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第26次、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精神,深入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提升中国—东盟区域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成果、金融资本、人才团队、信息数据等创新要素双向交流,中国科技部与东盟秘书处将共同主办第三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与东盟各国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合作蓬勃发展,促进中国与东盟建立面向未来更加紧密的科技创新伙伴关系,全面提高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水平,助力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二、大赛主题

创新合作 成就梦想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技部

东盟秘书处

承办单位: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东盟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驻东盟使团

四、参赛报名

(一)报名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aiec.cattc.org.cn)下载报名表及承诺书,将报名表、承诺书及完整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aiec2022@vi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创赛报名—参赛项目名称—团队联系人姓名”。

大赛报名只有以上一种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日

(二)资格审查

大赛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参赛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入初赛环节。

(三)参赛组别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每支参赛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原则上不多于6人。核心成员中,中国或东盟国家队员的占比应不少于50%(含50%)。鼓励中国、东盟国家和其他国家的人员组成联合参赛队伍。

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东盟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的公序良俗。在往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项目领域

本届大赛聚焦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双碳科技和循环经济等。

(五)参赛语言

大赛官方语言为英文。参赛队伍须根据报名要求,提交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及项目路演PPT等英文参赛材料,进行初赛。大赛初赛参赛材料及决赛项目路演和答辩均以英文进行。

五、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按照项目征集及资格审查、初赛和决赛三个环节进行,分企业组和团队组开展评审。

(一)项目征集及资格审查

大赛拟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1日进行项目征集与报名;2025年3月2日至3月15日进行资格审查。参赛项目通过大赛指定邮箱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PPT等参赛材料,审查通过的项目将进入初赛。

(二)初赛

拟于2025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举办初赛,组织专家评委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分,筛选20个项目进入决赛,晋级名额分配如下:

中国项目:团队组前5名及企业组前5名;

东盟项目:团队组前5名及企业组前5名。

晋级名单经中国科技部及东盟秘书处确认后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三)决赛

初步计划于2025年6月中下旬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决赛,组织所有晋级项目选手线下到场参赛,选手需在决赛前提交项目路演PPT等参赛资料,在现场采取“7+5”(7分钟路演+5分钟答辩)方式进行路演及项目展示。专家评委将进行现场打分,评选出最终获奖项目。

六、工作要求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广泛协助宣传大赛,积极组织邀请本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报名参赛,并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支持。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黄哲茜、杨士彪

电 话:0771-3370021、0771-3370014

电子邮箱:caiec2022@vip.163.com

 

附件:1.第三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英文)

3.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承诺书(英文)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4年12月30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3〕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局):
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得到了各有关地方和部门的积极响应,共举办了1100多场比赛,80个代表队、265名科普工作者参加了决赛。
经现场专家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最佳形象奖、最佳口才奖、最具人气奖和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获奖名单

科技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获奖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等奖
姓名 单位 推荐单位
王阳 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王琪 广东科学中心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朱镕宽 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刘灵琪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刘菲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杜永强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李春鑫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吴天任 上海科技馆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吴诗恒 广东科学中心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张琦 武汉传媒学院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等奖

姓名 单位 推荐单位
王天小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第四综合实验室(珲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吕渡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中国地质调查局
朱云松 蚌埠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朱睿颖 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临空部 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司
任云义 四渡赤水纪念馆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刘若璇 国防大学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刘莹 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刘朕廷 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汤晓彤 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李冰茜 重庆艺术学校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张珊 广西规划馆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范云露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
周虹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姜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徐婧 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 国家林草局科学技术司
高家晶 联勤保障部队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黄思程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大庆支队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梁毅辰 西安航空学院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路子豪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熊静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三等奖
姓名 单位 推荐单位
王丹阳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王星琦 上海科技馆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王浩 成都自然博物馆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叶露瑶 青岛啤酒博物馆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田维皓 中国建筑科技馆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付凡格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
代婧伟 南开大学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白念森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 国家林草局科学技术司
刘晋博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临夏支队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刘鸿飞 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刘慧 昆山海关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孙畅 武警海警学院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孙辉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杜鹏钰 青岛啤酒博物馆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李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李宇津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李金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李博文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束永鑫 西安辅轮中学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吴金花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司
何易霏 航天科技集团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张丹丹 三门峡市气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张梦欣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普创作与传播学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张硕 河北省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张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陈亚凌 中南民族大学 国家民委教育司
陈丽雯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陈明珠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陈舒婷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欧天华 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第十八研究所 国家航天局国际合作司
周万琬 南京海关所属南通海关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
郑飞阳 厦门理工学院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孟瑜 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
施雯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眼科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娜孜曼·热苏力 新疆气象局气象服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栗艺文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中天高科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黄景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曹芯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石油路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符永浩 广东科学中心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商保利 武警士官学校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商俊阳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
雷晴 天津市东丽区委网信办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颜鑫 南京科技馆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燕雨 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魏子涵 青岛科技馆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优秀奖

