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发挥科技模型活动的功能,不断创新竞赛活动形式,有效延展活动空间,丰富校园课余活动,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促进综合素养的提升。现拟于2022年4月-10月举办全国青少年科技模型网络系列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比赛将于2022年4月15日正式启动,比赛全程在竞赛平台上进行。
电脑端:http://www.lusie.cn/
手机端:
附件:1、2021年全国青少年科技模型网络系列竞赛规程.pdf
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22年4月2日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发挥科技模型活动的功能,不断创新竞赛活动形式,有效延展活动空间,丰富校园课余活动,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促进综合素养的提升。现拟于2022年4月-10月举办全国青少年科技模型网络系列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比赛将于2022年4月15日正式启动,比赛全程在竞赛平台上进行。
电脑端:http://www.lusie.cn/
手机端:
附件:1、2021年全国青少年科技模型网络系列竞赛规程.pdf
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22年4月2日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梅河口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36届吉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流程,提升大赛信息化管理水平,第36届吉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正式启用网络平台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3月7日8:30—21日13:00
二、申报网址
各级管理员:http://www.jlstnet.net/admin_2021/login.aspx
三、相关要求
1. 所有参赛选手均需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通过网络平台上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以及《关于举办第36届吉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等文件准备。参赛选手在申报期内要持续关注报名状态,出现问题及时修改,申报时间结束后平台自动关闭,无法修改及上报,未完成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2. 所有参赛选手在完成网络申报后,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上交。各地项目负责人汇总本地材料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各中省直学校项目负责人直接报送。组委会不接受参赛选手单独报送。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于23日,以邮戳为准。
3. 省级管理员将为各地区管理员统一分配平台管理账号。
4. 各参与学校需选派1名项目负责人作为校级管理员,通过平台申请管理员权限,待所在地区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审核上报本校参赛项目。
5. 各地区管理员须于21日16:00前在系统内上传本地所有参赛信息统计表,完成上报工作。
7. 请参赛选手务必重视学术诚信,对项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组委会将对研究报告进行统一查重,要求知网查重率低于20%,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将被淘汰,同时大赛组委会保留追究参赛选手学术道德责任的权利。
8. 第36届吉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4月中旬前举办,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渝科协发〔2022〕7号
关于举办第37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两江新区科创局、重庆高新区科协、万盛经开区科协、教育、科技、生态环境、体育、知识产权、团委、妇联等部门: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3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21〕2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37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一)大赛主题:体验·创新·绿色·成长。
(二)大赛内容
本届大赛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含机器人创意)、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科技辅导员优秀论文。
二、申报方式
本次比赛采取网上和纸质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其中,科技辅导员优秀论文和机器人创意项目申报书只需要纸质申报,申报材料清单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
(一)申报流程
填写申报项目反馈表→发放授权码→登录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注册→点击相应参赛项目→输入授权码→按照要求填报→提交参赛→组委会审核→在线打印→签字盖章→上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3月1日。
三、申报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组织机构负责人请于2022年2月21日前提交申报信息反馈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统一上报参赛作品,超件作品一律不纳入评选范围。组委会根据反馈表发放授权码。
(二)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青少年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青少年竞赛集体项目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学生的合作项目。
(三)在同一届大赛中,每名参赛科技辅导员只能申报一项作品,只接受个人作品申报。
(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以集体为单位申报,不得出现个人姓名等信息。同时应符合五个要求:1.明确的选题目的;2.完整的实施过程;3.完整的原始材料;4.确切的实施结果;5.真实的收获和体会。
(五)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按照学科分类,参赛学生须对作品进行查新,并提交签字盖章的查新报告和科研诚信承诺书。
(六)机器人创意、科技实践活动、科教制作和科教方案等四类项目纸质材料于2022年3月4日前寄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在线打印的申报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原始材料,其中申报书和研究论文(研究报告)一式三份,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不提交纸质材料,科技辅导员优秀论文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cqqfx@sina.com,申报材料务必保证完整、准确,获奖证书以申报提供的资料为准。
(七)报送的纸质材料请单独用档案袋或者大信封封装,并将作品申报书第一页参赛信息复印后贴在封面上。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材料一起装订。上报材料请各单位自行备份存档,报送后一律不退还。
四、组织实施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接此通知后,把本次竞赛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第37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37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区(县)级竞赛工作,并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择优报送参加第37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三)各区县(自治县)要紧扣大赛主题,引导青少年发现和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积极参与探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大胆思索与创新实践,培养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的能力。
(四)本届大赛设立优秀指导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获得青少年项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根据各竞赛组织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工作总结以及作品申报情况和终评获奖情况,对区县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初评结果通知各单位参加终评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和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实物在终评活动前送至参评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具体竞赛办法见《第37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22年修订)。
