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第二届农民工才艺大赛

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第二届农民工才艺大赛

各设区市、省管县(市)文广新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的总体安排,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厅决定,自9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才艺大赛”展演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关爱服务广大农民工,倡导文明和谐新生活

二、参赛形式

本届才艺大赛采取市县层层擂台选拔和省级集中汇演(展)的形式举办,11月底前由各设区市自行举办市级选拔,12月初组委会将选拔部分优秀节目作品举办全省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三、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至11月

2、地点:各设区市自行安排当地选拔地点,全省集中展演地点在南昌市,地址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

所有在赣务工人员(含组合)以及由农民工组成的企业或工业园区代表队均可参赛,矿冶、建筑、制造加工和各类服务业等行业不限。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农民工个人或集体完成的美术(含书法)、摄影、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及小戏小品作品,题材不限,主题和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百花齐放。

参赛者条件:1、需具有农村户口(含省外农村户口);2、年龄16岁至65岁;3、实名参赛,参赛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五、大赛责任主体

本届省艺术节组委会统筹本届农民工才艺大赛,省群众艺术馆具体负责全省性的组织与指导。市、县(区、市)文化主管部门和群艺馆(文化馆)分别负责当地比赛活动的领导管理和具体组织。各级群艺馆、文化馆要精心组织发动、辅导和运作。各地层层选拔评奖后,统一由各设区市文化局报送参加省级汇演(展)。

六、大赛奖项设置

综合考虑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农民工行业的广泛性和农民工工作特点,本次大赛力求内容广泛,大赛共设置美术、摄影、音乐、舞蹈和小戏小品等五大类内容,省级各类设一、二、三等奖,并以设区市和省直机构为单位设置大赛组织工作优秀奖。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媒体宣传。举办农民工才艺大赛是对全省农民工文化发展成果的一次大展示、大检阅、大评比。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取得对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选拔。同时更要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大赛的意义、主题、内容和比赛成果,动员各行各业的广大农民工及其所在企业主体积极关注、参与和参赛,联合当地和省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录制播放竞赛节目,使农民工才艺大赛真正成为影响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积极指导,强化保障,争创佳绩荣誉。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参与单位和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指导,确保整个活动上下通畅、无缝对接。同时,要为组织部门和参与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时间保障,确保筹备工作及时高效、全面到位。在活跃农民工文化的基础上,各地应努力赛出成效,争创佳绩荣誉,推出品牌,提升农民工精神文化。

八、报送时间

1、所有参评作品(含省直管县、市作品)须在11月15日前由各市区市文广新局统一报送至江西省群众艺术馆,逾期不候。

2、省厅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在南昌的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3、联系方式

文艺演出门类联系人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大型活动指导部

葛平波   0791-86221942、13803504620

魏  戎   13970913837

美术、书法、摄影门类联系人

省群众艺术馆视觉艺术中心

郑小福   0791-86298521、13607086789

田  鹏   18970864261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20日

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

201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6-1426

各市文明办、文联、民政局、农业局,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为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大力加强乡风民风建设,推动农村“软环境”与“硬环境”同步发展,展示倡树文明新风尚、净化乡风民风新成果,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山东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移风易俗树新风为主题,通过微电影艺术形式,真实纪录全省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过程中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形象再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反对盲目攀比等方面的生动故事,提高群众参与度,为乡村文明行动持续升温营造浓厚氛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山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省电影家协会、大众网、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山东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省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总协调,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负责活动的组织推动,省文联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大众网、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负责作品展示工作,省电影家协会、山东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做好作品征集、评选、表彰等工作。

三、参与范围

凡以山东各地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为拍摄主题的微电影均可参加。拍摄单位、机构、个人不限。

四、活动安排

组织发动及作品征集:2016年9月—2017年3月

作品评审及表彰通报:2017年4月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分为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3类。

2、要求紧扣主题、导向正确,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注意把握习俗与低俗、传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党员与群众四种关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

3、作品题材要聚焦乡风民风中的热点问题,关注身边生活中的平凡人、平凡事。聚焦一个点,写好一件事,从细小之处表达对移风易俗的理性思考,唤醒对乡风民风诸多问题的反思,引发人们对移风易俗树新风的思想共鸣。

