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戴森设计大赛

詹姆士戴森设计大赛

设计一个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案

参赛设计题材广泛。我们的目的是发现那些想法与众不同的设计师去发明更好的产品。参赛工程师应该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设计,提供初具雏形的设计模型。最终产品需要具有实用意义,商业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

大赛时间:2016.07.19 截止

地区赛优胜者名单公布:2016/9/8

国际赛入围名单公布:2016/9/29

国际赛冠军和优异奖名单公布:2016/10/27

参赛资格:詹姆士戴森设计大赛对所有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工程学和相关专业的在读学生以及最近四年的毕业生开放。并且要求就读院校需要来自以下国家或地区: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中国大陆,法国,德国,香港地区,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西班牙,瑞士,台湾地区,英国和美国。

我们也鼓励学生以团队形式参加,只要团队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正在就读(或在过去4年内就读過去4年內就读)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或工程学专业。团队注册时需要登记该成员为“队长”。而所有其他队员必须为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在校大学生(或过去4年内的毕业生)。所有学生,无论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赛,都必须提供有关的学生或校友身份证明。

比赛奖项:

全国组冠军 2000英镑,詹姆士‧戴森奖 (James Dyson Award) 证书

国际组亚军及季军 5000英镑,詹姆士‧戴森奖 (James Dyson Award) 证书

国际组冠军 30,000英镑 颁发给相关学生或学生团队,5000英镑 褒奖他们所在的大学院系,詹姆士‧戴森奖 (James Dyson Award) 证书

戴森设计大奖:是一项国际性的学生设计比赛,在全球22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参赛者必须提交一项可以解决并改善实际问题的产品概念。我们在寻找可以事半功倍,并拥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发明。参赛作品需目的明确、实用,并拥有可商业化的前景。

詹姆斯•戴森说:“年轻人拥有通过工程来改变世界的力量。每年,戴森设计大奖都能发现真正解决日常问题的杰出方案。随着该奖项在世界各地开展,我们看见更多的问题从更多的角度被化解。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最简单的解决方案才是最好的。”

详情请浏览大赛官网:http://www.jamesdysonaward.org/zh-hans/

武汉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武汉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见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23号,见附件2)。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大学生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定武汉大学校级初赛的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湖北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本科生院

(二)承办单位:计算机学院

(三)协办单位:国际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周叶中任组委会主任,张绍东任副主任,赵菊珊、彭启智、王少雄、李好、王丽娜、贺赛先、姚中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五)专家委员会: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张绍东任主任,吴红波、张沪寅、徐新、桂浩、潘励、周耀林、钱俊、夏清华、黄静等任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六)工作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工作委员会,赵菊珊任工作委员会主任,朱俊勇、丁家玲、杨志东、冷俊、朱炜、徐国章、王园、赵健、黄建忠、陆一、王毅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互联网+”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其它等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5.“互联网+”其它:其它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大赛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一)名额分配及比例

校级初赛需遴选不低于在校生数1‰的比例(即每1000名学生应推荐1项)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我校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65项。通过省级复赛的遴选,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7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

    (三)评审赛制

    校级初赛采取分组答辩制。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审指标

    1.创意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创新性(占比5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商业性(占比30%)。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团队情况(占比10%)。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带动就业前景(占比10%)。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规模。

    2.实践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商业性(占比40%)。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

团队情况(占比20%)。主要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与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创新性(占比3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带动就业情况(占比10%)。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

七、大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院系优秀组织奖,院系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考核。

八、赛程工作流程

1.初赛报名:各院系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于7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校级初赛指定邮箱。

2.全国大赛官网报名:组织参赛团队于7月31日前到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注册、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

3.工作研讨会:7月20日在本科生院304会议室组织召开大赛研讨会。

4.学校初赛:8月3日-8月4日在计算机学院会议室对本校报名的参赛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

5.复赛报名:8月5日-8月15日学校组织初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项目材料后,到大赛报名平台提交修改更新版的参赛材料。

6.省级复赛:9月15日之前在湖北工业大学举行。

7.复赛全国总决赛:10月中旬在吉林大学举行。

    大赛联系人:

计算机学院黄老师,电话:68775201/18971632316;

