授;

知名投资机构负责人:TEDx全球顾问关新、IDG资本合伙人牛奎光、祥峰中国基金合伙人夏志进;

知名公司负责人:微软大中华区副总裁蔡恩全、HTC Vive中国区业务发展部总经理李欣、创奇思创办人、创奇思行政总裁赵子翘等。

哈佛大学教授Chris Dede更是带队参赛。Chris Dede荣获“哈佛大学教育技术领域终身教授”,他主持制定的美国各州教育技术实施评估政策框架被全美广为应用。曾是美国国家科学院教育和心理评估基金会成员、美国教育部技术专家组成员,并始终积极参与相关教育政策制定。研究方向包括新兴教育技术、教育政策、教育创新中的领导力,对美国的高等教育和信息技术有着深刻的体会和独到的理解。

赛事设置奖金500万元,奖项涵盖“产品设计”、“资源制作”、“工具应用”三类,其中“产品设计”又分“教育”、“游戏”、“行业应用”三个子项目。

如果您也想和全球的VR高手过个招,快点链接报名吧!

报名通道及赛事详情:http://www.chinavrpark.com/megagame

报名、提交作品时间: 6月20日-10月23日

参赛流程:

1、在线报名:登录指定大赛官网,点击“参与比赛”开始报名;

2、报名提交:填写完整的个人/团队信息以及参赛作品介绍信息;

3、上传作品:包括上传作品及讲解ppt或视频等演示方案。

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落幕 榕多个项目获奖

由省妇联、省教育厅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近日圆满落幕。市妇联获优秀组织奖,我市选送的多个项目获大奖,其中“壹加壹教育培训”项目与创投机构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实现赛事项目落地转化。

本次大赛共有来自国内外200多所高等院校的1286个项目(创意组1110个、实战组176个)参赛。我市共选送项目644个。经过激烈角逐,创意组15个项目、实战组14个项目最终获奖,其中7个由我市选送。

在我市获奖项目中,以开发舞台魔幻剧为内容的“影子文创传媒工作室”获创意组第一名,壹加壹教育培训获实战组第二名。另外5个获奖项目分别是仙策真人漫画、预防肿瘤转移与扩散新药项目、激光光镊拉曼光谱循环肿瘤细胞(CTC)筛查仪、24H路演、专业的南非特色商品与文化交流定制中心。这些项目有的已产生经济效益,有的已取得专利。

据悉,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将在“6·18”活动中进入巾帼馆展示推介,有机会获得对接和落地转化。

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通知

闽经信函服务〔2017〕43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4号),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 智造融合

二、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三)协办单位: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三、参赛范围和对象

参赛范围包括时尚服装、运动鞋服、智能产品、家居用品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四、赛制及赛程安排

大赛按行业分设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进行,分别评选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和优秀奖10项(综合组12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并设立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

大赛按申报、初评、布展、终评四个阶段设置赛程。其中,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分别组织本地区、所属单位及其个人按本通知相关要求申报,并经认真审核后,提出推荐申报作品名单,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单位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省外及境外个人或单位可参照上述申报程序由主管单位推荐申报;无主管单位的个人或企业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二)参赛单位或团体通过登录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fjcid.com)获取大赛信息、要求及大赛申报表。

(三)各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优秀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落地”实现产业化情况,加快成果的对接转化,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电子邮箱:hxbfjjj@126.com;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附件: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活动方案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

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

(晋江)大赛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4号),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决定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二、大赛宗旨

1.搭建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对接交流平台。

2.推动全省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

3.激发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协同创新意识。

4.集聚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3.协办单位: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4.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台湾感性学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建筑学院、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葡萄牙ESAD艺术与设计学院、土耳其恰纳卡莱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工业设计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漳州市工业设计协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设计在线网、CFW服装设计网等。

5.组委会:设立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泉州市政府分管领导、晋江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晋江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负责人、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有关人员组成。

四、参赛范围

时尚服装、运动鞋服、智能产品、家居用品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五、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六、奖项设置及政策配套

(一)大赛主要奖项

大赛按行业设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分别评选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和优秀奖10项(综合组12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各个级别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优秀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大赛特别奖奖金3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0万元,落地奖金1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7万元,落地奖金3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其中,大赛奖金3万元,落地奖金2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万元,落地奖金1万元)、优秀奖奖金0.8万元(其中,大赛奖金0.5万元,落地奖金0.3万元)。大赛奖金在颁奖仪式结束后直接兑现,落地奖金在获奖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

