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赛事简介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为加速推动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让更多设计师、设计机构、文创企业关注湖南,让“文创湘军”成为带动湖南新兴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智力支撑,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于9月6日至12月底举行。

大赛以“创·造·生活”为主题,旨在打造一个国内文化创意设计界的权威奖项,征集一批具有湖南特色、极富市场开发价值的文创产品,发现一批湖南文创设计领域的优秀人才,激励湖南文化产业企业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市场。

赛事主题

创·造·生活

Culture and Creativity·Build·Life

创,文化创意

造,生产制造

生活,生活化

征集对象

1、国内外高校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2、国内外设计公司

3、企业的设计人员

4、自由设计爱好者

征集方向

考虑设计元素的相对精准对接,本届大赛的作品征集围绕以下三类:文博创意产品、非遗创意产品与旅游创意产品。

1、文博创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资源

主 题:让文物活起来

参赛内容:以我省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馆藏资源为设计指向,以全新的思维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根据设计需求,找到其中的实用点,将湖湘文化具象化,开发具有湖南历史印记的原创文创产品,延伸文博衍生产品产业链条,进一步拓展文博创意产品的发展空间,打造文博创意品牌。

2、非遗创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主 题:“非遗”就在您身边

参赛内容:围绕具有湖湘传统的“染、绣、刻、瓷、竹、织”等主题,征集具有湖南地域特色的非遗产品,遴选出优秀的非遗创意时尚设计,进行推广和加工,打造非遗文化创意产品。

3、旅游创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4A级以上景区

主 题:将锦绣潇湘带回家

参赛内容:以省内4A级以上景区旅游资源为设计指向,多角度、多领域地丰富湖南特色旅游商品种类,打造一批用创意设计承载湖南故事的旅游商品品牌。本类别将聚焦省内旅游产品设计需求,促进专业设计领域与旅游界沟通与对话。

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征集方向,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

(1)作品版面大小为A2(594mm×420mm)图幅,横构图,jpg格式,精度35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5M。

(2)每件参赛作品不超过三个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题阐释、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设计说明(必须是中英双语)等。

(3)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参赛作品及版面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

报名方式

在官网(http://hnwc.voc.com.cn/)报名参赛,自启动日起参赛者可通过网络注册和提交作品(无需报名费、创意认证保护费),11月30日作品提交截止。

作品提交

第一步:登录官方网站,完成注册,在个人管理中心进行上传。

第二步:参赛作品提交成功后,将同时在大赛指定的唯一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文知汇”上获得数字加密、网络存储并加盖权威可信时间戳的创意认证保护。(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前可以自愿将创意产生过程进行创意溯源保护。创意认证保护证书下载、创意溯源保护官方网址:www.cipbest.com)

注:参赛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作品入围后需提供实物或模型,请在15天内将实物或模型作品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未提供实物或模型者,将取消入围资格。

邮寄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52号凯乐国际三楼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收,邮编:410000,联系电话:0731-84329352.产品寄送运输费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首届摄影大奖赛

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 首届摄影大奖赛

衡山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风光秀丽,景色宜人,湘江流域湿地资源相当丰富。2014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开始进行试点建设,为加强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与保护,广泛宣传推介,充分展示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自然景观,动植物种群状况,人文风情民俗,以“打造绿色河流廊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体现“上善之水,大美萱洲”的湿地文化特征,特举办“ 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首届摄影大奖赛”。

一 、主办单位:

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 、摄影参赛截稿时间:

2016年11月30日,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到参赛指定邮箱:hsxzsdgy@163.com。

三 、摄影参赛作品内容:

拍摄于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境内(湘江大源渡航电枢纽工程主库区和洪泛淹没区、与之相连的龙荫港、黄泥港、大源江及其周边的洪泛平原区和部分水稻田)以湿地自然、人文、生态为主题的自然景观(山水、河流、滩涂、库塘等),湿地动、植物,人文风情民俗,湿地农耕活动(种植、养殖、捕鱼等)等内容的摄影作品;衡山境内其它湿地景观突出的摄影作品。

四 、奖励措施:

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40名,奖金各300元。

五、作品要求:

1、已在县级以上举办的摄影比赛中获奖或者入选的摄影作品 ,不再参赛。

2、只限数码电子摄影作品,拍摄器材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文件数据要求发送jpg格式图片,并同时发送jpg或raw格式原片,无原片不能参评。每幅照片不低于1.5MB,组照每组限4-6幅并标明组照1-6的顺序。一律要求网络投稿,作品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每幅作品下方均须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拍摄时间与地点。

3、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PS作品,照片只可适度调节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

