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文联,市直属学校: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的通知》文件要求,大赛征稿共收到2448件作品,经初评,共有637件作品入围,现举办市级现场赛。为确保现场赛活动顺利举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现场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5月24日(周六)。

比赛地点:缙云县李阳冰学校(小学)。

二、现场赛对象和组别

经初评入围的选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现场赛规则和要求

1.书体:楷书、行书、隶书、篆书等书体。

2.书写、篆刻内容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

3.书法比赛内容:小学低段组比赛内容提前公布(内容附后),可自行挑选,但需14字及以上;小学高段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生组内容为28字、40字、56字古诗(内容现场公布)。比赛要求内容完整,在合适位置落款且繁简字不混用。参赛学生可以自带字典、字帖等查阅工具(含电子产品)。

4.篆刻学生比赛内容为“吏隐归来”四字,可以赛前做好印稿设计准备,小学组可以赛前上石,中大学生组需现场上石、刻印。印石自备,报到时须经主办方确认盖章后方可参与比赛。篆刻教师组比赛内容现场公布。印章原石与印花留在比赛现场,边款完整。

5.学生现场赛每人两张40×60厘米桌子书写、篆刻,镇纸、毛毡、其他书写工具及篆刻用具等自备,比赛用纸大小一律为四尺三开竖式(小楷用纸可以略小张),宣纸自备,不超过3张用纸,比赛前需经大赛工作人员盖章后方能书写。

6.教师组现场赛每人一张122×60厘米桌子书写、篆刻,纸张、镇纸其他书写工具及篆刻用具等自备。教师组内容现场提供200多字长诗一首(可根据需要节选),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比赛现场。

7.参加现场赛的选手请通过钉钉或微信扫《现场赛赛事指南》二维码,填写并核对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报名确认参加本次现场赛。同时加入第七届现场赛参赛群,相关细节及安排都将在群里公布。参赛者需携带身份证或经县(市、区)教育局盖章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入场验证。

8.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现场赛的组织及带队参赛与安全工作(总领队1-3人,不建议家长随同,家长不进入赛场)。

四、奖项、奖励设置

1.现场赛设奖。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占现场赛参加人数的20%、30%、50%,或由组委会根据现场比赛实际水平研究决定淘汰部分与上交作品不属实者。一等奖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电子证书),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电子证书)。一等奖另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388元代金券一张;二等奖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288元代金券一张;三等奖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188元代金券一张。现场赛(毛笔书法、篆刻)获奖作品将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结果,确定2025年绿谷之春·书法比赛获奖名单。最优秀获奖者将推荐参加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

2.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学生获一等奖的颁发优秀指导师奖,多人次获奖的不重复颁发,同时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房券一张。

3.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评选出教育局、相关学校、机构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现场赛5月24日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活动安排 活动地点
1 9:45前 检录 学校运动场
2 9:45——10:00 入场 李阳冰学校(小学)
3 10:00—11:30 学生现场赛 李阳冰学校(小学)
4 10:20—11:20 教师组现场赛 李阳冰学校(小学)
5 11:00—11:30 评委用餐 李阳冰学校(中学)食堂
6 11:30—12:30 参赛者及领队、负责人用餐 李阳冰学校(中学)食堂
7 11:30—13:30 现场赛作品评选 李阳冰学校(小学)
8 12:30—13:30 参赛者及领队、负责人休息 李阳冰学校(小学)
9 14:00—14:30 现场颁奖 学校五楼报告厅
10 14:30 返程

六、其他事项

1.请各教育局以县(市、区)为单位,派专人领队包车前往比赛场地。各县(市、区)领队及参赛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学校或机构工作人员扫以下二维码加入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赛事领队群。

2.现场如有问题疑虑,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吕科,联系电话:13626781992  应利剑,联系电话:13957090661。参赛者自带水杯,学校可提供开水。

3.注意场地卫生,比赛结束后毛笔不清洗,自行带回再清洗。

4.初评入围者不参加现场赛的,作弃权处理,不予评奖。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一经录用入选,承办方拥有参评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承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提供给相关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和编辑出版。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领队、参赛选手学校免费提供当天午餐,参赛者和领队、各校负责人凭票就餐。

7.各地要高度重视参赛团队的出行安全、饮食卫生、纪律行为等方面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制订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强化过程监控,畅通信息沟通,优化应急处置,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细落实。

