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推广“大众篆刻、绿色篆刻、创意篆刻”的理念,通过传播篆刻文化与汉字历史文化知识,在师生中普及篆刻技能,特委托中华世纪坛艺术馆、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承办“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以下简称篆刻大赛),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国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
设手工篆刻、机器篆刻两个类别。每类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组(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留学生)、教师组,共8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反映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词语、警句或中华古今名人名言。应保证内容的完整性。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使用汉字,字体不限。
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机器篆刻鼓励使用木头、陶瓷、金属等材料。
每人限报1件或1组作品(1组印章数量不超过6方)。需附印蜕及边款拓片(1组作品印蜕不超过6枚,并附两个以上边款拓片),自行粘贴在四尺以内对开宣纸上成印屏(138cm×34.5cm),一律竖式。
(三)提交要求
手工篆刻类作品要求在大赛官网上传印章实物、印蜕及印屏照片,另附作品释文、设计理念说明,标注材质、规格及制作工艺。
机器篆刻类作品要求在大赛官网上传印蜕、边款效果图(电子稿或扫描件),另附作品释文、设计理念说明。如已完成印章制作,需附实物及印蜕照片。
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1—5M,不超过5张,白色背景、无杂物,须有印面,要求能体现作品整体、局部等效果。
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四)其他要求
每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教师组参赛者无指导教师。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4月15日至7月10日
北京、山西、上海、广东等4个省(区、市)举办省级初赛,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通知要求报名参赛。
不举办省级赛事的省(区、市),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按照参赛指引自主完成报名,参加语言文字知识及篆刻常识在线测试,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每人可测试3次(以正式提交为准),系统确定最高分为最终成绩,60分以上合格,合格者可提交参赛作品。成绩不计入复赛。
(二)复赛:8月
北京、山西、上海、广东等4个省(区、市)举办省级复赛。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推荐入围全国决赛的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图片,并于8月20日前确认推荐名单,将《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5)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ingdiansxj@ywcbs.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省份+第四届篆刻大赛汇总表”。
不举办省级赛事的省(区、市),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按参赛作品评审成绩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者。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三)决赛:9月
所有入围决赛的手工篆刻类参赛者,根据通知要求寄送印蜕及印屏实物作品,参赛印屏不予退还。所有入围决赛的机器篆刻类参赛者,可自行制作完成后寄送作品,也可联系承办单位协助制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对印屏及实物进行评审,按评审成绩排序确定获奖作品及等次。
(四)展示:10月至12月
举办“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获奖作品展览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世纪坛艺术馆 贾老师
电 话:010-84187761(工作日9:00—17:00接听咨询)
邮 箱:zhkdasai@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中华世纪坛(篆刻大赛)
邮 编:100038

“我与南水北调东线”文艺作品有奖大赛征集启事

南水北调,利国利民。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自2003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经过南水北调人十年的辛勤建设,2013年干线工程全面竣工,8月15日通过全线通水验收,11月15日正式通水。通水以来,工程运行安全平稳,水质稳定达标,有效提升了沿线城市的供水保证率,工程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其战略作用正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深入挖掘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社会效益,展现南水北调工程与社会大众共建绿色生态和谐氛围,“我与南水北调东线”文艺作品有奖大赛正式启动,请把你与南水北调东线的故事,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的创想和论述,用影像、艺术和文字作品记录下来,期待您投来的文艺作品。

一、征集作品内容

征集作品以表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为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带来的变化,与社会大众和东线运管单位普通职工身边具有正能量的感人故事为创作内容。

1.反映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良好形象的影像作品,用影像作品反映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给你周边环境带来的绿色生态的变化以及你与工程共同和谐发展历程,作品形式包括摄影、摄像、微视频等。

2.反映你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有感认知的艺术作品,包括美术、书法、书画、篆刻、民间文艺(剪纸、刺绣)等艺术形式。