五、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地点:渝中区黄花园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520室。
(二)相关信息及申报表格请查阅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chongqing.xiaoxiaotong.org)。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花 胡钱
联系电话:63659909 63659911
邮箱地址:cqqfx@sina.com
通讯地址: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5楼市科协科技服务中心青少年科技工作部
邮 编:400013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27日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及相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其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培养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促进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关于举办第37届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要求,并结合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工作安排,拟定于在2022年2月举办辽阳市第37届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主办,市科技馆承办,具体负责市级大赛的项目申报、评审、推荐作品等相关工作。
二、主题与内容
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内容:大赛分为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内容,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具体内容详见《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21修订版本)》(以下简称《省科创大赛规则》。可在“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
三、组织流程
第一阶段:创作申报阶段。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创作、项目申报。
第二阶段:市赛组织阶段。2022年2月中旬前进行资格审查、项目评审、成绩公示阶段。
第三阶段:省赛申报阶段。2022年2月下旬至3月2日,组织和指导入围省赛选手和教师进行项目和作品省赛申报。
第四阶段:市赛总结阶段。2022年3月至4月,进行大赛工作总结、下发证书,竞赛资料整理归档。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各类竞赛项目要严格按照《省科创大赛规则》(2021修订版本)要求上报材料,缺少材料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2.请市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区属各学校报送至县(市)区科协或教育局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清单报送至市科技馆二楼机器人工作室。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发送到市科技馆邮箱。
3.科幻画作品需报送作品原稿(右下角贴标签),背面张贴申报书一份,上交一份,并拍照自留电子版本以备后用,其他作品先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实物作品等后续通知再报送。
4.《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21修订版)、《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试行)、《申报材料》、《申报清单》等以上相关材料在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https://www.lykx.org.cn/)查阅下载。
五、注意事项
1.按照《省科创大赛规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科技创新成果项目。要以个人项目为主,集体项目(作者2人以上,不得超过3人),每名学生在本届大赛上,只能申报1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申报需要青少年辅导员有培训活动主讲教师经历,且从事科技辅导员或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历届“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获奖者不参与评奖。
4.科技实践活动项目。按照《省科创大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试行)》(可在“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均可以团体名义将其参与或组织的科技实践活动申报参赛。
5.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作品。限个人独立完成,作者年龄在5-14周岁以下。本届大赛以少年儿童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未来人类的生产、生活情景为主题进行创作,作品的画种和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作品尺寸规格为4开(54CM×38CM)。具体规则请按照《省科创大赛规则》。所有作品绘制完成后,均需按要求拍摄成电子版照片自行保存备用,照片文件格式一律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一律在1MB-2MB之内。
6.请各单位认真校对申报材料和申报清单文字,注意名字和题目千万不要写错了,后续颁发证书无法修改,后果自负。
六、联系方式
辽阳市科协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18641933833
辽阳市科技馆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18740223055
电子邮箱:lykejiguan@163.com
附件1.关于举办第37届辽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附件3.第37届辽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材料
各乡镇(街道)科协、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精神,强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选人育人宗旨,鼓励全县广大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提高科学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选拔优秀项目参加阜阳市、安徽省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临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体验•成长
二、大赛内容
本届大赛分为五个单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为鼓励广大科技辅导员从事教研创新,举办科技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
三、名额分配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限报作品15件(其中科幻画不超过10件),县直学校限报作品6件。
四、申报要求
(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
1.申报表1份。
2.研究报告1份、作品照片2张、视频介绍(均不得透露学生姓名、所在学校和辅导老师等信息,统一用作品名称命名文件,视频不超过2分钟)。
3.查新报告1份。
4.发明类作品无需上报实物,在参加现场评审时展示。
(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表1份。
2.活动资料1份,装订成册或装袋(封面贴申报书第一页)。
(三)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
1.申报表1份。
2.作品原件。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写上作品名称、作者、辅导老师姓名和电话,用回形针附申报表。
(四)科技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
参赛人员为本人有作品参赛或者作为第一辅导老师辅导学生参加本届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具体竞赛办法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大赛取得实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有关要求:
1.请全县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参赛,为老师和学生作品选题、设计、制作、打磨、参赛等提供支持。
2.县科协将根据本级竞赛评选结果,选拔优秀作品上报参加市赛、省赛和国赛。
3.倡导青少年在生活、学习中发现和探索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青少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大胆思索、勇于创新,注重青少年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4.参赛作品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要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鼓励具有科学基础的奇思妙想。严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5.请各有关单位将选拔推荐的作品材料、汇总清单(纸质和电子版)于2022年2月11日前报送县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刘金秋
