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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logo

LOGO是徽标或者商标的外语缩写,是LOGOtype的缩写,起到对徽标拥有公司的识别和推广的作用,通过形象的徽标可以让消费者记住公司主体和品牌文化。网络中的徽标主要是各个网站用来与其它网站链接的图形标志,代表一个网站或网站的一个板块。

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的征集

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的征集

为塑造甜城形象窗口,打造城市品牌,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内江市大千园景区现面向全国征集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千园情况简介

内江市大千园景区位于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毗邻沱江碧水,风景秀丽。其内景点主要有张大千纪念馆、张大千美术馆、张大千博物馆、邱笑秋艺术馆、魏明伦碑文馆、西林古寺、鹭澜洞崖墓群、太白楼等。既具备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拥有较好的绿化植被基础,自然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是一处以书画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美食文化为主题,涵盖了汉、唐、宋、明、清诸多文物古迹的文化旅游景区。

二、征集内容

1.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logo)(包括图案及文字);

2.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宣传口号(如青城山宣传口号:拜水都江堰,问道青城山)。

三、征集时间

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

四、设计要求

作品需体现“大千园景区”书画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LOGO具有强烈的可辨识度,结构便于应用和印刷、便于纪念品或礼品的设计制作。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作品适合在景区设施、文创产品(纸墨笔砚茶具等)礼品袋、宣传册、邮政产品等方面的应用。

五、征集事项及作品归属权

1.每位投稿者可提交多组应征作品(形象标志和宣传口号需分开投稿)。

2.投稿作品应附有3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并填写征集报名表(报名表见9月28日微信平台“最内江”)。

3.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发表过的作品,杜绝抄袭,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因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引起的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形象标志(logo)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精度应在150dpi以上(A4像素 1240×1754),作品创意文案说明均为word格式文件。每张图片的尺寸不小于A4幅面。

5.投稿人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投稿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6.内江大千园管委会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和版权,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7.内江大千园管委会有对应征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投稿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需注明“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或“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宣传口号”)。投稿邮箱:136959491@qq.com。

2.现场投稿

投稿地址:内江市张大千美术馆1楼景区创建办(现场投稿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3.来稿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底稿。

七、评选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形象标志稿酬:一等奖1名,人民币10000元/名;注册成功另奖励稿酬5000元。入围奖10名,人民币2000元/名;

2.宣传口号稿酬:一等奖1名,人民币5000元/名;入围奖10名,人民币1000元/名;

3.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咨询电话

0832-2255773

15828846265

  内江大千文化旅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发布于 2016-09-28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内江、大千园、宣传口号、形象、标志于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的征集留下评论

沈坤状元府第(寓园)LOGO设计、宣传口号征集大赛

2016-09-12_223922

一、活动介绍

淮安沈坤状元府第(寓园),是明朝嘉靖年间状元沈坤的老宅。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周恩来故里国家5A级景区河下古镇的核心区域,紧傍古运河畔,是河下古镇的重要人文景点。沈坤是著名的抗倭英雄,也是《西游记》作者吴承恩的好友,两家是儿女亲家,吴承恩在创作《西游记》中“孙悟空”这个人物时,沈坤是人物创作原型之一。该景点目前正处于装饰布展实施当中,其布展设计方案在恢复沈坤旧观的同时,融入众多的状元文化元素,更有游客体验的趣味互动场景,是淮安区文化旅游产业又一精品力作。现面向全国征集沈坤状元府第(寓园)LOGO标志、宣传口号、系列吉祥物原创设计。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文化旅游开发区

共青团淮安区委员会

媒体支持:中访网、中华网·精英中国、淮水安澜、新淮安网、淮安区网等。

三、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LOGO设计要求

(1)要融合状元文化元素;

(2)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形象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感;

(3)简洁美观特征明显、色彩得当、视觉冲击力强;

(4)设计作品须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

  2、宣传口号要求

(1)文字精炼、寓意深刻、贴近生活;