姓名 单位 推荐单位
于川茗 南开大学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万大庆 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万骊 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万雪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马超 北方民族大学 国家民委教育司
马媛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马蒙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王一鸣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国家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
王小瑜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 全国妇联宣传部
王天跃 电子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王丹 武汉血液中心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王书涵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王玉婷 泉州市气象局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王军 中央美术学院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王珍 哈尔滨地铁集团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王皆恒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王哲月 玉溪市规划馆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王笑予 中央民族大学理学院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王倩雪 香港杏林英才培训基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
王润达 东北师范大学 体育总局科教司
王晶 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王弼松 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王遥明哲 重庆自然博物馆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毛睿文 浙江省科技馆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仁青卓嘎 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甘甜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科技部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古丽巴哈尔·木沙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
可岚 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海洋科普馆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石敏 宁波科学探索中心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叶顺筠 香港杏林英才培训基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
宁宁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宁梓宇 新疆科技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巩雪娇 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吕占民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吕佳乐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刚睿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广电总局科技司
朱开迪 上饶市林业局 国家林草局科学技术司
朱明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朱珊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朱家良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
刘一丁 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刘天琦 浙江省科技馆 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法规司)
刘央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刘红丽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刘晓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刘榴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刘馨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江俊涛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
祁怡馨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国家中医药局科技司
许吉萍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许亚萍 浙江大学 体育总局科教司
孙旭捷 中国铁道博物馆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孙宇雯 盐城市科技馆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孙进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体育总局科教司
孙晓薇 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中国社科院科研局
孙淑君 安徽省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孙琦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幼儿园 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
贡布次仁 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杜凌逸 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李圣耀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国家中医药局科技司
李君慧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李国亮 成都印钞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李昕阳 中国历史研究院 中国社科院科研局
李佳欣 辽宁省肿瘤医院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李京梅 西宁市气象局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李函池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桂林支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李信贤 香港杏林英才培训基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
李晓迪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李钰杰 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李海燕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李菲 甘肃省平凉市博物馆 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法规司)
李雅坤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李媛 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李意融 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张家港科技馆)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杨丽贤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馆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杨郁秋 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十一大队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杨春燕 内蒙古科学技术馆 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杨家迈 湖北省气象局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吴冉冉 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吴虹 中核集团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国家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
吴敏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何丹青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佟洁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
余佳忆 西北民族大学 国家民委教育司
余颖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邹畅 沈阳科学宫(沈阳市科普宣传中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沙童 芜湖市气象局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沈菊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气象局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宋文君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局
宋雪 广东省中医院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迟方圆 东源县科技馆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迟津生 大连民族大学 国家民委教育司
张玉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张永正 广州中医药大学 澳门特别行政区
张如钰 重庆市气象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张青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张佳彬 陇南市融媒体中心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张建锋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基地管理中心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张威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古籍出版社 国家中医药局科技司
张洪琳 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张爽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张静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张磊 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张燕婷 山东警察学院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张蕾 厦门科技馆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阿依努尔·沙力 上海交通大学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陈华庚 澳门科学馆 澳门特别行政区
陈泓宇 重庆红岩革命历史文化中心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陈美君 北方民族大学 国家民委教育司
陈晓星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陈航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陈琳 澳门科学馆 澳门特别行政区
陈裕玲 湖南大学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陈蕾 四川省气象服务中心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努子烨·阿布都热合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邵亚萍 鹰潭市第十二中学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武俊彦 贵州省博物馆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林弘杨 长春长光辰谱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林慧玲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罗竹茜 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金熙尧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周优 河北省科学技术馆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周思怡 江西省科学技术馆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周壹晗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郎翊辰 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房新亮 天津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孟锐 航天中心医院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赵明明 广西科技馆 全国妇联宣传部
赵春晓 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河北省地学旅游研究中心)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赵莹佳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赵悦 宁夏气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赵潇男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
郝丽欣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柏小勇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益小学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俞佳欣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姜珊珊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姜雪娇 西南交通大学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姜楠 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姚永坤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局
骆宏婧 成都博物馆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袁菲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夏海波 健康报社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夏梓芸 浙江大学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柴源 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 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晁辛宁 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钱应京 河北绿色永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候秋甜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局
徐兆宁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徐萌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科研局
高鹏 宁波市气象局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高薇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高露玮 山东省科技馆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郭文慧 山西博物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郭腾龙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京蒙小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陶诗博 云南省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桑雨昕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黄绪熙 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黄景平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黄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气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曹猛 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常璐璐 浙江省气象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谌彪 大庆油田总医院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辇晓峰 西北民族大学 国家民委教育司
蒋艳双 大连周水子机场海关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
蒋筱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韩盛珠 西藏民族大学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韩飘逸 厦门理工学院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韩磊 哈尔滨工业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焦田田 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焦亚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焦健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广电总局科技司
童钰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温馨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交易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游静 厦门理工学院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谢卓君 四川大学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谢添屹 山东省科技馆 全国妇联宣传部
蒙镇淼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詹俐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八二四台 广电总局科技司
裴梦 大庆石油科技馆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廖晓星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谭志安 澳门科学馆 澳门特别行政区
熊炫铻 江西省科学技术馆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熊艳秋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樊兴冬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黎津妃 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戴雯煜 甘肃地质博物馆 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法规司)
魏霄楠 山东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糜佳雯 宁夏科技馆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来源: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第2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发表的《共同推进实施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的联合倡议》,深入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提升中国-东盟区域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成果、金融资本、人才团队、信息数据等创新要素双向交流,中国科技部与东盟秘书处将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与东盟各国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合作蓬勃发展,促进中国与东盟建立面向未来更加紧密的科技创新伙伴关系,全面提高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水平,助力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二、大赛主题

