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十六届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征稿

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自2009年创办以来,历经十五载品格砥砺,涌现万千精品佳作,现已成为高等院校艺术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届学年展正式出版的《作品集》已同时被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学年展的成功创办与逐年推进,对高等院校美术与设计教育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由北京中外视觉艺术院与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组委会主办、中外美术研究院与中外设计研究院联办的第十六届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必将又是一场全国高校艺术师生思想碰撞与多元互动的学术盛会。

本届学年展继续以“大美术、大设计”为学术理念,以视觉构建和学术研讨为策展目标,力图从多种角度全面沟通美术与设计学科的各个层面,挖掘学术潜力,推出新人新作,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多元互动,以求在当代视觉文化语境中谋求中国高校艺术发展的最大可能。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中外视觉艺术院、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组委会

联办单位:中外美术研究院、中外设计研究院

承办单位:北京中外视觉艺术院成都研究院

二、征稿对象及投稿组别

征稿对象:中国大陆及海外高等院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校生、在职教师及科研工作者。

投稿组别:大学组(专、本科生);博硕组(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师组(高校教师)。

三、征稿类别

美术造型类:

1、油画   2、中国画   3、雕塑(陶艺)   4、水彩(粉画)

5、版画   6、素描(速写)   7、漆画   8、综合材料(其他画种)

美术设计类:

1、平面设计(视觉传达类)

2、工业设计(产品造型类)

3、环艺设计(含室内、空间、景观、建筑、手绘、规划等)

4、服饰设计(含服装、饰品、染织、纤维等)

5、其他类(含插画、摄影、漫画、动画、网页、UI等)

学术论文类:

1、美术论文类   2、设计论文类

四、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及学术论文原则上不限制主题内容,但须为作者原创,凡代笔或抄袭者将取消投稿资格,相关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

2、投稿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稿件,图片文件的规格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超过10M。

3、投稿作品的文件名为:姓名+所在院校+作品类别+作品题目,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能超过6件(或6个系列)。

4、学术论文类须符合学术规范,含题目、作者简介、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每篇论文限一万字以内,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

5、每位作者需填写《投稿登记表》一份,表格可登录www.bivachina.com下载,同投稿作品和评审费转账凭证一次性发送到组委会邮箱。

6、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有展览、研究、宣传、编辑和出版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章程的各项规定。

五、评审费用及汇款方式

单件作品评审费为100元/件;系列作品评审费为150元/系列;学术论文评审费为200元/篇。评审费需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转账:

1、支付宝账号:1036234266@qq.com   户名:北京中外视觉艺术院

2、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电子城科技园支行)账号:11001042100053026605   户名:北京中外视觉艺术院

转账时请将作者姓名写在备注一栏,同时将转账截图随投稿作品一起发送到邮箱,以便组委会核对。

凡中外美术研究院或中外设计研究院成员,凭《院籍证书》扫描件可免缴1件投稿作品的评审费。

六、作品评审及获奖待遇

1、由主办单位聘请全国知名艺术家、艺术理论家、艺术教育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遵循客观公正的评审标准,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及评委守则。

2、奖项设置:

(1)按投稿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

(2)特别奖:团体一、二、三等奖(组织院校);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老师)。

(3)特别奖评选标准:凡组织20件作品以上的院校,具备特别奖评选资格,由组委会根据其获奖情况综合评定。

3、凡获奖作者、组织院校、指导教师,将分别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奖杯。

4、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第十六届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作品集》,收录所有等级奖作品并赠送作者一册,该《作品集》将同时由中国知网全文收录。

5、凡获奖作者,将视其艺术专长,择优推荐加入中外美术研究院或中外设计研究院,并颁发钢印《院籍证书》。

6、凡获奖作者,将由北京中外视觉艺术院官网择优建立个人主页,全面展示其艺术创作及学术成果。

七、截稿时间及评审揭晓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截稿,以组委会收到稿件的时间为准。

2025年2月底,在各大专业媒体公布本届学年展获奖名单,同期颁奖。

八、收稿信息

组委会邮箱:ccaabb@vip.163.com

组委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

组委会电话:028-82735454  028-69697262

北京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院401号楼(010-86227891)

公众微信号:ccaabbcom(官方信息发布)

个人微信号:artbbbb(咨询、查询)

历届学年展《作品集》在中国知网的检索页面:

https://navi.cnki.net/knavi/yearbooks/YGMZX/detail?uniplatform=NZKPT

第十六届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 《投稿登记表》.xlsx

 

中国风格 时代丹青——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征稿

中国风格 时代丹青——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征稿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美术创作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美术事业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西安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览以“中国风格时代丹青”为主题,旨在汇聚近三年以来我国美术创作的精品力作,集中展示我国美术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体现我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风貌。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国家画院、陕西省文化厅

协办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陕西国画院、陕西省雕塑院等相关机构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场地

时间:2016年10月15日—12月15日

场地:陕西省美术博物馆、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作品种类

本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展览规模约为550件作品。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老艺术家的新创作品,以及近三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美术展览及其他重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参展。

七、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本次展览还将特别关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申报作品均应为2013年7月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参与申报。

(三)本展览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框)。

(四)参展作品尺寸、装裱(框)等相关要求

1.中国画、油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宽)×240cm(高),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

2.版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20cm(宽)×180cm(高);

3.水彩(粉)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50cm(宽)×180cm(高);

4.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5.绘画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信息,须有外包装避免损坏画面,包装结实牢固、不易损坏、便于运输。雕塑类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八、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直接向展览办公室申报。需填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网下载http://www.11yishujie.com/),并提交申报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为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2016年6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表格与照片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

1.中国画、雕塑作品收件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邮编:71006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伟斌(中国画),18691898293;马强(雕塑),13201688005;马辉(雕塑),13892810226。

2.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收件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邮编:71006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强 15309270271, 李喆 13991155816。

(二)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16年7月中旬进行。初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三)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中下旬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作品原件,须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各相关工作组(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背面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四)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九、作者待遇

(一)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二)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十、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设评奖。

(二)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一、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燕

联系电话:029-87370667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3月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