(2)朗朗上口,押韵感强,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

(3)内容文明健康、具有浓郁的文字特色和时代风格;

(4)富有创意,适于传播。

  3、沈坤状元府系列吉祥物设计要求

(1)设计稿须提供jpg格式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

(2)设计稿说明内容应充分表述吉祥物名称、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3)设计稿需绘制不少于3种表情和动态的造型。

所有设计作品不得在设计稿上出现任何与作者有关的信息。作者对其提交的作品真实性负责,严禁一稿多投和剽窃他人创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四、奖项设置

1、LOGO入围作品6名,设录用一等奖一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600元。

2、宣传口号入围奖6名,设录用一等奖一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600元。

3、系列吉祥物入围奖6名,设录用一等奖一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600元。

4、所有入围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其一等奖获得者可携亲友2名,终身免费浏览状元府第(寓园)。对投稿前50名选手,可获赠沈坤状元府开放期间,凭本人身份证携亲友2名,可免费浏览状元府第(寓园)一次机会,并有惊喜小礼品赠送。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文化旅游开发区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作品通过官方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再由广大网友进行投票评选,综合评选后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五、版权说明

1、方案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2、参评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不得对其他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它内容构成侵权;

3、作者请自留底稿,作品不予退还。

六、征集方式

1、所有参选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递交。邮件标题或在快递备注中请注明:淮安沈坤状元府第(寓园)原创设计大赛作品;

2、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您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作品的构思说明;

3、在评出最终获选作品后,作者应根据征稿方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和制作;

4、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联系人:罗立敏 仔俊

联系电话:0517-85912427 85983918

电子邮箱:825096256@qq.com 353803899@qq.com

作品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文化旅游开发区(河下古镇)

发布于 2016-09-1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宣传口号、寓园、沈坤、状元府第于沈坤状元府第(寓园)LOGO设计、宣传口号征集大赛留下评论

河南旅游LOGO征集

河南旅游LOGO征集

近年来,河南省旅游局分别在境内、境外旅游市场打造了“老家河南”、“河南-中国历史开始的地方”整体旅游品牌形象,为了更加直观、鲜明的展示河南旅游品牌内涵,河南省旅游局决定从9月8日起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河南旅游LOGO,欢迎海内外人士踊跃参加。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范围时间:

2016年9月8日—2016年10月10日

范围:面向全球广泛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一)LOGO设计能够突出河南旅游特色,深刻诠释河南旅游品牌内涵;构思新颖、辨识度高、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在海内外各种场合和载体上应用和推广,LOGO体现中英文名称。

(二)设计创意必须是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三)应征稿件分别附彩色和黑白色图样(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要求300DPI分辨率以上,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和设计说明,字数不少于300字)。

三、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为(henanlogo@163.com),所有投稿需注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如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投稿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河南旅游LOGO征集”字样。

联系电话:0371—65509435

四、评选方法 

投稿截止后,由评审委员会从投稿中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5名,评选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五、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二等奖每个设计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每个设计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以上奖励为税前金额)。

六、特别声明  

(一)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若投稿人的作品有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投稿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给主办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主办方;

(三)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四)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五)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发布于 2016-09-1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征集、旅游、河南、设计于河南旅游LOGO征集留下评论

新郑市旅游Logo征集

新郑市旅游Logo征集

一、征集内容

新郑市旅游Logo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活动征集时间:2016年9月1日-10月7日

结果展示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10日

活动征集范围:全国范围内集体和个人均可参赛投稿

三、征集要求

1、旅游Logo需融汇新郑旅游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辨识度高、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用于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旅游Logo尽可能体现新郑旅游的中英文名称。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旅游Logo应是投稿者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抄袭,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资格;

4、作品应附上对该作品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所有征集的旅游Logo在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官方微信订阅号“悦读新郑”上进行网络投票,同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二三等奖,不重复颁奖。评选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2、奖励办法: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合计30000元整)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lycjk0142@foxmail.com,投稿时需注明创作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9902221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所有参加活动的稿件,创作人自留底稿,稿件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者为准;

