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行业(地图绘制员赛项)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纲要》等的通知

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行业(地图绘制员赛项)职业技能大赛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技术纲要》等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好市级竞赛,并按时报送参加省级竞赛的参赛队伍与选手名单。

附件:1.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行业(地图绘制员赛项)职业技能大赛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技术纲要.pdf

2.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行业(地图绘制员赛项)职业技能大赛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方案.pdf

3.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行业(地图绘制员赛项)职业技能大赛暨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仲裁办法.pdf

4.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行业(地图绘制员赛项)职业技能大赛委员会办公室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pdf

5. 报名表.doc

2025年5月28日

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开幕

5月27日,由省政府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中华职教社和济南市政府共同承办的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主赛场比赛,在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开幕。

本届大赛以“智汇齐鲁·技创未来”为主题,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组队参赛,采取“主赛场+分赛场”方式进行,分赛场竞赛项目已在各承办单位完成,33个项目集中在主赛场比赛。本次大赛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模式,共设置106个赛项,较上一届增加了17个赛项,其中,世赛选拔项目66项、国赛精选项目40项,与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赛项保持一致。赛项覆盖物流运输、智能制造、信息通信、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吸引来自全省319家单位1616名选手参赛,选手平均年龄25岁,最大59岁,最小17岁。同时,大赛现场同步举办技能成果展,设置“技能山东”建设综合展区、16地市技能成果展和技能展演区,吸引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方位展示山东在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丰硕成果。

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是我省规格最高、项目最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综合性技能赛事,每两年举办一届。近年来,我省积极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系统推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技能兴鲁”赛事品牌越擦越亮,探索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发展之路。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58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460万人,高技能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数量居全国前列。下步,山东将注重做好技能大赛“后半篇文章”,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过程体制机制,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22日比赛,19日晚开幕,23日晚闭幕。
       (二)地点。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国际会展中心等。
       (三)竞赛项目。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共106个竞赛项目(见附件)。其中,世赛选拔项目66个,作为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国赛精选项目40个。
       (四)参赛方式。分全国总决赛和省级(行业)及以下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以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团参赛。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可组团参加本行业所辖业务领域的部分世赛选拔项目比赛。
       (五)参赛选手。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当地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行业部门组团除外)。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飞机维修、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等项目选手为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各参赛代表团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名(团队项目为1队)选手。世赛选拔项目只限定选手年龄,不限定身份。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各参赛代表团国赛精选项目选手中企业职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主办单位,会同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设秘书处、外事组、会议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市场推广组和监督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牵头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赛务保障、开闭幕式、交流研讨、展示展演、交通食宿服务、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相关行业部门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工作。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等4个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文件、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比赛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比赛使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系统报名和评分。
       组委会统一遴选确定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接受执委会日常管理。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组织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员由各参赛代表团按每个项目1人推荐,参与相应项目技术和评判工作。
在组委会指导下,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技术工作,确定各项目保障、设施设备供应和技术支持单位,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具备较强管理协调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承担各项目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政策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二级)的,不再晋升。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职称证书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三)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世赛选拔项目中,单人项目前10名、团队项目前5名选手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中考核排名前3名(团队项目前2名)适龄选手可直接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如选择参加世赛选拔项目比赛(占各参赛代表团报名名额),则以比赛成绩作为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依据。集训项目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最终竞赛项目为准。
       (四)其他奖励。对获得国赛精选项目金牌的职工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组委会名义为各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参赛团最佳选手奖”。为西部13个省份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西部技能之星”奖。为裁判人员颁发执裁证书。为现场展演的绝技绝活分别颁发“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和“入围现场展演绝技绝活项目”证书。为组织举办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为积极组织参赛且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
       鼓励各地、有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及其专家团队和培养单位等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区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严谨高效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选拔赛,扎实开展参赛人员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各参赛代表团统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参赛工作,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综合联络员、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并于3月14日前将人员信息分别报组委会秘书处和新闻宣传组。
       (二)严格标准,按时报名。各参赛代表团负责本团选手参赛资格审核。学生身份选手须审核学籍信息,职工(教师)身份选手须审核社保信息。全国总决赛参赛报名工作将于6月30日截止。报名结束后,将公示全体选手情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取消本届参赛资格。审核选手报名条件情况将作为各省份评优评奖参考依据。
       (三)提前谋划,积极参与。竞赛期间,将同期组织技能强国论坛、技能展示交流、绝技展演等活动,请做好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各类人员注册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廉洁办赛,规范管理。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代表团参赛选手、裁判员、展示展演交流及随队媒体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承担。在豫食宿和市内交通(含郑州航空港区)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自愿赞助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技能人才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技能照亮前程”大赛主题,把握关键节点,加强统筹谋划,采取融媒体等方式,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形成特色,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  伟、张  雷、翟  涛
       电  话:(010)84207481、84208446、84207446
       传  真:(010)84207445
       邮  箱:wsc_msc@163.com
       (二)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纪栋浩、王云航、曾燕琳、陈志集
       电  话:(010)84661077、84661075、84661073
       传  真:(010)84661070
       邮  箱:worldskills_cn@163.com
       (三)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人:李  敏(负责开闭幕式)、郭晓军(负责绝技展演)、谭  垚(负责技能展示交流)
       电  话:(010)84201669、84202667、84202665
       (四)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牛  琳
       电  话:(010)84202569
       传  真:(010)84202569
       (五)组委会市场推广组
       联系人:刘  春
       电  话:(010)84413081
       传  真:(010)64911489
       (六)执委会综合协调部
       联系人:张家明、徐俊豪、卢  宇
       电  话:(0371)69690064
       传  真:(0371)69690064
       邮  箱:zhxt2025@126.com
       (七)执委会赛务工作部
       联系人:许春耕、张洪喜、支联峰
       电  话:(0371)61610125、69306199
       传  真:(0371)69306188
       邮  箱:2818563052@qq.com
       (八)执委会展示交流工作部
       联系人:王  成、曾  帆、时春霞
       电  话:(0371)65009191
       传  真:(0371)65009995
       邮  箱:zsj12025@126.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3月4日