4、鼓励创意和创新。从选择题材、编织故事情节、展开矛盾冲突等方面充分展现微电影的艺术特征,以简洁短小的规模表达深刻的思想内涵,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5、制作要求①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字幕等信息;②影片需制作两种格式,即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的MOV、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适合网站播出的FLV、 WMV格式标清影像;③故事片和纪录片时长15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使用手机、相机、专业等设备拍摄均可,作品语音普通话、方言均可。

6、参加单位、机构及人员须拥有参赛作品的合法版权,如发生侵权等问题,相关法律责任自负。主办方拥有作品传播使用权(两年),即在两年内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播出,包括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农村电影院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将分设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为一等奖1部,二等奖3部,三等奖5部,优秀奖若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和1000元。此外,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作品评选结果公示后,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网络、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展映。

七、有关要求

以单位、机构名义参赛的作品,由各市文明办统一报送,报送数量不设上限,但每市报送作品不少于3部,即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各1部。个人参赛,可登陆“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活动官方页面(http://www.dzwww.com/2016/yfyssxfwdy/)下载报名表(复印有效)并如实填写,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高清、标清全片和电子版报名表以数据文件形式拷贝至光盘或U盘,并连同1份纸质报名表寄送至活动组委会。以邮戳为准。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参赛作品名称、出品单位、创作人员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

活动组委会设在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2799号和谐广场银座商务中心4号楼1004室。联系电话:0531-87035066 、15275170781,电子邮箱:362792637@qq.com,邮政编码:250021,联系人:密淑慧 。省文明办联系人:杨咏雪,联系电话:0531—51775201。

附件: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山东省文明办 大众报业集团

山东省文联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16年9月28日

景德镇市第一届“短小微”优秀作品征集

景德镇市第一届“短小微”优秀作品征集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媒体传播规律,进一步增强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和水平,讲好景德镇故事、传播景德镇声音,树立景德镇好形象、扩大景德镇影响力、提升景德镇美誉度,擦亮独具特色的宣传品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将联合开展景德镇市第一届“短小微”(短文章、小故事、微视频)作品创作暨年度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将面向社会征集“短小微”作品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景德镇好故事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短小微”作品,充分展示景德镇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厚重的陶瓷文化、多彩的风土人情、蓬勃的发展景象,着重讲好绿色发展的故事,讲好脱贫攻坚的故事,讲好景漂的故事。特别是着重讲好景德镇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建设及管理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故事。

三、创作要求

1、真实准确:“短小微”作品的内容必须是真人真事,确保真实准确,不虚构、不编造。

2、正能量:思想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具有时代感、彰显正能量,富有感染力和艺术性,能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成风化人。

3、接地气:“短小微”作品要贴近百姓、源于生活,沾泥土、接地气,说“土话”,讲百姓身边的故事,讲百姓喜欢的故事。

4、传播广:符合网络传播规律,能够通过新媒体渠道快速传播,点击率高、转发量大,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度。

5、体裁不限、内容不限,要求短小精悍、言简意赅,短文章、小故事作品数字在800字左右,微视频(含动漫、音频等)作品时长3分钟左右,微电影时长可10分钟以内。

四、参赛方式

报名表下载地址:jdzduanxiaowei@163.com,密码:jdz123456。参赛者必须在2016年12月5日之前,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发送至jdzdxw2016@163.com。其中,微视频、微电影将另附报名表和光碟邮寄至主办方。地址:景德镇市胜利路1号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徐锐8221154、15079885092。

五、评选奖励

12月中旬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和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2016年度优秀短文章”,“2016年度优秀小故事”、“2016年度优秀微视频”,每类各5件, 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并获得一定的创作扶持。市属各新闻单位将在重要版面、时段和页面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展播。

主办方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各推荐3篇,参加江西省第一届“短小微”作品创作暨年度十佳作品评选,省主办方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

中共景德镇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景德镇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景德镇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6年10月8日

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

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发展大繁荣。通过影视文艺作品的创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心态。团省委决定举办“你的眼中,我们的世界”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2月

三、活动流程

1、报名投稿: 2016年9月。通过大赛指定邮箱投稿,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具备参赛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2、线上展示: 2016年10月;审核通过的优秀作品在爱奇艺等视频合作网站上展示。

3、网络投票: 2016年11月;对通过审核的优秀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4、评委评审: 2016年12月上旬。统计网上数据并公布,由评审团最终决议,评选出各单项奖和最佳影片奖;

