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文广新局(文广体育局),市美术馆:
现将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的通知》(粤文艺〔2017〕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动、组织、参评申报工作。参评申报材料请于7月17日前报至市美术馆策展部,逾期将视为无申报。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4月14日
(联系人:马雪,联系电话:3936825)
各市、区文广新局(文广体育局),市美术馆:
现将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的通知》(粤文艺〔2017〕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动、组织、参评申报工作。参评申报材料请于7月17日前报至市美术馆策展部,逾期将视为无申报。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4月14日
(联系人:马雪,联系电话:3936825)
为进一步展示全县职工崇尚劳动、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凤冈优美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等,凤冈县总工会、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凤冈县文联(摄影协会)将共同举办“工匠身影·魅力凤冈”手机摄影大赛活动。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以自己的视角,用手机记录劳动者的身影和优美自然风光。
一、征稿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25日
二、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为2016至2017年度内的原创作品,内容要突出“工匠身影·魅力凤冈”这一主题,内容紧紧围绕职工的生产生活,尤其是一线产业工人的生产生活,展现凤冈劳动者的光辉形象,凤冈古朴厚重的人文历史,凤冈优美的自然风光。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现金500元;
二等奖(5名):现金 300元;
三等奖(10名):现金200元;
优秀奖(15名):现金100元。
四、征稿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手机拍摄,相机拍摄作品一律不允许参赛,用相机作品替代手机作品参赛的,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选送单位。作品独幅、组照均可,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4张,独幅照片不得与组内其他照片重复。职工手机照片一律报送原图,且作品文件不小于3MB。参赛作品一律为原图,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如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作品标题字数不超过15个字,发送照片时一并发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来稿一律不退。获奖作品将参加今年举办的遵义市第一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工匠身影·魅力遵义”职工手机摄影作品大赛,获奖作品由组委会收藏,不再支付稿费;组委会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摄影者的署名权。谢绝已在全国各种影展中入选或收藏的作品参加。
作品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事宜由摄影作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意见,摄影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责。
五、评审方式
本次比赛由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县摄影协会于4月26日组织5名评委进行评选,2017年5月对获奖作品30件报送遵义市总工会。
六、投稿方式
通过邮箱674990679@qq.com投搞。
7、经费保障
凤冈县总工会
凤冈县总工会
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凤冈县文联(摄影协会)
2017年4月1日
《亚洲大洋洲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民间艺术节组织理事会》创办。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Organizations of FolkloreFestivals and Folk Arts
英文缩写为CIOFF,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CIOFF成立于1970年,现有96个会员,包括69个国家会员,3个准会员和24个其他类型会员。
中国于1993年成为CIOFF的正式成员。

《亚洲大洋洲国际少儿艺术节》是CIOFF国际艺术节组织理事会亚大分会每两年一届的官方国际少儿文化艺术盛会。往届分别在中国、日本、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成功举办。
经中国文化部批准,CIOFF中国委员会在赴印尼首都雅加达参加CIOFF亚大年会之际,经努力,获得从“第六届亚洲大洋洲国际少儿艺术节”开始在中国的举办权。
艺术节授权中国艺术教育联合会成为为艺术节全权运营机构。自第6届后,改为每年一届。
亚大盛典 亚洲大洋洲国际青少年艺术节
专属于孩子们的国际艺术舞台

《亚洲大洋洲国际少儿艺术节》
这个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艺术节理事会创办的官方艺术节
这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性官方艺术节,
这个一带一路多个国家青少年艺术团体来华参加的艺术节,
历时九年,这一次首次来到中国浙江!