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一届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文旅)局,省直各文博单位,各有关院校、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实施我省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弘扬工匠精神,选拔培养参加2025年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决定举办甘肃省第一届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和宣传口号

竞赛主题:守护丝路遗产·锻造大国工匠

宣传口号:传承技艺  匠心护宝

一丝不苟  追求卓越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工匠精神

精益求精  独具匠心

匠人匠心  至诚至精

二、目标任务

文物保护修复技能提升为核心,强化技能标准化,推动行业创新与传承,构建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对标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举办一届创新引领、高效节俭、公平公正、绿色安全的技能盛会,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推动甘肃省文物行业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搭建文物保护修复技交流平台,引导更多青年、专业人员投身文物保护行业,展现新时代文物保护工匠风采,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提供可持续人才支撑。

三、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3日(21日上午报到,23日下午疏散)

竞赛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报到地点:兰州奥体如意华玺酒店(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中路13号A栋,酒店电话:0931-8650888)

、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由省文物局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作为主办单位,牵头成立甘肃省第一届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敦煌研究院、省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简牍博物馆、省文物商店有限责任公司、省文物局工会、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牵头成立竞赛执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宣传组、赛务赛事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含医务组)5个工作组,负责竞赛组织协调、竞赛规则制定、技术实施、选手报名审核、开闭幕式活动具体赛事安排落实、赛后总结和成果展示、新闻宣传、交通食宿服务、经费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竞赛组委会成立仲裁委员会,依据竞赛规则,对相关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竞赛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处理竞赛期间仲裁事件。

、竞赛形式和内容

竞赛设木作文物修复、泥瓦作文物修复、陶瓷文物修复、金属文物修复、纸张书画文物修复、壁画文物修复和考古勘探共7个技能竞赛项目,每个项目均设置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均为百分制,其中理论考核占20%,实际操作占80%。实际操作比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木作文物修复

按照现场发放的施工图纸和原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传统木作工具完成1组清式一斗两升麻叶头斗拱的制作;同时,选择一种方式完成1根木柱墩接。