5、2016年12月中旬举行大赛颁奖典礼。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其参赛作品使用权。所有剧本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约束,提交剧本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征集作品为微型影片,总时长控制在5-15分钟。主题应符合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向上,拒绝色情、暴力内容。影片名称可自由拟定,类型、风格、题材不限;

3、微型影片的画质要求清晰,视频分辨率最低要求720*576。作品语言不限,普通话、方言均可,需设置中文字幕。

五、奖项设置

1、最佳影片奖:1个,奖金5万元;

2、单项奖:8个:奖金各1万元;(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原创剧本、最佳摄影奖、特别影片奖)

3、优秀组织奖8名。

全部获奖个人或团体均有机会参与由知名导演指导、制作的网络大电影。

六、工作要求

各高校团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调动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作投稿。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征集比赛,筛选优秀作品上报。每个高校上报作品数量原则不少于5件。

联系人:王程平

电话:159-2808-2147

投稿邮箱:scmicrofilm@163.com

“最炫中国节”-2016年度中国好网民网络文化作品征集

“最炫中国节”—2016年度中国好网民网络文化作品征集

为进一步落实《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方案》的有关要求,带动中国好网民网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光明网联合多家网站,共同在金秋九月开展“最炫中国节” 2016年度中国好网民网络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主办单位:光明网

   特别支持单位:“中国好网民”双微平台、团中央“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

   协办单位: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新浪网、腾讯网、新浪微博、咪咕阅读、咪咕视讯、中青视讯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9月19日至11月30日

网络评选时间:12月10日至12月31日

专家评选时间:1月1日至1月10日

三、征集要求

1.本次活动接受任何单位及个人报名参加。

2.参赛作品不能涉及反动、政治、宗教、色情、暴力题材。

3.参赛作品谢绝已商业化的作品。

4.同一参赛者允许多件作品、多项目参赛,但在任一项目中只能有一件作品入围或得奖。

5.活动主办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要求任何一位参赛者证明作品为参赛者自行制作,必要时需参赛者提供相关证据。

6.比赛设有举报机制,违反上述规则者查明属实后将不做入围考虑。

7.参赛者个人信息仅用于获奖通知,不会公开显示,请务必填写真实联系方式。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光明网所有。

四、活动内容

1.“传统故事”微网文征集活动

   1)内容要求:以节日传说、节日内涵及发生在节日里的小故事为主线,形式上可以是“古代传说”改编,也可以是根据节日特点创作的现代节日情景剧,还可以是与节日相关的诗歌散文。

   2)作品字数:500字—10000字,以1000—3000字为宜。

   3)参与方式:

  • PC端:登录活动官网进入“微网文征集”二级页面,填写姓名、电话、标题、正文并提交。或以邮件方式将微网文作品、参赛者姓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zxzgj2016@ vip.126. com(参赛者个人信息仅用于获奖通知,页面不显示,请务必填写真实信息)。
  • 手机端:关注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光明新闻微信公众号,回复“微网文”或在底部菜单选择“最炫中国节”——“我要投稿”,按照引导上传作品。作品超过3000字,须使用网页上传。

2.“传统文化”微视频征集

   1)内容要求:体现或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可以是目前已经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该项目不设征集主题,与传统文化、中国历史、国学经典相关的视频内容均可。

   2)作品形式:视频形式即可,国艺展示、讲述传统故事、微课堂等均可。报名时注明主要创作者(限3名以内)、联系方式。

   3)作品大小:控制在3-5分钟左右,长篇形式的作品可稍微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10分钟。

   4)参与方式:

  • PC端:登录活动官网进入“微视频征集”二级页面,上传作品。或以邮件方式将原创视频、视频标题、视频介绍文字(200-500字)、参赛者姓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zxzgj2016@vip.126.com(参赛者个人信息仅用于获奖通知,页面不显示,请务必填写真实信息)。
  • 手机端:扫描二维码下载光明直播APP进行视频上传。

3.“传统节日”人文纪实摄影作品征集

   1)内容要求:征集的图片作品分为单幅摄影作品及图片故事作品,内容题材不限,但要贴近主题。单幅作品要求图像清晰(长边1200dpi),图片故事作品要求同组作品图片数量不少于5张。故事逻辑清晰、要素齐全、表达流畅。