参赛内容

04、少年A组—13-15周岁(初中生)
05、少年B组—16-18周岁(高中生)
06、青年组—19-25周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04、决赛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05、艺术节代言:从入围决赛的30名选手中选出,为艺术节代言。
06、铜奖以上的选手或节目有机会获得中国首个少儿直播平台怪兽BOBO
专享少儿艺术培训的资格,并有机会获得公益基金赞助;
07、铜奖以上的选手或节目有机会“亚大艺术新星”称号,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杯或奖牌。
01、复赛参加选手将获得“亚大浙江决赛艺术新星”称号,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杯或奖牌。
02、决赛优秀节目将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北京卫视等卫视及电视台进行播出;演出视频将上传中国网络电视台、优酷、爱奇艺、腾讯QQ、怪兽BOBO等视频专题。获得新华网、腾讯网、人民网、新浪网等主流媒体宣传。
03、优秀获奖选手推荐参加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艺术栏目。
04、决赛胜出者将有机会和著名歌唱家同台演出,留下美好瞬间。
05、所有参赛选手将安排和国外艺术代表团进行深度交流、学习,一起排练和表演节目,相互学习技巧和知识,建立友谊互助关系。
评选模式
04、每三天对参赛选手进行统一回复,由主办方专家团进行统一回复,由当地机构进行逐一回复通知进入复赛或落选。

05、建议选手完成3题中的其中两题。
04、除对现场表演部分的评分,每位选手还将面对评审问答环节,将额外增加(20分)总体分数为120分满分;
05、决赛将在现场完成所有科目的冠军、亚军、季军的评选,并进行现场颁奖环节。
初赛:每位选手150元
复赛:每位选手100元
浙江决赛:每位选手100元
以上赛事所产生选手个人的差旅费用需自行承担。
北京总决赛:
每位选手2980元
此费用含选手所有住宿费,
不含家长或陪同住宿费,
不含来回机票或其它交通费用。

陕西省总工会将于2017年4月启动陕西省职工艺术节,对于推动我省职工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满足职工群体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扩大艺术节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展示我省职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陕西省职工艺术节节徽、节歌、主题标语。
一、征集对象
个人、团体或单位均可应征投稿。
二、征集要求
应征作品须体现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的内涵,融时代地域特征、职工文化特色、艺术呈现特点于一体,构思新颖、创意鲜活,紧扣主题、寓意深刻,富有感染力、号召力。
(一)节徽
1.主题鲜明,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浓郁的职工文化特色。需附简要的《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2.简洁、醒目、易识,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
3.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二)节歌
1.展现我省职工群众的火热生活、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焕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
2.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旋律流畅,歌词优美,易传易唱,易流行。
3.体裁、形式不限,作品应是原创,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主题标语
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朗朗上口、易传易记。每条字数不超过20字。
三、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所提交的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2.节徽应征作品须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必须是彩色原稿件),纸质文件用A4纸打印,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电子文件为RGB模式,JPG格式,大小1M以下,清晰度不低于300dpi,发送至艺术节办公室(陕西省总工会宣教部)指定电子邮箱。节徽应征作品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述作品的设计风格、理念和含义。
3.应征节歌的作者,应交作品歌谱两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有条件者,可提供音、视频,直接上传至艺术节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也可以刻录光盘邮寄。
4.宣传用语发送至艺术节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注明宣传用语评选。
5.所有应征作品不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
四、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
征集工作结束后,将在省总工会门户网站及“陕西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上投票,由艺术节办公室聘请专家结合投票结果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网上公示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
(二)奖励
1.节徽:入选作品1件,奖金5000元。
2.节歌:入选作品1件,奖金10000元。
3.主题标语:入围作品10件,每件奖金500元。
奖金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五、截止日期及投稿地址
1.征集期限:即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止,截止日期以投稿发出地当地邮戳为准,或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389号;收件单位:陕西省总工会宣教部(职工艺术节办公室);邮编:710003。邮件外包装须注明“应征”字样。
3.电子邮箱:2016252951@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应征”字样。
联系人:尹凌 李廷伟。
联系电话:029-87329781 029-87329782。
六、法律及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诽谤、淫秽或非法信息。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应征作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与征集方无关;对于应征作品出现侵权而导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损失,由应征方全额赔偿。
3.应征作品须由应征方独立完成,应征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应征作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晓。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组委会所有,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组委会将保留依法追究应征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职工艺术节组委会所有。
