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合作单位的公告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主办的一项面向15至24岁青少年举办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养活动,创办于1982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性竞赛活动。2025年第39届大赛将于8月15-1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届时将有来自近30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科技竞赛700余名优胜者参加大赛竞技和展示交流活动(大学生约450名、高中生约250名)。

为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大赛的平台,提升参赛选手的获得感和荣誉感,满足企业、园区、高校等机构对各类科技人才的需求,现面向企业科协、园区科协、高校科协、全国学会等社会力量招募合作单位,共同参与支持第39届大赛。

一、招募主体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大型国企、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园区等。往届大赛获奖选手创办的科技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所属分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基金会、国际组织等。

二、合作形式

1.大赛分项活动冠名:大赛期间各项挑战活动、文化交流活动、科技报告等冠名支持。

2.专项奖设立:向获奖选手提供实习实训、岗位聘用、学术交流、联合培养、研学参访、专业成长、所属科技社团资助等形式的赛后资源;向获奖选手提供奖金或实物奖励。

3.物资支持:大赛组织需必备的物料、设备、周边、纪念品等。

三、权利义务

(一)合作权益

1.有资格面向700余名参赛选手组织双向遴选活动,提前锁定人才,现场进行签约,享受科技人才红利。

2.在大赛官网、赛事手册、活动现场等渠道展示合作单位LOGO和相关信息。

3.大赛现场设置合作单位展位展台,举办展示交流活动,宣传自身产品和文化。

4.专项奖设奖机构可推荐研发人员、工程师等科技工作者代表加入大赛专家库。

5.推荐1-2位代表受邀参加大赛闭幕活动,与主办单位领导见面。

6.大赛组委会为合作单位颁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成长支持计划合作伙伴”证书。

(二)合作义务

1.大赛分项活动冠名的合作单位资助金额不低于50万,组委会根据资助金额及合作单位情况确定领衔公益支持单位和分项公益支持单位。

2.专项奖设立的合作单位提供的赛后资源和奖金奖励价值不低于5万,组委会根据资源和奖金情况确定专项奖数量。

3.物资支持的合作单位提供的物资价值不低于10万,组委会根据物资种类及合作单位情况确定具体安排。

4.确定合作形式和内容后,合作单位需与大赛组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提供冠名资助、赛后资源、奖金奖励、物资支持等。如涉及选手奖金和活动经费资助,合作单位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和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为合作单位出具捐赠发票并享受相关免税优惠政策。

四、合作程序

(一)意向征集(2025年6月1-30日)

有意向的合作单位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对接,并填写《合作单位注册登记表》(详见附件1),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质审核(2025年7月1-15日)

大赛组委会评估资质及方案可行性,与意向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如涉及选手奖金和活动资助,由合作单位与大赛组委会和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签订三方协议,合作单位将款项拨付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

(三)现场实施(2025年8月15-19日)

依据《合作协议》内容,现场实施合作内容,并现场颁发合作伙伴证书。

五、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赵老师、陈老师

电话:010-68515719、68515285

邮箱:zhaoming@cast.org.cn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溟北

电话:010-62174275

邮箱:qykx@cast.org.cn

15至24岁可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幅改革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共同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赛事,旨在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自1982年创办以来,该大赛在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该大赛全面启动改革,在目标对象、办赛机制等方面有了新变化。1月14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人就最新印发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不再接受低龄段和科技辅导员参赛
问:《实施办法》最重要的改革举措是什么?
答:本次发布的《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参赛对象、组织方式、赛制规则等方面进行了大幅改革。
一是在参赛对象上,不再接受低龄段少年儿童和科技辅导员参赛,重点面向15至24岁校内外青少年群体开展。参赛对象按照年龄段分为青年组(18至24岁)和少年组(15至17岁)。
二是在组织方式上,通过广泛汇聚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优质赛事资源,打造青少年科技竞赛矩阵。主要赛事内容包括:关联赛事遴选、参赛选手推荐、举办创新大赛现场活动。
三是在评价机制上,不再对选手创新作品进行评价,注重现场考察和客观评价,着重考察选手知识应用、动手实践、创新思维、批判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破除“一件作品打天下”现象,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四是在奖励机制上,组委会设立“中国科协主席奖”,并广泛联合社会机构设立专项奖,为获奖选手提供后续成长支持,增强参赛选手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参赛选手由关联赛事推荐
问:哪些青少年赛事有资格作为关联赛事推荐参赛选手?
答:大赛组委会面向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开展18至24岁青年科技竞赛申报和遴选,面向各省级科协开展15至17岁少年科技竞赛申报和遴选。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一项竞赛活动,入选赛事作为大赛关联赛事开展选手推荐及相关组织工作。关联赛事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评选一次。
具体的遴选程序为,评选当年5至6月,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发布关联赛事遴选通知,有意向的赛事主办单位可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评选当年7至8月,创新大赛专家委员会评选确定关联赛事名单。评选当年9月,发布入选赛事名单。
关联赛事的遴选标准分为青年组和少年组:(一)青年组的申报主体原则上须为全国学会主办的赛事。如全国学会下设分支机构举办的赛事已形成较高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可破格申报。申报赛事面向18至24岁青年人群开展。优先考虑国际化水平较高的赛事。赛事规模要求至少已连续举办两届,每届赛事参与培养指导的科技工作者不少于300人,参赛人数不少于1000人。赛事须符合“四个面向”总体要求,围绕中国科协年会发布的重大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难题和产业技术问题对应的学科领域开展(数理化基础科学、生命健康、地球科学、生态环境、制造科技、信息科技、先进材料、资源能源、农业科技、空天科技),优先考虑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赛事。(二)少年组申报赛事面向15至17岁少年人群开展,以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科技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有科学规范的赛事组织程序,建立了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在本地区具有较好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赛事举办符合属地有关规定。原则上面向各省级科协牵头主办的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申报和遴选。
杜绝弄虚作假涵养优良学风
问:大赛在杜绝弄虚作假、涵养优良学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创新大赛坚决反对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创新大赛进行监督,共同为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在杜绝弄虚作假、涵养优良学风方面,大赛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价值引领,突出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在各关联赛事和创新大赛举办期间,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主题活动,以“勇担时代使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设计创新大赛活动,打造青少年科技嘉年华,培养青少年家国情怀,树立科技报国远大志向。
二是强化办赛主体责任。各关联赛事和创新大赛建立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确保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参赛选手不得有违反相关竞赛规则、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因赛事组织原因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创新大赛组委会将取消相关赛事入选资格,该赛事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是对违规问题零容忍。大赛对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大赛期间,参赛选手须按要求现场展示其在关联赛事中的获奖作品,大赛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专家将对选手的现场综合表现、是否遵守科学研究道德、科技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等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他人过度参与、移花接木等违规问题,将一票否决,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并视情扣减相关赛事下一届创新大赛推荐名额。
四是加强异常行为管理。建立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异常行为名录,对参赛学生、学生家长、评审专家等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干扰竞赛等异常行为记录在案。

