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公布

2月10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正式公布,120人获评职工组优胜选手,162人获学生组一、二、三等奖。

本届大赛由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举办,共设置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护工、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流体装卸操作工、机动车检测工、公路收费及监控员6个赛项,还面向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设置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护工、机动车检测工3个赛项的学生组比赛。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700名选手参赛。

本届大赛聚焦行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比赛内容,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引领从业人员掌握和应用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选拔出一批技术精湛、素质过硬的行业优秀技能人才,集中展现了新时代交通运输行业技能人才的精神风貌和精湛技艺,增强了行业技能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营造了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大量高素质技能人才,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已连续举办了十五届。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在河南郑州举行。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承办。为进一步提升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品牌传播力、影响力和知名度,现启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二、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不得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悖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

(一)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二)紧扣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技能照亮前程”主题,体现“工匠”、“技能”、“劳动”、“人才”等元素;凸显大赛举办地河南深厚文化底蕴、鲜明地域人文特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标识相融合。

(三)以人物、动物、植物等实物或抽象物为原型;或自行创造出一种赋予生命力的造型玩偶。生动讨喜、形象鲜明、辨识度高、令人印象深刻,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感染力,能够得到不同受众人群的普遍认同。

(四)吉祥物应配有中文名字。名字要契合其整体形象,且得体、朗朗上口,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五)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对外宣传、进行推广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应符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海报、书报画册、文创等展览展示物品的印刷和喷绘;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设计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并能适用于所有技能领域的延展应用。

三、评选及奖励方式

(一)作品评选

评选工作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本次活动将从投稿中筛选出入围作品5个,从中评出优胜作品1个、优秀作品2个。为保证征集质量,所设奖项可空缺。

(二)奖励方式

优胜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50000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其作品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应用于大赛视觉系统设计和宣传。

优秀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5000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

未获得优胜作品、优秀作品的其他入围作品创作者获得人民币3000元设计劳务费和证书。

设计劳务费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入围作品为多人合作设计的,设计劳务费由作者中第一署名人领取并自行分配,所涉纷争与主办方无任何关系。

四、作品提交

应征者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征集”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应由作品设计者签字(或盖章)。

2.设计者须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作品,作品可以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多幅图稿组成,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中应附200—500字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名字、创作理念、性格个性、背景故事等(请勿直接写在设计稿上)。

3.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作品尺寸统一为A3竖排版(297mm×420mm),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块CMYK格式。图片要求提供JPG和PDF两种格式,JPG以RAR格式压缩打包,PDF以单排版后的文件提交,最大不超过10页。同时,须提交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源文件。

4.应征者自行承担参加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支出。

五、有关事宜

(一)投稿作品需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因抄袭等行为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除署名权之外,所有提交的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转、专利权)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承办方均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需获得应征作品创作者的单独同意。中选作品中的吉祥物名字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吉祥物的最终名称,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承办方均亦有权进行修改、变更等,无需获得应征作品创作者的单独同意。

在征集活动期间,无论应征作品创作者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否最终入选,应征作品创作者应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证其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资料或信息。应征作品创作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作品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活动主办方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作品创作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

(二)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俊豪  孙琦英

联系电话:0371-69690064   69690310

投稿邮箱:zhxt2025@126.com

附件: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
2025年1月27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今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为做好我省参赛备战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我省按照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详见附件1)组织省级选拔赛。

二、主要工作

(一)选手摸底

组织对全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师生和大中型企业职工参加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意向进行摸底(摸底调查表见附件2),重点挖掘种子选手。

凡在我省从事相应职业人员按户籍属地原则(在苏务工外省户籍人员需在江苏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各类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和江苏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根据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正式通知的条件要求确定报名选手是否具备参赛资格。

(二)技术支持单位申报

遴选优秀企业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技术支持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往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技术支持单位,可优先考虑。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提供场地、设备和技术等方式对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予以支持和赞助。

(三)专家申报

采取推荐或自荐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专家,组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各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具体负责我省相关项目参赛、集训等工作指导。专家组组长优先选择往届全国技能大赛专家组长或成员及省内优秀专家担任,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部分优秀教师参与省技术指导专家组工作(申报表见附件4)。

(四)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

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省内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国赛技术支持单位均可申报;鼓励以地方政府或部门名义集中申报选拔赛;鼓励技术支持单位以第三方身份承办选拔赛。每个承办单位可根据自身能力申报1-5个项目,每个承办地区至少申报5个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往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全国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可优先考虑。

三、工作流程

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各类申报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全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参赛选手、专家和承办单位的组织发动、遴选工作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教育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本地区报名意向汇总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技术支持单位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2025年1月10日~2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通网络报名信箱接受报名。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张鲲、汪海云