8.本次活动会及时推出相关活动视频和照片,请参赛者及时关注活动视频号及赛事群公告,有需要的可以自行下载。

9.工作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入围名单

2.小学低段现场赛内容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的补充通知.pdf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文联,市直属学校,在丽高校: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广大青少年热爱书法、学习书法的兴趣,提高创作水平,发掘艺术人才,加强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

丽水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缙云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缙云县李阳冰学校

二、参赛对象和组别

丽水市大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均可参加。

1.毛笔书法:小学低段组(1至3年级)、小学高段组(4至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生组、教师组六个组别。

2.篆刻:小学组、中(大)学组、教师组三个组别。

三、参赛规则和要求

比赛采用作品征稿评比与现场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初评的选手参加市级现场比赛,经现场比赛确定书法大赛的最终获奖名单,并颁奖。现场赛时间及规模、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书法作品书体:楷书、行书、隶书、篆书等书体。

2.初赛书法作品内容不限,现场赛内容由组委会提前一周公布。

3.参赛作品要求:毛笔书法作品限宣纸,初赛为四尺整纸以内,一律竖式,现场赛为四尺三开竖式。篆刻作品尺寸要求4方以上,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作者限1人。

4.参赛作品请勿裱托。

5.初赛参赛流程

为了更方便地为赛事服务,今年初赛流程做了改进。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四、奖项、奖励设置

1.参赛作品奖。经初评入围现场赛的作品,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占现场赛参加人数的20%、30%、50%或由组委会根据现场比赛实际水平研究决定。一等奖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388元代金券一张;二等奖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288元代金券一张;三等奖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188元代金券一张。

现场赛(毛笔书法、篆刻)获奖作品将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结果,确定2025年绿谷之春·书法比赛获奖名单。最优秀获奖者将推荐参加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

2.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同时获松阳云上平田民宿房券一张。

3.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评选出教育局、相关学校、机构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其他事项

1.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均须粘贴《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初赛作品标签卡》,指导师限报一人。

2.确保每件作品为个人原创,严禁代笔,一经发现有作弊现象,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并通报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

3.各参赛者要对自己作品作政治性审查,合格后方能上交。如发生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作品一经录用入选,承办方拥有参评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承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提供给相关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和编辑出版。

附件: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操作流程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5年4月1日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丽水市“阳冰遗韵”杯第七届青少年书法大赛暨第十五届绿谷之春·书法现场赛的通知.pdf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 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指导机制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0〕80号),决定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五育并举,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审美能力,营造校园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二、活动组织

1.市教育局成立市级活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本项活动,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活动由丽水市教育局主办,专业机构(待定)承办,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协办。

三、“绿谷之春·美术”活动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师生。

(二)活动分组

1.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4.教师组;5.校外教育机构组。

(三)项目设置

项目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视频创作、平面设计、手工艺制作6个项目。美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含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厘米×60厘米),横幅、竖幅均可。作者限1人。

2.书法(篆刻)作品

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毛笔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作者限1人。

毛笔书法、篆刻采用现场比赛方式,与丽水市“阳冰遗韵”青少年书法大赛合办,各地各市直学校无需报送作品,硬笔书法各地各市直学校按照名额分配表报送即可。

3.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横幅、竖幅均可;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作者限1人。

4.视频创作类作品

为生动展示丽水教育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引导广大师生讲好教育故事,传递教育好声音。通过创作剧本或纪实短片,用短视频形式记录、反映新时代美好生活,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严格控制在3—10分钟(不足3分钟或超出10分钟均视为无效作品,不予评选),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5.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横幅、竖幅均可。作者限1人。

6.手工艺制作作品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

(四)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按组别分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

1.比赛晋级

本次比赛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校级赛(3~4月)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赛。

第二阶段:县级赛(4~5月)

各县(市、区)、市本级对辖区内各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赛。

第三阶段:市级赛(5~6月)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市本级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

(五)作品报送要求

1.标签

(1)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2.报送数额

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各县(市、区)及市本级作品报送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6。

3.报送方式

以县(市、区)、市本级为单位,各单位作品按组别、类别归类后报送。

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美术作品数码照片、摄影作品和短视频作品统一用U盘报送。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美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所在学校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以原件形式报送。创作说明电子稿可随作品照片一并报送。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1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能报1人。