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由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内蒙古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主办、锡林郭勒盟旅游局、锡林郭勒盟文体新广局、锡林郭勒盟民族宗教局、锡林郭勒盟商务局、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将于1月初在锡林浩特市隆重举行。
为了充分挖掘内蒙古冬季冰雪旅游资源和锡林郭勒草原民俗文化资源的巨大潜力,展示和传承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的独特魅力,着力打造内蒙古冰雪那达慕节庆品牌和蒙古族服装服饰品牌,有效提升全区冬季旅游影响力,筹备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公开征集本届那达慕会徽、会歌及主题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作要求
(一)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力求反映草原民俗文化与冰雪完美融合的文化内涵、度假休闲与观雪玩雪完美组合的地域特点,展现锡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二)内涵丰富、设计新颖,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
(三)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会徽:
1.图案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蒙古族文化元素和时代感,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适合平面宣传、视觉传播等各种用途。
2.以彩色图形设计,纸张规格为8开或16开。需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
会歌:
1.由歌词和曲谱两部分组成,可单项应征。
2.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曲调优美、易于传唱。能够体现冬季那达慕盛会的欢乐、激情特色,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提供作品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歌词或曲谱(简谱或者五线谱),制作CD光盘一份。
口号:
简洁精炼、朗朗上口,既从全区冬季旅游宣传高度出发又突出锡林郭勒地域特色,二者相结合。字数不超过12字,并辅以200字以内的阐释说明。
二、提交方式
(一)应征单位或个人可选择会徽、会歌和主题口号中任一项或几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二)应征者以个人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三)应征作品提交一式两份。
(四)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稿。
(五)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四、投稿地址
邮寄地址: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锡盟党政办公楼1208室)
邮政编码:026000
联系电话:0479—8263204
电子邮箱:13274796607@163.com
联系人:李霞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审阅参选方案、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筹备委员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结果。
最终确定的会徽奖励人民币1万元;最终确定的会歌歌词、曲谱,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最终确定的宣传主题奖励人民币1万元;以上奖项均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自行纳税。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邮寄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责任。
(二)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被评审确定为本届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会徽、会歌和主题口号的获奖作品,受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届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所有,未经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四)本届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请在信封封面或电子邮件、微信投稿的题目中注明“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会徽、会歌和口号作品征集”字样,并提供联系电话、姓名、职业、通信地址及作者生活照一张。
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
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各设区市、省管县(市)文广新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的总体安排,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厅决定,自9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才艺大赛”展演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关爱服务广大农民工,倡导文明和谐新生活
二、参赛形式
本届才艺大赛采取市县层层擂台选拔和省级集中汇演(展)的形式举办,11月底前由各设区市自行举办市级选拔,12月初组委会将选拔部分优秀节目作品举办全省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三、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至11月
2、地点:各设区市自行安排当地选拔地点,全省集中展演地点在南昌市,地址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
所有在赣务工人员(含组合)以及由农民工组成的企业或工业园区代表队均可参赛,矿冶、建筑、制造加工和各类服务业等行业不限。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农民工个人或集体完成的美术(含书法)、摄影、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及小戏小品作品,题材不限,主题和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百花齐放。
参赛者条件:1、需具有农村户口(含省外农村户口);2、年龄16岁至65岁;3、实名参赛,参赛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五、大赛责任主体
本届省艺术节组委会统筹本届农民工才艺大赛,省群众艺术馆具体负责全省性的组织与指导。市、县(区、市)文化主管部门和群艺馆(文化馆)分别负责当地比赛活动的领导管理和具体组织。各级群艺馆、文化馆要精心组织发动、辅导和运作。各地层层选拔评奖后,统一由各设区市文化局报送参加省级汇演(展)。
六、大赛奖项设置