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拟获奖名单公示

由福州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关工委共同主办的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已结束。

经过大赛组委会组织各学科有关专家严格评审,共评出 拟获奖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350项(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115项,三等奖175项)、优秀科幻画作品220幅(其中:一等奖35幅,二等奖75幅,三等奖110幅)、优秀科技实践活动34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7项)、优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30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5项)、优秀科技辅导员6名、优秀组织奖6个。现予以公示(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届大赛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

2、监督电话:市科协组联部—83366364;市教育局纪检组—83332391;市科技局机关纪委—83378247;

3、在公示期内,对公布的项目信息情况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形式向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提出,投诉时,须对项目内容提供确凿、详细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等证明材料(须附相关文献全文,写明与相关文献比对的具体相同点),投诉涉及多份文献的应逐份比对说明。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假借他人名义投诉、投诉材料弄虚作假、匿名和过期投诉的,均不予受理。经查明,确有项目失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表中信息如果有误(不属于更名、易人),请于2025年1月16日前由项目选手所在学校(省、市属)及县(市)区科协或教育局确认、盖章后致函市科协,以便及时修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3350699

邮政编码:350007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712室(市科协科普部)

 

附件:

1.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拟获奖名单

2.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幻画拟获奖名单

3.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践活动拟获奖名单

4.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拟获奖名单

5.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辅导员拟获奖名单

6.第40届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拟获奖名单

 

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来源:市科协

附件下载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经研究,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办赛宗旨、参赛对象、组织方式、赛制规则等进行全面改革。现将制定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5年1月9日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为CASTIC,以下简称“创新大赛”)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教育部竞赛管理相关规定,本着与创新大赛主办单位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创新大赛是一项面向国内15至24岁青少年举办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养活动,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托举科技英才的高水平科普平台。

第三条创新大赛的宗旨是: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面向适龄青少年群体,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和批判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塑造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以赛促训、以赛代练、以赛会友,发现和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造有组织成体系开展青少年科研训练、托举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的平台。

第四条创新大赛每学年举办一届,按照年龄段分为青年组(18至24岁)和少年组(15至17岁),主要赛事内容包括:关联赛事遴选、参赛选手推荐、举办创新大赛现场活动。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仅用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不适用地方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入选关联赛事,相关赛事主办单位应履行其办赛主体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是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主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创新大赛实施办法,指导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创新大赛获奖者进行联合表彰。承办地省级人民政府可作为当届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指导和保障创新大赛现场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代表组成。组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修订创新大赛实施办法;建立创新大赛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决议竞赛相关工作事项等。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创新大赛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创新大赛的承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授权确定,包括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地省级科协等机构。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当届创新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并组建相关工作团队;推动各项筹备工作的具体落实,共同提供经费等支撑保障;全面负责创新大赛的组织协调、赛事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创新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科技、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创新大赛关联赛事遴选评估、赛事组织工作督导、竞赛考察题目审核等。

第十条 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科技、教育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在创新大赛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下制定评审办法,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并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

第十一条 创新大赛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由专家和主办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评审纪律,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评审结果具有最终裁定权。

第十二条 创新大赛设立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由科研机构学科专家、教育专家和一线教育工作者组成,负责对推荐选手在参赛过程中是否遵守科学研究道德、科技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等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创新大赛专家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和干扰,公平、公正地完成评估、评审、监督和审查工作;须严格遵守回避原则,凡涉及与参赛代表有亲属、辅导、咨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赛事公平公正情况的,不得参与创新大赛相关工作。

第三章 赛事申报和遴选

第十四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面向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开展18至24岁青年科技竞赛申报和遴选,面向各省级科协开展15至17岁少年科技竞赛申报和遴选。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一项竞赛活动,入选赛事作为创新大赛的关联赛事开展选手推荐及相关组织工作。关联赛事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赛事遴选程序。

(一)启动申报:评选当年5至6月,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发布关联赛事遴选通知,明确申报条件、遴选办法和申报方式,有意向的赛事主办单位可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组织遴选:评选当年7至8月,创新大赛专家委员会评选确定关联赛事名单。

(三)名单发布:评选当年9月,发布入选赛事名单。

第十六条赛事遴选标准。

(一)青年组

1.申报主体:原则上须为全国学会主办的赛事。如全国学会下设分支机构举办的赛事已形成较高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可破格申报。

2.赛事对象:申报赛事面向18至24岁青年人群开展,参赛形式不限,个人或团队均可,鼓励团队形式参赛。优先考虑国际化水平较高的赛事。

3.赛事规模:至少已连续举办两届,每届赛事参与培养指导的科技工作者不少于300人,参赛人数不少于1000人。

4.学科领域:赛事须符合“四个面向”总体要求,围绕中国科协年会发布的重大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难题和产业技术问题对应的学科领域开展(数理化基础科学、生命健康、地球科学、生态环境、制造科技、信息科技、先进材料、资源能源、农业科技、空天科技),优先考虑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赛事。

5.组织机制:申报赛事应具有完整、系统、成熟的竞赛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赛章程、规则、实施细则、奖励方案等;建立了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

(二)少年组

申报赛事面向15至17岁少年人群开展,竞赛以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科技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有科学规范的赛事组织程序,建立了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在本地区具有较好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赛事举办符合属地有关规定。原则上面向各省级科协牵头主办的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申报和遴选。

第十七条创新大赛建立关联赛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如因赛事组织原因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创新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赛事入选资格,该赛事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四章 选手推荐

第十八条入选关联赛事每年可按照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在其当年举办赛事的优胜者中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创新大赛,推荐名单应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第十九条推荐标准。

(一)青年组

1.推荐选手的年龄,按竞赛当年7月1日为计算时点,为年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

2.推荐选手应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具有从事科研的潜力和明确的科技报国志向。

3.推荐选手须在关联赛事中获得奖项(团队或个人项目均可)。

4.每项关联赛事可推荐20名获奖选手申报创新大赛,如推荐获奖团队,每个团队最多推荐5人。原则上应在当届竞赛最高奖(或一等奖及同等奖项)获奖选手或团队中择优推荐。各关联赛事推荐人员中女选手占比应不少于25%;同等奖项条件下,优先推荐西部地区或女选手。如在创新大赛申报期内,当届关联赛事尚未举办,可推荐上一届获奖选手。

5.推荐选手在相关赛事活动中不得有违反相关竞赛规则、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其相关创新作品的内容或研究过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二)少年组

1.推荐选手的年龄,按竞赛当年7月1日为计算时点,为年满15周岁、未满18周岁。

2.推荐选手应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实践活动,展现出对探索未知的浓厚兴趣和投身科学研究的初步志向。