各县(市、区)、市本级于2025年5月28日-5月30日(三天内),统一将参赛作品(分好类别、组别)和作品汇总表(附件3)打印稿和电子稿(加盖公章)一并送至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588号;联系人:刘晓丛;联系电话:15157891812;邮箱:1187275881@qq.com。

(六)奖项设置

1.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及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活动具体奖项通知待省厅发文后另行通知,各地各校可依据2024年文件要求提前准备。

2.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结合第15届“绿谷之春·文艺”比赛情况,评选出2025年度县(市、区)教育局优秀组织奖4个,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学校优秀组织奖各1个。各县(市、区)、市本级分别推选出2025年度丽水市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5),其中缙云县、青田县、市本级各5名,莲都区、龙泉市、遂昌县、松阳县各4名,庆元县、云和县、景宁县各3名,于2025年6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并予公布。

请各地在县(市、区)级艺术节活动完成后,按要求确定推荐的市级优秀组织奖单位名单,将推荐报告(主要包括推荐理由和推荐名单,推荐县(市、区)教育局的要写清所属共XX所学校、其中XX所学校开展了现场展演活动,加盖县教育局公章)和推荐单位开展艺术节活动方案、活动过程图片、活动总结等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及影像资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187275881@qq.com;联系人:刘晓丛;联系电话:15157891812。

3.美术作品奖项按照分类别、分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4.印制《优秀作品集》。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丽水教育》上发表或集中装裱统一展出,并结集成《优秀作品集》,赠送给作者及相关学校(单位)。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收藏部分优秀作品,并举行每年一次的“绿谷之春·美术”师生书画展。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并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制订活动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并将组织开展比赛活动的有关信息及时上传至丽水教育网,按时上报优秀作品,尤其要发动农村学校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比赛活动,届时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二)美术类参赛作品原件一律不退还作者,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对报送的作品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地学校的作品作政治性审查,合格后方能上报。如发生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地各校对报送作品务必做好诚信教育,实行校、县(市、区)两级公示,保证所有美术作品的自主原创性。

(三)各地各校务必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好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各项活动中的师生安全。

(四)各县(市、区)开展比赛宣传时要启用“绿谷之春”赛事徽章(见附件2)。

附件:1.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组委会名单

2.“绿谷之春”徽章

3.丽水市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4.丽水市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标签卡

5.丽水市艺术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6.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视频创作、平面设计、手工艺制作名额分配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的通知.pdf

附件:1-6.doc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直学校第7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市直学校第7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电视录制)的通知》精神,经专家组对市直属学校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经典咏传唱六个项目节目认真评审,共评出一等奖9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指导教师23名,现予以公布。

望获奖教师和学生再接再厉,加强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提高艺术素养。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美育,把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附件:市直学校第7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获奖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直学校第7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获奖名单