综合考虑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农民工行业的广泛性和农民工工作特点,本次大赛力求内容广泛,大赛共设置美术、摄影、音乐、舞蹈和小戏小品等五大类内容,省级各类设一、二、三等奖,并以设区市和省直机构为单位设置大赛组织工作优秀奖。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媒体宣传。举办农民工才艺大赛是对全省农民工文化发展成果的一次大展示、大检阅、大评比。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取得对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选拔。同时更要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大赛的意义、主题、内容和比赛成果,动员各行各业的广大农民工及其所在企业主体积极关注、参与和参赛,联合当地和省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录制播放竞赛节目,使农民工才艺大赛真正成为影响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积极指导,强化保障,争创佳绩荣誉。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参与单位和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指导,确保整个活动上下通畅、无缝对接。同时,要为组织部门和参与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时间保障,确保筹备工作及时高效、全面到位。在活跃农民工文化的基础上,各地应努力赛出成效,争创佳绩荣誉,推出品牌,提升农民工精神文化。
八、报送时间
1、所有参评作品(含省直管县、市作品)须在11月15日前由各市区市文广新局统一报送至江西省群众艺术馆,逾期不候。
2、省厅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在南昌的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3、联系方式
文艺演出门类联系人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大型活动指导部
葛平波 0791-86221942、13803504620
魏 戎 13970913837
美术、书法、摄影门类联系人
省群众艺术馆视觉艺术中心
郑小福 0791-86298521、13607086789
田 鹏 18970864261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20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迎接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在陕西举办,营造浓厚的文化宣传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热情,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要,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声乐人才,为我县声乐爱好者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县文化广电局决定举办凤翔县第二届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充分展示全县广大青年的艺术风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唱响青春主旋律,集聚发展正能量,激发全县青年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理想,坚定信念,展现青春使命感,在人生梦想的舞台上谱写出青春的华彩乐章。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凤翔县文化广电局
承办单位:凤翔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镇综合文化站
三、活动安排
1、报名方式(9月5日—9月15日):参赛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地镇综合文化站报名,县级部门在城关镇文化站报名,驻凤单位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所在地镇文化站报名。报名时持个人身份证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2、初赛(9月15日—10月10日):由各镇综合文化站举办,选送5人参加全县复赛。城关镇、柳林镇可适当增加人数。各镇在10月1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县文化馆。
3、复赛及决赛(10月10日—10月20日):在县城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内容及形式
1、参赛自选歌曲1首,不限唱法(美声、民族、流行均可),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突出歌颂党、歌颂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反映美好生活的优秀作品(原创作品可适当加分)。
2、参赛人员范围:年满18至40周岁的凤翔籍青年音乐爱好者。男女不限、职业不限。
3、比赛要求:参赛选手应脱稿演唱;准时到场,超时(半小时)未到视为弃权;选手需自行解决服装,化妆,自带歌曲伴奏U盘(不设其他伴奏形式)。
4.评分办法
复赛、决赛均采用专家评选的方式。参赛选手的演唱技巧、作品处理、情感表达、表演能力、形象包装等方面的综合效果,将作为评委的判分依据。
五、奖项设置
大赛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公平公正、现场唱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镇要对本次大赛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层层动员,确保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地区青年文化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展示才华提供广阔舞台。
2、各镇初选要严格按照参赛要求和参赛条件,认真做好歌手推荐工作。推荐歌手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动员,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参赛人员,比赛当天由各镇专人带队参加,以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3、精心准备。凡参赛选手要尽早准备,着装大方,仪态稳重,按时参赛,提前递交演唱歌曲的伴奏。
联系人: 张小辉 报名联系电话: 7212051
电子邮箱:sxfxwhg@163.com
凤翔县文化广电局
2016年9月1日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成都市历史文化名镇品牌竞争力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2014-2020)》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自2014年起,成都拟每年举办一届“天府古镇艺术节”,希望通过艺术节活动的开展,串联和激活成都市历史文化名镇不同的文化符号,吸引游客和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使天府古镇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新亮点,走向全国、链接世界,从而提升成都市历史文化名镇品牌竞争力。2016年,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将在彭州市白鹿镇举办,并于9月30日正式开幕。
为大力宣传推广白鹿镇婚纱摄影基地,进一步发展白鹿镇婚纱摄影相关产业,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和彭州市广播电视台共同承办的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白鹿缘”系列活动,即日起启动网络征集报名。
一、活动内容