(二)泥瓦作文物修复

以下题目可二选一。

题目一:按照现场发放的施工图纸和原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传统泥瓦作工具完成1段空斗墙砌筑(一卧两斗四层、蓑衣顶灰塑脊,长1.5米)。

题目二:按照现场发放的施工图纸和原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传统泥瓦作工具完成硬山墀头墙一段,含墙身、盘头(灰塑戗檐)、灰塑墙脊。

(三)陶瓷文物修复

根据病害情况,依据修复技术路线及修复步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瓷器标本的保护修复,并进行文字、照片等信息记录,编制修复档案。

(四)金属文物修复

根据病害情况,依据修复技术路线及修复步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提供青铜器的保护修复,并进行文字、照片等信息记录,编制修复档案。

(五)纸张书画文物修复

根据病害情况,依据修复技术路线及修复步骤,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制作颜色纸,并完成所提供文物的托画心、补画心、全色等工序,并进行文字、照片等信息记录,编制修复档案。

(六)壁画文物修复

根据病害情况,依据修复技术路线及修复步骤,遵循文物保护修复原则,现场完成所提供壁画标本的保护修复,并对现场修复进行文字、照片等信息记录,编制修复档案。

(七)考古勘探

在规定时间内,以《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田野考古钻探记录规范》为基准,完成勘探操作,掌握探区内遗迹形制,探明堆积状况,并绘图、记录,做好探孔遗物收集,完成探区地下堆积勘探记录。

、参赛名额

(一)每赛项每个市州推荐1人参赛,省直文博单位各推荐2人参赛;每赛项各有关高校、职业院校可以单位名义直接向竞赛组委会推荐1人参赛,不占用各市州名额。每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报名参加两个及以上赛项。除壁画文物修复竞赛外,其他赛项选手代表我省同时参加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联合举办的2025年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匠技能竞赛选手报名参赛即表示知情并同意。

(二)各市州、省直文博单位、高校、职业院校可派领队1人。

、参赛条件

(一)从事文物修复工作、考古工作的专业人员;设有文物保护、修复、考古专业的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师生。

(二)参赛选手必须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在校学生除外),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报名时要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提供保障期2025年5月21日至23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凭证

(三)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奖励政策

甘肃省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纳入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按照《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管理。奖励政策参照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工信厅、甘肃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331号)执行。

(一)个人金银铜牌和优胜奖。各赛项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4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对各赛项获得金牌的选手给予税前1万元资金奖励。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有职业(工种)资格框架内,对各赛项获金牌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获银牌、铜牌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无职业技能等级的金牌选手晋升为高级工,银牌、铜牌选手晋升为中级工。

(三)授予荣誉称号。对各赛项获金牌且符合条件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核准评定为“甘肃省技术能手”;获银牌、铜牌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规定向省总工会申报“甘肃省技术标兵”。

(四)入选2025年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甘肃代表队。除壁画文物修复竞赛外,其他各赛项前2名选手接受必要的培训后,代表我省参加2025年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参赛即表示知情并同意,原则上不得请假。

(五)团体奖。“优秀组织奖”5名,对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开展赛前选拔集训、参赛组织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六)其他奖励。对竞赛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工作人员颁发优秀工作者(优秀裁判)证书。对各赛项获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教练(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练(教师)证书。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文物行政部门、省直各文博单位、各有关高校、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选手选拔推荐(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文物局《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一届文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要求执行),组织做好赛前培训和赛事新闻宣传工作。比赛期间,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严肃赛风赛纪。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好筹备工作,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二)周密部署实施竞赛执委会要加强对各项筹备工作的协调推进,对各责任单位筹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重点工作随机调度督促,及时解决筹备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各工作组按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科学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加强参赛选手、裁判、赛务保障等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医疗急救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依托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深化与中央驻甘媒体以及国内外知名门户网站的合作,积极向媒体推介新闻素材,积极邀请记者采访,扩大赛事影响力。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包括抖音、快手等,以微视频、微纪录片等形态,打造我省“文物修复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品牌化名片。

(四)加强经费保障。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支出适当给予补助资金、承办单位自筹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组成。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相关人员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参赛代表队交通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由所在单位承担;省外专家、裁判往返交通、食宿费、劳务费由承办单位负责;省内抽调的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赛场内裁判、选手、工作人员、志愿者工作餐、饮用水等必需保障物资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以上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一)竞赛组委会联系人