2、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3、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需自理;

4、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2016年8月25日

发布于 2016-09-11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征集、新郑市、旅游、艺术于新郑市旅游Logo征集留下评论

湖南传媒大厦征集LOGO

湖南传媒大厦征集LOGO

湖南传媒大厦是由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全资建设的省重大文化产业工程项目。作为超5A级、多功能复合写字楼,湖南传媒大厦占地面积30.74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兼具信息传媒创意融合使命,跨越文化金融文商属性。目前,项目即将进入室内装修阶段,招商工作也将全面展开。为了进一步提升传媒大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迅速、更准确地树立、宣传、推广传媒大厦的品牌,特向全社会征集设计新颖、创意独特的LOGO。

一、征集时间

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9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

三、设计要求

1.符合湖南传媒大厦“文化+金融+信息”文商融合的楼宇理念;

2.LOGO设计大方、寓意深刻、识别性强,具有直观的整体美感,便于记忆推广;

3.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LOGO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

4.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

四、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以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权和其他权利。作品若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我司将取消资格,并有权全额追偿已发放的奖金。因参选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应征者本人承担。

3.参选作品最终被我公司采用者不论是否领取奖金均视为将该作品(包含提供的全套商业VI)的全部知识产权全部转让给我司,我司不再支付转让费。应征者不得再将该作品转让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我司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五、征集方式

1.以个人形式参加,通过邮件方式将作品及作品说明发送到邮箱:hnrbcmds@163.com(并附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孔辉,联系电话:0731-84326260;

2.作品须以电子稿形式上交,提供的格式为PDF或JPG格式的文件;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手机拍下清晰的图片后再用JPG格式上传,并附上意解。

六、评选方式

由湖南日报传媒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专门的评审组进行评选。

七、奖项设置

入围奖共设6名,其中作品最终被我公司采用者奖励6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余5名入围者各奖励8000元人民币(含税)。

湖南日报传媒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日

发布于 2016-09-09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写字楼、文化、湖南传媒大厦、湖南日报于湖南传媒大厦征集LOGO留下评论

龙门县征集形象logo及宣传语

龙门县征集形象logo及宣传语

活动主旨

本次开展大美龙门——龙门县形象logo及宣传语有奖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开放互动的参与形式,集思广益,汇聚网友才智,提升龙门县的整体形象。

通过今日惠州网东江论坛、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共同推出大美龙门——龙门县形象logo及宣传语征集活动,向网友公开征集形象生动、富有龙门特色的形象logo及郎朗上口的形象宣传标语。

征集要求

(一)符合龙门县定位,能展现龙门独特资源和文化魅力,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具有较高辨识度;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二)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新闻媒体、户外媒介等不同领域广泛推广使用。

(三)应征作品须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四)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五)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八)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九)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十)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解释或制定。

参与方式

参与作品一律以邮件形式发到邮箱:hzby2016@sina.cn,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奖励设置

(一)获奖形象logo  1名,奖金5000元/人及证书,共5000元;

(二)入围形象logo  2名,奖金600元/人及证书,共1200元;

(三)优秀参与奖5名,奖金或奖品100元/人及证书,共500元。

评奖方式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评委首先从全部作品中评出入围形象logo 10个。

(二)通过今日惠州网网站、官方微信,共同对入围作品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数据作为主办方评审参考依据。

(三)结合评委意见及投票数据,最终评出各奖项。

发布于 2016-09-0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宣传语、形象、龙门、龙门县于龙门县征集形象logo及宣传语留下评论

海口市征集城市宣传语、标识(Logo)及吉祥物

海口市征集城市宣传语、标识(Logo)及吉祥物

为进一步彰显城市特色、树立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发展自信,塑造传播良好的海口城市形象,海口市现面向社会征集海口市城市宣传语、城市标识(Logo)及城市吉祥物。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海口市城市宣传语。