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3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大赛下设食品包装、体育装备两个专场,专场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综合组参与评审,同时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奖项作品直接作为大赛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二)大赛附加奖项

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5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同时,设立3项优秀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团体,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3万元奖金。

(三)大赛配套政策

1.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按3000元/件套由组委会给予制作费用补贴。原则上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服组必须由参赛者自行提供,其他组别入围参赛者无法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的,须发送作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手板模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入围作品实物、模型或3D源文件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入围参赛者。

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晋江创业、就业,可凭获奖证书向晋江市人社局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晋江市向优秀人才提供的人才津贴和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

3.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者入驻晋江市相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业的,可凭获奖证书,享受晋江市鼓励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入驻晋江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

4.福建省制造企业购买对接大赛入围作品进行产品转化开发的,优先列入省、市、县三级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专项并予以支持。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符合上述参赛范围,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参赛者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参赛者承担责任,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hxbfjjj@126.com),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如在获奖后发现并核实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杯证书奖金,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参赛作品应具有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创意类作品应以实物或图形、文档、模型体现创意设计,可以是面向未来生产方式的概念性创意,也可以是对传统产品革命性的替代解决方案。产品类作品应以有形、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参赛,在产品的外观、结构、材料、功能、色彩或其结合上体现创意设计点,并具有实用性。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申报表》(请在官方网站http://www.fjcid.com下载)。

2.参赛作品需提交1~5页的A3尺寸竖式版面(高420mm×宽291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内容含参赛作品名称、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作品名称需中英文注释,字号不限;竖式版面内文采用12号字号,文字清晰可读;需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参赛作品视频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秒钟、最大10MB,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

时尚服装组鼓励以同一主题系列创作作为参赛作品提交。

八、成果管理

(一)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届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作品将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长期公开展示。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组委会可编制获奖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九、赛程安排

(一)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二)作品初评。8月下旬,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和企业评审组对5个组别的参赛作品分别进行评选,各选出16件入围作品,并在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网上公示。食品包装、体育装备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奖项作品直接作为大赛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三)作品布展。9月中旬,组委会通知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模型,并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对不予配合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制作入围作品模型的,取消入围资格,所缺名额由对应组别的其他未入围参赛作品初评最高分者替补入围。

(四)作品终评。10月中下旬,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进行现场评审,提出答辩名单,并结合答辩情况,分别确定5个组别的金、银、铜奖获奖作品,最终从5个组别参赛作品的金奖作品中推荐产生大赛特别奖。同时,组委会评奖工作委员会对组团参赛单位提交的参赛作品提交量、参赛作品入围量进行计分排序,确定参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五)颁奖及相关活动。10月中下旬,组委会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颁奖仪式及相关配套活动,邀请获奖单位或个人、省内制造业企业出席。

十、联系方式

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联 系 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E-mail: hxbfjjj@126.com。

2017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

海峡两岸的设计人才以及企业、高校注意啦!被誉为两岸工业设计“奥斯卡”的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现已正式启动,此次大赛设置了史上最多共45个奖项,不仅有单项最高达10万元的奖金,赛事还将以多种孵化模式为参赛者及作品搭建平台、提供资源,也就是说,在这里,您的设计很有可能从纸上蓝图直接变为现实产品!

一、大赛主题

设计·让生活更美好

二、大赛时间

2017年5月—10月下旬

三、大赛地点

地点:集美新城市民广场展览馆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工业报社、台湾优良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执行单位: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厦门市天下集美文广传媒有限公司、厦门海峡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厦门市卫厨行业协会、厦门市物联网行业协会、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厦门体育用品协会、厦门市电子信息产业商会、厦门市眼镜协会、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厦门大千振宇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理工(集美)工业设计技术中心

支持媒体、单位:新华社、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厦门日报、海西晨报、海峡卫视、厦门电视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厦门广播电台、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今日头条、东南网、矮凳网、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五、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家居产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制造 、文创产品(以“厦门”旅游为主要元素)、健康生活五大类。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五类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海峡工业设计奖

