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2016年“弘扬孝文化 共建和谐孝感”主题原创微视频大赛

孝感市2016年“弘扬孝文化 共建和谐孝感”主题原创微视频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新局、广电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根据《孝文化旅游节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大力弘扬孝文化,发挥孝文化在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入营造孝文化社会氛围,现将《关于举办2016年孝感市“弘扬孝文化,共建和谐孝感”主题原创微视频大赛的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活动开展,全面展示各地在传承发展孝文化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附:《关于举办孝感市2016年“弘扬孝文化,共建和谐孝感”主题原创微视频大赛的实施方案》

孝感市文体新广局

孝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关于举办孝感市2016年“弘扬孝文化 共建和谐孝感”主题原创微视频大赛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孝文化,发挥孝文化在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积极作用,根据《孝文化旅游节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举办2016年孝感市“弘扬孝文化,共建和谐孝感”主题原创微视频大赛事宜,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孝文化,共建和谐孝感

二、作品内容

能够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弘扬中华孝德文化精髓, 体现“至孝至诚,图强图新”的孝感精神,讲述为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作贡献的孝感故事,记录在传承发展孝文化中各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三、作品质量

(一)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由参赛作品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同时,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追回奖励以及谴责的权利。

(二)参赛作品视频图像分辨率要清晰流畅,字幕均设置中文显示,片长不超过5分钟,除新闻消息外,体裁不限。

(三)参赛作品请用AVI格式或MPEG格式报送视频,并附有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简短说明等文字信息的参赛表。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孝感市网信办

协办单位:孝感市广播电视协会

承办单位:孝感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

五、参赛对象

(一)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二)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特别是孝感市相关文化传媒公司原则上都要制作参赛作品,积极参加此次文化活动。

(三)在孝各大专院校。

(四)微视频、网络视频、DV等相关制作单位及个人爱好者。

(五)其他单位、社会机构、个人均可报名。

六、活动安排

(一)8月20日—9月25日,作品报送阶段。参赛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2315111)、邮箱(xgtvzhou@qq.com)报名参赛,或直接将参赛作品送孝感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地址:孝感市长征路116号广电大楼四楼)。

(二)9月25日—10月10日,作品展示阶段。 参赛作品将分别在云上孝感、孝感网、孝感门户网、孝感生活频道等展播,并进行网络和微信投票。

(三)10月10日后,作品评选阶段。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体新广局、市广电台、市电影公司、市广播电视学会、湖北工程学院等组成专家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网络和微信投票情况综合评出获奖作品名单。

七、奖励形式

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3000元。

综合评出最佳创意、最佳摄制、最佳表演、最佳人气等单项奖,分别奖1000元。

另外,评选入围优秀作品奖9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活动要求

(一)强化认识,成立专班。各县(市、区)根据“弘扬孝文化,共建和谐孝感”主题活动方案内容,要强化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及时成立专班,加强组织指导,认真开展好此次活动,且各县(市、区)参展不得少于2个作品。

(二)积极参与,创作精品。请各单位要从创作环节入手加强指导,确保微视频、特色鲜明、制作精良,推选出有孝感特色的精品力作。

(三)广泛动员,鼓励创新。鼓励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参加比赛,广泛动员和征集作品,及时报送。将按各地各行业单位作品报送数量及质量,评出单位组织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四)严格把关,掌握导向。有关单位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做好参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及作品征集、评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良好实效。

附件下载:孝感市2016年“弘扬孝文化 共建和谐孝感”原创微视频大赛作品信息报名表

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

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属各媒体: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勤耕好学,开明开放”新时期庐江精神,利用全媒体合力打造本土权威微电影创作赛事,通过对微电影创作价值取向的引导,充分挖掘庐江历史人文底蕴,表现庐江人民谋求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讲好庐江故事,展示庐江形象。同时通过大赛的举办,发掘和培养一批微电影创作、表演人才,为我县微电影市场繁荣发展做好人才储备。经研究,举办“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现向全社会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

一、大赛主题

讲好庐江故事,展示庐江形象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庐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庐江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庐江县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庐江县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

  媒体支持:

《今日庐江》、庐江县广播电视台、庐江县政府网、庐江新闻网、微聚庐江、魅力庐江网、庐江在线网、51庐江网、庐江老乡网等。

三、作品征集及网络投票时间

作品征集: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网络投票: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四、作品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参赛要求

  1、报名者不限年龄、专业、地区,凡是对影视创作有梦想、有追求的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必须与庐江的人文景观或历史文化等内容有关,反映庐江精彩或感动的人和事,弘扬美德庐江的时代精神,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