   2)参与方式:

  • PC端:登陆活动官网进入“摄影作品征集”二级页面,注册摄影师账号,等待通过审核后即可上传作品和图片说明(上传时请在“参赛分类列表”中勾选“传统节日文化摄影征集”)。或以邮件方式将摄影作品、参赛者姓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zxzgj2016@ vip.126. com(参赛者个人信息仅用于获奖通知,页面不显示,请务必填写真实信息)。
  • 手机端:关注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光明新闻微信公众号,回复“摄影”或在底部菜单选择“最炫中国节”——“我要投稿”,按照引导上传摄影作品。图片数量超过10张,须使用网页上传。

五、奖品设置

此次活动微网文、微视频、摄影作品分别设置四类奖项,共十二项:

金奖1名 奖励1万元及证书。

银奖2名 奖励5千元及证书。

铜奖3名 奖励2千元及证书。

优秀奖20名 奖励荣誉证书及活动背包。

六、本次活动媒体平台

活动官网:http://zxzgj.gmw.cn/

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 灯彩大赛

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 灯彩大赛

各地市民协: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民间文化,加强全省民间文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地民间灯彩艺术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培育灯彩文化产业发展。并希望通过大赛,深入挖掘浙江灯彩艺术精华和更多的民间灯彩艺人。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海宁市人民政府将共同主办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灯彩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灯彩大赛

二、 活动主题

华灯辉映,多彩浙江

三、 活动时间

(一)发动创作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

(二)选送布展阶段:2017年1月中旬。

(三)评选展示阶段:2017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四、活动地点

海宁江南灯彩艺术街(海宁市南关厢历史文化街区)

五、主承办单位

主办: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海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海宁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浙江灯彩艺术专业委员会

六、活动实施办法

(一)参赛规则和要求

1、由各地市民协组织推荐本地区、本民族具有传统特色的灯彩不超过10件(组)参加本次活动。民间灯彩资源丰富的地区有要求超额参赛的,提前与主办方商议同意后可增加参赛数,最终以发出参赛邀请函为准。参赛推荐表和申报作品的照片或设计图(见附表)于11月30日前以地市为单位报送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作品,由组委会发出邀请赴海宁参加大赛活动。

2、所有申报作品必须与参加本次灯会的实物相符,属本人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规格不限,题材不限,应反映所在地区的传统特色,取材广泛,贴近生活,喜庆祥和,制作技艺精良,地方特色突出,民间风格显著,体现地区最好水平。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是新创作、制作的作品,版权责任由作者自负。评选将分为传统类和创新类两大部分。传统类要求80%以上为手工艺制作,其中主要部分必须为手工技艺;创新类主要指通过创意设计在题材、形式、用途、制作等方面的创新。

(二)奖项设置

“映山红奖”1件,奖金10000元。“华灯杯”金奖2件,奖金5000元/件;银奖6件,奖金2000元/件;铜奖10件,1000元/件,纪念奖若干,奖金500元。所有获奖者发给荣誉证书。(设奖数量以送展数量确认后调整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参加大赛展览,展期一个月。主办方对要求退还的室外展览作品可能存在的退色、破损等不确定因素免责,请参赛者谅解。

2、大赛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并为民间艺人开拓市场。获奖作品如符合“中国灯彩之窗”收藏或产业开发条件的,经协商可以支付制作成本或版权费转让,并列入“中国灯彩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合作推广项目。

3、作品免收参展费,承办方负担邀请队伍额定人数的往返交通费(长途客车、火车硬座、动车二等)以及评选活动期间的食宿。公职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七、组织保障和宣传

(一)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各地市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由主办方、浙江灯彩艺术专业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评比。

(二)组委会将邀请有关媒体对本次大赛活动作宣传报道,各地市民协应相应做好宣传工作。除了通过浙江省民协正式发文外,大赛信息以浙江民间文艺微信公众号(浙江民间文艺)、江南灯彩艺术街微信公众号(hnjndcysj)为主要发布渠道。海宁江南灯彩艺术街官方网站(http://www.hndengcai.com)专门开设大赛专栏,有关参赛资料可从网站下载。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地址:海宁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海宁市南关厢历史文化街区塘桥弄1号)

联系人:宓铮  董月明

联系电话(微信):0573-80771611 ;13600561601(宓)、13867326738(董)