本科生院教务处杨老师,电话:68755986 。

   本科生院

2015年7月19日

发布单位: 本科生院

发布日期: 2015-07-22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鄂教高函〔2015〕23号+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

附件3: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一、大赛名称: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6年5月-6月

三、比赛地点:

主赛区——天津。

分赛区——北京、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甘肃、青岛、宁波。

四、主办单位: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粮食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部门。

五、比赛分组:中职组、高职组

六、比赛项目:正式比赛项目涵盖75个大项,94个分赛项。其中,中职组12个专业类、44个分赛项;高职组12个大类、50个分赛项。同期在天津主赛区举办“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艺术表演赛”。

七、大赛具体报名通知及各赛项规程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八、报名资格:

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队。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计划单列市报名仅限中职项目。高职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中职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高职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即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中职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1周岁(即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九、分赛区组委会名单:

(一)北京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王  宁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孙若风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

线联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委  员:李  蔚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副司长

黄  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颜  华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巴  图    中国戏曲学院院长

刘  侗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院长

(二)山西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张文栋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施建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

理事长

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武志远  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贾明建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赵丽生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校长

张国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委  员: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正处级调研员

司新山   山西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胡忠爱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副校长

周建松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王成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院长

程淮中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三)吉林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李晋修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  张伯军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吉林省教育厅厅长

刘  非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晶莹  长春市人民政府市委常委、副市长

委  员:  战高峰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常晓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杨海廷  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

姬国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蔡跃玲  吉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牟大鹏  共青团吉林省委副书记

卢福建  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泉秀  长春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李春明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四)江苏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沈  健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陈少军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丁晓昌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委  员:  杨湘宁    江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龚怀进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蔡  恒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洪  浩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副巡视员

周  旭   江苏省旅游局副局长

胡万进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华博雅  无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方国强  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鸿声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春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玉海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丽虹  镇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五)浙江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刘希平    浙江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陈根芳    浙江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教育厅副厅长

朱鑫杰    浙江省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

委  员:  施祖法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纪委书记

韩礼成  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会长

谢  平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德泉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贾文胜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丁金昌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六)安徽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程  艺    安徽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李和平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宏  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业平  安徽省水利厅党组成员

厅防办专职副主任

陈晓明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查卫平  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委  员: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周光明  安徽省水利厅人事处处长

周银平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李兴旺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姚本先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七)福建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黄红武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陈国龙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立官  福建省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曾建成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兰万安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建民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副巡视员

丁文清  福建省总工会副主席

兰明尚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

彭钦华  福建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

委  员:  庄伟廉    福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处处长

熊  俊  福建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调研员

林  赪  福建省旅游局人事处调研员

周鼎明  漳州市教育局局长

林千红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林国雄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黄  翎  共青团福建省委学校部部长

黄碧升  福建省中华职教社办公室主任

杨运齐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

(八)山东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孙  伟    山东省人民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

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  左  敏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钱焕涛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党组书记、主任

于凤贵  山东省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仁泉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刘曙光  潍坊市人民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

崔洪刚  滨州市人民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  飞  德州市人民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

委  员:  徐曙光    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王 信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厅级)

岳  滨  山东省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守亮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桂英  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潘  青  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绍辉  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梁斌言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钱乃余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万杰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宋德利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王家爱  潍坊职业学院院长

刘焕仁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院长

杨光军  滨州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石  忠  滨州职业学院院长

徐友礼  潍坊市教育局局长

王进东  滨州市教育局局长

张书鹏  德州市教育局局长

魏荣庆  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刘玉祥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九)河南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朱清孟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訾新建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

马  璞  开封市政府副市长

王久辉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副司长

孙高振  水利部人事司副司长

刘济宝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许  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委  员:  唐多毅    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曾晨曦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职业技能处处长

赵文亮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李生平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刘国际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秦剑臣  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调研员

茹正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卫东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十)湖北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刘传铁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李国安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副理事长

张金元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方向荣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委  员:  邓世民    湖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朱圣芳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熊仕涛  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

委员会副主任

魏少峰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十一)广东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罗伟其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魏中林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万敏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委  员:  郑  文    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王魏锋  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赵洪海  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教育

