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我局将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月-9月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主办,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主办;深圳各院校协办;市公共就业中心承办。

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市公共就业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署以及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代表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1.在校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登记注册)或于2016年5月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参赛对象需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在深圳进行登记注册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3.每个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5.参赛创业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弄虚作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

6.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五、赛事安排

大赛4月启动,分为启动、报名、初赛、复赛、能力提升培训、决赛和颁奖等阶段。其中,初赛、复赛和决赛,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开比赛。

(一)启动仪式(4月)

4月17日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同时启动报名工作。

(二)报名(4-5月)

报名时间:4月17日-5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三)初赛(6月)

初赛采取专家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评审,各选出30个项目、60个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6-7月)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在校生组前15名晋级决赛;毕业生组前30名晋级决赛。

(五)能力提升培训(8月)

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选出一名代表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路演、创业导师沙龙、参观知名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参赛团队和企业的创业能力。

(六)决赛和颁奖(9月)

决赛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两天进行比赛。在校生组前10名获奖,毕业生组前20名获奖。颁奖典礼9月下旬举行。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在校生组(10名)

一等奖1名,奖励2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1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20名)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3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5万元/名;

优秀奖10名,奖励5万元/名。

另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及个人),奖励对象为大赛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决赛中成绩突出的深圳院校及学校负责创业工作的老师。

七、支持措施

(一)所有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根据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所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优先获得创业担保贷款。

(四)所有进入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直接参加2019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的机会。

(五)组织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专场项目路演,与创业孵化场地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0号),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参赛条件第5条:“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18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

联系电话:0755-82132853(黄小姐)

电子邮箱:cyfw@hrss.sz.gov.cn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6楼

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来深圳逐梦吧!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昨天拉开帷幕,符合条件的在校生、毕业生、海归等均可报名参赛。

今年大赛比往届再升级,总奖金提高至360万元,单项奖金也有所提高,其中一等奖奖金50万元。大赛还提供创业导师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推介、创业融资对接等扶持政策,为参赛者提供全方位的精准支持和服务。从今年起,深圳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也加大,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大赛分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

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为主题,赛程从5月持续至10月,分为报名、初赛、复赛、能力提升、决赛和颁奖6个阶段。

与往届大赛相比,今年大赛的赛制更为完善。为体现对在校大学生群体的重点扶持,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并设置在校生组优胜奖。

大赛参赛对象包括:

一、在校生组: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在本市创业的大学生。

二、毕业生组:1、.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毕业);2.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毕业)。以上人员只要具有创业意向或在深圳登记注册初创企业未满3年,并持有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即可报名参赛。

单项奖奖金最高50万元

本届大赛总奖金提高至360万元,单项奖金也有所提高。其中一等奖一名,奖金5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15万元;优秀奖8名,各奖励10万元;在校生组优胜奖10名,各奖励5万元。

为了对参赛者进行精准扶持和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大赛提供5项配套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所有参赛团队(个人)均可根据个人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创业导师指导。所有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诊断、咨询服务;

三、创业担保贷款。进入决赛的团队(个人)可优先获得创业担保贷款;

四、交流对接平台。所有进入复赛的创业项目,可直接参加2018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的机会;

五、创业融资支持。组织获奖项目团队(个人)进行专场项目路演,与创业孵化场地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参赛选手可通过大赛网站www.szhr.com.cn/zmb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大赛今年新增官方微信平台“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可了解大赛详情及最新进展。

“抱团创业”可获300万元担保贷款

大学生、毕业生在深圳创业可以获得哪些扶持?记者了解到,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在深圳享受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创业导师服务、创业项目征集和免费推介等多项政策支持。其中,从今年起,深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以前的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最高额度从以前的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最长可享受3年的全额贴息,并且大学生群体可以享受全额的免除反担保。

“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16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两届,比赛中涌现出“纳米氮化硅刀头材料”、“智能柔性充电机器人”、“商理事”、“种子习惯”等大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社会反响良好,已成为深圳市创新创业的一项品牌活动。

“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今开赛

9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2017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项目名单出炉,复赛于9月8日至10日进行,前21名都有奖金,一等奖奖金50万元。

本次大赛由深圳市人社局联合深圳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共同主办。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复赛、能力提升、决赛5个阶段。在主站赛之外,还设立了深圳大学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站、深圳技师学院站、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站5个分站赛点。6月中下旬,上述5所院校相继举办分站赛初赛、决赛,共评选出20个获奖项目,并直接晋级大赛主站赛复赛。此外,还有60个项目从初赛中脱颖而出,最终共有80个项目入围复赛。

根据大赛组委会安排,复赛时间为9月8日至10日,复赛采用路演+答辩方式。大赛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得分排序,其中11~21名直接获得优秀奖,1~10名晋级大赛总决赛,争夺一、二、三等奖。大赛总奖金为325万元,其中分站赛20个获奖项目分享100万元奖金,每个项目奖金为5万元;主站赛的21个获奖项目分享225万元奖金,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0万元,优秀奖11名,奖金各5万元。同时在分站赛和主站赛获奖的项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奖励,不重复享受。

2017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为支持大众创业,鼓励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现决定举办2017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大赛时间

2017年6月—10月

组织单位

★ 主办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 协办单位

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技师学院、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承办单位

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支持单位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3W空间、创赛空间

项目要求

1、参赛对象(包括参赛个人或符合参赛对象条件的团队成员)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商事登记)或于3年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已在深圳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2、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3、参赛对象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4、参赛对象在初创企业中的股份占比不低于公司股份的20%。报名时未进行商事登记的创业项目,若获奖后在深圳进行登记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5、每个团队(个人)只能持有一个项目参赛。已在2016年“逐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和团队(个人),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20万元/名;三等奖6名,奖励10万元/名;优秀奖11名,奖励5万元/名;

参赛奖金将直接拨付至参赛团队(个人)登记注册的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未进行商事登记的获奖团队(个人)需在2017年10月31日前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并开通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奖金。

其他事项

(一)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二)参赛者须拥有参赛项目合法知识产权、经营合法,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赛人必须全程参与大赛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替换,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