3.推荐选手须在关联赛事中获得奖项(团队或个人项目均可)。

4.每项关联赛事可推荐5名获奖选手申报创新大赛,承办地关联赛事可适当增加当届推荐名额。如推荐获奖团队,每个团队最多推荐3人。原则上应在当届竞赛最高奖(或一等奖及同等奖项)获奖选手或团队中择优推荐。各关联赛事推荐人员中必须至少有1名女选手。如在创新大赛申报期内,当届关联赛事尚未举办,可推荐上一届获奖选手。

5.推荐选手在相关赛事活动中不得有违反相关竞赛规则、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其相关创新作品的内容或研究过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第五章 审查

第二十条 获得推荐资格的参赛选手,在组委会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报,申报时须提交申报书和诚信承诺书。

1.申报书:按要求完整填写当届创新大赛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推荐选手、指导教师须填写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二十一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在申报结束后对参赛选手的推荐资格和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第二十二条创新大赛现场活动期间,参赛选手须按要求现场展示其在关联赛事中的获奖作品,创新大赛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专家对选手的现场综合表现、是否遵守科学研究道德、科技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等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将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并视情扣减相关赛事下一届创新大赛推荐名额。

第六章 现场交流评审

第二十三条 创新大赛现场活动每年在暑期举办,原则上为期五天。期间举办竞赛及展示交流活动,打造青少年科技嘉年华。

第二十四条 创新大赛根据年龄组别和学科领域设计现场挑战任务,经综合各环节评审成绩,确定获奖名单。现场竞赛着重考察选手知识应用、动手实践、创新思维、批判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十五条参赛选手须本人参加创新大赛现场评审活动,如未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第二十六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动员园区(企业)科协邀请大型国企、民营领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企业现场与选手交流,选定后续支持对象,提供实习实训等成长支持。

第七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综合参赛选手现场各环节评审成绩,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创新大赛组委会按组别为表现突出的选手颁发“中国科协主席奖”,各组别授奖比例约10%,为其余通过审查的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第二十八条每届创新大赛结束后,组委会根据各省组织发动情况、各关联赛事推荐选手参加创新大赛情况、企业开展成长支持活动情况等对关联赛事组织单位、园区(企业)科协等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评定,由创新大赛组委会为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创新大赛组委会联合社会相关机构设立专项奖,由设奖单位对优秀选手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或提供后续成长支持等。

第八章组织管理

第三十条各主办单位安排专人作为创新大赛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及时将重要事项报告本单位相关部门并协调办理相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创新大赛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启动阶段:征求主办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后,以中国科协办公厅名义印发竞赛举办通知,启动竞赛活动。

赛事遴选、代表推荐和审查阶段:确定、发布入选关联赛事名单;对推荐选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等。

现场活动阶段:协调主办单位筹备实施创新大赛现场活动,协调关联赛事主办单位组织选手参加活动。

日常管理:根据需要提出实施办法修改建议;组织修订实施办法;筹集竞赛活动经费;招募合作企业;开展与竞赛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受理创新大赛相关质疑投诉。

第三十二条入选关联赛事主办单位应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参与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规范赛事组织程序,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要求,建立规范的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严格竞赛评审和结果认定过程,公开竞赛结果及申诉渠道,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及影响竞赛公平公正举办的情况发生;做好参赛选手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遴选程序公平公正,组织推荐选手参加创新大赛各项现场活动。

第三十三条各省级科协、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单位应做好创新大赛的宣传推广,积极推动所在地高校和中学建立、完善科技社团,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实践和入选关联赛事活动。

第九章 监督处置

第三十四条创新大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创新大赛参赛选手及评奖结果持有异议,可向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实名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五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如经查实存在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赛事或参赛选手进行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各赛事申报单位及参赛选手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提交申报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选手或参加创新大赛各项活动,其所有参赛行为均受本实施办法约束。

第三十七条参赛选手展示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相关作品进行展览、出版、发行以及在其他公益科普活动中使用。

第三十八条对于参赛选手未在申报前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而造成的损害,或相关作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参赛选手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创新大赛延期或取消举办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同时废止。

关于举办2023年贵港市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贵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35年)》,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检验广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我市科技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助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同时备战下一年度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科协、市教育局决定于2023年7-11月举办2023年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体验•成长

二、主办单位

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 贵港市教育局

三、大赛时间

收集作品时间:2023年7-10月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

四、参赛人员

全市中小学生、科技辅导员

五、大赛内容

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

(一)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展示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

(二)科技辅导员板块。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教师评选。

具体内容详见《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23年5月修订)。

六、竞赛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培养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广泛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不断提升。

(三)竞赛具体办法详见《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章程》(2023年修订)。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务必要认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科技辅导员、参赛选手认真阅读,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各县(市、区)科协切实履行审查职责,确保申报者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竞赛章程及规定。评审重点考察参赛学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素养;作品选题是否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成长特点;作品水平是否体现“创新性、科学性、完整性、实用性”原则;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必须明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所持专利的专利权含非参赛选手的,须上报全部专利权人同意参赛的文件。若有参赛项目被证实为抄袭,则取消该项目所在学校在下一届大赛申报该项目所属竞赛类别的资格。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

(四)基层竞赛活动是全国、全区竞赛的基础,参赛者要积极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市级组织机构将根据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评选推荐优秀选手参加下一年度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五)奖项设置

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各设一、二、三等奖;

2.2023年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教师;

3.2023年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单位。

大赛章程及相关表格请在“贵港科协”微信公众号查阅。

七、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组织各级中小学按照各类竞赛项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进行申报。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集体项目数量不能超过名额总数的30%。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不限名额。

(二)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要完成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3个以上(集体项目不能超1个),市级科普示范学校要完成2个以上(集体项目不能超1个)。发明示范单位与科普示范学校重叠的学校,上报项目以高的为准。

(三)优秀组织单位由主办单位根据当地竞赛活动的情况,按上报的材料、宣传规模、参与人数、社会效果和参赛情况等综合考虑、推荐上报。

(四)创新大赛作品竞赛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中的要求提供。申报表必须是标准申报表,申报表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退件重做。

(五)各项目申报表的整理要求: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小学生作品、中学生作品),每个项目需呈报:申报书原件、查新报告、研究报告及作品附件(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图片、数据、视频等,如作品中有实物模型,则需提交时长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诚信承诺书、道德伦理承诺书各一份,用一个档案袋单独封装。

2.青少年科学DV作品需呈报:作品的视频文件、《推荐表》、附属材料一套(包括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和解说词、活动日志、心得体会、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一起用档案袋封装。

3.青少年科普剧竞赛:申报书(盖章)一式两份、剧本一份、完整表演视频文件一份,用档案袋封装。

4.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申报书(盖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另一份申报书与本代表队其他科幻画申报书一起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

5.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本代表队每个活动申报书一份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包括实践活动报告、活动记录及体会、照片等),每个活动需刻成光盘一份上交。

6.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教类、方案类),每个项目需呈报:申报书、查新报告、书面报告及附件资料(研究设计图、实物图片、数据等)、诚信承诺书、道德伦理承诺书各一份,用一个档案袋单独封装。