1.金奖10个:其中产品设计金奖8个,概念作品金奖2个。产品设计金奖每个奖金10万元,概念作品金奖每个奖金5万元;

2.优秀奖30个,每个奖金5000元;

3.网络人气奖5个,每个奖金5000元。

(二)为鼓励有关高校和社会组织积极组织发动申报主体参赛,特设优秀组织奖5个,每个奖金1万元。

七、评选标准

(一)创新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带来新的产业机会;

(二)实用性: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三)环保性: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中注重节能、环保;

(四)经济性: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

(五)商业性: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具有较强商业转化价值的创新性产(作)品。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国内外及海峡两岸专业设计机构、制造企业、高等院校、个人设计师。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技术、标准;

2、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申报;

3、产品设计类的产品须是2016年1月1日后上市的新产品。申报概念作品类的作品必须以解决相关产业发展需求为主,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如因参赛者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一经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九、活动安排

(一)大赛启动

主办单位于2017年5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大赛通知文件,动员企业、高校、个人设计师参赛。

(二)受理申报

1.2017年6月至8月,申报主体登录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官网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在线申报成功后,参赛者打印《申报书》,附上其他与参赛产(作)品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8月15日前送至评奖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厦门市湖光路66号鑫诚大厦7楼

联系人:黄梅芬、杨阳

联系电话:0592-5052671、0592-5052673

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简介

李克强总理2014年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中国永远做开放大国、学习大国、包容大国。从中国国情出发,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大国。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推动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为了积极响应李克强总理推动新一轮中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号召,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弘扬当代中国大学生奋发图强的创新创业精神,聚集更多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携手共创更加广阔优质的服务平台,齐力共同打造中国大学生创业城市联盟,为推动实现李克强总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强国战略发展规划贡献力量!

大赛要求

一、大赛名称、主题

大赛名称: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主题:共赢创新      筑梦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7年 1月 至 2017年6月

三、参赛对象

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名女性;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30%(含)以上。

四、大赛组别

1.创意组:有完整的创业方案,报名当日尚未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

2.实战组:报名时已经注册公司,公司注册于2012年1月1日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的创业团队。

五、参赛要求

1.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4人。

2.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并有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特点,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比赛赛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1月 13 日至 2017年 4 月 30 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网址(www.scjfu.com)

二、赛程

1.启动仪式:2017年1月13日

2.初赛(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10日)。评审组从所有报名项目中选出30个项目(创意组15个、实战组15个)进入复赛。初赛阶段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

3.复赛(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20日)。复赛将初赛评选出的30个项目分为6组,每组5个项目进行现场PK,评选出各组前2个项目分别组成创意组和实战组前六强进入决赛。

4.决赛(2017年5月21日-2017年5月31日)。创意组和实战组前六强进行PK,评选出各组前三强。在其他项目中评选出创意组和实战组三创奖、创业奖、创新奖。

奖项设置

创意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5万元+2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3万元+15万元创业投资基金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2万元+1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

三创奖(创业、创新、创意)奖金人民币5000元/团队(2名)

创业奖      奖金人民币3000元/团队(5名)

创新奖      奖金人民币2000元/团队(5名)

最佳人气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1名)

实战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20万元+1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10万元+5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5万元+3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

三创奖(创业、创新、创意)奖金人民币10000元/团队(2名)

创业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团队(5名)

创新奖      奖金人民币3000元/团队(5名)

最佳人气奖    奖金人民币5000元(1名)

金牌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若干名(发荣誉证书,无奖金)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发荣誉证书,无奖金)

配套政策

创业导师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厦门北站枢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新媒体产业促进会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学生网络文化作品征集大赛获奖作品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学生网络文化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闽委教组〔2016〕13号),从2016年6月起,省委教育工委广泛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学生网络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在各高校精心组织和指导下,广大学生党员热情参与创作,运用网络新媒体技术手段,设计开发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作品,充分展现了我省大学生党员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我省高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缩影。

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本次大赛组委会共收到大学生党员和大学生党支部作品377件。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一等奖6件、二等奖15件、三等奖39件、优秀奖40件,现予以表彰。