作品报送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北楼131室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是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文明办、省生态环境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主办的一项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选拔培育和科技教育成果展示与交流活动,也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省级赛事,已成功举办32届。经研究,第三十三届创新大赛将于近日启动,各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统一协调和组织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等)的在校青少年。
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以下统称“科技辅导员”)。
二、竞赛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竞赛两个部分。
1.青少年竞赛:(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2)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赛事规则及通知另行发布);(3)青少年创意编程大赛(赛事规则及通知另行发布)。
2.科技辅导员竞赛:(1)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2)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三、组织程序及要求
1.启动及申报(2021年11月-2022年1月)
各设区市按竞赛项目的名额分配表(附件2),由设区市科协组织统一申报,组委会不接受学校、个人申报。
本届大赛将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参赛者登录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服务平台,在线填报所有申报内容并打印申报书(签字、盖章),具体申报流程见申报界面首页,申报材料要求参见各项目竞赛规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评审。网络申报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20日。
2.资格审查(2022年1-2月)
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大赛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审查委员会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申报项目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审核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组委会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所有参赛项目将在知网、全国竞赛项目系统进行查重,如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问题,经大赛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
为确保参加项目的真实性,申报者(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指导老师)须提交诚信承诺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实验室或专业机构完成的项目须提交相关确认或批准依据材料(如审批单、登记表、财务收据等)。申报者对其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遵守科技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
3.初评(2022年2-3月)
由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网络初评,根据各竞赛项目规则,确定入围终评的选手名单。
4.终评(2022年3-4月)
入围终评活动的选手参加公开展示、答辩等环节,由评审专家进行多维度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终评具体活动安排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赛事总结(2022年5-6月)
大赛组委会发布竞赛结果,发放获奖证书和奖牌。
四、奖项设置
1.最高奖: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培源奖3名。
2.等级奖:各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所有奖项都通过终评产生,严控获奖比例,具体比例参见各项目竞赛规则。
3.专项奖:鼓励承办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设立大赛专项奖,为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成果拓展创业渠道(具体设奖情况以实际为准)。
4.优秀组织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及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均突出的市、县(市、区)组织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高中学生的部分获奖项目获得参加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的预选资格。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选人育人宗旨,规范组织程序,加强赛事监管,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大赛组委会依据全国相关文件精神对《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进行了系统修订,即日起施行。各设区市赛事组织单位要认真学习、用心领会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宣讲工作,进一步教育参赛师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高度重视。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设区市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部门要分工负责,通过示范引导和政策激励等举措广泛组织动员,要把大赛的组织发动与日常的科技教育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中小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3.精心组织。各地要认真组织市级及基层创新大赛,严格规范评审程序。认真组织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科技辅导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各设区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广泛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各设区市级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参赛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宣传。要把大赛的组织发动与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弘扬科学精神、培养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及发现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创新文化氛围,将大赛成果的宣传、推广、运用与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素养培育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更多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大赛信息发布及申报网址: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服务平台,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陆老师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体育局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5日
郑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郑州市目前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为众多热爱科学、勇于创新的青少年提供了科学展示和科技交流的舞台,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竞赛与交流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得到培养与提高。按照郑州市科协《关于举办第二十八届郑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郑科协字〔2021〕67号)要求,我区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二 十八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创新大赛”的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部分。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意、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评选。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青少年科学影像展。
二、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