培训处处长

李继中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主席

(十二)重庆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周  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黎德龙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莫裕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委  员:  隗建勋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李劲渝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李  东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伯成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

刘平兴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校长

(十三)甘肃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郝  远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全训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  俞建宁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嘉毅  甘肃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范顺科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

王智平  甘肃省高校工委书记

甘肃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陈保平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长级)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主任

王丽萍  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戴  山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组织人事部主任

丁跃华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总经理、有色

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委  员:  芦维忠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时宁国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

谢承杰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副总经理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副主任

张晓东  甘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刘  华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组织人事部副主任

王宁梅  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任全春  甘肃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处处长

姜言卿  甘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十四)青岛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王广正    青岛市委常委、青岛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副主任:  邓云锋    青岛市教育局局长

项阳青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周  安  青岛市财政局局长

李奉利  黄岛区人民政府区长

委  员:  王  铨    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

卞  成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诗华  青岛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授宾  黄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卫东  企业数字化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

中心主任

(十五)宁波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沈剑光    宁波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  陈文辉    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  赵卫东    企业数字化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

中心主任

俞冬伟  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主任

张国方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十、赛项简介与组队要求:

更多细节查看以下附件: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地参赛名额分配表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大赛目的与宗旨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大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责任、创新、梦想”为主题,围绕工作、生活、学习、沟通与交互、出行、健康与娱乐、服务与公共设施、服饰配件、智能装备、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类别,引导全国各高校的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及服饰配件设计等相关学科专业学生进行创新设计。

大赛设各省分赛区及全国总赛区。全国总赛区设“中国设计新锐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最佳人气奖等。

大赛将于2016年4月正式启动,8月至10月进行评审,在2016年“广东国际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博览会”期间依托“东莞创意设计活动周”举行优秀作品展、总决赛暨颁奖典礼。

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赛将同时举办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产业化路演、中国新锐设计师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优秀设计成果拍卖活动及全国工业设计专业大学生就业对接会等配套活动。

分赛区的组织形式

分赛区原则上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组成;对与邻近省、直辖市、自治区联合组成分赛区的,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协商解决;联合组成分赛区的承办院校,由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协商后委托或指定有关高校承办,具体要求参照全国大赛章程执行。

参赛对象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参赛的学科专业范围主要是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及服饰配件设计等相关学科专业,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专业报名参赛。

参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及高职高专学生。邀请港澳台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参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如有必要需提供证明)也可报名参加。

参赛者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大赛内容

参赛类别

提交参赛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要求,按照工作、生活、学习、沟通与交互、出行、健康与娱乐、服务与公共设施、服饰配件、专项赛(智能装备、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九大类别提交原创设计作品,鼓励协同创新。

1.A工作(Work)

工业生产用机械装备、检测设备、加工设备、生产工具,商务活动用办公设备、金融机具等。

2.B生活(Live)

消费生活用家用电器、视听设备、厨卫设备、家具、餐饮器皿、照明器具、园艺用品、个性用品等。

3.  C学习(Study)

电脑及周边设备、学习工具、教育设备、文具等。

4.  D沟通与交互 (Communication & Interaction)

以人机交互关系创新为特点的各类产品与具有突出界面设计特色的应用软件等产品,包括各类通讯设备及导航设备等。

5.  E出行(Transportation)

汽车、卡车、摩托车、自行车、船只、飞行器等。

6.  F健康与娱乐(Healthy & Entertainment)

医疗、保健、运动等与健康相关的设施用品、户外用品、训练装备;玩具、乐器、游乐设备、娱乐设备等。

7.  G服务与公共设施(Service & communal facilities)

以整合创新理念进行商业模式的服务设计创新所完成的包含产品、传播、物流、渠道、终端及公共设施在内的新型业态系统。

8.  H服饰配件(Fashion Accessory)

兼具艺术与文化、时尚与品味融为一体的新概念服饰配件设计,包括鞋帽以及箱包、首饰配件等。

9.  Z专项赛(Special Project)

本次大赛特与东莞地方当地产业接轨的设三个专项赛:Z1,智能装备(Intelligent Equipment);Z2,可穿戴设备(Wearable Device);Z3,无人机(UAV)。