希望全省高校总结经验,改进创新,贯彻落实好中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做结合、知行合一,争做“四个合格”表率。要紧紧围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进一步健全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完善学生党建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学生党建工作水平,推进高校学生党建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载体方式,持续开展好“党员好故事 书记好党课 支部好案例”创建活动,引导师生将创作激情与政治热情结合起来,创作出更多优秀的党建作品。要进一步突出育人导向,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发挥优秀成果引领示范作用,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福建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学生网络文化作品征集大赛获奖作品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我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至8月举办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目的任务

(一)旨在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形成“互联网+”新业态,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省广播影视集团和省电子信息集团等部门主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同志担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龙网络公司、省互联网经济促进会等单位协办。大赛邀请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福建,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腾讯微校,福建广电集团综合频道、旅游频道、经济广播电台,福建教育电视台,海峡人才网和海博TV等媒体合作支持。

(四)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初赛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

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项目要求

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一)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象及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七、赛制及奖项

(一)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决赛二级赛制,获奖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

(二)全省共产生300个项目入闱省决赛,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校报名成功团队项目数、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通过网上评审,择优确定80个项目进入省级现场决赛,决出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50个(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具体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由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奖杯及证书,并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大赛组委会还将根据各高校报名团队数、获奖数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评出优秀组织奖1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30个,颁发奖牌及证书。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7月)

1.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已于2017年3月23日开放,于8月31日前关闭。

2.各高校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时掌握报名进展情况,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数以8月1日的报名成功数为基准,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二)学校初赛(6-7月)

各高校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每个学校都要进行校级选拔,于8月1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决赛的候选项目。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

(三)省级大赛(8月下旬)

1. 8月上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闱省级决赛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拔80个优秀项目进入省级现场决赛。

2.8月22日、23日,大赛组委会组织省级现场决赛。

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可获得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高校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九、决赛评审

(一)第一轮网络评审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推荐的参赛团队在报名网站报名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80个项目进入省级现场决赛。

(二)第二轮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产品实物)展示、陈述(6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4分钟)等两个环节,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评审专家分组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现场得分,评选出金奖、银奖和铜奖。

评审规则见附件。

十、有关要求

(一)大赛是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学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一种形式,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大练兵,更是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大赛的成果、经验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反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以大赛为载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制度创新和实践环节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

(二)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前两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工作支持,并组织做好校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参赛学生比例不低于5%。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三)教育部和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我省各高校项目报名数分配给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名额。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级决赛的获奖项目情况和各高校报名数,择优推荐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四)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大赛有关事宜,请与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联系。

1.大赛工作QQ群为273246748,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小杰,联系电话: 0591-87844868(含传真),电子邮箱:jytxsc@126.com。

附件:评审规则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6日

福建师范大学征集110周年校庆标识设计方案

闽水泱泱,百又十年。2017年11月17日,福建师范大学将迎来110周年华诞。为传承优秀传统,弘扬师大精神,展示建校110年来的光辉历程、办学成就与特色,烘托校庆氛围、使各项活动能有鲜明统一的视觉效果,特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110周年校庆标识设计方案,诚邀您的加入!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

三、设计内容

福建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

四、作品要求

1.图文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富有美感,充分体现福建师范大学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彰显福建师范大学的优良传统和精神。

2.形式简洁、色彩明快、易于识别,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推广应用。

3.作品必须为应征者本人原创,请附创意说明。

4.投稿者需提交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300dpi,JPG格式,单个文件规格小于5M)、纸质版及电子版的设计创意说明(300字以内)和纸质版作品原创声明(见附件)。

五、提交方式

1.电子版发送邮箱:xcb@fjnu.edu.cn。来函时, 主题中务必注明“校庆标识—姓名”。

2.文本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701;联系人:颜郡;联系电话:0591-22867151;邮编:350117(信封封面左下角请注明“校庆标志设计投稿”)。

3.所有邮件文本需注明设计者的姓名、学习或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校友请写明曾在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具体单位和时间。

六、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官方网站、《福建师范大学校报》以及福建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

八、其他说明

1.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福建师范大学所有。

2.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来稿一律不退,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月5日

附件:

作品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福建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设计作品,是本人(及队友)独立进行设计的成果。本作品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设计的作品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外观专利等)。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第一届福建省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我省小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和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福建省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自下而上开展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激发广大师生对汉字书写的兴趣,提高他们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和能力,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二、活动对象