(一)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白鹿缘”婚纱摄影大赛(8月26日——10月15日)
活动介绍:本次婚纱摄影大赛将甄选十家婚纱摄影机构,在白鹿镇婚纱摄影外景拍摄基地为新人拍摄婚纱照,照片成品将在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活动现场进行为期15天的展出,参与最终大赛的角逐。
活动流程:
征集报名阶段(8月26日—9月4日)
初选阶段(9月5日)
决赛拍摄准备(9月6日—9月20日)
决赛作品收集整理(9月21日—9月25日)
网络投票(9月26日—10月7日)
婚纱摄影展启动(9月30日艺术节开幕式上启动)
婚纱摄影作品展(9月30日——10月15日)
婚纱摄影作品评选(10月9日)
颁奖仪式(10月15日)
(二)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白鹿缘”集体订婚礼(10月15日)
活动概述:“白鹿缘”集体订婚礼将甄选邀请10对准新人举行集体的法式订婚礼。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10:30——11:30
(三)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白鹿缘”颁奖礼暨宫廷舞会(10月15日)
活动概述:活动中将进行“白鹿缘”婚纱摄影大赛颁奖仪式及举办法式宫廷舞会。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5日18:00——19:00
二、征集内容
(一)10家婚纱摄影机构或摄影工作室
(二)10对准新人
三、参与方式
(一)10家婚纱摄影机构或摄影工作室
1.进入决赛的10家婚纱摄影机构携一对准新人报名参加“白鹿缘”系列活动,并参与婚纱摄影大赛、集体订婚仪式以及宫廷舞会三项活动。
2.进入决赛的10家婚纱摄影机构在9月6日至20日期间在白鹿镇为参加活动的准新人拍摄婚纱照,并按组委会统一要求将其制作成展板用于本次大赛摄影展环节现场展示。
3.进入决赛的10家婚纱摄影机构为10月15日参与“白鹿缘”系列活动的准新人提供婚纱礼服、配饰以及化妆。
4.进入决赛的10家婚纱摄影机构参与“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的开幕式上“婚纱摄影大赛”启动仪式的亮相环节。

(二)10对准新人
1.自主选择拍摄日期,配合进入决赛的其中一家婚纱摄影机构在白鹿镇完成婚纱拍摄;
2.学习宫廷舞蹈;
3.参与“白鹿缘”订婚礼以及宫廷舞会的活动彩排;
4参与“白鹿缘”订婚礼以及宫廷舞会。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格
婚纱摄影机构或摄影工作室
1.所有参赛机构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及代表其真实水平的报名作品,如有虚报信息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机构需填写报名表,发到组委会邮箱:245405088@qq.com
3.参赛机构可拨打电话:028-86020638 咨询报名情况
(二)提交时间
在截稿时间前,参赛者须将报名作品按照要求提交到组委会。
截止时间:2016年9月4日
(三)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机构提交三张以上摄影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作品要求:上传作品色彩模式要求为RGB模式、sRGB模式;图像压缩格式为JPEG格式,上传单幅图片长边不得低于2500万像素,300dpi分辨率及以上)。
1.参赛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摄影机构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2.将参赛摄影作品电子版及报名表发送至(245405088@qq.com)。
3.报名作品需附上命名寓意的简明介绍。
4.所有报名作品均不退还,请报名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式
初选:评选活动采用摄影专家评选的方式。从参赛机构所提交的作品中选出10家摄影机构,进入婚纱摄影大赛决赛阶段。
摄影大赛:大赛评选活动分为网络评选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参赛作品的网络投票分数占总分数的40%。组委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占总分数的另外60%。综合两者得分,从参赛作品中选出获奖作品,于“白鹿缘”宫廷舞会上揭晓获奖作品。
评选过程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五)奖励办法
最佳婚纱摄影机构 奖金+荣誉奖牌
最佳时尚奖 奖金+荣誉奖牌
最佳创意奖 奖金+荣誉奖牌
最佳视觉奖 奖金+荣誉奖牌
最佳上镜奖 奖金+奖杯+荣誉证书
最佳摄影奖 奖金+奖杯+荣誉证书
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组委会。
第三届天府古镇艺术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附件: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摄影艺术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摄影艺术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西安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展览以“时代影像 中国精神”为主题,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汇聚并展示近三年以来我国摄影艺术优秀成果,以影像记录和呈现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诸多建设成就,围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等内涵,展现中国人民追梦圆梦的激情和奋斗,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艺术研究院、陕西省文化厅
执行单位: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场地
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场地:亮宝楼展览馆
五、展览规模
本展览作品计划展出摄影作品300件左右。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近三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摄影作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参展。
七、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单幅作品,讲求瞬间影像的说明力和艺术感染力;图片故事(组照),要求每组6至10幅作品,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由等要素齐全)配有详实说明文字。
(三)作品应有JPEG和RAW双格式,前者用来网上投稿,后者用来在入选后制作展品。投稿作品一般为彩色,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四)投稿使用网络方式,数据文件为JPEG格式,要求为长边为800像素、文件大小在700K以内。
(五)参展作品应为2013年以来创作的作品。
八、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投稿。截稿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二)评选:
评选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下旬进行。每位参展作者展出作品不超过2幅(组)。
评选结果将在文化部官方网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中国摄影家网予以公布。所有入选作品,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始文件(具体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交原始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九、作者待遇