以上每个项目必须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研究论文、查新报告、承诺书、活动报告、活动照片、剧本等),由各县(市、区)组织机构负责按项目分类汇总后提交至市科协。

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单位申报时将每个单位的一份申报书原件和其它材料一起用档案袋封装。

(六)为便于评审,全部作品材料(含电子版)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完毕,各县(市、区)科协负责本级比赛材料报送,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科协科普部(贵港市行政中心C区511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参赛,联系电话:4563297,邮箱:kx4563210@126.com。竞赛申报者的参赛作品、申报书、申报材料、报送方式等比赛规则模式详见《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八、其他

为提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指导水平,为广大科技辅导员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学习机会,请各县(市、区)做好学校科技辅导员和中小学生参加“第38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观摩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联系方法

邮寄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行政中心C区511室

联系人:市科协覃翼欣4563297,4563205(传真),邮箱:kx4563210@126.com;市教育局薛梅4573030。

附件:1.2023年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2.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及贵港市科普示范学校名单

      3.贵港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相关表格

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         贵港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关于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教委(教育局)、团委、全民阅读办,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协、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团委、全民阅读办,市级有关单位,各高校、各职业技术院校:

为贯彻落实市科协、市教委、团市委、市全民阅读办联合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的通知(渝科协发〔2023〕39号)文件“大赛实施方案由上游新闻另行发布,请参赛学校、参赛同学自行在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的专题中下载掌握”的规定,根据大赛相关分工要求,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会同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上游新闻,制定本方案。望参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三)执行单位

重庆上游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四川科幻世界杂志社有限公司

重庆余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产教融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新旅之家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五)工作分工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上游新闻,联合协办单位统筹推进大赛有关的报名、备赛、评审、表彰以及资金筹备等日常工作。整合社会专业资源,支持参赛学校、参赛师生科学想象力提升和成果巩固与转化,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抓好历届大赛成果的宣传,对获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重点宣传报道,通过先进带领后进,鼓励社会大众爱科幻尚科学,在巴渝大地上掀起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潮。

2.各区县科协、教委、团委、全民阅读办分工协作。区县科协统筹所在区县大赛方案策划,指导活动执行,积极对接大赛承办、执行单位,协同当地教委、团委、全民阅读办举办动员会议,积极牵头争取试点区县级评审表彰工作;区县教委要积极组织动员本区县学校师生参赛,引导师生通过阅读优秀科幻书刊、观看优秀科幻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做好参赛准备,努力抓好征文创作的指导工作;区县团委要积极组织动员青少年参赛,利用少年宫等机构做好科幻征文的创作支持;区县全民阅读办统筹指导本区县活动的宣传工作,是优秀科幻书刊的引导阅读,组织区县级媒体对大赛进行充分报道。

3.市级有关单位,各高校、各职业技术院校要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参赛,做好成果的应用与巩固提升,鼓励利用大赛成果、涌现出来的人才资源、创意资源等进行产学研融合发展。

二、大赛流程

(一)参赛阶段

时间:2023年5月23日—9月15日

1.参赛师生须在7月30号前,在手机端下载上游新闻APP,进入作文频道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专题,点击“我要参赛”,按步骤仔细填写正确、完整的注册参赛信息。过期取消参赛资格,建议尽早完成注册。

2.学生自行注册时,选择区县、学校、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四个中选择一个),填写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电话。凡学校未入系统的,请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解决。指导教师姓名需实名,切忌填写为“张老师”“李老师”“教务处”“德育处”之类,凡写成这类不严谨方式的一概视为没有指导教师。学生身份证号为后期作品上传的唯一判断依据。

3.在首届和第二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中注册报名过的师生可通过原帐号(手机号)、密码继在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专题中续登录,需要更新学校、学段、年级等必要信息,如密码遗失,可通过注册手机号短信验证或其他方式找回。

4.为确保征文的原创性,杜绝模仿与抄袭,确保大赛进一步发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的功能,学生报名时须查看和阅读参赛须知,点击“同意”方可报名成功,否则无法参加大赛。

5.对“扬青春,创未来”大赛主题的理解,着眼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方针,针对未来生活场景、人类命运等展开思索和构思。重点关注太空探索、深海探索、6G通信技术下的生活、人机交互、未来乡村等方面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突破。围绕五个鼓励题材方向中的任一一个进行创作的,可获得1到10分的题材加分。

6.鼓励引经据典和旁征博引,鼓励鼓励在文章中架空世界、制造悬念、塑造典型人物。鼓励将所掌握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知识融汇在故事中,在备赛结算,应积极读科幻图书,认真观看科幻电影,深入调研生活,通过触类旁通的方式,插上想象的翅膀,写出独具特色和有独到见地的文章。

7.大赛投稿截止时间为9月15日24:00,过时不再受理。

8.严格控制文章字数,小学组1000字(正文,下同)、初中组2000字、高中组2500字、大学组3000字(包括标点符号)以内,超过规定字数文章将无法上传。标题必须控制在10个中文文字之内,凡标题文字超过规定的视为不合格。

9.提交前认真检查标题、内容等,确保符合要求。指导教师代为上传的,一概认定上传教师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未写全名或名字填写错误的,一概视为没有指导教师。

(二)评审阶段

时间:10月16日—11月15日

1.第一轮进行思想性、结构性基本审核,凡审核过关者,参加初赛评审。

2.第二轮为入围审核,评选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进行公开展示。

3.第三轮为终审评审,确定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4.试点区县大赛的区县,区县评审后的文章直接进入大赛第二轮评审环节,不再参加初审评审环节。

(三)表彰阶段

时间:11月16日—12月30日

1.对获奖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载体为上游新闻以及有关微信平台,对公示中存在异议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处理。凡空缺出来的名额,从后备名额中择优替补。

2.公示结束报经主办单位审定,审定结果主办单位发文通知。对于主办单位发文通知后发现的抄袭、侵权等作品,取消获奖荣誉,空缺名额从备选名单中择优增补。

3.择期举行颁奖典礼,公开表彰获奖对象。

三、评审规则

(一)学生奖评审

1.职高并入高中组,高职并入大学组。

2.通过三轮评审,逐步确定获奖名单。

3.评审标准分四个纬度,每个纬度25分,总分100分。其中科学性有1到10分的鼓励题材加分,故最高总分是110分。

(1)思想性评分标准:

(2)科学性评分标准:

(3)原创性评分标准:

(4)文学性评分标准:

(二)教师奖评审标准

按照“学生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加分+组委会办公室评定分”,由高到低取获奖对象。“学生获奖情况”分值为:所指导的学生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每个分别按照50分、30分、10分、3分进行累计加分;“学校推荐加分”按照学校参赛人数获得名额,其中组织200人参赛的得1名,1000人及以上的获得5名,最多不超过5名,每人获得30分;“组委会办公室评定分”为结合学校参赛情况、组织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给予10到40分的加分。组织500人参赛的学校,提供1个名额给组织者;组织1000人参赛的学校给予2个名额,最多不超过2个名额。