奖项设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

最佳组织奖

最佳人气奖

最具创业潜力产品奖

评审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主题,遵照“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可用、易用、环保、审美、经济”等评价标准从设计主旨、设计效果、设计价值三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参赛费用

1、参赛费用

本届大赛的全国赛区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各分赛区所需赛事经费

主要用于宣传、评审、邮寄作品等,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解决,但举办费用原则上应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承担。允许各分赛区与当地有关单位合作命名分赛区的大赛名称。

3、大赛作品寄送和收回的费用

由各参赛和承展单位自行负担。

大赛评审委员

评审委员会负责:遴选大赛复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修改评审规则;处理重大评审争议等事项。

1、主任委员

何人可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湖南大学 教授

2、副主任委员

鲁晓波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院长

童慧明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

3、委员

杜海滨 鲁迅美术学院 教授

过伟敏 江南大学 教授

曲延瑞 北京工业大学 教授

宋建明 中国美术学院 教授

季 铁 湖南大学 教授

赵 慧 太原理工大学 教授

辛向阳 江南大学 教授

应放天 浙江大学 教授

邓学雄 华南理工大学 教授

余隋怀 西北工业大学 教授

丑宛如 台湾实践大学 教授

方启思 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院长

陈 江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 秘书长、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院长

周红石 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 高级工业设计师

姚映佳 联想集团 副总裁

李凤朗 联想集团 设计总监

张 帆 广汽集团 设计总监

冼 燃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丁常胜 深圳市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业设计师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推荐。

组织领导

1、大赛由全国总赛区和分赛区组成,设大赛全国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大赛全国组委会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部门负责人等牵头组成,诚邀热心支持大赛的行、企业事业单位及媒体等参与大赛组织活动;各分赛区参照全国大赛章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实施。

2、大赛筹委会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等委托,以及制订《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方案》等大赛文件;大赛筹委会工作职责完成后,由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3、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大赛的日常工作。

4、各分赛区组委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指定或委托高校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分赛区的比赛组织实施工作。各分赛区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由分赛区组委会决定。

组织机构

1、大赛由全国总赛区和分赛区组成,设大赛全国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大赛全国组委会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部门负责人等牵头组成,诚邀热心支持大赛的行、企业事业单位及媒体等参与大赛组织活动;各分赛区参照全国大赛章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实施。

2、大赛筹委会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等委托,以及制订《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方案》等大赛文件;大赛筹委会工作职责完成后,由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3、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大赛的日常工作。

4、各分赛区组委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指定或委托高校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分赛区的比赛组织实施工作。各分赛区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由分赛区组委会决定。

时间进程:

1、报名截止时间:8月15日;

2、各分赛区组委会提交入围作品名单时间:8月31日前;

3、入围作品寄送模型、实物时间:9月25日前;

4、全国总赛区复评:10月8日前;

5、设计新锐工作坊:10月17日至11月11日(四周);

6、入围终评作品布展:11月14至16日;

7、全国总赛区终评:11月17日;

8、展览及颁奖活动:11月18日(初定时间,与广东国际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博览会同步进行)。

报名方法:

登陆大赛官网 http://www.cuidc.net

联系方式: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301室

邮编:510260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0-84018137 传真:020-84018137

全国总赛区参赛作品邮寄地址: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泰新路165号泰库文化创意产业园

邮编:523039

收件人:梁先生

电话:0769-22880388 传真:0769-2288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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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学院派奖”全国艺术与设计大展

第二届“学院派奖”全国艺术与设计大展

当代中国艺术界的主体几乎都是经过学院训练出来的,学院已成为培养艺术界有生力量的重要平台,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整个中国的艺术界就是一个学院派。今天的“学院派”艺术家不断吐故纳新,成为中国艺术发展的中流砥柱,当代的“学院派”艺术并非仅仅指一种风格流派,而是指一种艺术现象和一套艺术理念。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学院派”艺术发展的轨迹,发掘有潜力的艺术与设计青年,拓展“学院派”艺术与设计人才交流的平台,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北京学院派艺术研究院、包豪斯国际设计协会(BIDA)决定继续举办第二届“学院派奖”全国艺术与设计大展,现将本届大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北京学院派艺术研究院