(一)凡参展作品,每幅(组)按800元支付稿酬。
(二)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三)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十、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评奖。
(二)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均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主办单位拥有参展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等影像复制权,并可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四)参展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联 系 人:张大鹏
联系电话:010-64938782 010-64959004(传真)
(二)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联 系 人:赵平利
联系电话:13992829139,029-87907032(传真)
电子邮箱:syjmsc@163.com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5月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美术创作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美术事业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西安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览以“中国风格时代丹青”为主题,旨在汇聚近三年以来我国美术创作的精品力作,集中展示我国美术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体现我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风貌。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国家画院、陕西省文化厅
协办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陕西国画院、陕西省雕塑院等相关机构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场地
时间:2016年10月15日—12月15日
场地:陕西省美术博物馆、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作品种类
本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展览规模约为550件作品。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老艺术家的新创作品,以及近三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美术展览及其他重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参展。
七、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本次展览还将特别关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申报作品均应为2013年7月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参与申报。
(三)本展览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框)。
(四)参展作品尺寸、装裱(框)等相关要求
1.中国画、油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宽)×240cm(高),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
2.版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20cm(宽)×180cm(高);
3.水彩(粉)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50cm(宽)×180cm(高);
4.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5.绘画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信息,须有外包装避免损坏画面,包装结实牢固、不易损坏、便于运输。雕塑类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八、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直接向展览办公室申报。需填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网下载http://www.11yishujie.com/),并提交申报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为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2016年6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表格与照片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
1.中国画、雕塑作品收件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邮编:71006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伟斌(中国画),18691898293;马强(雕塑),13201688005;马辉(雕塑),13892810226。
2.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收件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邮编:71006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强 15309270271, 李喆 13991155816。
(二)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16年7月中旬进行。初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三)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中下旬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作品原件,须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各相关工作组(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背面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四)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九、作者待遇
(一)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二)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十、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设评奖。
(二)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一、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燕
联系电话:029-87370667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