2、海口市城市标识(Logo)。

3、海口市城市吉祥物。

二、相关时间

1、公开征集:2016年09月01日——2016年10月10日

2、专家论证: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

3、网络投票: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保证作品原创性、唯一性和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充分展示海口市城市气质和城市特征,具备国际传播的普适价值。

1、城市宣传语:原创,中英文对照,中文不超过12个汉字,英文不超过8个单词。能充分反映海口自然和文化内涵特色,彰显海口丰富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有时代气息,有较强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和亲和力,语言通俗易懂,易于记忆。

2.城市标识:符合海口城市定位,展现海口独特资源和文化魅力,具有较高辨识度;简洁明快,可在新闻媒体、导向系统、户外媒介等不同领域广泛推广使用。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 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3.城市吉祥物:符合海口城市定位及自然、文化特征,生动活泼具有亲和力。吉祥物造型具象或抽象均可,要求可站立摆放,在授权产品、形象衍生方面应有较强的适用性与延展性。每款方案应提供至少5种动作的形象展示。

四、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5)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五、投稿方式

接受2种方式投稿:

1.电子邮件投稿:hkcghyszwglc@163.com(邮箱)

2.邮寄或当面交付: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南楼5033市政公用管理处韩伟芬(收);邮编:570135。联系人:韩伟芬,电话:68723653。

六、奖励办法

1.城市宣传语:入选作品1名,入围作品5名;入选作品奖励3000元,入围作品每名奖励1000元。

2.城市标识(Logo):入选作品1名,入围作品5名;入选作品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每名奖励3000元。

3.城市吉祥物:入选作品1名,入围作品5名;入选作品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每名奖励3000元。

七、活动流程

经过社会征集、专家论证、网络投票推选、市委政府研究通过等程序遴选出最能体现海口特色的宣传语和标识设计方案。

1、公开征集: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10日,在相关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并接受投稿。

2、专家论证:征稿结束后,将邀请业内专家评选入围作品18件(城市宣传语6件、城市标识6件、吉祥物6件);

3、网络推选:本次形象语及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指定官网为http://www.hkbtv.cn/(海口广播电视台网站),入围作品将在该网集中展示,接受公众投票;

4、最终审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最终确定入选作品,并在官网公示后颁奖。

发布于 2016-09-0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吉祥物、城市、宣传语、标识、海口于海口市征集城市宣传语、标识(Logo)及吉祥物留下评论

云南大剧院征集LOGO

一、基本情况

  (一)性质:云南文化艺术中心(云南大剧院)是省委、省政府确定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也是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之一,是积极推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建国以来云南投资最大的文化公益项目之一,也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重大项目。云南大剧院是“西部一流、全国前列”的现代化、多功能文化艺术中心,能满足国内外大中型文艺演出需要,是云南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西南地区城市公共设施的一大璀璨亮点,提升云南形象和吸引各方游客的标志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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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剧院(效果图)

  (二)位置:云南大剧院位于昆明市广福路与官宝路交汇处南侧,紧邻省博物馆新馆、云南文苑和官渡古镇等文化设施,是昆明的大中心。

  (三)建设内容和外观:云南大剧院总建筑面积470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00㎡,地下建筑面积17010㎡(整个建筑像一顶编织的帽子“滇之冠”)包含“一大二小”即一个1475座的大剧场、一个790座的音乐厅和一个440座的多功能小剧场,三个厅的屋顶成宝石状,象征“滇之冠”上的三颗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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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剧院(效果图)

  (四)内部设计:综合性大剧场、多功能小剧场、音乐厅,以“天、地、人”(即:丰富的天文气象,地理特色,多民族文化),展示人杰地灵、政通人和的彩云之南,同时融入严密的视觉设计、声学设计、照明设计,保证了观众的完美视觉和听觉效果。

  (五)与博物馆的关系:建筑以“圆”和云南省博物馆新馆的“方”进行呼应,构成“天圆地方”;以音乐的欢快柔美和知识的睿智方刚进行对比;以浓缩山水的刚柔相济和石林的突兀峥嵘相互呼应;以延绵河流和苍劲山川的建筑化写意构筑出云南的美好河山。