  2、征集作品为微电影

(1)片长:3-8分钟。

(2)提交参赛作品要求

(高清区):原拍摄视频分辨率为1920 X1080;上传视频格式:将视频转为分辨率720X576的2兆码流WMV视频文件,传至指定邮箱。

(标清区):原拍摄视频分辨率为720X576;上传视频格式:将视频转成分辨率640 X 480的 MPG、MPEG、WMV、AVI、MP4、MOV视频文件,传至指定邮箱。

  3、注意事项

(1)严格根据作品的画质分辨率分区域上传,务必保留高质量的视频原件,以便在入选后,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播出使用。

(2)务必填写清楚个人信息,方便大赛组委会联系。

(3)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5)登陆庐江县政府网站报名专区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连同微电影作品发送至:hfljxws@126.com (以作品名称命名)。

五、评奖方式

本次微电影大赛评选采用评委评分,网络、微信票选相结合。由网络、微信票选出入围作品,再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各奖项,并推荐到省、市参赛。

观众投票方式:通过庐江政府网、“微聚庐江”公众号观看竞赛影片,并进行网络、微信投票。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2名,奖金3000元

六、活动宣传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全媒体平台,对活动全程予以报道。

2、获奖作品将在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媒体进行展播。

3、获奖作品将通过官方和大赛支持媒体的微信、微博,进行活动话题互动等新媒体宣传推广。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82563709

联系人:何芳芳

附件:庐江县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8日

 

柳州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

柳州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

各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市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艺术形式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法治漫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建设法治柳州。

二、征集对像

全市各单位、个人均可提交作品参评。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2.结合2016年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特别是国家安全法、反恐法、反家暴法、慈善法等的宣传,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倡导网络空间法治化理念,传播中国好网民理念,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与文明上网常识,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4.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题材的作品。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

5.其他有助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理念的内容。

  (二)作品形式

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六类。

  (三)作品时长

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四)权利义务及版权要求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于此相违背者,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作品参评资格。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和收到奖励与荣誉,并要求侵权者赔偿实际损失。

3.凡提交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无偿将该作品用于柳江水上舞台法治主题区、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展播及公益普法活动。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4.所提交的作品需未曾参加过往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四、征稿时间及报送要求

2016年9月25日前通过光盘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作品(电子版格式)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同时附上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附件)。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设一、二、三等奖等奖项若干名。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1500元;三等奖各奖励800元;优秀奖各奖励500元;入围奖各奖励100元。主办单位将采取评审组评审和网上投票的方式决出各奖次,给予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动,所获奖励及荣誉归作品创作者所有。法治微电影类获评全国三等奖以上的,我市还将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辖区院校、动漫影视公司、基地和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

联系人:胡晓林  刘秋玲

联系电话: 0772-2824133

投稿信箱:lzpf2829970@163.com

寄送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206室

邮编:545001

  附件:作品登记表

                           2016年8月8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各盟市文联、电影家协会、自治区各有关微电影生产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以微电影形式讲述鄂尔多斯和内蒙古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和繁荣微电影创作,决定在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委会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届微电影节分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进行征集作品。已参加过第一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活动之内。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的微电影作品。

3、作品主题为“自在”,拍摄地点应为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微电影作品。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和“宣传片”,商业用途广告等都不再此列。

3、应为内蒙古区域出品、内蒙古境内拍摄的微电影作品,主题不限。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者,组委会将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三、申报作品时间及遴选

(一)参加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的区内外生产制作企业或个人,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即可组织创作团队围绕本届主竞赛单元主题赴鄂尔多斯市进行采风创作,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二)参评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的自治区有关微电影企业和个人将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三)作品遴选

对于申报作品将有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按照活动宗旨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入微电影节复赛作品名单。

(四)申报要求

作品DVD【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刻录到一张光盘上】和纸质版报名表各一式三份邮寄到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或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联系方式

申报作品联系单位: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

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张智峰   常 健(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外内蒙古文联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1-4925767

联系人:赵 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局)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040A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95932

四、奖项设置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入围影片10部,从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奖励20万元,其余奖励1万元,并根据情况评选出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和最佳表演奖若干名,奖金另算。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一等奖1部,奖励5万元;二等奖2部,每部奖励2万元;三等奖3部,每部奖励1万元。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家协会