甘肃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  万芳新 电话:0931-4538541

(二)赛务赛事组联系人

木作文物修复赛组:    孔婷婷  15293035830

泥瓦作文物修复赛组:  章  倩  17393008410

陶瓷文物修复赛组:    周贤婧  13919155633

金属文物修复赛组:    田小龙  13919056407

纸张书画文物修复赛组:李  黎  13639395630

壁画文物修复赛组:    杨善龙  13830187473

考古勘探赛组:        刘兵兵  18509317061

附件: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总工会

2025年4月25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劳动关系协调师竞赛项目宣传展示内容征集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9月份,我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将在河南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师竞赛项目作为国赛精选项目被首次列入。本次国赛采用“赛展演会”的办赛方式,将在举行技能比赛的同时,举办相关项目的工作成果展、技能表演以及相关论坛会议等活动。为做好我省劳动关系协调师项目的宣传和相关工作的展示,根据人社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展示的形式和内容

宣传展示的形式包括优秀案例、短视频、宣传语、LOGO,相关内容和格式要求为:

(一)优秀案例

内容要求:各地构建和谱劳动关系,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案例、案例需真实发生、具有典型性与可借鉴性、最好有数据。

格式要求: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采用Word 文档格式。内容应包括案例背景、问题描述、解决方法、最终效果及经验总结等部分。同时,请在文档开头注明案例推荐省份、单位、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短视频

内容要求:围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展开,以讲故事的方式、展示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日常或政策咨询、用工指导、纠纷化解等作用发挥的精彩瞬间以及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成果等,主题积极向上,能展现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专业性与重要性。视频应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和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5分钟。

格式要求: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无水印及logo。画面清淅,声音清楚,可配有字幕及必要的解说。视频文件命名格式为“短视频主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推荐省份”。

(三)宣传语

内容要求:宣传语应体现劳动关系协调师大赛宗旨、特色与价值,语言简洁精炼,富有感染力与传播力,字数不超过10字。

格式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文档内注明宣传语内容、宣传语含义、推荐省份、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LOGO

设计要求:设计需体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特点,融合大赛元素,具有独特性、创意性与辨识度,易于识别、记忆和应用。作品应包含彩色版与黑白版设计,并附设计理念说明(不超过500字)。

文件格式:提交的作品需为矢量图形文件(如AI、EPS格式),同时提供JPEG格式预览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命名格式为“logo-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劳动关系协调师竞赛项目的宣传和相关工作的展示,作为展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舞台和窗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同配合,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宣传展示内容征集工作。可发动和组织企业、工业园区、广大职工积极参加、踊跃投稿。各地须择优推荐不少于1篇优秀案例、1条短视频、1条宣传语、1个LOGO作品,于2025年5月23日前报送。

