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丰镇市春节电视文艺晚会节目征集

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条管驻丰单位: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春节,丰富我市春节系列文艺活动内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全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春节晚会征集一批优秀的节目作品,经市春节系列文化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7年春晚节目。

为加强对节目征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经市春节系列文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琦娟负责统筹协调,文旅新广局局长赵培军负总责,赵国栋(市文联主席)负责协会春晚节目的征集,贾日新(文旅新广局副局长)、曲英秀(市乌兰牧骑队长)、腾小燕(文旅新广局文艺科干事)具体负责节目的征集和审定,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征集选拔。

一、征集时间:2016年12月1日——15日

二、征集节目作品形式:(1)歌舞类(2)语言类(3)器乐类(4)戏曲类(5)武术类(6) 魔术类(7)绝活类(8)创意类(9)杂技类(10)情景类

三、征集主题及节目要求: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情讴歌我市在经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着力展现丰镇人民幸福生活,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确保节目精彩纷呈。

四、报名地点:丰镇市汇演中心(原电影院内乌兰牧骑)

五、联 系 人:曲英秀 15848493380

腾小燕 18804740500

第十四届河南省戏剧大赛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文广新(文化)局,省直相关文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繁荣河南艺术创作,培养锻炼艺术人才,发现和推出艺术精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好地享受艺术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份举办第十四届河南省戏剧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提倡多样化,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增强河南艺术作品的竞争力和品牌号召力,促进全省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参赛作品要求

本届参赛作品为2014年以来新创作、改编或移植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的舞台艺术作品。同等条件下,鼓励原创作品和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提倡参赛作品题材、风格、样式的多样化,凡在著作权及演出版权等方面有争议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成绩。已经参加过河南省戏剧大赛、河南省县区级暨民营文艺院团戏剧大赛的作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三、参赛单位范围和条件

河南省省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及单位、市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县(区)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民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等。

参赛文艺院团需具备如下条件:

1.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3年内未受到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参赛作品数量

1.省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及单位、省级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可申报1台剧目(河南歌舞演艺集团、河南豫剧院可按内设机构数各申报1台)。

2.各省辖市可申报市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台剧目、县区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台剧目、民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台剧目。

3.省直管县(市)可申报1台剧目(县区级或本辖区民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均可)。

本届大赛本着“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鉴于各省辖市、县艺术创作生产存在不平衡状况,新创优秀剧目确实较多的市、县,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文化厅研究同意后,方可增加。

五、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负责本辖区申报参赛文艺院团的参赛资格及参赛剧目的审核、初评和推荐,并统一报送;省级文艺单位、省级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参赛资格及参赛剧目的审核由省文化厅负责。所有申报参赛剧目及主创、主要演员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请将参赛作品申报材料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郑州市健康路143号,邮编:45005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参赛作品申报表(附后)。

2.参赛作品视频U盘1个。

3.参赛作品剧本2份。

4.参赛作品节目单20份。

5.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大赛评比办法

本届大赛分省市级专业院团组、县区级及民营院团组两组进行比赛。根据申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分别评出河南文华剧目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若干。评选出的优秀剧目我们将安排参加“中国豫剧北京展演月”及省内各项重大演出活动。

各参赛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以引领和丰富观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以艺术质量为生命,认真搞好剧目创作演出工作,并按照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搞好成本核算和市场预测,不搞不必要的大制作,力求做到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省文化厅艺术处 解冬

0371-69699731、69699705(传真)

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明巧玲

0371-63913192、13607695599

附件:第十四届河南省戏剧大赛参赛剧目申报表

2016年12月6日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各相关单位: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作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决策,十年间,社会工作迎来了10年的黄金发展期。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行业影响力,提升社会工作从业者社会地位,在业内普及各领域优秀工作理念及方法,加大社会工作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作为全国性的行业枢纽组织,决定联合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追随镜头 记录点滴——用影像展示社会工作十年发展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不限对象。所有关心社工发展、热爱社工事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包括微电影作品和剧本两种,获奖剧本将由组委会进行筛选并出资邀请知名导演参与拍摄成作品进行传播。