包豪斯国际设计协会(BIDA)

官方网站:包豪斯网(bhscn.net)

承办单位:学院派奖全国艺术与设计大展组委会

二、评审专家

本届大展的评审专家将从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专家委员会(顾问团)中随机产生9位。

三、征集对象

1、全国各高等院校艺术类、设计类专业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全国各高等院校艺术类、设计类专业的在职教师及科研工作者(本届大展单设“教师组”)。

3、全国范围内50周岁以下的认同学院派创作理念的青年艺术、设计工作者。

四、征集类别

1、艺术作品:

(1)油画类    (2)国画类    (3)版画类    (4)雕塑陶艺类

(5)水彩粉画类    (6)素描速写类    (7)综合材料类

2、设计作品:

(1)环境空间类(建筑、景观、室内、园林、规划、展示等)

(2)产品造型类(各种工业产品的造型、外观、结构、功能、材料、工艺等)

(3)视觉传达类(海报、招贴、标志、VI系统、品牌、书籍、包装、字体、插画等)

(4)服装饰品类(服装、染织、面料、鞋帽、饰品等)

(5)数字媒体类(动画、动漫、数码摄影、交互、网页等)

3、学术论文:

(1)艺术类论文(艺术史论研究、艺术思潮、艺术批评、艺术教育、其他与艺术学相关的内容)

(2)设计类论文(设计的理论与历史、设计教育、设计管理、设计批评、其他与设计学相关的内容)

五、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及论文的题材不限,但须由作者原创,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投稿者一律以电子稿件的形式投稿,投稿作品或论文数量不限,但需一次性发送。

3、作品类图片要求:每张作品图片的尺寸不小于A4幅面,JPG图片格式,CMYK色彩模式为,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图片的文件名为:姓名、单位、作品类别、作品题目。

4、论文类格式要求:Word文档,5000字符以内,行距、字体、字号、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均须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文档的文件名为:姓名、单位、论文题目。

5、投稿者需填写《报名表》一份,表格请在包豪斯网 www.bhscn.net 下载。

6、投稿者需遵照以上要求,将投稿作品(论文)和《报名表》一次性发送到组委会指定的电子邮箱:xueyuanpai@vip.163.com 。

六、参评费缴纳

1、每件作品需缴纳参评费50元/件(系列作品为100元/系列);每篇学术论文需缴纳参评费150元/篇。

2、参评费汇款方式: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成府路分理处)   账号:6222020200104046483   户名:王燕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账号:91200154740005928    户名: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3、特别注意:投稿者可采取以上任意一种汇款方式,汇款时请务必将姓名和电话写在附言(备注、用途)一栏,并将汇款凭证拍照(或网银截图),随投稿作品一起发送到收稿邮箱,以便组委会确认。

七、奖项设置

1、学院派奖(最高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选作品:名额待定(根据本届大展实际来稿数量和质量确定获奖名额)。

2、优秀指导教师奖:院校教师指导的学生作品中,有5件以上获奖入选,即具备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获奖资格,并聘为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客座研究员,颁发聘书。

3、院校团体奖:院校集体选送的学生作品中,有10件以上获奖入选,即具备院校团体奖的获奖资格,并吸收为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团体会员单位,分别颁发奖牌及证书。

八、获奖及相关待遇

1、获奖、入选作者将获得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或《入选证书》。

2、获奖作品将收录到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的《中国“学院派”艺术与设计文献集》。

3、根据获奖作者意愿,获奖作品可被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永久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4、获奖作者将推荐加入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和包豪斯国际设计协会(BIDA)。

5、获得“学院派奖”的作者将推荐在包豪斯网和十余家合作媒体做访谈报道或开辟网站专栏。

九、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截稿。

十、联系信息

组委会收稿邮箱:xueyuanpai@vip.163.com

组委会联系电话:010-56015340   010-56127278

组委会联系微信:bhsxyp(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五楼(西区)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邮政编码:100020