联 系 人: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  李飞、程之凡

联系电话:027—87813993、87265609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22日比赛,19日晚开幕,23日晚闭幕。
       (二)地点。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国际会展中心等。
       (三)竞赛项目。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共106个竞赛项目(见附件)。其中,世赛选拔项目66个,作为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国赛精选项目40个。
       (四)参赛方式。分全国总决赛和省级(行业)及以下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以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团参赛。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可组团参加本行业所辖业务领域的部分世赛选拔项目比赛。
       (五)参赛选手。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当地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行业部门组团除外)。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飞机维修、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等项目选手为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各参赛代表团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名(团队项目为1队)选手。世赛选拔项目只限定选手年龄,不限定身份。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各参赛代表团国赛精选项目选手中企业职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主办单位,会同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设秘书处、外事组、会议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市场推广组和监督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牵头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赛务保障、开闭幕式、交流研讨、展示展演、交通食宿服务、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相关行业部门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工作。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等4个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文件、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比赛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比赛使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系统报名和评分。
       组委会统一遴选确定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接受执委会日常管理。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组织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员由各参赛代表团按每个项目1人推荐,参与相应项目技术和评判工作。
在组委会指导下,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技术工作,确定各项目保障、设施设备供应和技术支持单位,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具备较强管理协调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承担各项目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政策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二级)的,不再晋升。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职称证书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三)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世赛选拔项目中,单人项目前10名、团队项目前5名选手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中考核排名前3名(团队项目前2名)适龄选手可直接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如选择参加世赛选拔项目比赛(占各参赛代表团报名名额),则以比赛成绩作为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依据。集训项目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最终竞赛项目为准。
       (四)其他奖励。对获得国赛精选项目金牌的职工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组委会名义为各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参赛团最佳选手奖”。为西部13个省份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西部技能之星”奖。为裁判人员颁发执裁证书。为现场展演的绝技绝活分别颁发“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和“入围现场展演绝技绝活项目”证书。为组织举办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为积极组织参赛且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
       鼓励各地、有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及其专家团队和培养单位等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区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严谨高效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选拔赛,扎实开展参赛人员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各参赛代表团统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参赛工作,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综合联络员、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并于3月14日前将人员信息分别报组委会秘书处和新闻宣传组。
       (二)严格标准,按时报名。各参赛代表团负责本团选手参赛资格审核。学生身份选手须审核学籍信息,职工(教师)身份选手须审核社保信息。全国总决赛参赛报名工作将于6月30日截止。报名结束后,将公示全体选手情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取消本届参赛资格。审核选手报名条件情况将作为各省份评优评奖参考依据。
       (三)提前谋划,积极参与。竞赛期间,将同期组织技能强国论坛、技能展示交流、绝技展演等活动,请做好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各类人员注册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廉洁办赛,规范管理。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代表团参赛选手、裁判员、展示展演交流及随队媒体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承担。在豫食宿和市内交通(含郑州航空港区)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自愿赞助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技能人才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技能照亮前程”大赛主题,把握关键节点,加强统筹谋划,采取融媒体等方式,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形成特色,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  伟、张  雷、翟  涛
       电  话:(010)84207481、84208446、84207446
       传  真:(010)84207445
       邮  箱:wsc_msc@163.com
       (二)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纪栋浩、王云航、曾燕琳、陈志集
       电  话:(010)84661077、84661075、84661073
       传  真:(010)84661070
       邮  箱:worldskills_cn@163.com
       (三)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人:李  敏(负责开闭幕式)、郭晓军(负责绝技展演)、谭  垚(负责技能展示交流)
       电  话:(010)84201669、84202667、84202665
       (四)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牛  琳
       电  话:(010)84202569
       传  真:(010)84202569
       (五)组委会市场推广组
       联系人:刘  春
       电  话:(010)84413081
       传  真:(010)64911489
       (六)执委会综合协调部
       联系人:张家明、徐俊豪、卢  宇
       电  话:(0371)69690064
       传  真:(0371)69690064
       邮  箱:zhxt2025@126.com
       (七)执委会赛务工作部
       联系人:许春耕、张洪喜、支联峰
       电  话:(0371)61610125、69306199
       传  真:(0371)69306188
       邮  箱:2818563052@qq.com
       (八)执委会展示交流工作部
       联系人:王  成、曾  帆、时春霞
       电  话:(0371)65009191
       传  真:(0371)65009995
       邮  箱:zsj12025@126.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3月4日

关于公布2024年度江门市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获奖名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带动作用,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为我市制造业当家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全力构建江门高质量发展战略新格局。经过竞赛选拔及竞赛组委会审核,江门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第二批4个赛项选拔出获奖人员70人次,江门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24个赛项选拔出获奖人员494人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江门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一类竞赛项目第二批获奖名单

        2.江门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一、二类竞赛项目获奖名单

江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代章)

2025年3月12日

关于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国卫党委函〔202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总工会、疾控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推动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健康中国

二、竞赛目的

广泛深入开展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形势任务的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能、夯基础的浓厚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激励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提升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高素质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疾控局

承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工会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

          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

          国家疾控局监督一司

四、组织机构

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全部赛程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组、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竞赛组设职业健康竞赛组、疾病预防控制竞赛组,分别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国家疾控局监督一司,负责相关领域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分别由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相关领域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由各竞赛组分别牵头成立。