2)所有参赛内容,要求:包含社会工作元素,围绕社会工作行业,反映行业整体精神面貌、各领域优秀工作理念及方法、社工个人风采、典型优秀案例等均可。内容新颖,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一定的故事性、观赏性、艺术性,利于传播。

3)所有参赛作品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文字标明作品的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方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同时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标注为“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杂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画面流畅,码流率256 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 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MPEG4或MOV格式。片长15-30分钟,入选作品须再剪辑一段1-3分钟的小片用于推广。

4)参赛剧本需逻辑清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1000-5000字左右。

5)参赛影片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寄送到组委会。随光盘附影片参赛回执(详见附件一)。

参赛剧本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组委会邮箱,需附参赛回执表格(详见附件二)。

6)获奖作品、剧本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和参赛者共享版权。

四、赛事奖项:

1、大赛设最佳影片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5万元)和获奖证书。

2、大赛设最佳剧本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2万元)和获奖证书。

3、大赛另设优秀影片奖、优秀剧本奖若干名,授予奖牌、奖金和获奖证书。

4、对积极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获奖作品较多、获奖级别较高的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作出重要支持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授予特别贡献奖。

五、赛事时间:

1、启动征集时间: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

2、专家评审时间: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3、结果公示时间: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

4、颁奖典礼时间:2017年国际社工日

5、入围及获奖作品展播周期:入围作品宣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各参赛单位、个人根据大赛通知要求,将作品或剧本于2017年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给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二层209室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组委会(100020)。

联系人:于素华。

电话/传真:010-65016220。

邮件:movie@swchina.org。

附件下载:

附件一:影片参赛信息回执

附件二:剧本参赛信息回执

相关竞赛信息请关注社工中国网官方网站(www.swchina.org)及“社工中国网”微信公众号。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7宿松春晚节目征集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

经县委、政府同意,我县2017年春节联欢晚会筹备工作即将启动!为把本次春晚打造成受群众喜爱和欢迎的春节文化活动品牌,体现“欢乐祥和、温馨喜庆、简朴大气、健康高雅”的艺术格调和“办老百姓自己的春晚”的晚会定位,更好的发掘群众的艺术原创能力,反映时代生活,关注百姓喜好、呈现地方特色,增进文化认同,特面向全社会征集2017宿松春晚节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春节联欢晚会是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群众送上一份新春的文化大餐是宣传文化战线的同志们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各地各单位尤其是宣传文化艺术工作者积极组织群众、主动投身创作,以丰富春晚的内容和形式。

二、征集的节目在内容上紧密结合现实生活,具有浓郁生活气息,弘扬先进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尤其欢迎艺术性地表现宿松人民在近年来特别是不平凡的2016年的发展历程。

三、节目形式不拘一格,包括歌舞、戏曲、相声、小品、魔术、杂技、民间绝活等不同形态的节目作品文本均可参加征集活动。春晚的总体艺术策划方案和单个节目的创意,也可参加征集活动。

四、节目创作既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人,作品一经采用,将邀请作者指导节目的排练,参加春晚现场观摩。

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者需提供创意、策划方案或节目作品的详细文本,以备论证、查询。

六、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 10日止。

联系地址: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联系人:石茂林,电话:0556——7837295,邮箱:350116899@QQ.com ;县文广新局(台)活动经济办公室,联系人:徐海松,电话:13275787578,邮箱:553225920@QQ.com;县广播电视台文艺中心,联系人:徐文娟,电话:13966903330,邮箱:874124375@QQ.com 。

中共宿松县委宣传部

宿松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松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10月31日