联系电话:025-83271721、83271779

电子邮箱:1257033282@qq.com。

省教育厅

联 系 人:李永乐、王会聪

联系电话:025-83335605、83308523

附件: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竞赛项目.pdf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参赛选手摸底调查表.pdf

3.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技术支持单位申报表.pdf

4.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专家申报表.pdf

5.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表.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1月10日

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结 报送和2025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函〔2024〕400号

省直有关厅(局),各省级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结报送和2025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竞赛总结报送

(一)竞赛结果报送

1.报送范围

全国行业赛范围: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1号)计划的全国一类、二类行业赛。

省级行业赛范围:列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4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60号)计划,或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纳入2024年竞赛计划管理的省级行业赛。

2.报送内容

2024年省级行业赛总结。具体内容应包括:竞赛组织开展情况、竞赛通知、竞赛结果通报、裁判员信息、选手原始成绩及排名、竞赛现场照片、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是否有对应全国行业赛、是否参加全国行业赛等。

组织我省选手参加2024年全国行业赛情况总结。具体内容应包括:责任单位组织选手选拔、训练、参赛工作情况,全国行业赛竞赛通知、获奖通报、获奖选手信息、名次证明材料、训练参赛照片等。

对组织参加全国行业赛选手选拔、训练、参赛工作的,按照取得成绩等对责任单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一定补助,具体范围、金额根据财政预算安排统筹确定,责任单位存在违反赛事纪律和规定情形,或未按要求报送总结材料的,不享受有关奖补。

(二)竞赛试题报送

1.报送范围

列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4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60号)计划,或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纳入2024年竞赛计划管理的省级行业赛。

2.报送内容

竞赛试题材料。包括理论考核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技能考核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三)“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申报

1.申报范围

获得省级一类行业赛、专项赛每个职业(工种)第1-3名的职工选手;获得省级二类行业赛每个职业(工种)第1名的职工选手;获得省级行业赛、专项赛每个职业(工种)第1名的学生选手的主教练(限1人);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纳入2024年竞赛计划管理范围,获得全国一类行业赛、专项赛前10名,全国二类行业赛前6名,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举办的省级区域间竞赛前3名的职工选手。已获“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相应申报资格的人员,不重复申报。

2.申报材料

“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说明、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竞赛通知、获奖通报或获奖名次证明材料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按照相关政策,核准后择优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

(四)报送要求

1.竞赛结果、竞赛试题报送以及“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申报工作均由相应省级行业赛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其中,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纳入2024年竞赛计划管理范围,但未举办省级选拔赛直接参加决赛的,获得全国一类行业赛、专项赛前10名,全国二类行业赛前6名,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举办的省级区域间竞赛前3名的职工选手,申报“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工作,由符合条件的省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

2.报送方式:登录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填报(网址:http://117.68.7.118:19000/consoleui/auth/login/login.html)。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2025年省级行业赛计划申报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行业协会、省属企业等,具有举办相关竞赛实践经验,有良好的竞赛组织实施和技术保障能力,能承担相应经费。其中,申报单位为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应设立满3年且近三次法人年检合格。

2.申报单位应围绕主管、主营业务,主动对接业务主管或指导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申报计划。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名称原则上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的规范名称,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代表性,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我省十大新兴产业等重大战略所需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3.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级行业赛,同一申报单位相同职业(工种)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办赛(全国行业赛要求的除外)。每项一类行业赛办赛职业(工种)一般不超过6个,每项二类行业赛办赛职业(工种)一般不超过4个。

4.列入年度行业赛计划的竞赛,统一冠“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名称,省级一类行业赛命名为“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XX大赛(暨XX大赛安徽省选拔赛)”,省级二类行业赛命名为“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XX行业XX竞赛(暨XX大赛安徽省选拔赛)”,竞赛一般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

5.对列入2024年省级行业赛计划,但未按规定完成赛事任务,或未按要求报送2024年竞赛总结,或在竞赛中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原则上不再纳入2025年省级行业赛计划。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补报。初次申报的,应同时说明竞赛举办必要性及主办单位办赛条件。申报方式同2024年竞赛总结报送,系统账号信息请联系技术单位联系人分配。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可根据需要申报竞赛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结合各单位申报和以往办赛情况,统筹制定年度行业赛计划。对办赛质量高、选手成绩优异及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竞赛,优先列入年度行业赛计划。对承担2025年全国行业赛我省选手选拔功能的竞赛,符合条件的,可另行会签,作为计划内赛事享受相关政策。对列入年度行业赛计划的竞赛,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技术支持,相关规定有调整的,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周  磊  (0551)62636632