序号 类别 节目名称 组别 学校全称 参演师生名单 优秀指导教师 获奖等级
1 舞蹈-群舞 《一脉狮韵》 幼儿组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李苡默、朱奕诺、刘依馨、吴宛秦、郑伊然、王诗睿、徐梓益、丁若纾、杜沁宜、陈忞妍、汤若妍、周柳伊、何茉菡、陈彦霏、周梁艺、刘妡澄、杨舒涵、李知蔓、张玹绮、徐佳宜、吴优冉、王黛芩、徐子慕、项可依 戴和英、金晓敏、陈思思 一等奖
2 合唱 《下白雨》《库斯克邮车》 小学组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赵诗雨、刘慧祺、陈渃歆、李瑾诚、潘茹艳、练雨馨、蓝雅莉、张莉尹、何欣妍、潜叶轩、刘亦涵、杨帮欣、胡杨悦、郭梓萌、缪若茜、何洪伊、刘若伊、徐诗雅、王芊羽、杜锦曦、柳丽娜、吴佳轩、臧妍妍、刘美丽、肖晨曦、武启辰、杜悦悦、何思宜、黄睿、朱雅莉、刘煜婷、王晨艺、吴子晏、王程娟、孔令萱、朱隽婷、王梓馨、罗跃姗、雷雨涵、叶晋伊 熊晓雪、翁昱婷 一等奖
3 器乐合奏 《即将来临的风暴》 小学组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陈景亿、龚奕辰、蓝宇馨、李魏茜、叶馨冉、张宇涵、潘子烨、吴静怡、郑子宸、陈芃昊、陈伊娢、陈宇骏、陈雨墨、李程宇、王梓谦、徐兆阳、周沛鸿、胡佳玉、吴梓侨、叶骏、徐妍伊、章萱妍、周宇泽、赖铭轩、雷鸿哲、陈禹铮、吴睿辰、黄语萌、黄子萱、金沐希、雷子健、李翰森、周妍汐、诸葛昕悦、鲁子萱、陈静怡、胡雯欣、季睿轩 方成龙、黄博楠、徐艺涵 一等奖
4 舞蹈-群舞 《奇狮妙想》 小学组 丽水市秀山小学 刘佳琪、江悠然、蓝语萱、叶芷妤、黄靖童、刘雨馨、朱晨曦、蓝雯瀞、陈怡伊、张议尹、王雯慧、姚思羽、陈奕涵、余以沫、徐展妍、金晋妃、杜欣洋、郑管奕、吴靖瑶、肖嘉怡、周靖然、蓝紫怡、徐宸若曦、蒋昕辰、夏晨炫、莫芳菲、王梓汐、蓝梓萌、周子茉、周子萱 / 二等奖
5 朗诵 《不朽的雕像》 小学组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 谢嘉祺、李若岩、黄靖涵、梁涵裕、刘雨萱、尹晗蕾 / 二等奖
6 器乐合奏 《长江之歌》 小学组 丽水市实验学校 李依诺、林筱苒、周昱衡、丰薏潼、武若晨、胡栩嘉、陈忱、叶俞岑、刘亦洋、叶婧雯、李林臻、季方阳、潜逸轩、厉轩昊、孙骁、潘可、蒋知言、何碧、陈凯昕、李昕悦、徐常繻、余浩燃 / 二等奖
7 合唱 《Lighting》、《下白雨》 小学组 丽水市秀山小学 王梓畅、周玲伊、郑子彤、徐子善、叶家佑、干语昕、涂译尹、高琳曦、邵奕然、潘薇伊、郑沐彦、黄熙然、陈奕涵、刘佳琪、王雅轩、吴昕冉、王若涵、何梓瑶、雷子懿、 左琦、陈玥妘、孙吕宸、黄筱杰、包益萌、肖玉琪、周楚强、蓝张泽、周梓沫、蓝浩哲、陈昱同、刘宇洋、苟相淋、肖灵鑫、李翔、林妙可、刘紫暄 / 三等奖
8 舞蹈-群舞 《最后一球》 小学组 丽水市实验学校 刘语嫣、余品乐、张灵希、李宛桐、蒋欣潞、潘秋语、陈镜乔、毛栎淇、王舒逸、吴震泽、杨鸿博、张灵希、柳一朵、李子汐、暨誉之、沈君励、叶芮彤、章可贞、柳金金、陈芷彤、钱佑萱、蓝可儿、陈冠秀、陈  晴 / 三等奖
9 表演唱 《摘菜调》 小学组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 张雅、高予馨、周娅、陈雨涵、马丽花、潘佳欣、应叶萱、杨婉玲、尹韩希、马杨俊玉、陈倩希、邓露丹、张丹凤、邹梦洁 / 三等奖
10 器乐合奏 《勇敢的印第安人》 小学组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范芷忻、徐晞、叶萌萌、叶欣彤、雷若妍、郑左、赖陈悦、王宇非、赵朗睿、余晨轩、沈梦欣、蔡沁旋、李晨曦、徐昊天、张恬歆、黄梓歆、朱语馨、金语晨、王语淇、方硕妍、胡丽雅、姚轶晨、漆赫怡、陈睿阳、马诚谨、张晳柔、周子然、朱星辰、李雪琪、黄雨馨、徐昕辰、徐紫冉、杨瑞 / 三等奖
11 合唱 《咚咚喹》《奉献》 小学组 丽水市文元学校 余文萱、吴依诺、金思屿、杨迦茹、陈嘉钰、王雅静、傅晨、黄淑音、李嘉蓓、刘梓萱、刘雅萱、赵凌月、叶佳琳、蓝文泽、李淑萍、金渝茹、  周佳琪、金意芸、李子航、余梦希、李语沫、陈书瑶、范小然、瞿子淇、代紫萱、吴伊茜、向子涵、王钧泓、周子辰、周洛伊、王雅萱、曾子叶、周新然、刘嘉宥、张梓琦 / 三等奖
12 器乐合奏 《第二圆舞曲》 初中组 丽水市实验学校 吴恩谦、游稀茗、陈启航、金昱呈、罗一宸、王安娜、王艺霏、余浩睿、朱谷涵、蓝悦齐、王靖淇、钟泽屹、陈柯宇、夏泺淳 潘谦、陈依宁、伊晓东 一等奖