十一、知识产权及相关申明

1、所有投稿作品及论文的署名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全部归投稿者所有。

2、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来稿作品及论文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展览等。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主办单位保留对本公告各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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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启未来”2016国际青年科技创业大赛

创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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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 创意大赛

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 创意大赛

各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各高校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核科技知识的宣传与推广,激发大学生对核与关联学科学习探索的兴趣,树立正确的核能发展理念,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主办、中国辐射防护学会、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承办的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创意大赛将在全国高校范围内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创意大赛是以“鼓励探索、勇于创新、全民科普”为活动宗旨,以通俗易懂、生动新颖的方式展现核科技发展在能源、环境、生态、经济等相关领域中的影响与应用为主题的创意比赛,是面向全国高校学生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科普性、创新性的课外实践活动。

二、时间安排

1.参赛报名:6月5日-15日

2.作品准备及提交阶段:6月5日-7月5日

3.校内初赛阶段:7月6日-12日

4.全国总决赛阶段:7月13日-20日

5.“核+X”对话:7月27日-8月7日

三、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全国高等院校(涉核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组队形式参赛,鼓励选手跨学校、跨专业组队。

2.组队要求:每组参赛团队由1-2名指导教师和2-3名学生组成,参赛队伍中至少有1人为核专业学生。

3.报名方式:

(1)学校报名:根据要求自行组队,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校所在的大赛组委会领取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

(2)网络报名:登录www.csrp.org.cn网站自行下载电子版表格,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所在高校组委会邮箱,以大赛名命名。

四、作品内容及形式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既可以展现核科技发展对推动能源、环境、生态、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促进作用,也可以探索未来核能发展对相关领域带来的变革。

2.形式要求:以PPT和动漫制作等作为主要展示方式。

1)动漫类:作品大小一般不超过50MB,片长不超过5分钟;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文件格式为rm,rmvb,wmv,avi,mpg,mpeg,mp4(码率不大于5M)。整个作品须包含完整的内容情节;

2) PPT类:要以图为主,辅以文字说明。语言简明扼要、设计生动形象。作品图片格式应为JPG、PNG、GIF、PSD中的一种,图片尺寸不小于800×600。

五、作品评审标准

1、科学性:主题明确,观点正确,内容科学、完整,数据详实可靠(探索和幻想类作品除外);

2、通俗性:化繁杂为简明,化高深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内容表述通俗易懂;

3、艺术性:编排合理,图文并茂,色调和谐,画面流畅,影音协调,观赏性强且具有艺术感染力;

4、创新性:取材独到,设计新颖,角度出奇,令人耳目一新。

六、奖项设置

奖项以各参赛团队为单位颁发,不针对个人。

一等奖2组:奖励1万元;颁发由院士签名、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核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盖章的证书及奖杯;安排参加在清华大学举办的“核+X”对话交流活动。

二等奖2组:奖励7千元;颁发由院士签名、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核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盖章的证书及奖杯;安排参加在清华大学举办的“核+X”对话交流活动。

三等奖3组:奖励5千元;颁发由院士签名、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核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盖章的证书及奖杯;安排参加在清华大学举办的“核+X”对话交流活动。

优胜奖若干:颁发由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核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盖章的证书。

七、大赛联系人

中国辐射防护学会

  1. 阎信 0351-2202048   13903407522
  2. 陈志 0351-2202334   13934522853
  3. 张勇 0351-2203686   13700541657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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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

第十五届“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

一、活动名称

中文名称:第十五届“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

英文名称:The 15th Chinese Bridge—Chinese Proficiency Competition for Foreign College Students

二、活动主题

中文主题:梦想点亮未来

英文主题:Dreams Enlighten the Future

三、活动目的

为世界各国学习汉语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汉语能力的舞台,创造一个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激励其学习汉语的热情和兴趣,增进对汉语和中华文化的理解。

四、主办单位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五、在华复赛、决赛举办单位

(一)在华复赛、决赛承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广播电视台

国际汉语言文化传播基地

(二)在华复赛、决赛协办单位

湖南卫视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教育电视台

六、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五届“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赛事活动的决策和具体实施。

七、参赛对象

年龄18岁至30岁、具有外国国籍、在国外出生并成长、母语为非汉语的外国高校在校生。已获奖的上届来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可连续两届参加比赛。