技术支持单位

张红彪  13856596620

2024年12月12日

关于征集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合作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简称“大赛”)将于2025年4月在株洲举办(赛项设置见附件1)。为扩大赛事工作社会影响、加快大赛品牌建设,经研究,大赛组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大赛赞助合作单位,广泛吸收社会资源为大赛提供支持保障,充分利用大赛平台展示企业形象,促进共同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征集对象

热心职业技能竞赛事业,有意向大赛提供资金、实物和技术支持的我国境内企业或社会组织(简称“意向单位”)。

(二)征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资金,竞赛设备、耗材、工量具、安全防护用品、赛场视频监控,服装、餐食、饮用水,奖牌、证卡,志愿者服务以及技术支持、赛场氛围营造、临展搭建、技能体验、印刷、宣传、金融、保险、交通、物流、通信、能源、酒店、保洁等服务。

(三)赞助层级

包括战略合作伙伴、高级合作伙伴、赛事合作伙伴。

(四)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自愿、平等协商。

二、征集条件

(一)应征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品牌形象与大赛理念及宗旨不相抵触。

(二)应征单位应有意向以社会效益和社会公益为首要目的,为大赛提供资金、实物、技术或相关服务。

(三)应征单位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提供赞助的能力。

三、征集程序

(一)发布公告。大赛组委会发布征集公告。

(二)应征响应。应征单位应在2024年12月30日17:00前将应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PDF版)发送到大赛执委会秘书处。应征材料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1.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合作单位应征意向函(附件2)。

2.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意向清单(附件3)。

3.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合作单位佐证材料(附件4)。

(三)组织遴选。组织遴选,确定候选单位。

(四)磋商协议。与候选单位进行磋商谈判,签订赛事合作协议。

(五)公布名单。公布赞助合作伙伴名单。

四、其他事项

在本次征集活动中,大赛组委会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对本公告及其附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付银、杨新珍;

电话:0731-28681578;

邮箱:729574437@qq.com。

附件:1.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设置

2.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合作单位应征意向函

3.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意向清单

4.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合作单位佐证材料

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设置.docx
附件2.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合作单位应征意向函.docx
附件3.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意向清单.docx
附件4.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赞助合作单位佐证材料.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收看福建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收看 福建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福建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将于12月10日至12日在泉州 晋江举办。为扩大赛事影响,让更多人了解、关注、参与大赛, 营造重技能、学技能、练技能的良好氛围,根据安排,现就组织 观看大赛开闭幕式现场直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开幕式12月10日上午9:00,闭幕式12月12日下午15:00。

二、地点 全省各技工院校。

三、参与人员 全省各技工院校师生。

四、观看方式 在线观看开闭幕式现场直播(直播链接另行发布)。

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做好师生观 看组织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 年12月6日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徽标等4件特殊标志予以延期的公告(第607号)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九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徽标等4件特殊标志予以延期,有效期延至2028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徽标等4件特殊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29日

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决赛参赛工作的通知

建司局函人〔2024〕7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举办好202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决赛,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报名

(一)参赛报名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建代表团参赛,本届大赛共有32个代表团、142支参赛队、415名参赛选手通过预报名,各代表团应按照核定的预报名人数、参赛赛项组织报名,并确定1名团长(厅局级领导干部)、1名副团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人数如有变动,请于9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方可调整。

(二)报名材料要求

1.请各代表团于9月30日之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附件1-7)纸质版邮寄到大赛执委会,电子版(word和pdf版)同时发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和执委会办公室邮箱。

2.各代表团领队、参赛选手、教练(指导老师)、支持保障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及电子版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jpg格式,像素在720*480-720*720范围内,100kb左右),于10月15日前发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邮箱。

二、竞赛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开幕式:10月27日(周日)8:30。

2.竞 赛:10月27日(周日)9:10参赛选手技能操作考核(参赛选手理论知识考试安排在26日19:00)。

3.闭幕式:10月28日(周一)9:00。

(二)地点安排

1.开幕式: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综合馆(4号馆大厅)

2.竞 赛:钢筋工、砌筑工、防水工、管工赛项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设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综合馆(2号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赛项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3.展示项目: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综合馆(2号馆外大厅)

4.闭幕式: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综合馆(4号馆大厅)

大赛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8。

三、其他事项

(一)着装要求

决赛期间参赛选手统一着装,服装(长袖上衣1件、长裤1条)和安全帽、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由执委会统一配备,各代表团请提供参赛人员服装尺码。参赛选手不得穿着或佩戴带有任何代表参赛选手身份的物品。自带工具(机具)上也不得出现任何代表参赛选手身份的标志。