13 表演唱 《月亮谣》 初中组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郭楚瑜、陈夏雨、林晨露、艾晴、蓝善雯、张宁夏、雷欣玥、郭美琳、章惠娜、陈丹妮 刘吟芝、徐艺涵、黄博楠 一等奖
14 合唱 《关山月》《whisper》 初中组 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 吴佳沂、王水仙、周倩、叶丽佳、黄雨薇、朱璐霏、叶瑾萱、薛倩、张新蕊、张程程、任梦缘、吕思彤、张娜娜、张雅琪、兰依菲、罗连庆、朱喻、谢雅婷、陈曦涵、蓝若瑜、未凯丽、卫雯婷、吴紫萱、王思琦、杨琪琪、曾思睿、邵玲珑、龚婧雅、余函倩、刘先芳、叶镜怡、金靖瑶、李梓涵、陈慧、季羽茜、张易彤、练加乐、张裕知、张佳慧、何欣妍 / 二等奖
15 舞蹈-群舞 《你的爱 我听得见》 初中组 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 蓝卉、刘彤彤、占安迪、吴莎莎、朱佳怡、潘晨宣、陈欣悦、余姿晔、刘绍峰、赵伟清、麻立培、马林莎、赖凌晓 / 二等奖
16 器乐合奏 《燕洵行长安》 初中组 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 刘欣蕾、王艺霏、毛夏雨、吴怡静、陈贞好、陈李欣、梁轩宁、叶依依、杨雨轩、何斯斯、蔡欣琪、刘欣蕊、朱巧美、冉邵魏、龚俊泽、范艺秦 / 三等奖
17 戏剧类 《养鸡场的故事》 初中组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陈泓宇、何叶恬恬、王炜程、周承希、叶航玮、杨善雯、陈依萱 / 三等奖
18 表演唱 《如愿》 初中组 丽水市文元学校 叶心怡、吕妮、杨焓、汤函锜、金蕾蕾、吴奕萱、蓝展宸、齐航、杜叶萱、叶安洁、王子烨、刘贝莹、秦瑞、孟严馨、陈星月 / 三等奖
19 舞蹈-群舞 《战地开花》 初中组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丁文雅、蒋雨萌、熊雯茜、占昕冉、潘梦涵、饶伊欣、曾诗婷、雷紫昕、洪  梅、朱航雨、潘嘉宁、陈恩亓、叶欣怡 / 三等奖
20 舞蹈-群舞 《最后的名单》 高中组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陈逸璇、徐婕、胡佳琪、蓝佳钰、张瑜墁、吴越晗、钟欣怡、张钰萱、齐诺冰、尚应铭、杨净亿、徐胜龙、周天翔、黄柯宁、刘腾谦、邱豪宇、孙溢敏、雷鑫怡、叶凯文、纪东源、张歆悦、周安可、王奕越、陈妍诺、陈柯妍 王飘萍、邓婷、吴俊杰 一等奖
21 戏剧类 《寻找幸福之鸟》 高中组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杨吴慧、郑婼曦、吕晨瑄、尹成锐、林梦菡、彭桢沁、周宇琪、江语嫣、李浩加、沈羿舟 尹杏云、李竣 一等奖
22 器乐合奏 《自由探戈》 高中组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童画、朱思榕、李丽、潘赞歌、占伊琳 缪佳、翁一心 一等奖
23 戏剧类 《打工奇遇》 高中组 浙江省丽水中学 胡朗诚、杨钦然、张寒菲、鲍彦成、李可悦、邱诗语、周娟、周琬茹、周关旺、汤舒程 / 二等奖
24 经典咏流传 《黑雾》 高中组 浙江省丽水中学 尤周杰、雷政桦、吴毅轩、李轩、许恒、石语、徐瑞、蓝晨宇、江泓霖、毛培瑞、吴家阳、陈柯杰、严子健、刘源、毛星竣 / 二等奖
25 器乐合奏 《一步之遥》 高中组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傅裕、陆应嘉、刘彦含、李佳纯、郑羽亭 / 二等奖
26 舞蹈-群舞 《春风焕蝶》 高中组 丽水旅游学校 雷谨西、李佳倪、吴依娜、莫雯翔、叶曼妮、胡诗祤、王金晶、吴嘉琦、蓝翎宁、吴婷婷、郑舒毓、王瑾芳、田田、倪金慧、柳奕帆、兰欣怡、朱晨妮、林欣妍、姜奕如、陈知娴、钱梦雪、朱礼缘 / 二等奖
27 朗诵 《我在书里等你》 高中组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梁优亿、管廖慧、叶佳慧、桑张羽、潘奕伶、叶金芫、刘靖优、施雅文 / 二等奖
28 表演唱 《畲山飞出幸福歌》 高中组 丽水护士学校 吴佳睿、张赜睿、李思伟、蓝宇浩、富兴邦、雷苏宏、谢慧鑫、叶可欣、留依、吴凡、王梓淇、王星茹、周子涵 / 三等奖
29 朗诵 《英雄归来》 高中组 丽水旅游学校 谢天华、章文一、李乐、蓝天翔 / 三等奖
