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 和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广电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省内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及相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和2025年度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弘扬“五个文化”。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强化扶持引导、选题规划、交流合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创作、播出的积极性。要积极发挥公益广告短小活泼、便于传播的特点,拓展传播渠道,大力加强全媒体、跨平台传播,引导推动公益广告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要进一步推动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直达基层和存量优秀作品再传播,鼓励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积极下载播出全国、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优秀作品。要发挥公益广告在讲好中国故事、讲好青海故事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新青海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认真落实公益广告播出规定要求,即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二、2025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申报

(一)主题内容

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宣传创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平安中国、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文明旅游、卫生健康、敬老助残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本次征集评审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择优推荐参加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二)项目设置作品申报项目分设类别:“广播类作品”“电视类作品”,机构申报项目分设类别:“传播机构类”和“组织机构类”。

(三)申报主体

1.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以及热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的个人可申报“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项目。

2.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对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申报“传播机构类”项目。

3.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报“组织机构类”项目。

(四)作品要求

1.电视类作品:

(1)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

(2)4K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 36Mbps。

(3)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2.广播类作品:

MP3 或 WMA 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 Audio Vivid 标准。立体声和 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3.作品时长:

为更好满足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新媒体平台展播要求,广播、电视作品单件长度(以秒为单位)最长不超过180秒。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作品评审时间:2025年10月。

3.作品展播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

4.申报“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六)报送方式

参加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公益广告征集作品申报表并盖章(附件),连同作品的音频(广播)、视频(电视)U盘、作品申报表(纸质、电子版)一同报送至省广电局。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不能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四)除非特别申明,选送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联系电话:0971—6329073 联系人:王咏梅

邮  箱:qhgdcmc@163.com

附件:附件1.2025年广播电视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5年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5年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10日

关于开展2025“山宗水源·大美青海” 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青广局函〔2025〕14 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日报社,各市州委宣传部、网信办,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团委、妇联,各大中专院校,各影视制作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培育弘扬青海“五个文化”,结合国家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擦亮“山宗水源、大美青海”鲜明标识,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共青团青海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青海短视频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山宗水源·大美青海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至10月

三、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短视频创作爱好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集作品,可以个人、团队、公司、单位等为主体参赛,不设地区、年龄、职业、专业程度限制。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单集短视频作品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聚焦聚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的优秀作品。

(2)围绕青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和“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全面展示新时代青海的发展潜力、发展机遇和发展活力,广泛宣传新时代新青海的优秀作品。

(3)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打造共有精神家园,培育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品牌,展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推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青海样板”的优秀作品。

(4)紧扣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遵义会议召开90周年、“五卅”运动10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两弹一星”精神,讲好红色教育的优秀作品。

(5)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录时代风貌、讴歌时代变迁,展现全省创建成果及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展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风景之美,移风易俗、文明进步的人文之美,记录青海人民不懈努力的奋斗历程,激发全社会共同追梦筑梦精神动力的优秀作品。

(6)把握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对文艺形态的深刻影响,在坚守主流价值观念和文艺审美追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优势,勇于创新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的优秀作品。

(7)弘扬首个非遗春节等传统佳节内涵,展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环大美青海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体育赛事的优秀作品。

2.系列短片作品

(1)围绕名城名镇名村、产业园区、传统文化、国家文化公园、城市景点、自然景观等八大创作方向,讲好“短片+文旅”故事。

(2)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形式展现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更好地将短视频的传播优势转化为普法效能,讲好“短片+法治”故事。

(3)宣扬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赋能国家科普能力建设,讲好“短片+科普”故事。

(4)用新表达、新手法、新技术,融入新时代精神,对经典及蕴含在其中的内涵、智慧进行创新演绎和阐释,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讲好“短片+经典”故事。

(5)充分联动各行各业、深度赋能品牌发展,鼓励带动品牌方、制作方、广告方等通力合作,搭建起品牌与消费者生动互动的重要桥梁,讲好“短片+品牌”故事。

(6)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让非遗通过新技术、新场景、新形式焕发出新生机、促进其活态传承,助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讲好“短片+非遗”故事。