八、比赛内容

  • 汉语语言能力

汉语听说读写能力。

  • 中国国情知识

参考试题集将在赛事官方网站[bridge.chinese.cn]、网络孔子学院网站[www.chinesecio.com]公布;中国网[www.china.org.cn]、新华网[www.news.cn]、人民网[www.people.com.cn]、国际在线 [www.cri.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的内容可作参考。

  • 文化技能

音乐(含歌曲、器乐)、舞蹈、曲艺、杂技、书法、绘画、剪纸、武术等。

  • 综合学习能力

通过培训,重点考核选手的中国语言文化综合学习和实际运用能力。

九、比赛形式和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阶段、复赛阶段和决赛阶段。其中预赛在国外进行,复赛和决赛在中国进行。来华参加复赛选手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华食宿交通费用由组委会提供,并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来华报到和返回时间。

(一)预赛(2016年3月初至6月初)

进入复赛阶段选手通过以下方式产生:

  •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孔子学院及相关教育机构组织选拔推荐;
  • 各国开设汉语课的大学选拔推荐;

以上方式推荐的人选均须向组委会提交符合比赛要求的个人视频资料和相关文稿(网上报送),组委会将在2016年6月5日前审定130至140名来华参加复赛选手名单。

(二)复赛、决赛阶段(2016年7月)

复赛阶段选手按洲别进行比赛,通过对汉语语言能力、中国国情知识、文化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选出进入决赛阶段的选手。

决赛阶段通过晋级赛的方式产生大赛总冠军、洲冠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评选出单项奖。

十、 奖项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

总冠军1名,洲冠军5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单项奖15名;其他参赛选手获优秀奖。

(二)奖励办法

  • 总冠军:获来华攻读学位课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自2017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和往返国际机票,并被授予“汉语之星”称号;
  • 洲冠军:获来华攻读学位课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自2017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和往返国际机票;
  • 一等奖:获来华攻读学位课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自2017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和往返国际机票;
  • 二等奖:获2017年为期一学年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往返国际机票;
  • 三等奖:获2017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往返国际机票;
  • 单项奖:获2017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往返国际机票;
  • 优秀奖:获2017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

以上奖项、奖励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提供。

十一、比赛评判

复赛、决赛时,组委会邀请国内外(含孔子学院)的语言、文化、艺术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现场评判。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赛事官方网站:bridge.chinese.cn

邮件地址:chinesebridge@hanban.org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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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2016)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华中科技大学 杨 广

联系电话:027-87557234,传真:027-87542103-802

电子邮箱:plus2016@hus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1037号

邮编:43007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汪 凯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

电子邮箱:wang340@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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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环湖赛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

首届环湖赛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

1.大赛要求

◎大赛主题

要与环湖赛主题“绿色、人文、和谐”在寓意上一脉相承,表现形式内涵深刻、便于宣传和推广。

◎作品来源

此次大赛重点面向全国各类高校动漫及设计相关专业在校大学生广泛征集。

◎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环湖赛的鲜明特点,充分展现中国厚重的文化底蕴,环湖赛独特的人文精神,富有艺术感染力,突出体现“第十五届”这个时间节点,能准确、生动反映十五年环湖赛在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和为社会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征集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利于传播推广,富有美感和时代气息,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应征作品必须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或隐私权。对于存在剽窃、抄袭现象的作品,大赛组织方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撤销奖项并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作品中引用了相应素材,务必注明其出处。

◆一经投稿,征集作品原则上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作品一旦被选中,其著作权益归大赛主办方,作者可以保留署名权。

◆动画短片作品具体要求:

1.故事情节完整,片长建议为1-5分钟。

2.动画短片为MPG、AVI或MOV格式,FLASH动画为SWF格式。

3.不得将图片简单拼接组合。

◆漫画类作品具体要求:

1.作品必须有完整故事情节(例如四格漫画)。

2.作品需上交原件,画幅尺寸不得小于A4。

3.电脑绘制作品只需交电子稿。储存格式为JPEG或TIFF,投稿的作品72 dpi最终展示作品画面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1024,300dpi,电子稿名称格式为“作者名-作品名”。