(二)观摩人员组织

大赛期间,各代表团可组织大赛观摩,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三)食宿交通安排

各赛项裁判长、副裁判长,大赛组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聘请的专家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负责解决。各代表团参赛队领队、参赛选手、教练(指导老师)、支持保障人员、裁判员,以及展示人员、观摩人员的食宿,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等由各参赛代表团负责解决。人员报到时间、地点见附件9。

(四)参赛选手自带工具物流服务

参赛选手自带工具、展示项目相关设备如需邮寄的,请提前与大赛执委会联系(联系人:齐文昊19926097363)。

(五)人身意外保险

各代表团请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联系方式

(一)执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范永双 0551-62871540 18119616191

叶 菁 0551-62632933 18756508386

传 真:0551-62629903

邮 箱:ahjsbzz@126.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二)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夏 阳 010-68312022 13911992062

夏 姝 010-68315188 13911697907

邮 箱:jnjs_ccla@sina.com

附 件:1.参赛选手报名表

2.领队、教练(指导教师)、支持保障人员报名表

3.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报名表

4.各赛项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5.全国决赛报名回执

6.安全文明比赛承诺书

7.全国决赛观摩人员报名回执

8.大赛日程安排

9.人员报到须知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代章)

2024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决赛参赛工作通知的附件

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阶段比赛的通知

体人力字〔2024〕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教科文卫体工会,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六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体群字〔2024〕21号)(以下简称大赛通知),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阶段比赛将于10月在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8-22日,10月18日报到,22日离会(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1)。

地点: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

二、组队方式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阶段比赛,组队方式按大赛通知及竞赛规程执行。每单位每项目限报1队;正式赛项单项报名选手人数不足4人的参赛队,仅可参加个人赛;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人数不限(每个参赛项目需在上述人员中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比赛期间与组委会的沟通联络)。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9月12-29日。

(二)报名方式

由各省(区、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登录报名系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2)《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随队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3),下载后补全信息,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原件于9月29日前(以发件日期为准)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正式赛项单项报名人数超过4人的,还需邮寄相应项目省级预赛、市级预赛的竞赛通知文件。

(三)资格审核

请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严格依据大赛通知要求审核参赛人员资格,大赛组委会将公示报名人员名单及工作单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者参赛成绩及相关荣誉。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竞赛获得上述荣誉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报到安排

(一)时间、地点

请各参赛队于10月18日13:00前自行前往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一楼大厅报到(联系人:南永辉,电话:18610896537),交通路线见附件4。各参赛队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二)相关材料

1.参赛人员需提前打印并签署《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附件5)在报到现场提交。

2.各参赛单位需为参赛选手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保额30万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及往返途中),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组委会定于10月18日15:00-17:00召开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请各参赛队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二)竞赛规程补充说明见附件6。

(三)本通知在中国体育人才网(www.tyrc.org.cn)上公布。

(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茜、徐文俊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电  话:(010)87182448

附件:

1.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日程安排.docx

2.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docx

3.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随队工作人员汇总表.docx

4.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路线.docx

5.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docx

6.2024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补充说明.docx

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代章)

2024年9月6日

于开展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决赛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决赛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建司局函人〔2024〕6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更好了解各地赛区开展大赛活动及拟参加全国决赛的基本情况,确保大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大赛全国决赛预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决赛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赛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函〔2024〕68号)明确的赛项、选手参赛条件和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每个赛项参赛选手人数最多为3名,领队1名、教练或指导教师1名、保障支持人员1名、赛项裁判1名。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全国决赛的承办方,每个赛项可额外组织一支队伍参赛,组队人数要求同上。

二、参赛资格

(一)参加资格与组队方式

各赛项参赛选手应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年龄满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25日之前出生),无不良从业记录,从事与赛项或专业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参赛选手应具备一定的与赛项岗位工作相关的知识和经历,具备较强的技能操作能力。

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通过竞赛获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参赛选手身份参赛。

大赛全国决赛以各地赛区为单位组队参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地赛区预报名情况统筹安排,最终确定各赛项的参赛规模。

(二)资格审查

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将在正式报名时进行审查。

三、预报名方式

各地赛区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预报名表》(见附件),并于8月15日之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传真至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四、其他事项

1.全国决赛将以本次预报名情况组织各项准备工作。

2.组委会将根据各地赛区全国决赛预报名情况,统筹考虑最终确定各赛项参赛名额,并在正式报名通知中公布。

3.各赛项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题库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技能操作考核样题如需要调整,将陆续在中国建设劳动学会网站(http://www.ccli.org.cn)的技能大赛专题栏目公布,请关注查询。

4.全国决赛正式报名通知将于2024年9月下旬正式下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阳、吴薇、黄利娜、王伟

联系电话:010-68312022、58933100、68315188

传 真:010-68311788

附件: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决赛预报名表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代章)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决赛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