“美丽娄底,爱在心底”微视频创作大赛征集

“美丽娄底,爱在心底”微视频创作大赛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展示我市人民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凝聚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娄底的全新力量,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中共娄底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公司娄底分公司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移动“和4G”首届“美丽娄底,爱在心底”微视频创作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赛活动主题:“美丽娄底,爱在心底”。旨在通过本次大赛,发挥微视频和微信优势,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和易于理解的语言,讲述娄底好故事、传播娄底正能量,提升娄底美誉度,向世人呈现一个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月31日;

作品评选阶段: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8日;

作品展播阶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31日。

三、参赛内容以及各项要求

1、参赛题材

微视频创作大赛的内容要求发生在娄底市内(或与娄底有关),题材不限,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即现实生活的某一面,可以是人物、故事、风光、民俗等内容,通过微视频作品表达市内外人们对娄底发自内心的热爱之情和喜爱之心,彰显娄底城市魅力和娄底人的幸福生活。

2、参赛要求

(1)面向社会征集,只要拥有符合主题竞赛单元的作品(含手机拍摄),都可以报名参赛;

(2)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合法性,承诺其作品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

(3)参赛者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组委会不承担(不限于)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若因出现纠纷而造成任何损失,组委会有权向参赛者追偿;

(4)本规则构成组委会与参赛者之间关于版权事项的重要约定。参选者通过指定渠道上传或提交作品,即视为已同意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受其约束;

(5)参赛者同意组委会将作品在各电视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平台播放。

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微视频创作大赛形式不限,鼓励采用多种表现形式和表达手法,比如纪录片、剧情片、故事片、动画片、公益宣传片等(强调创新);

2、作品时长为30秒—8分钟(含8分钟);

3、作品格式:wmv、avi、mov、rmvb、mpeg、mp4、mkv;

4、分辨率:4K、2.5K、2K、1920*1080。

五、参赛方式

将拍摄的参赛视频作品分享至本人的微信朋友圈获取市民支持,获得50人以上的点赞后,将朋友圈点赞截图及作品链接上传至“娄底移动和你在一起”微信公众号微视频大赛栏目,上传后经审核方可获取视频链接。每件作品要求提交参赛报名表、授权承诺书及电子版海报(PSD或JPG格式)1张(可提供多张)等资料(参赛报告表、授权承诺书登录“娄底移动和你在一起”微信公众号微视频大赛栏目下载)。同时,参赛作品将在“掌上娄底”、“文化娄底”等微信公众平台和娄底新闻网、娄底新新网等网络媒体上预展。

六、评选方式

1、微信初评投票

参赛作品在获得50人点赞之后,由大赛组委会对在“娄底移动和你在一起”微信公众号上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品将在“娄底移动和你在一起”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受众进行线上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评选出200名初评入围作品。

2、专家评选

根据入围的拍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委遴选出优秀视频作品,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参赛作品经初评入围之后,微视频作品要刻录成光盘或U盘等存储介质邮寄(U盘不予退回)到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500号市委大院四号楼4428室,邮寄时要在信函封面上标注“娄底市首届微视频创作大赛征集作品”字样。联系人:吴石坚,联系电话:0738-8313079,13548812688,邮政编码:417000,作品征集邮箱: 13548812688@139.com。

七、奖项及奖励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价值5000元手机1台;

组织奖2名:奖金4000元/名;

一等奖3名:奖励价值3000元手机1台/名;

二等奖10名:奖励价值2000元手机1台/名;

三等奖15名:奖励价值1000元手机1台/名;

纪念奖100名:奖励移动充值卡200元1张/名;

另设最佳导演奖1名、最佳人气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摄像奖1名、最佳编剧奖1名、最佳才艺奖1名,各奖励价值2000元手机1台/名。

对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如参赛者使用的是中国移动4G终端拍摄且上传作品,次月可获得娄底移动赠送的1G省内流量(如客户当月获赠流量大于5G,则无法享受该优惠)。

八、参赛须知

1、本次活动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支持举办,手机拍摄的获奖作品将会进行二次编辑,并在作品的首尾进行冠名,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汇编和媒体(含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传播,并在相关活动中进行展播。