数字赋能 共享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技部

东盟秘书处

承办单位: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东盟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四、参赛报名

(一)报名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aiec.cattc.org.cn)下载报名表及承诺书,将报名表、承诺书及完整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aiec2022@vi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创赛报名-参赛项目名称-团队联系人姓名”。

大赛报名只有以上一种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大赛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参赛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入初赛环节。

(三)参赛组别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每支参赛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原则上不多于6人。核心成员中,中国或东盟国家队员的占比应不少于50%(含50%)。鼓励中国、东盟国家和其他国家的人员组成联合参赛队伍。联合参赛队伍中,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队员总数占比应不少于50%(含50%)。

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东盟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的公序良俗。在2022年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项目领域

大赛以数字经济领域进行报名和比赛,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产品制造、数字产品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字要素驱动、数字化效率提升等。

(五)参赛语言

大赛官方语言为英文。参赛队伍须根据报名要求,提交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及项目路演PPT等英文参赛材料,进行初赛。大赛初赛参赛材料及决赛项目路演和答辩均以英文进行。

五、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按照项目征集及资格审查、初赛和决赛三个环节进行,分企业组和团队组开展评审。

(一)项目征集及资格审查

大赛拟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15日进行项目征集与报名;2024年2月15日至2月29日进行资格审查。参赛项目通过大赛指定邮箱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PPT等参赛材料,审查通过的项目将进入初赛。

(二)初赛

拟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举办初赛,由专家评委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分,拟设置20个项目进入决赛,晋级名额分配如下:

中国项目:团队组前5名及企业组前5名;

东盟项目:团队组前5名及企业组前5名。

晋级名单经中国科技部及东盟秘书处确认后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三)决赛

初步计划于2024年3月下旬举办决赛,组织所有决赛项目选手线下到场参赛,选手需在决赛前提交项目路演PPT等参赛资料,在现场采取“7+5”(7分钟路演+5分钟答辩)方式进行路演及项目展示。专家评委将进行现场打分,评选出最终获奖项目并举行颁奖仪式。

六、工作要求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广泛协助宣传大赛,积极组织邀请本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报名参赛,并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支持。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黄哲茜、徐珊珊

电 话:0771-3370855、0771-3370013

电子邮箱:caiec2022@vip.163.com

 

附件: 1.2023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英文)

3.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承诺书(英文)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3年 12月12日

科技部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2〕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工作,加强颠覆性技术供给,培育颠覆性创新文化,建立颠覆性技术“发现—遴选—培育”的新机制,重点发现和挖掘一批颠覆性技术方向,科技部决定举办2022年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准确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趋势,认真研判颠覆性技术创新特点,探索建立颠覆性技术发现和遴选的新机制,挖掘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颠覆性技术方向,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与突破,在全社会营造颠覆性技术创新的良好生态,带动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升,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引擎。

二、赛事总体安排

大赛采用“公开海选”和“揭榜挂帅”两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颠覆性技术苗头的项目参赛,通过层层筛选和项目比拼,择优推荐参赛项目进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备选库。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统一登录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官方网站(http://dfxjs.cxcyds.com)报名参赛。同一参赛单位(大专院校除外)需在两种方式中择一参赛,不得重复报名,且仅可报名1个项目参赛。大专院校可同时选择两种参赛方式,且两种参赛方式报名项目总数量不超过3个,但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参赛方式,不得重复报名。比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科技部