4、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用于宣传、展览、出版等,并不再支付稿酬;参赛者应保证其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要求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六、作品评选:

截稿后主办方邀请省市县有关专家集中评选。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所有评委不得参赛,一二三等奖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评选结果将在有关网站与媒体公布,并组织获奖者在衡山县相关活动中颁奖。

七 、摄影采风

摄影比赛期间,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日期提前通知)组织摄影骨干与摄影模特,到萱洲国家湿地公园及湿地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村组进行专题摄影采风创作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734—5819868、5819139

QQ:398729573

湿地,是“地球之肾”;南岳衡山,是我们的家乡。湘江,滋养着我们的祖祖辈辈。应感谢天地,赐予我们这么灵动的母亲河,应感恩于心,守护我们如此珍贵的湿地。举起你的镜头,寻回一片湿地;按下你的快门,留住一片自然。

2016年6月28日

第三届(广联达杯)全国建筑业摄影大赛

第三届(广联达杯)全国建筑业摄影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企业和大中专院校:

为庆祝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特举办第三届全国建筑业摄影大赛。大赛目的是用照片讴歌建筑人的奋斗与艰辛,用影像展示建筑业的辉煌成就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进一步激发全行业勇于担当、谋事创业的热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

冠名单位: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中国建筑业年鉴》杂志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中国建设报、建筑时报、《城乡建设》、《建筑》、《中国建筑业》、人民网、搜狐网、百年建筑网、中国建筑业文化网

二、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建筑·记忆。

围绕“建筑·记忆”,用光影展示建筑业近30年时代变迁,用照片讲述建筑业好故事。

三、参赛对象

全国建筑工程行业的从业者、建筑类高校(专业)在校师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可参赛。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0日

作品评审:2016年10月中旬

影展:2016年10月底在北京举办影展并颁奖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3幅、二等奖9幅、三等奖18幅、优秀奖60幅。颁发证书和奖品,获奖作品将在有关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并收入专集。

六、参赛注意事项

1、作品应为1986年以来创作,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3幅(组)。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多于6幅),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每件作品须注明名称和150字以内的说明,以及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作品电子数据每幅图片不得少于3兆(JPG),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也可使用U盘等介质邮寄;用胶片(负片或反转片)拍摄的可邮寄照片(16寸,无需装裱),也可通过高清扫描转换为电子数据发送。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B座531室

邮 编:100086

收 件 人:吕德晨

4、参赛者应对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如有珍贵照片需要退还的,请提前说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编辑、举办展览、活动报道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微信公众号:(中建协文化分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

2016年9月1日

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

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行业协会、驻烟高校、职业院校、直属学校、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升我市音乐舞蹈艺术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6〕88号文),现就举办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烟台市委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烟台市音乐家协会

烟台市舞蹈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

为办好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成立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组委会,具体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烟台艺术学校。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类别

竞赛共设置声乐、器乐、键盘(钢琴、手风琴)、舞蹈、和个人全能(五选四)五个类别。

  (二)分组

竞赛共分为中年组(35周岁-60周岁)、青年组(18周岁-34周岁)和全能组(不分年龄)三个组别。

1.中年组:①声乐(独唱、重唱、合唱不超过60人);②器乐(独奏、重奏、合奏不超过60人);③键盘(钢琴、手风琴);④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群舞人员不超过24人)四个组别。

2.青年组:①声乐(独唱、重唱、合唱不超过60人);②器乐(独奏、重奏、合奏不超过60人);③键盘(钢琴、手风琴);④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群舞人员不超过24人)四个组别。

3.全能组:声乐、钢琴、合唱指挥、舞蹈、器乐五个项目,其中声乐、钢琴、合唱指挥为必选(曲目由竞赛组委会现场指定),其他两项可自选一项参赛,五选四。

  (三)竞赛范围

市直职业院校音乐舞蹈教师、各县市区中小学音乐舞蹈教师、驻烟高校音乐舞蹈教师、职业、艺术院校师生以及社会音乐舞蹈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四)报名、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9日

竞赛时间:2016年9月28日—29日

竞赛地点: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

  (五)报名方式

1.单位报名:每个单位设领队1人,负责统计填写《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报名表》和《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单位汇总表》(详见附件2、3)及本单位竞赛选手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选手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选手姓名),于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9日以特快专递形式(以邮局寄发时间为准)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

2.个人报名:需填写《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及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选手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选手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于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9日以特快专递形式(以邮局寄发时间为准)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