2、所有获奖作品播控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3、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1、“美丽娄底,爱在心底”微视频创作大赛报名表

2、“美丽娄底,爱在心底”微视频创作大赛授权承诺书

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

中共娄底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娄底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公司娄底分公司

2016年11月1日

首届新湖南微视频展播大赛作品征集

首届新湖南微视频展播大赛作品征集

为加强我省对外传播能力建设,着力讲述湖南好故事、传播湖南好声音、展示湖南好形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主办的首届新湖南微视频展播大赛即将开启。为了认真做好衡阳地区的参赛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微视频作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富饶 美丽 幸福新衡阳

二、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5日

评选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形式不限,主要以纪录片、剧情片、故事片、动画片、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充分展示衡阳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魅力风采。

2、作品时长要求30秒-8分钟,格式要求wmv、avi、mov、rmvb、 mpeg、mp4、mkv;分辨率要求4k、 2.5k、 2k、 1920*1080。

3、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四、奖项及奖励设置:

1、最佳作品奖(1名)  20000元/团队

2、最佳导演奖(1名)  10000元/人

3、最佳编剧奖(1名)  10000元/人

4、最佳摄像奖(1名)  5000元/人

5、最佳后期奖(1名)  5000元/人

6、优秀作品奖(5名)  8000元/团队

7、优秀导演奖(5名)  3000元/人

8、优秀编导奖(5名)  3000元/人

9、组织奖(4个)      5000元/个

五、参赛须知:

1、所有获奖作品的播控权归“首届新湖南微视频展播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媒体渠道播放获奖作品,作者则享有署名权;

2、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参赛详情请询衡阳市委、市政府新闻办。

联系人:葛咏蓉 联系电话:8866725

  衡阳市委、市政府新闻办

  2016年11月1日

钦州市第二届绘本故事讲述大赛

钦州市第二届绘本故事讲述大赛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社会工作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16〕28号) 和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书香钦州·钦州市2016年读书文化节”系列活动方案》,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培养儿童阅读习惯,激发儿童阅读兴趣和学习动机,营造全民阅读氛围,建设书香社会,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将举办“在阅读中成长——钦州市第二届绘本故事讲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和主题

以绘本故事讲述大赛为活动形式,通过故事讲述培养儿童阅读习惯,推动少年儿童开展趣味性、综合性阅读,激发儿童的阅读兴趣和学习动机;同时让成年人关注绘本、重视阅读,打造全社会良好的阅读氛围。

活动主题:在阅读中成长

二、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

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承办单位:钦州市图书馆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钦州三叶草故事家族

协办单位:钦州市创想文化传媒公司

三、参赛对象及讲述方式

(一)儿童组:5-12岁的少年儿童

(二)成人组:18周岁以上均可参赛。鼓励大中专学生、社会群众以个人名义参赛。

(三)讲述方式:

1、可以以一人讲述、二人联合讲述、三人联合讲述的形式报名,但每组最多三人。

2、儿童组参赛选手可请爸爸妈妈等家庭成员协助、一起上台参加比赛,但必须以小朋友讲述为主,且总体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3、鼓励在讲述为主的前提下,以合适的道具、背景及音乐作为辅助展示。

四、参赛要求

(一)选材要求:以绘本(图画书)为讲述内容,主题健康积极向上,富有童趣。鼓励原创绘本。

(二)要求脱稿,选手仪表大方、得体,口齿清楚,有感染力;突出“讲故事”以讲为主的特质,可使用自带道具、适当配合音乐等辅助手段烘托氛围。

(三)作品时长: 5至8分钟。不足或超时者,视情况按规则扣分;

(四)参赛作品如需PPT课件演示,请自行准备,并在报名表上备注清楚。

(五)可以使用普通话、粤语进行讲述;

(六)鼓励有绘画、写作特长的参赛选手讲述自己创作的绘本故事。

五、参赛时间及比赛规则

本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设门槛,给喜欢讲故事的孩子、成年人一展风采的机会,让更多的孩子爱上阅读。比赛分初赛、决赛两阶段进行。