(二)规格要求

参评作品应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摄制水平、创作格调和专业水准。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音画品质精良,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单集短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最短不少于1分钟;系列短片作品每集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不短于1分钟,具有故事性、连贯性。

2.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画质清晰(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格式接受MP4、MOV、AVI等常见格式。

3.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4.可报送多语种作品,对白、旁白、解说等须添加中文简体字幕,汉字使用应规范、准确。

5.鼓励使用人工智能类软件(AI)制作短视频作品。参赛者确认提交的参赛作品系全部或部分通过AI技术生成、编辑或创作,参赛者须保证:

(1)作品所使用的AI工具、算法及训练数据来源合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若作品涉及真人肖像、商标、音乐、特定场景等受法律保护的内容,参赛者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明确授权;

(3)因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I生成素材的版权争议、内容合规性等)引发的纠纷或索赔,由参赛者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赛事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4)参赛作品通过AI技术生成、编辑或创作的,应在作品起始画面、视频播放周边或视频末尾的适当位置添加“AI创作”的提示标识。

五、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线上投稿+线下投稿相结合的方式,作品投稿日期截止7月31日。

(一)线上投稿:扫描下图主办单位报名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作品播放链接。

(二)线下投稿:参赛者可登录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qinghai.gov.cn)下载《短视频大赛报名表》和《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版权承诺书》。

方式一:电子报送。将参赛作品及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报名材料扫描件(签字仅限个人或团队作品报送)发送至活动官方指定邮箱1567693628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作品名称》+参评单位+联系方式。

方式二:邮寄报送。将参赛作品及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报名材料原件(签字仅限个人或团队作品报送)以移动硬盘或U盘存储,递送或邮寄至活动官方指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编:810008,收件人:温欣,电话:18797393942。

主办方收到的所有参评材料,不再寄回报送机构、团体或个人。

六、评选方式

(一)作品初选

所有参赛作品经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以下官方投票H5页面进行展示,并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开放公众投票,每天同一账号可投5票。根据投票结果,评选出申报作品的50%进入终选。

(二)作品终选

由省广电局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评审结束后,将在省广电局网站及主办单位官方投票H5首页予以公示。

(三)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和若干专项奖,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予以资金扶持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入选省广电局作品储备库和省委网信办“视觉青海”栏目,在省内主流新媒体平台和节目共享平台择优展播,并在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相关扶持项目及评奖活动中推优、申报。对在活动举办过程中组织得力、参评作品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工作要求

为扩大大赛影响,各报送单位要突出品质要求对作品质量严格把关,择优投稿。

(一)请各级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文旅广电局、团(工)委和妇联及时将通知要求转发至本辖区、本系统内播出机构、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指导相关机构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动员辖区创作达人主动参与报名,确保如期报送一批主旋律突出、正能量强劲的优秀短视频精品。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省属重点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中央新闻网站青海频道要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渠道转发本通知,广泛动员,让更多单位和制作团队关注大赛,参与大赛。

(三)原则上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作品不少于5件;各市(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作品不少于3件;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作品不少于2件。

八、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报送单位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参赛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主办方在作品评选时将以报名表中版权所属机构/团队/个人为准进行证书印发,因报名信息不准确导致的证书印刷错误,主办方将不再补发证书。

(五)以团队形式参赛的,作者限5人以内。团队作品应指定一名主创成员报名,不得重复报送,且《版权承诺书》中需团队所有成员签字承诺。

(六)参赛作品须为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期间创作的短视频,已报名参加过省广电局主办的往届短视频大赛作品不再报名参赛。

(七)参评方同意授权主办方以非盈利目的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并保留对作品后期技术处理权利。

(八)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凡参赛者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九)活动最终解释权及活动期间参与作品播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温欣,联系电话:0971-6320103。

附件:1.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2.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版权承诺书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中共青海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青海省委员会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