1.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学校的比赛,经过评选,获校级比赛一等奖者,方可推荐参加全区比赛。
2.各学校应积极组织校内竞赛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项目按要求上报,参加区级比赛。
3.要倡导青少年发现和探索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肯定少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大胆思索、勇于创新。注重青少年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参加竞赛的作品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已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要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鼓励具有科学基础的奇思妙想。
4.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和参赛者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申报表内出具审查意见。保证申报者资格符合要求,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凡因申报者资格和上报的表格资料出现问题而影响作品评审的,由组织单位负责。大赛结束半年内,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虐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区大赛组委会上报参赛作品,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12月6日-7日。
2.请各组织机构严格按竞赛规则(附件1)上报参赛作品,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需填报各类作品申报书(附件2)。
3.请各组织机构按时将参赛作品、申报材料及参赛作品清单(excel格式)(附件4.纸质(单位盖章)及电子版各一份)上报区科协,逾期不候,参赛作品及申报材料不再返还请自行备份。
4.请各组织机构在申报参赛作品的同时,报送基层活动组织工作总结、优秀组织奖推荐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5.区科协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与岗坡路交叉口芝麻街1958双创园D12栋中原科技传播中心1楼110室
联系人:程茵
电话:0371-55656526、61290236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更好地激活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培养和提高全民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和带动一批潜力大、前景好的创新创意项目,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解决科研与经济“两张皮”难题,推动“十四五”时期荔浦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荔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第五届荔浦芋文化节期间举办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名称
“携手·发展”2021年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荔浦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荔浦市委组织部、荔浦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荔浦市委员会、荔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荔浦市二轻工业联合社、荔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三、参赛对象和范围
企业、高校、院所、团体、机构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荔浦市行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高校院所: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科研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三)团体和机构: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相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的协会、公司、中心、平台服务机构等。
(四)个人:学校教师、学生,自由职业者,自主创业者,农民,退伍军人,公司工厂员工等,可以以个人、组合团队或单位团体形式参赛。
(五)以上参赛单位团体及个人,社会信誉和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张以PPT、图片、短片、视频等形式提交,介绍清楚作品项目的创意、理念、功能、用途、市场应用、社会效益、人才团队、发展前景等,其中PPT不超过20页,视频短片不超过8分钟。如确有实物样品、模型提交,长宽高均不超过1米。
(二)参赛作品必须结合荔浦产业或与荔浦产业发展相关联。例如,工业方面衣架家居、食品药品、光电科技三大支柱产业,农业方面荔浦芋、荔浦马蹄、荔浦砂糖桔三大地理标识产品。包括围绕产业发展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与产业相关的新方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机械改造、技术升级、产品包装、新营销模式等。
(三)作品或项目具有较好的商业开发价值,符合市场各界的采购能力,能够引领荔浦工业、农业和其他产业发展趋势,助推荔浦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作品为自主原创作品,是参赛人(或参赛单位、团体)研发、设计的产品(若有专利证请一并附交);或通过技术合作、技术购买已转化为单位或个人名下,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参赛者应承诺不与他人或单位有知识产权纠纷,如违反将取缔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或参赛单位、团体)负责。
五、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从桂林生活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荔浦生活网、大美荔浦APP、荔浦党建公众号、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青春荔浦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下载《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和《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进行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实地报名。参赛者可以直接到荔浦市滨江南路(衣架之都旁)荔浦市科学技术局一楼大厅领取表格填写报名,并将作品PPT及相关材料拷贝给组委会。
3.材料提交:
(1)参赛报名表;
(2)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
(3)作品或项目计划书或说明。一般以PPT或视频形式提交;
(4)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生活照一张,以便初赛、决赛项目展出介绍使用。(如为团队参赛,需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扫描件及成员集体照一张);
(5)以企业或机构名义参赛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相关证明扫描件;
(6)以高校院所名义参赛的需学校(或学院)推荐意见。
以上资料打包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lpscxcyds@163.com。如有实物材料请交或邮寄(费用自理,不接受到付)荔浦市滨江南路科技局一楼办公室。
六、比赛时间和流程
(一)作品征集
1.大赛从即日起启动作品征集,比赛通知和公告发布于桂林生活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荔浦生活网、大美荔浦APP、荔浦党建公众号、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青春荔浦公众号等媒体平台。
2.作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5日24:00时(以主办方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如有邮寄作品,请参赛者注意寄送作品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到大赛组委会作品收集地点。
(二)比赛流程
赛事分为初赛、决赛环节,初赛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现场评比。
(1)作品初审(初赛)。
2021年12月8日—9日,由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以网络评审与现场评审的方式评比,赛后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2)作品复审(决赛)。2021年12月18日入围决赛作品在荔浦市衣架之都三号楼多功能厅进行现场评比,采用“现场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形式评比。
1.决赛时将由技术专家、创投专家、企业家和创业导师组成综合评审团;
2.决赛采用“8+7”互动答辩模式进行,即选手路演演讲自我展示8分钟,评审团点评问答7分钟;
3.决赛阶段旨在选手对创新创意作品项目进行展示、推介,评审团根据选手现场表现及项目介绍进行综合评定、打分,现场进行统计公示;
4.根据决赛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
(温馨提示:12月17日下午15:00–18:00,入围决赛作品作者到荔浦市科学技术局一楼大厅进行决赛演讲次序抽签,不参加演讲演示视为放弃决赛资格。)
(三)获奖公布、作品展示