30 合唱 《锦瑟》《memory》 高中组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周梦婷、周涵、郑舒怡、吴彬、曾柔、李羽婷、秦梦茹、沈彤、吴相彤、朱栩影、武灵钰、吴钰雯、范雪雯、潘映冰、叶奕含、林欣怡、曹珈宁、叶淼琴、何沛颖、兰珮嘉、张茂梅、毛奕欢、顾奕晨、梁馨莺、金诗淇、吴欣雅、丁文鑫、章培煣、刘谕静、尚馨怡、王志欣、吴琦琦、余妍婷、卢欣雨、徐佳乐 / 三等奖
31 舞蹈-群舞 《雪崩》 高中组 丽水莲城书院 夏习文、林阳伊、傅朕悦、吴钇闻、黄义清、富奕菲、徐晟铭、黄子涵 / 三等奖
32 表演唱 《乘着歌声的翅膀》 高中组 丽水市文元高级中学 周倩羽、冯芯妤、许馨语、徐嘉翊、黄炎、肖靖译 / 三等奖
33 经典咏流传 《梅》 高中组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朱竹、何知原、魏希羽、朱奥胜威 / 三等奖
34 器乐合奏 《威风锣鼓动地来》 高中组 丽水吉时雨中学 陈怡蓉、李金升、吴齐航、吴加恩、谢丞韬、许季节、徐浩哲、吴叶添、张宇璐、刘若雨、张滢、吴雨静、张丽丽、郑子妍、范淑慧、汤诗惠、陈奕融、叶沁颖、何汶洋、袁威龙、徐文博、颜煜炫、朱晨轩、陈宣亦、刘宇琦、徐浩杰、陈宇浩、李蓝浩、朱俊杰 / 三等奖
35 舞蹈-群舞 《竹石》 教师组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肖凡、李沛娜 、王烨、杨伊琳、汤宇菲、蓝铃尹、武慧悦、吴宇琪、 叶雯雯、徐昕婷、郏伊娜、何小燕、曾嘉莉、夏楠、马忆微、詹邱苗、谢晶菲、吴方丽、李佳佳 季斐、肖凡、李沛娜 一等奖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直学校第7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获奖名单的通知.pdf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的通知》精神,经专家组对市直属学校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短视频、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手绘7个项目作品认真评审,共评出学生组一等奖80个、二等奖117个、三等奖154个,优秀指导师39名,教师组一等奖19个、二等奖29个、三等奖40个;结合“绿谷之春·文艺·美术”比赛情况,评选出2023年度市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5个,2023年度市直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0人,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望获奖教师和学生再接再厉,加强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提高艺术素养。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美育,结合“浙西南革命精神”,做好红色教育,突出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附件:1.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绘画类获奖名单

2.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书法(篆刻)类获奖名单

3.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摄影类获奖名单

4.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短视频类获奖名单

5.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平面设计类获奖名单

6.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立体造型类获奖名单

7.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浙西南革命故事手绘类获奖名单

8.2023年度市直学校“绿谷之春”比赛优秀组织奖

9.2023年度市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市直学校“绿谷之春·美术”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