(一)初赛

1.12月2日前报送材料。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新广电局在12月2日前组织选送儿童组、成人组作品(视频)参加全市初赛(具体名额见附件1)。县(区)选送的作品由县(区)教育局统一收集送报到市图书馆。市直单位和社会群众将参赛作品直接报送到市图书馆。

2.参加初赛作品(视频)统一制作成光盘(时长: 8 分钟以内;格式:AVI、MOV、WMV、3GP、MKV、RMVB、FLV;分辨率:不低于 640×480像素,视频比例建议采用 4:3、16:9 或16:10 ),同时填写《“绘本故事讲述大赛”报名表》(附件2)信封请注明“绘本故事讲述大赛”。

活动办公室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8号三楼钦州市图书馆, 联系人:项智琳 ,联系电话(传真):0777-2822084,13557773305,大赛邮箱:tsggsds@163.com。

(二)决赛

1.主办单位组织评委对各县区、各单位、个人报送参加初赛的作品进行评选,共选出30个作品(其中儿童组、成人组各15个)进入决赛。12月17日在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进行决赛。

2.决赛评分采用100分制。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主办单位组织评委进行现场评分但不亮分,评委打分平均后为选手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3.决出名次后现场点评并颁奖。

六、奖项设置

儿童组、成人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对儿童组的指导老师和组织单位设指导奖、组织奖若干。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品、证书。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钦州市第二届“在阅读中成长——钦州市绘本故事讲述大赛”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组成,市文明办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新广电局应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宣传推广。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活动办公室设在钦州市图书馆。

(二)做好赛前培训。为确保本次大赛能顺利进行,钦州市图书馆开展两场“绘本故事讲述培训讲座”(可任选一场)。培训讲座免收培训费,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时间:11月4(星期五)下午15:30-17:30 、11月5(星期六)上午9:00-11:30,地点: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市五中内)。请各县(区)参训人员于11月3前将回执传真至0777-2822084(注明参加场次)。

(三)各县(区)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局可参照本通知成立相关组织机构,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钦州市第二届“在阅读中成长——钦州市青少年绘本故事讲述大赛”。

(四)决赛期间,县(区)和乡镇参赛人员,灵山、浦北县教育局领队各1人在钦州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市区参赛人员、领队不安排食宿。

附件1-4:钦州市第二届绘本故事讲述大赛报名表、赛前培训回执表等

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      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10月28日

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征集

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征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

为保证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的顺利进行,现就比赛作品征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赛作品为十八大以来创作的政法综治题材,必须符合活动主题,积极健康向上,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

二、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微电影、微视频两大类

(一)微电影为时长不超过15分钟的剧情类作品

(二)微视频为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纪实类作品

(三)本次比赛不接收动漫、广告和宣传片作品

三、技术指标

(一)格式标准:MP4

(二)视频大小:微电影作品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G,微视频作品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G,微电影作品和微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三)存储介质:U盘

(四)每个报送的作品均需提供:《作品登记表》、《作品海报》、视频文件U盘

四、有关要求

(一)征集方式: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征集本省(区、市)政法各单位、媒体和社会机构拍摄的作品。中央政法各单位不负责作品征集工作。作品征集结束后,由中央政法委与中央政法各单位共同组织作品评选。

(二)报送数量: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报送的微电影作品不少于20部、微视频作品不少于20部。

(三)征集时间:2016年10月25日—11月25日。

(四)报送方式: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统一征集作品,于2016年11月25日前送至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

附件:《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

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全区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大赛

全区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大赛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增强我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品质,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11月上旬举办全区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和形式

以心理剧表演的形式表达出同学们的内心烦恼和困惑。内容可包括学习心理、社会心理、发展心理、变态心理等各方面,也可联系社会热点。可采用音乐剧、话剧、小品、哑剧、歌舞剧等多种形式。要求通过表演让观众和参与者在自发的、和谐的、轻松的状态下受到教育或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二、比赛方法