一旦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行使综合评审权限,评审出最终的获奖对象。

(三)单位奖评审标准

1.学校类优秀组织奖评审办法为,参赛人数200人获得10分,每增加200人加10分;引导师生做好参赛准备给予20至50分加分;获奖成绩按照获奖数量,优秀奖及以上每个10分。累加总分按照由高到低取获奖对象。

2.区县机关类优秀组织奖颁发给排名靠前的所在区县的科协、教委、团委、全民阅读办。所在区县参赛人数排名全市前30名的作为加分对象,第30名获得30分,每靠前一名获得1分。是否引导师生做好参赛准备的加分是指,是否开展科学素养为特色教师培训,有则加30分,无则不加分。所在区县全民阅读办开展了区内宣传的,每宣传一条加5分,以此累加;举行了优秀科幻图书的推荐指导阅读的加20分。区县团委以少年宫为载体组织了科幻特色讲座、培训的,加10到20分。组织了区县级赛事的加50分。获奖前30名区县的第30名为30分,每靠前一名得1分。组委会办公室给予20到50分推荐加分。以上分数相加取前180名作为获奖对象。

上述奖项一旦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行使综合评审权限,评审出最终的获奖对象。

(四)科幻创意成果奖评审标准

对在科学想象力训练、科幻社团建设、专家科学知识讲座组织、创意空间设置、科普科幻实践锻炼开展的过程中,培育出原创性、前沿性科幻创意成果且取得较好成绩的学校进行表彰。符合条件的大中小学校请在7月15日前,登录上游新闻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专题,在活动规则中下载申报表,按要求申报。获奖证书由大赛主办单位盖章颁发。

1.科学想象力训练是指参加科幻征文大赛的人数和师生在参赛过程中的准备工作情况,参赛人数越多分值越高,准备越充分分值越高。参赛准备情况包括指导师生阅读科学书刊、组织师生分析并吃透大赛的文件等。获得1到20分分值。

2.科幻社团建设是指学校是否建立了学生科幻社团,或者是否在本年度内建立,社团有负责教师,有活跃的成员、有自治性的学生组织、有可持续化的活动内容等。获得1到20分分值。

3.专家知识讲座组织是指本年度内,是否邀请科学家、院士、科幻作家、科幻编辑等给师生举办讲座,一个年度至少2次,每次至少2个小时,参加的师生要覆盖到全校师生50%以上。获得1到20分分值。

4.创意空间设置是指是否设置了关于太空、深海等的固定学习讨论场地,场地的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至少满足一个班级的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或者是做实验。可以是博物馆、书吧也可以使博物馆形式。获得1到20分分值。

5.科普科幻实践锻炼开展是指组织师生到科技馆、实验室等场地进行研究活动,一个学期至少1次,每次至少100人。获得1到20分分值。

6.上述5个方面任意方面涌现出的科幻创意成果,获得了省市级一等奖,或者已经进入产品化培育甚至有成熟产品的,获得10到50分的分值。

上述6个方面满分150分,累计加分,从高到低取前100名。奖项一旦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行使综合评审权限,评审出最终的获奖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动员参赛

各学校应积极动员学生参赛,凡有此兴趣的学生皆可参赛。中小学原则上每个学校确保50%左右的学生参赛。参赛后各学校可进行初赛,初赛过关的学生可直接提交到大赛专题参加全市评审。各区县科协统筹好当地的赛事动员工作。

(二)做好奖项申请

科幻创意成果奖需要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参赛学校对照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大赛组委会从申报的对象中进行评审,必要时会实地调研。如评审数量达不到评审要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报请主办单位减少获奖数量。

(三)抓好备赛准备

反对形式主义和功利意识。要注重过程学习锻炼,要在备赛过程中抓好能力提升。各参赛学校针对学生要抓好三项引导工作:一是引导阅读科幻图书;二是引导观赏科幻电影;三是引导实践锻炼,鼓励到科技馆、实验室等地进行研学学习。鼓励参赛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参加指导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有此需求的学校要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报后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鼓励以赛促学

抓好师生的长期培养和锻炼,通过参赛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具体做法是,鼓励建立学生科幻社团,引进专业资源,中小学利用课后延迟学习等时间,大学以活动时间,用上大课的方式,把科幻与科学知识融汇在日常学习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打造科幻空间,把科学知识具体化、形象化,通过场景化方式营造科学氛围。鼓励各高校积极与大赛承办和执行单位沟通合作,在想象力基地机构建设、创意写作培养、科幻硕士博士培养、科幻成果孵化等方面展开合作。

五、联系方式

大赛咨询:周罗18580380638,周玲16623330818

大赛邮箱:394754085@qq.com

更多咨询:微信搜索18580380638、16623330818沟通

 

附件:1.重庆科幻成果申报表

2.重庆科幻素养优势能力提升申请表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的通知

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已顺利开展了十三届,大赛聚焦青少年群体,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创造力和实践能力,逐步成为我国空天科技领域青少年科技创新与科普教育的重要活动。为推动大赛提质升级,“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更名为:“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大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斗规模应用进入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的关键阶段”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北斗卫星导航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大力弘扬新时代北斗精神,通过组织青少年参与卫星导航、天空地协同遥感、天地一体网络通信、光电科技、智能科技等空天领域的科技探索、体验、创新活动,搭建起我国空天科技领域青少年科技创新与科普教育重要平台,为新时代国家综合定位导航授时(PNT)体系创新、工程建设与应用产业化提供人才储备与支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经主办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主办单位: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
  大赛设顾问委员会、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全国评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赛项内容
  大赛共设置科普体验创意类、应用服务创新类、多传感器融合创造类三类比赛,具体如下:
  (一)科普体验创意类
  1、北斗定位闯关比赛
  2、“北斗创造美好校园”比赛
  (二)应用服务创新类
  3、北斗深度应用水平提升比赛
  4、北斗时空智能作品创作比赛
  5、“北斗卫星信息服务”创意挑战比赛
  (三)多传感器融合创造类
  6、北斗无人机创新应用比赛
  详细内容及具体规则详见大赛官网。
  参赛对象
  全国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中专生、职高生、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分为省级奖项和全国总决赛奖项。按照作品类别、参赛组别分别设置奖项:
  省级各赛项参赛选手作品按照得分进行排序,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推荐省级优秀获奖选手入围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作品按照竞赛成绩依次排序,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可空缺)。
  组织实施
  大赛分为地区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
  赛区申报(2023年2月至3月)
  各地区组织、单位主动申报分赛区承办方,组委会遴选后进行公布。
  参赛报名(2023年4月至5月)
  通过官方网站在线报名、提交作品。
  地区选拔(2023年6月至8月)
  各地区评审专家组根据报选情况进行评审,最终评选产生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作品。
  决赛评选(2023年9月至10月)
  举办全国总决赛,评选各奖项最终结果。
  参赛途径
  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www.beidoucup.com)在线注册、提交作品,大赛官方网站是大赛官方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
  资金管理
  (一)本次大赛所有捐赠(含资金和物资),一律纳入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管理核算。
  (二)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收捐赠款项和货物。
  (三)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不设任何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为全国性公益大赛,不收取参赛者的报名费、培训费等费用。期间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每名参赛选手只限参加一个赛项,且只能参加一次省级赛,不得跨学段组队报名参赛。
  3、大赛其它各事项通过大赛官方网站陆续发布。
  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王老师
  电话:010-82178551
  邮箱:kepu@beidou.org
  刘老师
  电话:010-82055586
  邮箱:liuhongyan@ghstf.org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
  2023年2月10日