  (六)收费标准

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竞赛期间其它费用由竞赛选手自理。

三、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竞赛成绩采用百分制,获奖名次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20%,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成绩优异的选手,向市总工会推荐参加“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活动;向团市委推荐参加“烟台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女选手,由市妇联推荐参加“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音乐类、舞蹈类竞赛前五名的选手由市音乐家协会和市舞蹈家协会推荐参加烟台市重大演出活动和高层次艺术赛事。

  (二)团体奖

团体奖针对重唱、合唱、重奏、合奏、群舞类节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竞赛打分按百分制,由高到低进行排列。每个组别获奖人数占该组竞赛总人数的35%(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

竞赛组委会根据每个单位的报名情况、竞赛人数、获奖情况,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6866326、6618067

电子邮箱:ytyxzsb6618067@163.com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福山路35号烟台艺术学校

邮政编码:264001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24日

首届“中国梦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大展赛

首届“中国梦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大展赛

为弘扬传承中国书画艺术,培养造就新一代书画高端人才,以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书法报》社负责牵头、联合中国《书法导报》社、《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等单位近日在中国艺术圣殿-北京宋庄艺术区成立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并正式隆重启动首届“中国梦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大展赛。本届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代资深书

画名家共同组成。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青少年书法报》社长、总编、著名资深书法家李月贵先生担任本届组委会主任,《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总编、北京高立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资深文化人曲芳君女士担任本届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梦杯”是集作品展览、初评海选和网络公评、名家参评和讲座、现场决赛、北京名胜游为一体的高规格全国大型青少年儿童书画展评最权威赛事。作为主办单位的中国《青少年书法报》是当代中国书坛唯一一家面向全国青少年儿童最专业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主流报纸,在国内外当今书坛影响极大,深受当代资深书法家和青少年儿童书法爱好者的高度关注和爱护。举办该赛事目的是借中国《青少年书法报》在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爱好者中最专业最具权威性国家级主流报纸和《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网络平台的优势,给广大青少年儿童书画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自我书画艺术水准的最佳舞台!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委会将特聘专家严格把关,对作品评审以初评海选、网络公评、现场决赛进行。经初评海选评出优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初评海选结果将在《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公布。优等奖作品将上传至《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公开网评,网评胜出前50名作者组委会将颁发“网评天使奖”证书,并享受直接参加决赛和个人资料在《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书画新秀栏目免费一年

宣传特权。获优等奖的选手在2017年暑假中将被邀请参加北京现场决赛。决赛时将举办决赛选手作品展和名家书画讲座,届时将特邀当代资深名家为评委嘉宾作现场决赛评审,最后评出各奖项:金奖、银奖、铜奖(将颁发奖杯、奖章、奖品、证书并享受与当代资深名家合影留念特权)、优秀奖(将颁发奖品、证书)。所有决赛选手将享受免费北京名胜一日游。为表彰组织和成绩优秀的单位和老师,将特设优秀团体奖和

优秀老师奖,获优秀团体奖者将赠2018全年《青少年书法报》一份并颁发奖牌,获优秀老师奖者将颁发证书。决赛信息和图片及优秀个人资料将在《青少年书法报》头版(整版)、《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择期专栏刊登宣传。决赛选手及指导老师可推荐资深名家工作室或书画高研班学习深造。

首届“中国梦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大展赛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30日截止,面向国内外35岁以下书画爱好者广泛征集书画作品。热忱欢迎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教育机构和指导老师及广大青少年儿童书画爱好者积极参与和报名!

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艺术区)宋梁路宋庄东街26号101室

《书法导报》、《青少年书法报》、《中国书画报》、《美术报》、《中国高立大慧堂艺术网》近期将相继发布该大展赛《征稿启事》。

  《青少年书法报》

  首届“中国梦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大展赛组委会

  2016 年 9 月 1 日

2016年烟台高新区摄影书画大赛

2016年烟台高新区摄影书画大赛

为进一步丰富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现高新区建设发展成绩,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泰利杯”烟台高新区摄影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反映高新区城市发展、创业事迹、风土人情、文化娱乐、自然风光等主题,表现形式、题材风格不限。

二、参赛范围

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烟台高新区辖区范围书画爱好者。

三、奖项设置

   1.摄影奖项:

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一、二、三等奖不重复得奖,以较高奖为准。

  2.书法、绘画奖项:

书法、美术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一、二、三等奖不重复得奖,以较高奖为准。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

(1)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不超过5幅;须为JPG格式,尺寸不小于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200DPI。报送时,邮箱主题栏和作品名称统一为:作者姓名-作品名、单幅或组照-电话(示例:张某-魅力高新区、组照5张-138****4192),作品统一以上传附件的形式报送。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评审。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水墨粉等均可;绘画作品尺幅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作品要标明题目。