1.各高校要自行组织初赛,选拔出1个优秀心理剧参加复赛(如有蒙语心理剧可报蒙、汉语剧各1个)。各高校初赛选拔的优秀作品拍摄成DV,刻录光碟。要求整个剧目播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画面清晰无抖动,声音清楚无杂音,格式统一为mp4、rmvb或wmv。

2.各高校认真填写作品说明表(附件1),与参赛光盘一同报送。

3.各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选出参加决赛的12个心理剧(蒙语剧根据报送数量酌定)进入全区决赛。

4.决赛以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我厅将对获奖的心理剧进行表彰和奖励,优秀节目进行展演。

三、组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内蒙古工业大学承办,内蒙古高教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协办。

四、评选标准及程序

心理剧大赛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请各高校于10月30日前将参加复赛的心理剧作品光盘邮寄至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心理剧复审工作结束后,将另行通知进入决赛的单位及个人。

联系人:李向阳,联系电话:0471-6575920/13848123650,邮箱:995247565@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处,李向阳收,邮编:010051。

五、其他事项

1.为更好地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剧教育形式,全区各高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可组织观摩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决赛。呼市地区高校每校派出10名师生代表参加观摩。所有参赛选手及观摩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2.2016年11月16日到内蒙古武警总队招待所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69号)。11月16日上午安排驻呼高校参加彩排,11月16日下午安排呼市以外高校参加彩排。11月16日下午17:00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召开领队会,进行抽签。本次活动不安排接送站,外地代表提前做好准备。

3.决赛时间:2016年11月17日全天。

附件:1.作品说明表   2.心理剧大赛评分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10月18日

广东大学生南粵古驿道微纪录片大赛

广东大学生南粵古驿道微纪录片大赛

各相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南粤古驿道是指古代广东境内用于传递公文、运输物资等的道路和水路及沿途设置的驿、铺等场所,是近代以前经济交流、文化传播的重要通道。为加强对南粤古驿道的宣传推广,吸引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和在校大学生对南粤古驿道的关注和了解,全方位地展示南粤古驿道的现状和保护利用成果,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于今年10-12月联合举办广东大学生南粤古驿道微纪录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穿行在南粤古驿道”丨记录感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2月。

三、大赛内容及相关安排

(一)参赛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

(二)作品内容

微纪录片参赛作品中的主要场景须在古驿遒拍摄,鼓励以汕头市澄海区樟林古港一新兴街、韶关市乳源县西京古道和南雄市梅关古道、江门市台山市海口埠一梅家大院古驿道、潮州市饶平县西片古道和麒麟岭古道、云浮市郁南县古官大道(南江口段)古驿道、广州市从化区钱岗古驿道等古驿道保护利用示范地区为背景进行创作。

(三)其它安排

十月初正式启动大赛后,将通过电视、网络等相关媒体正式发布大赛具体的时间安排、作品要求、评选流程、奖项设置等。

其中,校园甄选阶段将从十一月份开始启动,由专业评委从众多作品中初选出30个获奖作品交由5位不同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选出10个优秀作品。再由业内顶尖专家组成大师班,从10个优秀作品中最终评选出3个获奖作品。一等奖奖励制作费1万元,二等奖奖励制作费5000元,三等奖奖励制作费3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加强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既是我省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文化强省的有力举措,也是推进精准扶贫、

发展农村旅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对当前有效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高等院校团委把此次大赛作为学校文体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本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学生参加大赛。各相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配合大赛做好采风工作。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请各高等院校团委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本次大赛宣传报道,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实时报道大赛开展情况,吸引更多学生参与,不断扩大大赛的影响力。各高等院校团委在大赛期间要及时上报大赛情况,与组委会保持信息沟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黄霄峰,电话:83133561,传真:83373570;共青团省委林展翰,电话:8718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