 

附件:《通知》盖章扫描版:

2023创想未来—首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征集

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是面向深港澳三地19岁以下青少年举办的活动,由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发展办公室、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深圳青年联合会、香港星岛新闻集团、澳门文化推广协会联合主办。举办该项赛事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简称《纲要》)要求,推进粤港澳职业教育在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基础教育交流合作,促进大湾区青少年交流合作,推动青年人交往交流、交心交融,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国家建设。

举办该项大赛也是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增强大湾区文化软实力,共同塑造和丰富湾区人文精神内涵,完善大湾区内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培育文化人才”要求的重要举措。

1、主题

“交流交融 创想未来”激发深港澳三地的青少年通过创意与设计,结合在地的文化与风俗,描绘大湾区未来的宏伟景象,形成三地互动,促进深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共同塑造和丰富湾区人文精神内涵。

2、征集对象及条件

深圳、香港、澳门三地小学四至六年级和中学(含初中、高中、中专、职高)在校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加。所有参评者应为至2023年3月20日仍登记在册的在校学生,且年龄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过19周岁(含19周岁)。参评者报名的组别应选择本人2023年上半年就读的年级。欢迎其他至2023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19周岁(含19周岁)青少年踊跃参与。参评者分为新星组及新锐组,新星组均为小学生,新锐组均为中学生(含初中、高中、中专、职高生)、或其他社会人士。

申报项目最晚必须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

每个项目可配1-3名指导老师,对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

3、参选作品

参评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科技新发明:包括科学装置、教学类及家居类用品、智能化产品、3D模型、科幻装置、科幻空间,方便日常生活或解决难题的小创造、小物件、小装置等;

(二)创意新媒体:包括多媒体互动、交互设计、影像、动画、游戏、小软件、小程序等;

(三)设计新视角:包括服装、配饰、插画、海报、手工作品等;

(四)科普新世界:包括科幻小说、科普作品。

4、评审标准

实用性:突出创造性思考和实践,利用创意设计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具有改善周围环境面貌、提出满足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活理念的潜力;
创新性:具有原创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或对事物的设计或使用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具有创新及独特的理念;
逻辑性:具有合理性,利用创意与设计思维,提供合理和正确的方式方法,符合科学理论依据,切合主题;
前瞻性:具有实验性和探索性,在前沿科技和互联网技术、思维的运用上寻求突破和创新。

5、评审方式

评审主要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实物、图像以及辅助资料进行,分初评和终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

第一阶段的评审以城市为单位,由深港澳三地分别组织评审团,参考以上的评审标准,通过网络评审遴选出该城市两个组别分别排序前20%的参赛选手进入终评。

第二阶段:终审

第二阶段现场评审,评审团将会在深圳召开评审会议(港澳地区评委如受疫情限制,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进入终审的参评者须提交不超过3分钟的演示视频和展板,有实物的项目需寄送实物。评审团将通过实物及其他辅助资料评选产生所有获奖者。

每组获奖候选人均需接受评审团现场(视频连线)问辩,评审结果为实物展示和现场问辩分数的总和。综合评分排序第1名至4名为金奖,5名至12名为银奖,12名至24名为铜奖,25名至44名为优秀奖,45名至64名为提名奖。

6、评审团构成

评审团由主办方甄选7位专家组成:深圳、香港、澳门三地支持机构各推荐2位评委,其他1位由主办方在全球范围定向邀请产生。评审团成员名单将在终评前至少一个月公布。

7、推荐机构

主办方邀请深港澳三地部分有代表性机构作为本赛事的推荐机构,负责征集、收集并推荐作品。每个城市允许有多家推荐机构,每家推荐机构最多可推荐20个候选作品。各推荐机构可自行决定推广、征集、评审、提名的程序、方式、步骤等,无需统一行动,或遵循同一程序和方式。

推荐机构只能推荐其所在城市的参评者。

获推荐的参评者将会获得由主办方提供的“推荐码”,由其推荐机构统一发放,一个“推荐码”只能供一个项目使用。所有项目资料均须通过官网报名系统提交。

8、时间安排

2023年2月,发布活动主题及征集公告;2023年3月20日,截止报名;

2023年3月底,成立初赛评审团,开展初审;

2023年4月,成立决赛评审团,对通过初审的作品进行终审;

2023年4月底,颁奖典礼;

2023年5月-8月,三地巡回展览及青少年交流团等系列活动。

9、费用

登录报名及提交作品无须付费,但参评者须自行承担作品运输所产生的物流、保险及清关等费用。

10、奖项设置

首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设立“同心杯”奖项,具体设置如下:新锐组(含初中、高中、中专、职高生、社会人士)

金奖:4个,每个奖励价值约8,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银奖:8个,每个奖励价值约5,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铜奖:12名,每个奖励价值约3,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优秀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提名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6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新星组(小学四至六年级)

金奖:4个,每个奖励价值约5,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银奖:8个,每个奖励价值约3,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铜奖:12名,每个奖励价值约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优秀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8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提名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5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最佳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奖:每城每组2个,共12个,每个奖金20,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注:

1.奖品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设备、博物馆年卡、书卡等。由于奖品涉及到多地及多家商家、服务机构,具体清单待后期公布,主办方对此有最终的解释权。
2.各奖项奖品由主办方指定、统一购买和发放,所获奖品不得兑换现金、找零、调换等。如获奖者为团队参赛,可委派一位获奖代表领取奖品。
3.最佳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奖,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数额,奖金获得者均需依法缴纳所得税,或由主办方代缴代扣所得税后再发放。如获奖者为团队,可委派一位指导老师代表领取奖金。
4.奖金将在颁奖典礼结束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期间由于政府拨款及银行支付等手续,或需最长6个月时间(若因政府拨款时间延后,则发放奖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获奖者须及时向主办方提供奖励发放所需一切材料,如出现材料递交延误或奖励接收方变更等获奖者造成的情况,主办方有权顺延奖励发放时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5.深圳的奖金接收方可使用单位或个人账户,港澳地区奖金接收方仅可使用个人账户。若奖品及奖金接收方与报送方为不同单位或个人,则需额外提供由报送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书。