(3)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均可;书法作品尺幅不超过6尺整张。

2.书画参赛作品不要求装裱,由组织单位统一装裱。

五、注意事项

1、须在10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作品报送,10月底组织专家评选,组织颁奖和作品展览。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或者存在肖像权等争议,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并取消参赛资格。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六、联系方式:

(1)摄影作品报送到信箱:jujiaogaoxinqu@126.com,

联系人:孙俊杰,电话:6922535。

(2)书画作品报送到高新区管委办公室,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楼29楼2924室。

联系人:赵中华,电话:15105456975。

  烟台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

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属各媒体: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勤耕好学,开明开放”新时期庐江精神,利用全媒体合力打造本土权威微电影创作赛事,通过对微电影创作价值取向的引导,充分挖掘庐江历史人文底蕴,表现庐江人民谋求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讲好庐江故事,展示庐江形象。同时通过大赛的举办,发掘和培养一批微电影创作、表演人才,为我县微电影市场繁荣发展做好人才储备。经研究,举办“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现向全社会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

一、大赛主题

讲好庐江故事,展示庐江形象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庐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庐江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庐江县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庐江县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

  媒体支持:

《今日庐江》、庐江县广播电视台、庐江县政府网、庐江新闻网、微聚庐江、魅力庐江网、庐江在线网、51庐江网、庐江老乡网等。

三、作品征集及网络投票时间

作品征集: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网络投票: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四、作品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参赛要求

  1、报名者不限年龄、专业、地区,凡是对影视创作有梦想、有追求的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必须与庐江的人文景观或历史文化等内容有关,反映庐江精彩或感动的人和事,弘扬美德庐江的时代精神,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

  2、征集作品为微电影

(1)片长:3-8分钟。

(2)提交参赛作品要求

(高清区):原拍摄视频分辨率为1920 X1080;上传视频格式:将视频转为分辨率720X576的2兆码流WMV视频文件,传至指定邮箱。

(标清区):原拍摄视频分辨率为720X576;上传视频格式:将视频转成分辨率640 X 480的 MPG、MPEG、WMV、AVI、MP4、MOV视频文件,传至指定邮箱。

  3、注意事项

(1)严格根据作品的画质分辨率分区域上传,务必保留高质量的视频原件,以便在入选后,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播出使用。

(2)务必填写清楚个人信息,方便大赛组委会联系。

(3)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5)登陆庐江县政府网站报名专区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连同微电影作品发送至:hfljxws@126.com (以作品名称命名)。

五、评奖方式

本次微电影大赛评选采用评委评分,网络、微信票选相结合。由网络、微信票选出入围作品,再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各奖项,并推荐到省、市参赛。

观众投票方式:通过庐江政府网、“微聚庐江”公众号观看竞赛影片,并进行网络、微信投票。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2名,奖金3000元

六、活动宣传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全媒体平台,对活动全程予以报道。

2、获奖作品将在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媒体进行展播。

3、获奖作品将通过官方和大赛支持媒体的微信、微博,进行活动话题互动等新媒体宣传推广。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82563709

联系人:何芳芳

附件:庐江县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8日

 

宝鸡杯旅游摄影大赛

宝鸡杯旅游摄影大赛

宝鸡杯旅游摄影大赛公告为进一步打响“游宝鸡、赏山水、知古今”和“浪漫休闲之旅、尽在神奇宝鸡”旅游城市形象宣传品牌,促进我市旅游产业突破发展,全面展现宝鸡市近年来社会经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丰硕成果和优美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地方文化、休闲乡村旅游特色。

2016年8月至2017年元月将组织宝鸡杯旅游摄影大赛,通过此次摄影大赛活动,让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举起手机、相机,拍摄美丽的宝鸡,在旅途中发现宝鸡的独特魅力,记录下宝鸡旅游事业蒸蒸日上的发展,为宝鸡旅游产业突破发展助力。

一、主办单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陕西日报社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要求

本次摄影大赛共分为宝鸡自然山水游

(A)、宝鸡历史文化游

(B)、宝鸡乡村旅游

(C)三大类,以宝鸡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示范点为主要拍摄对象,全面反映宝鸡旅游山水、人文资源以及旅游产业发展新面貌。

1、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影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适度调整,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2、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要求在2015年至2016年度拍摄创作,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参加类别、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拍影说明(50以内),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3、作品在提交电子文件的同时,提交10寸冲印照片1张,电子文件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3MBJPG格式,参赛作品数量每人每类别不超过10幅,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视为一件作品)。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围,作品需提供原片。

4、截稿日期2016年12月20日,作品投稿通过baojishyds_sxrb@126.com提交,提交成功后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审查编号并回复作者,以示投稿成功。