各科成绩良好的全日制小学在校五、六年级学生。

三、组织机构

活动由省教育厅、省语委主办,集美大学语委协办,省语委办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四、选拔方式

1.各地(学校)可结合实际自定选拔方式,避免增加学生负担并兼顾公平,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选拔活动。各设区市教育局必须组织市级选拔赛,确保推荐优秀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

2.大赛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涵盖4个层级活动:

(1)学校初赛:学校是本次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单位。提倡各小学都开展初赛选拔,每所学校选拔5名选手组成校级代表队,参加县级选拔赛。

(2)县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所辖学校代表队进行比赛,选拔一支代表队(不可以跨校组队)参加市级选拔赛。

(3)市级选拔赛: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所辖县(市、区)代表队进行比赛,选拔一支代表队(不可以跨校组队)参加省级决赛。

(4)省级决赛:由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各设区市代表队及特邀代表队进行比赛。

3.参加省级决赛12支代表队,每队5人,共60人。其中,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1支代表队、港澳台学生1支代表队、省属小学1支代表队(省级决赛的比赛规则另文下发)。

4.由福州市教育局推荐5名在福州学习、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学生组成港澳台学生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

五、时间安排

1.2017年1月31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转发文件、制定方案,并上报省语委办。

2.2017年2月至6月,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学校初赛、县级选拔赛和市级选拔赛,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各设区市代表队名单(附件1)。

3.2017年7月初,省教育厅、省语委将在福州市组织省级决赛(另文通知)。

六、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内容包括“书写规范、汉字听写、成语听写、古诗文联句”4个环节。

1.听写范围,主要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一级汉字3500个(一般不超出二级汉字)为主,要求选手做到书写基本规范、工整。

2.书写规范主要考核常用字的笔画顺序是否正确,汉字的笔画笔顺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为标准。

3.成语听写主要是通过听成语故事或典故写出相对应的成语。

4.古诗文联句的范围,以小学语文课程教材及课程标准中学生需要掌握的古诗文经典篇目,以及唐诗宋词和国学经典名篇为主,难度适中。

七、奖项设置

1.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2.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奖:向参加省级决赛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限报1名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参加本次活动对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选拔工作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不能片面为选拔而选拔,要通过选拔工作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全省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推销相关资料。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选拔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并及时整理报送省语委办(传真电话:0591—87812256,电子邮箱:fjsywb@sina.cn)。

附件:第一届福建省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报名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

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

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积极构建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首季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学理论学马列的兴趣和热情,引导当代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承办单位:福建教育电视台

二、时间地点

时间安排:首个挑战季周期为6个月,共30场比赛。每月举行4次周冠军赛和1次月争霸赛,12月24日(星期六)开始录制电视现场竞赛节目,每月原则上录制5场比赛。福建教育电视台开设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益智类知识竞赛栏目,拟于2017年1月1日开播。

竞赛地点:福建教育电视台大演播厅(福州市仓山区金林路39号)。

三、组织形式

在全省21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初赛选拔的基础上,每校选派1名领队和8名大学生组成参赛代表队。全省168名参赛选手,以每7名编为一组,共分为24个竞赛小组,通过电视现场竞答方式进行。

四、竞赛规程

见附件1。

五、题目范围

主要围绕普通高校现行使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教材以及“形势与政策”课程和有关国情、省情、民情编写题目,题型主要有判断题、填空题、选择题。

六、奖项设置

对获奖团体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个人奖项方面设周冠军24个、月冠军6个、总冠军1个;团体奖项方面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七、相关要求

1.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动员部署,党委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定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为参赛学生提供各方面条件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高校参赛代表队领队可由学工部长担任,于12月2日前将学校领队和8名参赛人员的报名表(见附件2)以传真方式报送省委教育工委思想政治工作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名标注为:XX学校报名表。近期,我们将召开领队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对获奖学生给予相应奖励,特别对月冠军、总冠军获得者要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省委教育工委思想政治工作处联系人:谢秋运,电话:0591-87091278、87846705(传真),邮箱:xqy@fjedu.gov.cn;

福建教育电视台联系人:方杰,电话:13905006172。

附件:

1.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规程

2.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报名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11月23日

《一马当先》知识竞赛现场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