11、交流活动及宣传推介

(一)参观交流为鼓励获奖者互相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深港澳三地的创意设计水平,将举办“设计之旅”活动,组织获奖者参观深圳设计周、香港设计营商周、深澳双创周等重大创意活动;参观考察三地的文创街区、重点场馆、地标建筑等;大赛还将联合深港澳三地的知名设计公司、时尚品牌、科创企业、艺术文化机构等开展深港澳学生寒暑假实习、参观活动或志愿者计划,邀请获奖者参与。

(二)授课培训

为推动三地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将举办设计教育系列讲座,邀请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澳门城市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设计专业教师为获奖者授课,同时举办工作坊等寓教于乐的活动。

(三)三地巡展

根据实际条件择机在三地部分参与学校举办巡回展,组织获奖者及其优秀作品参加巡展。

12、申报办法

参评者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20日24:00前在大奖赛官方网站shm.design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登记及相关文件的提交:1.注册及创建账户,阅读并同意此次活动的条款、条件和规定;

2.登录账户,填写并上传作品相关资料,填写参评者及项目指导老师信息(填报信息不全的,视为无指导老师),保存并提交;

3.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登陆个人账户,按邮件提示上传相应的终审材料、证明文件、承诺书等其他邮件要求文件;

4.邮寄实物,邮寄信息将在初审结束后发送至注册账户的“联系人”邮箱。收到通知的参评者邮寄作品实物时需邮寄至主办方指定仓库,请勿寄送至主办方或秘书处,否则视为未收到。

注:

1.参评者在通过初审后,须登陆个人账户上传作品的终审材料(含展板文件及不超过3分钟演示视频)。其他证明文件及承诺书等邮件要求文件可在青创大赛官网(shm.design)“下载”栏下载模版并提交。

2.如需要寄送实物,请在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再安排寄送。寄送时先登录报名系统,下载“青创大赛唛头”,填写、打印并贴在包裹外部。

3.选择自送作品的参评者请耐心等待主办方邮件通知作品自送的相关信息。

13、作品资料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初审阶段1.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通过网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传不超过 10 张照片,每张尺寸不得大于2Mb, JPEG 或PNG格式,精度300dpi以上。照片必须为实物或实景拍摄。

2.PDF文件:可在线提交,每个文件不得超过20Mb。

3.视频:可在线提交,每条不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MP4格式。如包含非原创音乐则必须提供著作权使用证明。

4.科幻小说等文字创作,参评者需提交正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6000字,在大赛官网上须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科幻小说等文字创作须提交查重报告(知网、万方、PaperPass)。

5.动画或其他应用程序:参评者的参赛动画高清视频文件或大型程序文件可联系主办方通过邮件或网盘发送。

终审阶段

1.进入终审项目须提交指定规格的展板一份(电子版或手绘版)和一个不超过3分钟演示视频。所有材料以作品展示为主,可以涵盖作品的特点解说、功能展示、制作过程、流程演示、概念或难点解析等内容。

展板规格要求:

(1)电子展板:单张展板画面尺寸为390mmX540mm,PDF格式(无密码保护)/JPG格式,精度300dpi,图像需以高分辨率导出,并以作品ID命名,在线提交。

(2)手绘展板:展板画面尺寸为390mmX540mm(建议居中装裱在480mmX630mm的黑色KT板或黑色纸板上),展板背后须附作品ID和作品名,和实物一起寄送至主办方指定仓库。

视频规格要求:

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并以作品ID命名,在线提交。

2.实物。

a.作品必须处于组装完毕、功能完备状态。主办方原则上不接受需要在现场进行复杂安装或搭建的作品,如必须进行现场组装或搭建,请参评者本人前往终审现场自行组装或搭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如参评者拒绝前来终审现场进行组装或搭建,须自行承担因作品组装不完全/功能不完整带来的一切后果。

b.电子类作品须配备转换及变压器,以适应中国内地的电压:220 伏,50 赫兹。

c.科幻小说等文字作品,作者须自行打印装帧,一式3份,每份作品背后须附作品ID和作品名。

d.体积大于1m x 1m x 1m,或重量超过50KG的超大作品,提交前须事先征询主办方意见。主办方保留不接受超大型作品的权利。

注意事项

a.参评者请根据就读学校/户口所在地选择参评赛区。如以团队参评,团队成员均须来自于深港澳三地,并以参赛项目发生地为参评赛区。同个作品不得在不同赛区重复申报,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b.参赛作品及其辅助资料(含作品演示视频和展板)不得出现作者就读学校、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不得出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c.评审材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简体或繁体中文。

d.海报、画册、小说、作品集、DVD、U盘、易腐物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

e.需要到现场安装的参评者须自行准备安装布设的工具和材料,所有自带物料请自行保管妥当,如有遗失或损坏,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f.主办方将尽可能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不为参赛作品运送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遗失或损坏的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

g.参赛作品在主办方或主办方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主办方并无疏忽的情况下,主办方无须为参赛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为免产生歧义,主办方与参评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锈、氧化、变色、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一律不被当作损坏,而是参赛作品的固有物特质,主办方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

h.考虑到手工类作品本身的不稳定性,为了有效规避此类作品在收寄、组装、调试、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损坏风险,主办方建议参评者自送至终审现场并亲自组装调试,具体情况请参评者自行评估。主办方与参评者在此同意,此类作品在展览和评审期间发生任何损坏,主办方无须负责。

i.为保证大赛评审、展览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所有参评者不可在大赛巡展完成前要求回寄其作品。

j.主办方或指定物流商将会在巡展完成后通知所有参评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参评者须承担作品离开仓库或其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参评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取回。如参评者未在给定期限内取回作品,则由主办方自行处理,参评者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

k.参评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主办方拥有对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所有获奖决定的最终裁定权。

14、条款及条件

请详细阅读以下关于首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的条款及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参评者及机构,均自动视为接受本活动的以下所有条款及条件。

1.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世界各国的道德和伦理的普遍标准,同时符合本次活动主旨、主题以及规定。主办方有权拒收任何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作品。

2.参评者应声明并保证所提交作品是独立或共同原创或委托创作,并没有违反、破坏、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财产利益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权利、使用者的权利、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参评者自愿同意主办方不承担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而造成的一切赔偿费用。若事后证明已登记或已获奖的参评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参评者将在第一时间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将被取消。

以上责任条款适用于由主办方和主办方提供的与参评者参与本奖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3.主办方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并有权以任何方式免费利用所提交作品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合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复制、刊登或出版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手工制品、绘图、工艺图、原图、摄影照片、视频、草稿、幻灯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数码资料)于网站、出版物、数码光碟、电脑软件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非商业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外支付酬劳、专利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除主办方和参评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参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主办方及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主办方保留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本奖项不设上诉机制。

5.主办方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迟或提前举行部分或整个活动的权利;主办方并不需要就有关决定向参评者、指导老师或提名机构偿还或赔偿任何费用;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6.获奖者须同意其参赛作品在当届活动结束后一年内, 按主办方决定展出,并同意按主办方要求提供资料以供日后活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宣传推广及展览。