承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指导和组织大赛各项具体工作。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参赛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一定的项目实施条件。

(二)参赛项目要求。

颠覆性技术是“可改变游戏规则”的创新技术,以创新思维为根本,开辟新型技术发展模式,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将超越原有技术并产生替代,具有另辟蹊径改变技术轨道的演化曲线和颠覆现况的变革性效果。从技术角度看,是以科学技术的新原理、新组合和新应用为基础,开辟全新技术轨道,产生突破性的创新技术;从产业角度看,应与产业结合紧密,通过形成新工艺、新产品或新模式,利用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换代,改变行业主流产品和市场格局,推动相关产业乃至全球经济的革命性、颠覆性进步。

大赛聚焦对产业具有颠覆前景的技术项目,参赛单位应参考“颠覆性技术项目遴选判断问题指引”(详见附件1),清晰阐明其技术突破性、产业变革性等。

五、技术方向

(一)重点领域。

公开海选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未来网络与通信、生物技术、新材料、绿色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以及交叉学科等可能产生重大颠覆性突破的技术领域。

(二)需求榜单。

“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由大赛组委会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时间预计为2022年7月。

六、赛程安排

(一)公开海选。由自主报名、审查推荐、项目初筛、领域赛和总决赛等五个环节组成。

1.自主报名。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统一注册报名,并向所属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同时承诺对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

2.审查推荐。由各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本地区或辖区范围内报名参赛项目,按照合规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详见附件2),确定审查合格项目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报送审查合格项目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项目初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采用全方位评议模式,对各地方审查合格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各领域赛的项目名单。

项目初筛时间为2022年9月。

4.领域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合各有关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若干场领域赛,参考“海尔迈耶(Heilmeier)问题”,采取项目路演、封闭式陈述、答辩等方式,遴选出各领域优胜项目,择优晋级总决赛。

领域赛举办时间为2022年10月至11月。

5.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合各有关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采取项目路演、封闭式陈述、答辩等方式,遴选出总决赛优胜项目,推荐进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备选库。

总决赛举办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

(二)揭榜挂帅。由榜单发布、重点推荐、项目初筛、现场比拼等四个环节组成。

1.榜单发布。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榜单发布时间预计为2022年7月。

2.重点推荐。各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地方优势产业,结合榜单需求,高效、精准深入企业、创新孵化机构等发现颠覆性技术苗头,重点挖掘和组织推荐,并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确定审查合格项目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审查合格项目名单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项目初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采用全方位评议模式,对各地方审查合格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现场比拼的项目名单。

项目初筛时间为2022年9月。

4.现场比拼。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合各有关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以现场比拼方式决出优胜者并择优推荐进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备选库。

现场比拼举办时间为2022年10月至12月。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宣传并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和组织具有颠覆性技术苗头的项目参加比赛,为参赛项目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完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二)各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组织审查和推荐职责,严格对照“合规性审查标准”,对本地区或辖区范围内报名参赛项目进行信息完整性、合规性审查,确保项目信息符合填报要求,并围绕地方优势产业,推荐有颠覆性技术苗头的项目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赛事举办过程中,如发现参赛项目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合规等情况,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有权终止该项目继续参赛,如同一地区终止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暂停或终止该地区项目组织、推荐权力,并责成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整改。

(三)请各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时更新已推荐专家信息,并可继续组织推荐在颠覆性技术发现和识别等方面具有研究基础的战略专家、行业专家、金融投资专家、技术专家等进入大赛专家备选库。专家信息更新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四)各地区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晋级总决赛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

八、服务政策

大赛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优胜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一)宣传展示。通过现场布展、媒体报道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推介。

(二)择优推荐。建立颠覆性技术大赛项目库,择优推荐进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备选库。

(三)深度孵化。协助对接产业顶层战略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创新资源,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开展系统的深度孵化服务。

(四)成果转化。协助寻找产业化场地、产品市场、产业化资金、产业战略合作伙伴等资源,助力迅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并做大做强,推动形成颠覆性技术产业。

 

联 系 人:科技部火炬中心 尉佳、贺玥

电 话:010-88656211、010-88656219

传 真:010-88656219

电子邮箱:zuzh1@chinatorch.gov.cn

技术支持:010-88656315、010-88656375

 

附件:1.颠覆性技术项目遴选判断问题指引

2.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项目合规性审查标准

 

 

科 技 部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颠覆性技术项目遴选判断问题指引

 

一、判断是不是

1.项目团队想做什么,用通俗的语言如何清楚地阐述目标?

2.现在普遍应用的技术是什么?其局限性是什么?项目采用的方法有什么新意?对现有技术的替代性如何?