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工作。

各地参照竞赛组委会构成,成立本地区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赛事顺利开展。

五、竞赛项目

竞赛设6个竞赛项目,分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2个组别。其中,职业健康组设“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4个项目;疾病预防控制组设“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监督”2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等。

六、参赛条件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具体条件由竞赛组确定

七、组织方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2025年2月至9月)。

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总工会、疾控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参加决赛选手。各地参照决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初赛阶段奖项。其中,省总工会由省级教科文卫体工会(或省级教育工会、或省级卫生健康工会)牵头负责。

初赛要着力扩大竞赛覆盖面和参赛群体,以赛促训、以赛促学,探索条块结合、上下协同的选拔模式,组织广大业务素质高、专业技能强、工作在一线的专业人员积极参与赛事。

(二)决赛(2025年10月至11月)。

决赛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疾控局组织,各地以省(区、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决赛,同一选手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参加一个项目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根据决赛阶段成绩,各竞赛项目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及单项奖若干名。

2.各竞赛项目决赛第一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可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优先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工作届时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团体奖项。

1.根据决赛阶段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其他奖项。

对为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特别贡献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三)确保安全。各地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竞赛的影响。各地要将竞赛活动及时以简报形式分别上报组委会各竞赛组。

(五)发挥赛事驱动作用。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发挥竞赛活动的牵引作用,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竞赛活动和岗位练兵相结合。依托《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环境与健康宣传周等平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线上技能培训、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立足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责任务,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服务活动,推广展示优秀健康传播作品,共同营造赛事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和相关单位的活动组织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指标。

十、联系方式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工会

联系人:石雅茗

电 话:(010)68792920

(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联系人:郎佩剑

电 话:(010)68591760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

联系人:郁晓霞

电 话:(010)62030964

(四)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

联系人:韩文志

电 话:(010)68792837

(五)国家疾控局监督一司

联系人:孙守红

电 话:(010)62030629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疾控局

2025年1月26日

第十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名单、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基地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48号)等文件规定、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工作安排和第十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成绩,拟定第十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名单(附件1,各赛项获奖选手不超过实际参赛选手的50%)、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基地名单(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14日至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623670。

附件1-2.doc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14日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7号)要求,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四届全省技能大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江门市报名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接受报名,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5年4月14-20日。

二、竞赛项目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暂定项目和我省申报的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新赛项等,本次大赛共设置101个比赛项目。本次大赛同时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最终参加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赛项以人社部公布的项目为准。报名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学习、工作满1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飞机维修、数字建造、制造团队挑战赛、增材制造、机电一体化、水处理技术、工业设计技术、工业4.0、光电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布线、云计算和网络安全等13个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零售、数字交互媒体设计项目按世赛有关要求执行)。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的从业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免报名费,如需采取技能竞赛选拔的项目的参赛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各报名参赛选手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推荐函》(附件4),于2025年2月26日前(含26日)交至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单位选手报名资料提交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部审核,各县(市、区)选手提交报名资料至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具体报名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3983959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8223195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3815952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6665995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5532363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2290938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8933102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7717369

五、选拔方式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月27日前报送选手报名资料至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手人数要求,并根据选手报名情况,组织选拔。每个项目限报1名参赛选手(团队项目为1队)和1名裁判员,其中国赛精选项目,可增派1名企业职工(增派人员不属于院校职工)参赛,裁判员由最终代表选手所在单位推荐,选拔方式如下:

(一)直接推荐。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推选人数的,直接推荐参赛。

(二)单位推荐。报名人数大于推选人数且来自同一单位的,由报名选手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三)专家选拔。报名人数大于推选人数少于15名且来自不同单位的,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选手提交的履历情况进行评审并组织实操考核,择优遴选。

(四)技能竞赛。如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15名,或履历情况相同或相近,不能根据书面材料甄选最优者的,则通过技能竞赛选拔择优遴选,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以上选拔方式推荐的选手如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或自愿放弃参加省制图员竞赛的,则按排名依次递补。

附件:1.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人员信息报名汇总表

4.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推荐函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pdf

2.附件2: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3.附件3: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人员信息报名汇总表.xlsx

4.附件4: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推荐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