4.作品彩色或黑白皆可。

◆动画片剧本创作具体要求:

1.作品内容鼓励原创,也可改编相应民间故事、小说。

2.电子稿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邮箱,字数5000字以内。

◆创意设计类作品要求:

奖杯、奖牌、纪念品、主题海报、卡通形象、手机游戏、纪念T恤等应征作品需要体现环湖赛特点,简明易记,寓意深刻,时代感强,易于传播推广。

◎投稿方法

◆作品提交:在大赛投稿截止日期内将作品提交到大赛主办方邮箱。2106429765@qq.com(邮件标题格式:首届环湖赛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作品类别+作者姓名)

◆报名表提交:每份作品提交时请务必附上一份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请在大赛主办方网站下载)

◎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6 月15 日

◎比赛时间

◆作品征集:2016年 4月 15日—2016年6 月15 日

◆作品展播及网络投票及初评时间:2016年 6月15 日—2016年6 月 30日

◆专家评审:2016年 7月初

◆颁奖仪式:2016年 7月初

2.大赛奖项

◎大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所有入围获奖作品会得到专家评委权威的点评,并在环湖赛期间在赛事现场及电视台、网络上进行展播推广,获奖作品将会获得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大赛主办方赞助的奖金。

本次大赛共设置七个奖项:

“最佳动画奖”、 “最佳漫画奖” 、“最佳设计奖”、

“最佳剧本奖”、“最佳视觉创新奖”、 “最佳技术奖”、“ 最佳人气奖”。

◆最佳动画奖—本奖项为主题深刻、制作水平成熟,具有良好的传播性的动画作品而设置,将获得奖金12000元及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最佳漫画奖—本奖项为制作绘画精良,具有绝佳艺术效果的漫画作品而设立,将获得奖金10000元及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最佳设计奖—本奖项为在奖杯、奖牌、纪念品、主题海报或卡通形象的创意设计作品中充分体现了环湖赛赛事特点,简明易记,寓意深刻,时代感强,易于传播推广的优秀设计作品而设立,将获得奖金10000元及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最佳剧本奖—本奖项为故事性及情节性精彩的动漫剧本作品而设立,将获得奖金8000元及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最佳视觉创新奖—本奖项为制作绘画精良,具有创新精神和绝佳艺术效果的动漫作品而设立,将获得奖金6000元及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最佳技术奖—本奖项为制作效果精良,适宜手机观看播放和传播的精美动漫作品而设立,将获得奖金6000元及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最佳人气奖—本奖项为大赛期间获得较高关注度和网络人气的优秀动漫作品而设立,将获得奖金6000元及环湖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评选方式

◆主办方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委会认真审阅参选作品、在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结合网络投票的情况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选,终评结果报送大赛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并公布评选结果。

3.大赛流程

◆启动仪式——◆作品征集——◆作品展播及网络投票——◆作品初选——◆专家评审——◆颁奖仪式

4.大赛推广及权限说明

◎大赛推广

◆环湖赛赛事期间作品展播

◆各大高校、电视台、海报等

◆网络媒体如:环湖赛官方媒体、新华网、腾讯、优酷等

◆传统媒体:青海卫视、西宁电视台、西海都市报等

◎权限说明

◆参赛作品不含有色情、暴力因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参赛作者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赛结束后,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大赛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再设计、展示、改编、出版、展播、生产、其它形式的宣传推广等权益,作者享有署名权。对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

◆大赛主办方享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漫画改编权,有权对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各大网站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开设的WAP频道中、电子周刊、频道、网络台等相关业务等内容。

◆大赛主办方有权在参赛作品著作权有效期内进行无偿使用,著作权人明确声明放弃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行为支付报酬的请求权。

◆大赛主办方有权修改此次评奖规则、条款或与奖项相关的其他规定。

◆凡递交作品并报名参赛的作者,即视为已了解、熟知并同意上述有关版权问题的说明和承诺。

◆大赛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5.联系方式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2号(兴旺大厦9楼)

◆联系人:关峰

◆联系电话:0971-8266590

◆邮箱:2106429765@qq.com

◆网址:www.xnde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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