二、判断可能性

3.这项研究的风险和回报是什么?为什么认为该方法会成功?

4.研究的时间周期和成本怎么样?

5.是否能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评价项目的成败?项目会有哪些阶段性进展?如何衡量?

三、判断影响力

6.谁会关心此研究?如果成功了,产品或市场会有什么改变?影响是什么?如何度量?

 

 

附件2

 

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项目合规性审查标准

 

一、参赛单位及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参赛单位及项目在符合《通知》中有关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1.参赛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不接受个人或团体形式参赛;

2.参赛单位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营业,且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要求填报的资料“第三步”中“九、研究工作基础”,“参赛单位在该研究方向的前期任务承担情况”“参赛单位相关科研条件支撑状况”两项不能同时为“无”或无实质性内容。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所研究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重大创新与突破、技术的创新组合或技术的颠覆性应用中的某一类;

2.参赛项目应清晰阐明其研究目标,包括项目所采用的关键技术、拟解决的产业关键问题、将取代的现有技术情况等;

3.参赛项目应清晰阐明其技术优势或如何取代现有技术情况。

二、项目报名信息与实际信息应保持一致

要求填报的资料“第一步”中按实际情况填报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为上市企业。

三、项目报名资料是否完整,填报、上传的资料应符合相关要求

(一)要求填报的资料中标有“*”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其中,“一、基本情况”栏目应按实际情况填写;“二、研究目标、关键技术和拟解决的产业关键问题”“三、现有技术在产业的应用现状及其局限性”“四、本技术对现有技术的替代性”“五、本颠覆性技术对有关产业的颠覆要点”“六、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七、项目风险分析及对策”“八、本技术的影响力”“九、研究工作基础”“十、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研究背景”“十一、进度安排”等栏目不得填报“无”;“十三、项目目标、成果与考核指标表”栏目中“完成时指标值/状态”不得填报“无”。

(二)填报的内容与填报要求应一致,较为明确地回答相关问题,上述不得填报“无”的栏目填写的内容不得少于20字。

(三)要求填报的资料“第四步”中“签字并盖企业公章《承诺书》文件”,参赛单位按要求上传承诺书签字并盖章,签章与参赛单位、项目负责人一致。

中国科协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

科协办发企字〔202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创新方法工作在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和激发企业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科创中国”建设,2021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总决赛拟于11月初在天津市举办,本届大赛的主题为“激发创新活力,促进自立自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部、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创新方法研究会、天津市科协、天津市科技局

三、参赛条件

由来自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创新创业及其服务的其他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人员所组成的团队可选择相应专项赛事进行报名参赛。企业专项赛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为3人。

四、比赛内容

技术创新方法、管理创新方法及其他创新方法在研发生产中和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应用。

五、赛事安排

1.大赛设立企业创新方法、大学生TRIZ杯和工业工程创新方法等3个专项赛事。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创新方法研究会、天津市科协和天津市科技局等单位共同举办。大学生TRIZ杯专项赛、工业工程创新方法专项赛赛事方案另行发布。

2.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分省级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25日至10月20日为省级决赛组织阶段,由省级科协和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特殊情况可单独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省级决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总决赛。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组织选拔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第二阶段:拟于11月初举办总决赛。总决赛项目数额为200个左右。各省级赛区推荐参加总决赛的名额将在大赛报名结束后,依照各省级赛区有效报名参赛项目数量按比例确定,即时在官网公布。

3.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总决赛分理论测试、项目展示和电视擂台赛三个环节。

理论测试全员参加,理论测试成绩按适当比例计入参赛队总成绩。

项目展示全员参加,成绩按适当比例计入参赛队总成绩。

总决赛电视擂台赛由10支优胜团队和1支举办地直通车团队争夺大赛金银铜奖。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理论测试、项目展示已做好线上活动预案,电视擂台赛已做好无观众录制预案。请各地参照总决赛方式,因时因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员赛事安全。

4.大学生TRIZ杯专项赛、工业工程创新方法专项赛前三名在总决赛进行集中颁奖。

5.参赛团队请登录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官网(http://scei.org.cn),点击“2021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报名参加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8月25日。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团队和企业参加大赛;地方科协与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协同,共同推进;地方科协组织要将有关工作融入“科创中国”品牌建设。大赛组委会将把以上工作作为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

大赛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关注官网后续公告。

联系人: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赵悠扬 010-65085830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刘秋桔 010-58884881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邱 晨 022-83219475