12月19日将大赛获奖名单在荔浦公共媒体公布,并在衣架之都一号楼进行展示(或具体地点由文化节大会组委会统筹安排)。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
以上获奖作品均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支持政策
(一)获奖作品如有与荔浦合作意向的,大赛组委会优先向荔浦企业、孵化平台推荐,助推合作。
(二)获奖作品项目符合荔浦市人民政府采用范围的,组会委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和推荐,经双方商议确定合作事宜。
(三)获奖作品如有要求进一步研究开发、产业化发展的,组委会向荔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优先考虑进入孵化,享受荔浦孵化项目政策。
(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作品,如有需要,可由荔浦市人民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创新创意项目融资(提升信用贷款额度、定制融资产品等)。
九、参赛说明及要求
1. 以个人形式报送的作品每人最多不能超过3件,以单位团体形式报送的作品每单位团体最多不能超过10件。
2.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单指赛事期间板报展示)和宣传的权利。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对此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
4.大赛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但参赛作品制作、寄送费用均由各参赛者或参赛单位自行负担。
5.参赛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6.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和评奖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大赛邮箱:lpscxcyds@163.com。
2.组委会办公地址:荔浦市滨江南路科技局一楼,邮编:546699。
3.联系电话:0773-7225675、0773-7213472、18177335441
4.联系人:黄振华 李炜锜
(特别提醒:作品收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24:00时,如有邮寄实物类作品请掌握好寄出时间,如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参赛者注意作品提交跟踪。)
附件:
1.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
2.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3.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
学校/单位: 报名编号:
作品名称
姓 名或团体名称 性 别
出生年月 手机/电话
身份证号 邮 箱
所在单位
联系地址
作品说明(300字以内)
本人承诺:
1.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及争议情况,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同意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出版、宣传。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2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此表是单位有多个作品参赛时请用Excel表格填写)
学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作品总数参赛编号作品名称备注
附件3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
参赛声明
本人(公司、团队)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人(公司、单位)自愿参加本次大赛,并已详细阅读竞赛规程、法律声明,且同意并保证遵守大赛规程所约定之事项。
二、本人(公司、单位)保证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若因参赛项目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争议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承担,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三、本人(公司、单位)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并对提交参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意大赛举办方采取任何合法方式核实参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有虚假、侵权或不合法的信息将自动取消本人(公司、单位)的参赛资格,并由本人(公司、单位)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本人(公司、单位)的姓名、照片、视频等个人及参赛资料,授权同意大赛组委会用于本大赛赛事期间的活动宣传、报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刊、杂志、广播、互联网、板报等。
五、本人(公司、单位)同意授予大赛组委会自参赛选手提交参赛申请之日至本大赛结束,以其原始形式或修改的形式使用各参赛类型方案和小组录像的权利。
六、本次大赛提交的所有材料不要求退还,本人(公司、单位)已对所有材料自行备份留底。
七、本人(公司、单位)清楚并同意,为参赛而提供的资料将向举办方(含评委、评委顾问)公开,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把握参赛项目技术及商业计划等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因评选工作需要而使用参赛者提供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得本人(公司、单位)的同意。大赛举办方对参赛者提供的项目材料具有保密义务,在大赛举办方履行了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规定的必要的保密义务后,仍有部分或者全部信息在评选过程中泄漏的,大赛举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人(公司、单位)声明并保证在法律资格、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方面不存在任何有可能妨碍参加大赛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大赛举办方有权随时取消本人(公司、单位)参赛资格,同时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
九、本人(公司、单位)了解融资的法定条件,并保证项目方案关于融资条件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
十、本人(公司、单位)清楚并同意由(______,身份证 号码: )同志代表本人(公司、单位)
参加大赛(如果有委托他人参赛填写委托人信息,本人参赛填写本人信息)。
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团队(个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选人育人宗旨,规范组织程序,加强赛事监管,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做好举办竞赛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竞赛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经主办单位研究,对大赛《章程》(附件1)《规则》(附件2)进行了系统修订,并制定《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附件3),从2021-2022学年第36届大赛开始实行。现将本届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吉林省科协。
二、竞赛内容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4月前为省级赛事组织阶段。省级组织机构参照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省级赛事,并按分配名额(附件4)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赛事。
第二阶段:2022年3-8月为全国赛事组织阶段。大赛组委会组织作品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和终评活动。
申报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请各省级组织机构按时组织完成申报工作。各项比赛规则和申报指南,请登录大赛网站查阅(网址:https://castic.cyscc.org/)。
终评活动计划于2022年暑期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具体活动安排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22年9月至年底为总结阶段。公示获奖名单、印发获奖通知、颁发证书和总结研讨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全国赛事的相关组织工作,分别委托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省级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参赛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和新制订的《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参赛师生宣讲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序推进大赛改革。
3.各地要加强竞赛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大赛章程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附件: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