二、设计要求

1、与整体建筑风格协调,富有内涵,识别性强, 特征鲜明不雷同;

2、具有时代感,能体现云南民族文化特色和人文精神;

3、构图简洁、大气、新颖,标志图案色彩搭配适当、 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易于记忆、视觉 冲击力强,讲究艺术效果;

4、设计作品应具有易于应用、具备开发价值,要考虑 应用于多种视觉传播方式,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  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以及放大或缩小时 的视觉效果、印刷工艺等;

5、LOGO 须是一件完整作品, 包括 LOGO 设计图稿、 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LOGO必须有中文 “云南大剧院”  与标志,图形组合在一起,要求标志图形可单独使用(英文为 “YUNNAN GRAND THEATRE”) ;

6、设计要求必须原创,如有著作权纠纷均由设计者自 负责任,与征集活动和征集单位无关。

三、LOGO 征集时间(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即日起至 2016年10月 15日止。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或者提交登记的记录时间为准;

2、2016年 10 月底在相关报纸或者媒体上发布最终征集结果。

四、征集评奖

本次征集活动设有奖励,方案由专家评审,并按照排名 选出三个备选方案。建设单位将对排名前三的每个备选设计方案给予  10000.00元的奖励并颁发奖状。最终入选方案在备选方案中评选产生,最终方案的设计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并奖励  50000.00元奖金。(以上奖励均为人民币)

五、征集方式

  方式一:稿件邮寄:1、电脑作品尺幅为 A4,作品彩色、 黑白各一份。电脑稿需 A4 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文 件(内含高质量 JPG  格式文件),不需装裱。

  方式二: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

邮编:650214

注:每个应征者可以提交一个或者多个方案;来稿一律 不退,请自留底稿;所有征集方式均需注明“LOGO 征集”字样,还需要详细写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有效联系方式及创作阐述;参赛作品上均不直接署名或标记,以利于公正评选。

六、应征者注意事项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创作完 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  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国内外其它企业,具有独特性;

3、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 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 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 俗的内容;

5、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  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 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 部责任;

6、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 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7、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 真实性负责;

8、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 案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

9、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应征作品权属

1、经过云南文投集团云南文化艺术中心(云南大剧院)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LOGO 一旦采用,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云南大剧院公司永久所有。云南大剧院公司办公室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未经指挥部同意,包括应征者在 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指挥部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 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指挥部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指挥部所有;

5、指挥部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 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  酬和费用,如是以广告公司名义应征参与,指挥部将考虑今后双方广告合作意向(欢迎各广告公司踊跃参与);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指挥部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 其他利益。

八、其它约定

1、本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应征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 指定的时间内向指挥部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2、本活动解释权归云南文投集团云南文化艺术中心(云南大剧院)项目建设指挥部。

发布于 2016-09-022025-05-25作者 欧米网分类 设计标签 logo、云南、大剧院、文化、艺术于云南大剧院征集LOGO留下评论

镇江教育征集LOGO设计方案

镇江教育征集LOGO设计方案

为展现镇江教育形象,突出教育内涵,现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镇江教育”LOGO设计方案。

一、作品要求

1.体现镇江教育特色,表现形式不拘一格。

2.有较强现代感和较高的艺术性,寓意深刻,易识易记。

3.应用性强,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

4.有创意设计说明。

5.作品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文件为JPG或BMP格式,分辨率在150dpi以上。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版权说明

1.方案一经获奖,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镇江市教育局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2.参评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不得对其它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它内容构成侵权。

3.作者请自留底稿,作品不予退还。

四、征集方式

1.即日起至10月18日,通过金山网、镇江日报、镇江教育信息网、微信平台等面向全社会征集LOGO设计方案。请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镇江教育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见附件),并于10月18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镇江市教研室,联系人:丁悦,联系电话:85381057 ,邮箱: 286821966@qq。