大赛官网技术支持 13771570816

            中国科协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1日

科技部关于举办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举办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关部署,突出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颠覆性技术供给,培育颠覆性创新文化,探索颠覆性技术“发现—遴选—培育”的新机制,重点发现和挖掘一批颠覆性技术方向,科技部将举办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全球科技革命大趋势和产业变革大方向,在认真研判颠覆性技术创新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颠覆性技术发现和遴选的新机制,挖掘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颠覆性技术方向,在全社会营造颠覆性技术创新的良好生态,带动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升,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引擎。
 
二、参赛报名
大赛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和重点推荐等方式,鼓励具有颠覆性技术苗头的项目参赛。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比赛不向参赛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三、赛事安排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具体执行。大赛由初筛、领域赛和总决赛组成。
 
(一)初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审核参赛项目信息完整性、合规性的基础上,通过专家组全方位评议模式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遴选。
 
(二)领域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合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对参赛项目进行优化分组,举办若干场领域赛,采取项目路演答辩方式进行。
 
(三)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合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采取项目路演答辩方式遴选出优胜项目,并推荐进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备选库。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宣传并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和组织具有颠覆性技术苗头的项目参加比赛,为参赛项目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完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二)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认真组织,推荐在颠覆性技术发现和识别等方面具有研究基础的战略专家、行业专家、金融投资专家、技术专家等进入大赛专家备选库。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三)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晋级总决赛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
 
联 系 人:科技部火炬中心 金灿、闫天羽
电 话:010-88656215、88656211
传 真:010-88656219
电子邮箱:shoul1@ctp.gov.cn
技术支持:010-88656315
附件: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组织方案
科 技 部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组织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科技部
承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参赛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一定的项目实施条件。
 
(二)参赛项目要求。
颠覆性技术是“可改变游戏规则”的创新技术,以创新思维为根本,开辟新型技术发展模式,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将超越原有技术并产生替代,具有另辟蹊径改变技术轨道的演化曲线和颠覆现况的变革性效果。从技术角度看,是以科学技术的新原理、新组合和新应用为基础,开辟全新技术轨道,产生突破性的创新技术;从产业角度看,应与产业结合紧密,通过形成新工艺、新产品或新模式,利用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换代,改变行业主流产品和市场格局,推动相关产业乃至全球经济的革命性、颠覆性进步。
 
大赛聚焦对产业具有颠覆前景的技术项目,鼓励具有颠覆性技术苗头的项目踊跃参赛。参考“颠覆性技术项目遴选判断问题指引”(附后),参赛单位须清晰阐明其技术突破性、产业变革性等。
 
三、重点领域
大赛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未来网络与通信、生物技术、新材料、绿色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以及交叉学科等可能产生重大颠覆性突破的技术领域。
 
四、工作流程
(一)征集报名。
1.公开征集。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
 
2.广泛动员。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等加强组织、宣传和推荐,将征集信息及时传递到各有关单位,在全社会广泛动员,鼓励具有颠覆性技术苗头的项目参赛。
 
3.重点推荐。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作为重点推荐组织单位,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高效、精准地深入企业、创新孵化机构等发现颠覆性技术苗头,重点挖掘和组织推荐其参加大赛。重点推荐的技术项目需在报名系统中勾选推荐单位。大赛组委会视推荐情况,与推荐单位研究建立颠覆性技术联合推荐办公室。
 
(二)初筛。
初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审核参赛项目信息完整性、合规性的基础上,通过专家组全方位评议模式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遴选,确定进入领域赛的项目。
 
(三)领域赛。
领域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合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高新区共同组织。根据参赛项目的领域分布和具体情况进行优化分组,举办若干场领域赛。参考“海尔迈耶(Heilmeier)问题”,通过项目路演答辩的比赛方式识别和遴选颠覆性技术。对通过领域赛的技术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后,确定进入总决赛的项目。
 
领域赛举办时间为2021年9月—10月。
 
(四)总决赛。
总决赛通过项目路演答辩的比赛方式公开遴选出优胜项目,并推荐进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备选库。在比赛现场,广泛邀请投资机构、企业、孵化机构、媒体等方面代表作为专业观众,促进技术项目与各类机构之间的对接交流,为技术进一步熟化和发展提供资源对接。
 
总决赛举办时间为2021年10月—11月。
 
五、服务政策
大赛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优胜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一)宣传展示。通过现场布展、媒体报道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推介。
 
(二)择优推荐。建立颠覆性技术大赛项目库,并择优推荐进入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备选库。
 
(三)深度孵化。协助对接产业顶层战略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创新资源,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开展系统的深度孵化服务。
 
(四)成果转化。协助寻找产业化场地、产品市场、产业化资金、产业战略合作伙伴等资源,助力迅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并做大做强,推动形成颠覆性技术产业。
 
附:颠覆性技术项目遴选判断问题指引

 
颠覆性技术项目遴选判断问题指引
 
一、判断是不是
1.项目团队想做什么,用通俗的语言如何清楚地阐述目标?
 