7.获奖者须同意日后应邀协助主办方推广本奖项,并参与相关的推广活动。

8.所有参评者如拟使用本奖项标志作印刷用途,须事先获得主办方的批准。

9.本细则中的条款及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因本赛事产生的争议具有排他性管辖权。

10.本细则中的条款及条件以中文简体和繁体订立及发布,如有不同甚至冲突,以中文简体版为准。

11.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所有。

15、联系方式

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秘书处

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

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新媒体广告产业园18楼A区

电话:086-0755-83258290

邮箱:info@shm.design

香港赛区WhatsApp 短讯查询电话:00852 5205 8638

电邮:shmcdc@singtaonewscorp.com

澳门赛区

电话:00853 2871 8726

电邮:szmcreative@163.com

参赛网址:https://shm.design/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37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桂科协青发〔2023〕1号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37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

由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共同主办的第37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拟于2023年5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内容

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包括如下内容:

(一)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展示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评选。

(二)科技辅导员板块。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具体内容详见《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二、组织实施和竞赛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主要职责是:起草和修订大赛章程和规则,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大赛的开展,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市级竞赛是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基层赛事,各市级竞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参与,并向全区大赛推荐优秀项目;同时,各市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市级竞赛参照《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组织实施。

3.注重对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的创新意识,提倡青少年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发掘有地域特色的科技创新项目参赛。

4.为全面了解市级组织单位的工作情况,推动市级竞赛组织工作的规范开展,将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情况作为评选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单位的条件之一;将市级项目主管的工作情况纳入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报告,作为评选市级竞赛优秀组织工作者的条件之一。具体要求见《第37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组织单位工作报告》(附件1)。

(二)竞赛要求

1.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务必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参赛选手和科技辅导员认真阅读大赛章程,严格按照章程进行竞赛的组织、评审及各项活动。

2.各设区市科协切实履行审查职责,确保申报者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竞赛章程及规定。评审重点考察参赛学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素养;作品选题是否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成长特点;作品水平是否体现“创新性、科学性、完整性、实用性”原则;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必须明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所持专利的专利权含非参赛选手的,须上报全部专利权人同意参赛的文件。若有参赛项目被证实为抄袭,则取消该项目所在学校在下一届大赛申报该项目所属竞赛类别的资格。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

3.各设区市科协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推荐到大赛组委会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作品方可进入终评决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各市入围全区终评决赛的项目,届时由各设区市科协按决赛通知要求组队参加终评活动。

4.奖项设置。

(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各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科技辅导员;

(3)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

(4)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单位。

5.本届大赛将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三、申报方式

(一)网络在线申报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单位、市级组织单位工作报告须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gxqs.org)。

(二)邮寄材料申报

青少年科普剧竞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须进行邮寄材料申报,由所在设区市科协分类汇总后统一邮寄,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要求。

四、申报时间

(一)网络在线申报时间:2023年2月10日开始,2023年2月24日截止。

(二)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各设区市科协应严格按照各类竞赛项目分配的名额(附件2)组织申报。青少年创新项目申报名额的集体项目必须按规定比例申报。青少年科普剧竞赛每市最多推荐4个剧目。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的科教制作类项目不限名额。

(二)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在申报青少年创新项目时,可不占所在市分配名额,每个单位上报项目不超过1个(仅限个人项目),申报材料须由各设区市科协统一审核上报。

(三)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单位由各设区市科协根据当地竞赛活动的情况按名额推荐(附件2),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市上报的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各市代表队参加决赛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四)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要求提供。

(五)申报项目时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证书的制作。各设区市科协应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再上报,因申报信息不准确所带来的后果,由申报项目所在市承担。

(六)各类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单位、市级组织单位工作报告等网络在线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原件请邮寄至市级竞赛组织机构,由各市级竞赛组织机构存档。

2.青少年科普剧竞赛通过邮寄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申报书(盖章)一式两份,剧本一份,完整表演视频光盘一份,用档案袋封装进行邮寄。光盘须用记号笔注明项目类型及所在市名称等信息。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除了通过网络在线申报外,还须将申报材料封装邮寄。申报材料应包括:参赛作品(原件)一份和纸质申报书(盖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另一份申报书与本市代表队其他科幻画申报书共同封装邮寄。

(七)各设区市科协应于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网络在线申报项目的审查和邮寄材料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邮寄,并将青少年科普剧竞赛的申报材料清单(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科普剧项目电子邮箱:gxqsnkpj@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八)大赛章程请登录广西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云服务平台(http://www.gxqs.org)查阅。

六、其他要求

(一)为提高科技辅导员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指导水平,为广大科技辅导员及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学习机会,请各设区市科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科技辅导员和青少年观摩第37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

(二)入选终评项目须到现场参加比赛,现场比赛的参加率将作为考核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参考。

七、联系方法

(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1.创新大赛项目

联 系 人:宁啟杏

联系电话:0771-2809218

电子邮箱:gxqcds@163.com

2.科学DV项目

联 系 人:杨  宁

联系电话:0771-2809218

电子邮箱:gxqshdk@163.com

3.科普剧项目

联 系 人:李  南

联系电话:0771-2846936

电子邮箱:gxqsnkpj@163.com

(二)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第37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组织单位工作报告

2.第37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月16日

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兹定于20228月中上旬在江西省赣州市和广东省广州市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大赛设立主赛场和分赛场。

    (一)主赛场赛项:旋翼赛个人飞行赛、物流搬运赛、团体接力赛、空中格斗赛、空中足球赛、个人空中射击赛、蜂群舞蹈编程赛、编程挑战赛、创意图形编程赛、“蜂鸟行动”赛、编程空中搜寻赛、越障打击赛;固定翼赛模拟飞行紧急迫降挑战赛、空中侦察赛;动力飞行器创意赛。

    (二)分赛场赛项:旋翼赛机甲大师空地协同对抗赛、机甲大师越障迷宫赛。

二、时间地点

    (一)主赛场

    报到时间:采取分时分散报到方法,参赛选手在赛项比赛日前一天报到,时间为10时至18时。(具体时间以组委会赛前公布日程安排为准)

    报到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体育公园体育场南侧。

    比赛时间:810日至14日。

    比赛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体育公园、南康中学室内篮球场。

    (二)分赛场

    报到时间:采取分时分散报到方法,参赛选手在比赛日当日上午8时至10时或比赛日前一天13时至16时报到。(具体时间以组委会赛前公布日程安排为准)

    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体育馆103号门。

    比赛时间:818日至21日。

    比赛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体育馆。

三、参赛须知

大赛前,组委会将根据组织情况适时公布大赛日程安排、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通知,请实时关注以下宣传平台:

中国航空学会网站:http://www.csaa.org.cn

大赛网站:http://www.int-ede.com/

大赛微信公众号: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注意:因未关注大赛信息而产生的后果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