电子邮箱:334207666@qq.com

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6年8月2日

点击下载:作品推荐表.doc

2016年“民生杯”明光市好新闻好摄影好视频大赛

2016年“民生杯”明光市好新闻好摄影好视频大赛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着力改善民生,将实施民生工程作为提升群众福祉、建设“美好新明光”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33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为充分展现我市民生工程取得的成效,市委宣传部、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民生办)决定,联合举办明光市民生工程好新闻好摄影好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一)新闻作品

凡是我市新闻工作者、爱好者、市民采写的,于2015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5日在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新华每日电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财政部网站、安徽日报、安徽民生工程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安在线、滁州日报、皖东晨刊上发表、报道的,反映我市民生工程建设及成果的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稿件,均可参加。作品篇幅要求在300-800字。

(二)摄影作品

1、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市民均可投稿。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紧扣“民生工程”主题,反映我市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成效,工程类民生工程图片要适当适度体现“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补助类民生工程图片资料应重点捕捉受益者的真实情感、精神变化,让画面丰富饱满、有感染力。

3、作品必须是取材于明光行政区域,并于2015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5日期间拍摄的,作品创作手法和表现风格不限,摄影器材不限。同一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件,每幅参赛作品黑白或彩色原版数码,将作品上传到组委会指定邮箱里,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8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400KB以内。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为组照(3-6幅)。

3.禁止对参赛摄影作品进行PS等后期处理。

4.提交的摄影作品必须认真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以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三)视频作品

凡是我市新闻工作者、爱好者、市民于2015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5日期间录制的,反映我市民生工程建设及成果的视频稿件,均可参加。

二、投稿时间和方式

投稿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止。民生工程摄影图片自公告之日起即接收投稿。市民生办将择优报送省和滁州市民生办。

投稿方式:参赛的新闻作品需提供刊播稿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广播电视新闻类提供刊用通知或刊播链接)。参赛的摄影作品必须通过大赛指定电子邮箱提交作品,投稿电子邮箱:mgswyx@163.com。联系人:王耀新,联系电话:8150657。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好新闻”作品、“好摄影”作品、“好视频”作品3类奖项,原则上每类奖项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明光政府网、明光报公布。

四、几点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本次比赛的获奖作品用于所有的展览展示、印刷出版,不再另付稿酬。

3.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配合本次活动,支持新闻工作者、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创作采风活动,动员他们踊跃投稿,共同把本次比赛办成有影响、高质量的活动。

 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明光市民生办

 2016年9月13日

“广东创新之夜”活动表演节目和展示作品征集

“广东创新之夜”活动表演节目和展示作品征集

各分赛区和参赛企业:

“广东创新之夜”——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四届“珠江天使杯”创新创业大赛颁奖典礼将于2016年10月20日在广东科学中心隆重举行。颁奖典礼晚会由广东卫视导演组团队制作,并在广东卫视频道播出。为办好“广东创新之夜”活动,全面展示广东双创的成效和氛围,现向各分赛区和参赛企业、团队征集表演、展示作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表演节目。在颁奖典礼晚会上演出的文娱节目,要求有活力和创造性,体现企业文化,或结合企业创新产品展示更好。表演形式不限。

2.实物展品。颁奖典礼现场设置展品体验区,通过实物、展板等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和团队创新创业成果。展品以适合互动、观众体验为佳。

3.各分赛区双创活动宣传材料。各分赛区开展双创活动,包括围绕大赛开展的培训、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投融资对接等相关活动的宣传介绍材料,届时将以展板形式宣传。

4.各分赛区创新创业人物典型。请每个分赛区推荐1-2个创新创业人物典型,以便媒体做采访、宣传。

二、征集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各分赛区、参赛企业和团队将晚会表演节目(含节目名称、内容、表演形式)、实物展品简介(含产品名称、介绍和图片)、典型人物事迹简介等材料于2016年9月27日前发给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对材料审核确定后,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明确相关安排。各分赛区双创活动宣传材料由大赛组委会收集后统一整排版、印刷、布展。

联系人:李丽娜,方雨漫

电话:020-87683149,020-87686279

电子邮箱:407187537@qq.com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迎农普·宿迁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

迎农普·宿迁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

各县、区统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经济发展局:

近年来,全省统计系统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宣传工作,拓展了统计宣传工作的渠道和平台。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迎农普·江苏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活动的通知》(苏统字【2016】2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首届“迎农普·宿迁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是“农普年”, 10年一次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今年拉开帷幕。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各级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开展本次“迎农普·宿迁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优势,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活动主题突出农业普查工作,日常统计工作也列入取材范围之内。

二、作品形式

当前“新媒体”普遍使用的、符合“微传播”媒介特质的宣传作品。具体包括:

(一)微视频:片长限定30秒-10分钟。内容涵盖微电影、纪录片、动漫、广告宣传片等。

(二)微场景:即在手机端能够翻页播放的图文结合链接,主要是H5技术。

(三)可视化作品:即利用可视化方法和技术制作的统计宣传作品。

(四)图解:利用图形或图片来分析或叙述,在每张图片上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

三、组织方式

由各县、区统计局和各开发区、新区经发局组织报送作品,每个地区报送2个作品。参赛形式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6年4—5月)。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参赛人员,组织参赛团队。

(二)作品筹备阶段(2016年6—7月)。各地根据选定的参赛作品形式,进行具体筹备制作。

(三)作品报送阶段(2016年8月)。各地于截稿日8月31日前向市局报送作品。

(四)市局初审和报省参赛阶段(2016年9月20日前)。市局组织力量对各地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并确定报省参赛作品。所有报送的作品将在“宿迁统计”双微发布,发挥农普和统计宣传作用。

(五)公布比赛结果(10月)。市局将根据评选结果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上报 “迎农普·宿迁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作品推荐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纸介质推荐表中需加盖统计部门公章(附表)。

(二)微视频、可视化、图解等作品发至投稿邮箱:sqndd2013@126.com或经“腾讯通”发送给本次活动联系人。微场景作品提供链接地址、作品名称以及作品封面图片打包发至投稿邮箱。文件名称格式均为“单位+作品名称”。

请各县区统计局及各开发区、新区经发局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推荐作品报送市统计局农调队。联系人:赵宝荣 ,联系电话:84368232。

附件:迎农普·宿迁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作品推荐表

附件:

迎农普·宿迁统计“微传播”创新大赛作品推荐表

 

单位(盖章)           

作品标题

作品类别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

作品简述

(如表内空格不够,可另附页)

 

县区局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评审组审批意见

 

   

注:本表可复制;各地于2016年8月31日前上报(一式二份)。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16年   

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剧本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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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蓝天,苍穹落日,重温历史风云变幻,梦回铁蹄奔腾岁月,用影像重现古城记忆,一同品味港城历史遗韵,感受滨海旅游文化。“魅力漳州港 微影绎精彩”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于2016年9月8日拉开序幕,现诚邀广大高等影视艺术类专业院校、专业微电影创作团队、影视传媒公司等微电影爱好者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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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由中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宣传部主办,漳州开发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漳州开发区摄影家协会协办,厦门赛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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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的剧本主题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有机融入到剧本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展现幸福、乐活的招商人。

本次微电影大赛共评选出30部“双鱼杯”剧本奖。评选方法、作品要求(部分景点简介)、评选结果等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或微信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一、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2016年9月9日—10月19日

2.采风时间:2016年9月26日-28日

2016年10月12日-14日

3.评审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采风介绍:

为让参赛者进一步了解漳州开发区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领略开发区城市风貌,以此深入进行剧本创作,承办方将从参赛的剧本中择优挑选出优秀剧本原创编剧参加采风活动。

三、剧本要求:

1.剧本主题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有机融入到剧本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以达到通过电影打造一张个性化的城市名片,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美誉度的目的,展现幸福、乐活的招商人。

2.故事完整连贯,情节合理,结构清晰,立意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高的传播价值,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性。

3.剧本可供拍摄时长限度在5-25分钟,字数5000字以内,附故事梗概(500字左右)。

4.剧本格式:封面+扉页+正文

(1)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QQ)

(2)扉页:故事梗概(500字左右)和主要人物简介

(3)剧本正文

5.剧本须为原创、未投拍的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如系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不接受参加过相关大赛和已拍摄完成的微电影剧本。

6.获奖剧本版权与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原创编剧享有署名权。

四、“双鱼杯”剧本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税前):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23名,奖金1000元

五、剧本提交:

将符合参赛要求格式的剧本文本(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承办方指定邮箱: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或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织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