2.现在普遍应用的技术是什么?其局限性是什么?项目采用的方法有什么新意?对现有技术的替代性如何?
 
二、判断可能性
3.这项研究的风险和回报是什么?为什么认为该方法会成功?
 
4.研究的时间周期和成本怎么样?
 
5.是否能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评价项目的成败?项目会有哪些阶段性进展?如何衡量?
 
三、判断影响力
6.谁会关心此研究?如果成功了,产品或市场会有什么改变?影响是什么?如何度量?

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1〕67号

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科学文明,树道德新风,科技部、中科院将联合开展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 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 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 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方式

1. 地方、部门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委)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

2. 社会征集。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个机构、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作品。

三、投稿方式

1. 地方、部门推荐作品。

各地方、各部门推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1)同时提交视频文件、《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至邮箱:wanfangkepu@163.com。

(2)邮寄推荐的微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3份)至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 社会征集作品。

(1)请机构、自荐个人将《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一并发送至:2720922592@ qq.com。

(2)在线传送:请联系QQ:2720922592 。

(3)邮寄自荐的微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3份)至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3. 注意事项。

作品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

(1)各地方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

(2)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限1部;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只能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限1部。

(3)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者,限1部;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人自荐,限1部。

(4)为激发广大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提升青少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秀微视频评选向青少年倾斜,鼓励青少年个人自荐优秀微视频作品。

(5)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四、评选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万方数据、人民视频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展播,由公众对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

在此基础上,科技部、中科院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普博览  王海波

电  话:010-58812524、15910504273

传  真:010-58812505

邮  箱:editor@kepu.net.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南路2号院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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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

 2. 2020年度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

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

2021年6月10日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2021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将共同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大赛持续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企业生态圈,强化“补链强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有效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国家高新区等创新高地的产业协同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赛事安排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具体执行。大赛由地方赛、专业赛和全国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

(一)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着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服务本地区广大中小微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地方赛产生的优胜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全国赛。鼓励国家高新区围绕主导优势产业积极承办地方赛相关赛事,助推“一区一产业”发展。

(二)全国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分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按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比赛。根据大赛进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公开路演方式进行,举办城市和时间另行公布。

(三)专业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举办颠覆性技术大赛、大中小企业融通专业赛、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专业赛、技术融合专业赛,着力集聚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力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各专业赛具体组织方案另行发布。

三、参赛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地方赛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6日和7月23日。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牵头举办地方赛,组织协调所辖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动大赛工作。

(二)地方赛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模式。

(三)地方赛组织单位要不断完善和规范赛事评审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部备案众创空间等要积极宣传大赛,认真做好赛事组织,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对企业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联系人:科技部火炬中心 王奕、张彦琴电 话:010-88656286、88656289传 真:010-88656288电子邮箱:jinr2@chinatorch.gov.cn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附件: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科 技 部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一)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全国工商联支持单位:致公党中央、共青团中央、科技日报社、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承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协办单位: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特别支持:招商银行创新创业公益基金(二)大赛组织委员会。大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

5.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在前九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地方赛工作流程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以下简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二)地方赛比赛。

1.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赛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地方赛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初赛环节要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比赛评选要注重发挥创业投资专家作用。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主确定比赛方式。

4.地方赛整体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5.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主设立地方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6.不举办地方赛省份的参赛企业,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间协商参加相关地方赛区比赛。地方赛比赛时间:2021年8月至9月

(三)入围推荐。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举办地方赛情况和参赛企业数量,分配各赛区入围全国赛名额。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地方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成长组的入围企业须在推荐时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未获得编号的成长组企业不得参加全国赛。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书面推荐入围全国赛的企业,应附尽职调查报告,并完成网上推荐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网上推荐或未附尽职调查报告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赛。

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大赛官网公示入围全国赛企业和项目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方可参加全国赛,未通过公示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入围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五、专业赛工作方向专业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按专场举办,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专业赛组织方案和服务政策将在大赛官网专门发布。

(一)颠覆性技术专业赛。为加快建立颠覆性、非公示性项目发现和支持机制,充分利用大赛优势和资源,探索建立颠覆性技术项目“征集—识别—培育”的新机制,推动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组织实施。

(二)大中小企业融通专业赛。发挥知名龙头骨干企业主体作用,聚焦大企业相关细分产业领域,携手优秀参赛企业共同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创业。

(三)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和潜力,选择重点、热点细分领域,突出关键技术方向,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并发掘一批高水平创新项目,促进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四)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专业赛。面向国家或省级重点科技计划,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产业化融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展示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现科技项目的市场新价值,促进形成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的机制。