3.反映你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故事的征文作品,包括东线运管单位普通职工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相关的具有正能量的感人故事等。来稿标题自拟,具体题材、体裁、文风不限。

二、征集作品主题

大赛征集作品旨在传播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正能量。

1.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地域特色和东线工程独特的风土人情,讲述东线工程人文故事、传承地域文化,传递东线工程社会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身边真实的感受与故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涉及人物塑造要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

3.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避免概念化、说教化,力求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耐读、耐看、耐听。

三、征集作品要求

大赛征集作品均要求原创,原则上以未在媒体公开发表为主。

1.本次文艺作品征集大赛设组委会。作品一经征集,即表明投寄作品者具有完整的版权,责任自负,并确认已将作品的刊发、编辑出版权交由大赛组委会。大赛为有奖征集活动,所有刊发于各媒体的作品,均不另行付费。

2.作品格式要求:

(1)影像作品:要求以JPG格式图片投稿,图片大小控制在6M以内,并附文字说明。视频长度控制在30分钟以内,大小不限,要求以WMV、MP4格式投稿,并附上作品简介。

(2)艺术作品:书画、剪纸等作品要求尺寸不宜过大,以200×80cm为最大限度,自行简易装裱,不得带镜框。

(3)文字作品:文章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以Word文档投稿,并注明文章体裁(如散文、小说、诗歌等)。文章标题字体为黑体,字号三号;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四号,文中小标请加黑。

3.作品征集唯一邮箱:nsbddxzgs@nsbddx.com。

4.作品征集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16层1601室,邮编:100029。

5.征集作品请务必注明或附加真实姓名、详细通信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作者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请确保准确无误)。

6.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7月31日。

四、评选及奖励

1.大赛组委会将从来稿中评出“影像作品、艺术作品、征文作品”三个项目一等奖各1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奖各2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各3名,奖金1500元/名;其他进入初评未获奖作品以发放稿筹形式以资奖励,稿筹标准为:影像作品照片 100元/张,视频 300元/部,艺术作品 300元/件,文字作品100元/千字。

2.以上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择优在相关媒体推介刊发。

南水北调东线总公司

2017年3月29日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书法篆刻创作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书法篆刻事业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这是文化部首次将书法篆刻展览纳入中国艺术节主体活动内容。展览以“笔墨传承 诗意华章”为主题,旨在弘扬中国书法的笔墨精神,集中展示我国书法篆刻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体现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

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国家画院、陕西省文化厅

执行单位:

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院、陕西书学院、西安美术馆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地点:西安美术馆

规模:展出书法、篆刻作品共约300件

五、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书法家和篆刻家,以及近年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书法篆刻展览及其他重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者参展。展览艺术委员会委员可提交一件作品参展。

六、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申报作品应为应为近三年以来新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本展览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作品。

(三)参展作品尺寸等相关要求

1.书法作品:原则上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cm),竖式。

2.篆刻作品:提供作品印屏,需附印边款两枚。原则上印屏尺寸不超过四尺三裁(69×46cm),竖式。

3.参展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

七、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由作者直接向展览征稿办公室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需填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申报表》(电子版可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下载http://11yishujie.com/)。

2.书法作品翻拍制作成10寸彩色照片,小字作品需附局部照片。篆刻作品提供作品印屏,需附印边款两枚(无需装裱)。

3.照片及印屏背后均须注明作品释文、作品尺寸及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及申报表寄送至展览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72号,古都新世界大酒店,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办公室收件组,邮编:710003。联系人:温泉、安花,联系电话:029-87213198、87212562(兼传真),电子邮箱:shxshxy@outlook.com 。

(二)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上旬进行。初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书法作品照片不退稿。

(三)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中下旬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书法作品原作(篆刻作品无需再次寄送印屏),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无需装裱,需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四)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八、作者待遇

(一)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二)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九、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评奖。

(二)所有申报及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泉、安花

联系电话:

(温)13384923181,029-87213198

(安)15249289308,029-87613017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