5、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宝鸡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6、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7、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8、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可作优秀奖展出。同一作者同一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9、参赛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入围、获奖作品将分期分批在相关主流媒体予以刊登展示。

10、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三、奖项设置

分别设置特等奖一个和宝鸡自然山水游、宝鸡历史文化游、宝鸡乡村旅游各三个奖项,所有奖项通过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

具体设置如下:特等奖1幅,奖金50000元;一等奖9幅,奖金各20000元;二等奖27幅,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50幅,奖金各5000元;优秀作品100幅,奖金各500元。

四、时间安排

8月10日前发布宝鸡杯摄影大赛公告;8月15日开始至12月20日征集参赛作品;12月20日至25日组织评奖;2017年元月公布大赛结果、颁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7—3261920

联系人:

刘又豪,电话17789292298。

段达明,电话13991763115。

作品(提交)邮寄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6号楼C座518室邮编:721004

投稿邮箱baojishyds_sxrb@126.com

更多信息请关注:宝鸡杯旅游摄影大赛BJ杯旅游摄影大赛”(BJBSYDS0917)

自然山水游(A类19个)

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

凤县凤凰湖

通天河国家森林公园

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

青峰峡森林公园

红河谷森林公园

嘉陵江源头景区

天台山—鸡峰山景区

凤县灵官峡景区

扶风野河山森林公园

黄柏塬原生态风景区

陇县西武当风景区

吴山风景区

千湖国家湿地公园

紫柏山

大水川景区

陇县雷音山景区

渭河百里画廓

宝鸡市植物园

历史文化游(B类21个)

法门寺文化景区

周公庙风景名胜区

中华礼乐城

消灾寺景区

中华石鼓园

龙门洞森林公园

麟游碑亭景区

钓鱼台风景名胜区

大唐秦王陵

灵山风景区

古大散关景区

东湖风景区

扶眉战役纪念馆

炎帝陵景区

五丈原诸葛亮庙风景区

先秦陵园博物馆

炎帝影视基地

周原遗址

北首岭遗址

张载祠

宝天铁路英烈纪念馆

乡村旅游(C类21个)

宝鸡民俗博物馆

金台六川河生态旅游区

金台美林休闲庄园

金台西府天地

扶风关中风情园

扶风美阳村

眉县西部兰花园

眉县秦皇生态园

眉县宝深逸乐生态园

眉县汤峪庵岭古镇

凤翔六营民俗村

岐山北郭村

陇县高楼村

陇县团结村

千阳县曹家塬村

太白县火烧滩村

太白县柴胡山村

凤县马场村

凤县东河桥村

凤县永生村

凤县陈家湾村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为更好地保护、传承、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广大民众更多关注非遗,共同参与非遗保护,进一步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效果,省文化厅、省文联决定联合举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我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民俗事项、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动。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入展作品数量

金质收藏作品5幅,银质收藏作品10幅,铜质收藏作品20幅,优秀作品100幅,组织奖10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

五、征稿细则

1、全省非遗保护工作者、广大摄影家、民俗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展作品需遵循“用图片讲述故事”的原则,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注重拍摄对象的本真性、完整性,集中反映非遗项目的传统文化内涵;视觉冲击力强,彰显非遗传承人或非遗保护工作者的风采,激起广大民众对非遗的关注。

3、每位作者投送作品总数不限,组照每组4-6幅。

4、所有参展作品,黑白、彩色不限。谢绝电脑软件制作的作品参展。

5、参展作品每幅(组)照片须配图说,包含拍摄时间、地点、主体人物姓名、身份、正在从事的活动及拍摄者感悟等信息。同一组参展作品须按顺序编号,放置于以主题命名的文件夹中。

6、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荣誉证书,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评选与宣传

1、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湖北省非遗保护中心官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2、大展结束后,在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湖北省非遗保护中心官网等网站上对入展作品进行宣传推介。

七、投稿须知

参展作者须填写《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参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与参展作品一并投送。

  1、网络投稿

作者将参评作品登记表和作品一并上传到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邮箱hbmb2003@163.com。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武汉市武昌丁字桥路56号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非遗摄影大展”组委会收。

邮编:430064  联系人:马瑄、殷俊

电话:027-87894652。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附件: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信息一览表

  特此通知。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23日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信息一览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作品名称

  摄影作品要有简单的主题说明,需分列介绍每组作品拍摄地点、拍摄日期。每张图片均需有较详细的图说。

摄影作品要有简短的短片内容和主题说明,以便更好地诠释对作品的理解和创作体会。

  作者需提供本人近期生活照和简短的对非遗或作品的感悟(网上宣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