(五)技术融合专业赛。面向民用与国防双向应用技术开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团队,发掘和培育符合国家需求导向的技术融合创新生力军,搭建技术融合交流合作网络平台,促进市场机制驱动下的技术融合创新与资源整合。

六、全国赛比赛安排

(一)全国半决赛。

1.全国半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大赛进展情况,按一个或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进行优化分组,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比赛。

2.全国半决赛按初创企业组400个和成长企业组1100个左右规模进行比赛。

3.全国半决赛结束后,评选出600家左右大赛优秀企业。

(二)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产生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50强”,并产生一二三等奖。

2.全国总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比赛向观众开放,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2021年10月底或11月初

七、服务政策

(一)择优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等推荐。

(二)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三)择优推荐参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参加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四)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函智〔2020〕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为主题,通过讲解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科技扶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局、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时间: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的预赛。
决赛时间:待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届时无法举办现场讲解,则改为网络形式)。
决赛地点:广州市。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sc.cn/qgkpjj2020。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各直辖市、决赛举办地广州市,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科院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军队推荐9名选手参加决赛。邀请香港、澳门等地区选手参加决赛(各不超过6名)报名表见附件2。各代表队安排1名领队,不安排观摩人员,观众通过网络直播观看赛事,代表队信息表见附件3。请各地、各部门视疫情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方案。
(二)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参赛选手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住宿费自理,不需交纳参赛费用。专家聘请、参赛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费用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10月10日前完成报名。须登陆大赛官方网站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扫描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联盟罗静婷、黄寅、罗婉艺
电  话:020-39348107、39348141、39348046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3826083392、15018426207、13660677212
邮  箱:gzkplm@163.com
会务QQ群:975877827

附件:1. 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 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
     3. 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

科技部办公厅
2020年8月7日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以需求引导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新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动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科技部将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以下简称挑战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揭榜比拼”方式,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打通产学研创新链,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抓手,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挑战赛在科技部指导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等承办各项赛事。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要负责审定工作计划,建设、运行挑战赛官网和平台,协调各地赛事安排,开展赛事宣传、培训和监督、评价等工作。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等主要负责提出辖区赛事重点领域,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各项赛事,并研究制定有关支持和补助政策等工作;副省级城市及地、县人民政府等作为地方承办单位具体承办赛事工作。

三、赛事组织

第五届挑战赛聚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技术融合、硬科技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17项赛事(见附件)。参与挑战赛各方均需通过挑战赛官网(http://challenge.chinatorch.gov.cn/)进行用户注册后开展赛事活动。

(一)需求征集。

承办单位面向本区域开展需求征集工作,并组织专家团队或委托服务机构对需求进行逐一分析梳理,提出综合建议。

(二)需求发布。

承办单位通过挑战赛官网及各地相关媒体、科技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送需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展需求集中发布工作,并通过各类平台、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推送。

(三)解决方案征集。

承办单位发布“挑战须知”,面向全社会征集挑战者,也可通过知识产权检索、成果库精准匹配等方式,积极寻找、定位和动员社会各界的技术持有者参赛。

(四)需求对接。

承办单位围绕本区域内征集的所有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服务,做到每个需求都有回应、力争得以解决。如有合作意向,应签订意向合作协议。

经充分对接,仍引发激烈竞争致使需求方难以自主选择最佳解决方案时,可以通过现场赛形式进一步对挑战者及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和评比。现场赛分为竞争对接和现场比拼两个环节。最终由需求方确定合作方,并签订意向合作协议。

(五)奖励支持与服务。

1.在挑战赛中胜出的挑战者应获得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由需求方支付,仅用作奖励挑战者,不作为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其他独占性合作的强制条件。

2.对通过挑战赛成功对接的需求方,可按所在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签订技术合同并形成产学研合作项目,可优先纳入地方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3.承办单位整合相关资源,提供包括科技政策咨询、企业战略咨询、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和投融资等服务,并进行后续跟踪与效果评价。

(六)总结与评价。

承办单位要全面梳理挑战赛实施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与成效,分析不足和原因,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承办单位要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关键共性技术为核心,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立赛事定位、制定实施计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各方力量,注重赛事实效,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

(二)加强组织管理。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充分运用网络平台,采取当面对接、在线交流和视频会议等手段,严密组织赛事各环节,切实解决技术难题,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助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保密和保护。

各参赛方和评审专家均需签订《保密协议》和《免责声明》法律文本。公开发布技术需求时要根据需求方意愿隐去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比赛要征得需求方和挑战方的同意,强化技术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四)加强规范和监督。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挑战赛确定的流程和规则进行,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赛事公平、公正。科技部火炬中心受理电话:010-88656297/6296。

 

附件: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承办单位

科技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