2.汇总征集到的LOGO设计方案,请专业评委评选出奖项,并于10月底通过相关媒体公布结果和获奖作品。

附件:镇江教育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发布于 2016-09-0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教育、教育局、设计、镇江于镇江教育征集LOGO设计方案留下评论

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

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

广东拟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生态优美、环境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

为向全国乃至世界树立广东生态建设典范,通过打造“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品牌,进一步彰显特色、扩大影响,推动广东城市森林的发展,广东省林业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 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广东省林业厅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办公室

➤ 征集内容

(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征集

(二)“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征集

➤ 征集形式及程序

(一)征集形式:向社会个人或组织公开征集作品

(二)征集程序:

1、公开征集

2、专家评选

3、社会公告及网络评选

4、公布结果及公示

➤ 征集时间

(一) 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20日

提交参赛文件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16年9月20日17:30。

(二) 评选时间:

1、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9月22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4日—2016年9月28日

(三) 公布时间:2016年9月30日

评选结果将在广东林业网(www.gdf.gov.cn)上公布并公示,同时电话通知获奖作者领取奖金。

➤ 征集要求

(一)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紧扣“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概念,充分体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内涵和特色。

(二)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绿色阳光、低碳活力、有现代感,体现国际化,导向正确、形象正面健康。

(三)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四) LOGO设计作品提交文件应包括彩色稿、黑白稿(网格图)以及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 评选方式

(一)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设计评选

1.专家评选:公开征集结束后,由承办单位邀请LOGO设计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并为入围各作品打分。

2.公众网评:入围作品进入公众网评,作品按网评排名得出网评得分。

3.最终评定:根据专家打分(占70%)及网评排名得分(占30%),综合得分确定标志获奖作品。

(二)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评选

1.专家评选:公开征集结束后,由承办单位邀请宣传标语撰写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并为入围各作品打分。

2.公众网评:入围作品进入公众网评,作品按网评排名得出网评得分。

最终评定:根据专家打分(占70%)及网评排名得分(占30%),综合得分确定宣传标语获奖作品。

➤ 报名要求

(一)每位参赛者(个人以身份证为准;机构以单位名称为准)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不得多于5个;提交的宣传标语作品不得多于5条。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活动。单项征集活动,个体作品多于5个者,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前5个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弃权。

(二)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现象,即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报名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作废。

(三)全体参赛者需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资料,包括:

1.活动报名表

2.作品创意说明(该作品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作品(按要求格式提交作品)

4.版权转让承诺函(确认其作品为本人自愿提交参赛,如获奖,其作品的版权将归广东省林业厅所有,著作权归作者本人)

(四)LOGO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LOGO设计作品上应附有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2.LOGO设计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电子稿及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均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3.文件包中含AI或CDR矢量图格式文件及JPG文件。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尺寸为A4。

(五)宣传标语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宣传标语作品以WORD文档提交

2.文件命名格式均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所投稿件概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提交文件:

1.报名电子邮箱:gdforestry@126.com

2.报名咨询电话:020-85511701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09:30-17:30)

➤ 奖励

(一)LOGO设计奖金

1.一等奖(一个):人民币5000元整/个作品

2.二等奖(五个):人民币1500元整/个作品

3.三等奖(十个):人民币500元整/个作品

(二)宣传标语奖金

1.一等奖(一个):人民币3000元整/个作品

2.二等奖(二十个):人民币500元整/个作品

3.三等奖(五十个):人民币100元整/个作品

(三)证书

承办单位将为入围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 版权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证自己提交作品的原创性,且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等行为,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

  1. 获奖作品和采用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广东省林业厅所有(参赛者一经投稿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比赛,获奖者不管是否放弃奖金,都不可以任何理由索回版权)。广东省林业厅有权对获奖作品和采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保护及进行许可使用,参赛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署名进行行业作品比赛除外)。
  2. 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办公室所有。

➤ 附件

  1.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报名表格 
发布于 2016-09-0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城市群、宣传语、广东、森林、珠三角于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留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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