2016年6月30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作品活动申报表

第四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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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届微电影大赛的第三大主体活动之一——第三届中国(武汉)电影产业交易博览会,将在2016年12月24日—2017年1月5日举办。博览会包括中国电影道具展、电影VR技术展、中国武汉国际公益电影展;交易会包括影视成品播映权交易会、剧本交易会,项目投融资交易会等。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作品征集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作品征集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社会资源单位、镇政府街道、社区(村)青少年校外活动站、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已成功举办四届,活动得到了海淀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弘扬传统文化,鼓励同学们通过微电影等相关形式,广泛运用新形式、新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区继续举办“传承开放 创新”第五届北京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为中小学生开展微电影(含动漫、DV纪录片、动态摄影、剧本创作、配音)等创作活动搭建平台。

联系人:怀  英  88487282 88487346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传承 开放 创新”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的举办的意义就在于,让青少年探索与认识这个美好的世界,思考、感悟、自己的青春与梦想。青少年的智慧、风采和力量,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认真思考包括你我在内的普通人的青春故事与感悟,并努力用艺术化的手法创作和记录。作品可以是一个戏剧化的生活小故事,也可以是一个反映普通人平凡却向上的精神状态……只要用你的镜头,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你的作品就符合我们的主题。

此届微电影旨在通过微电影的手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崇高理想与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从而全面提高综合文化修养,为推动全社会文明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传承 开放 创新

三、主题培训

集中与进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时间:2016年6月-8月

参加人员:电影节评委、中小学生、辅导教师

四、活动规则

1.参加范围:中小学生、中小学校、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社会资源单位和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站、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青少年社会公益组织

2.活动时间:2016年6月–11月

3.作品要求:

A.微电影

(1)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主要演员在5人以内;

(2)黑白、彩色不限,作品时长:5-30分钟

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

(3)题材反映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关注身边的世界和人群,关注日常生活。作品形式包括:专题记录类、故事情节类、课本剧类、(以语文、英语等学科为剧本或改编的)科普类等;

(4)以汉语(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5)作品以DV摄像机为主要拍摄工具,通过视频编辑软件编辑提交最终作品。作品分辨率应为1920*1080为佳,但不低于1280*720分辨率,视频画幅为16:9,支持视频格式mp4、avi、mepg、mov;

(6)作品标签:在作品正片前需有5秒黑场,在黑场处叠加作品标签,内容包括推荐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年级和作品的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B.动漫类

(1)学生自编、自导、自绘制;

(2)作品时长:5-120秒;

(3)形式包括:漫画、动画。

【手绘漫画】

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插画、课本剧(以在读语文、英语课本为剧本或改编的)等,配500字左右文字说明, JPG、TIFF、CMYK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稿保存原稿,扫描后参赛。

【动画短片】

FLASH动画作品须提交SWF及相应的FLA源文件两种格式;二维、三维动画作品提交MOV格式。选取一帧代表性画面并将其截图处理成作品的索引图像(尺寸:130×100 ,格式:GIF及JPG格式各一幅,大小:50K以下)。

(4)以汉语(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5)作品须说明主要使用什么编辑软件,通过编辑软件编辑最终提交作品格式为:DVD、AVI或PPT格式;

(6)作品标签:要加注或粘贴作品标签。在正片前5秒黑场处叠加作品标签,包括推荐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C.摄影类

(1)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以平面摄影连续组照的方式,拍摄的纪实事件、校园文化活动等内容。

(2)正片时间长度:4-16幅。每幅画面要求为16:9格式或4:3格式,横排。

(3)题材反映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关注身边的世界和人群,关注日常生活。作品形式包括新闻报道类、专题记录类、故事情节类等;

(4)可以以中文字幕、配音、音乐辅助作品阐述;

(5)作品以FLASH格式提交(含标题画面);以分辨率越高为好,视频码流不低于5500Kbps。

(6)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参赛作品,可以经过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修图操作;

(7)作品标签:作品正片前做一个标题画面,包括参赛学校、作品名称、作者、年龄年级。摄影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不超过15个汉字。若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将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同时可提供30字以内的图片描述;

(8)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地点不限。

D.剧本创作类

(1)学生独立创作;

(2)作品形式:Word或PDF文件格式;

(3)作品须有封面,封面信息包括作品标题,原创剧本、改编剧本,推荐单位、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4)以汉语为主要文字,字数不限;

E.配音

(1)配音选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可以节选电影、动画等影视作品片段,5-15分钟;

(2)作品形式:WAV或MP3、MIDI文件格式;

(3)作品须有封面,封面信息包括作品标题,原创剧本、改编剧本,推荐单位、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4)配音以汉语普通话为主,要求声音清晰、丰满、明亮、圆润,有力度(非单纯强度),语言表达要准确、鲜明、生动,能突出人物的性格,具备一定的感染力。配音一般要求大于背景音乐,配音与背景声音的比例一般为1:0.7。

5.作品提交:

(1)微电影 动漫 摄影 配音类

为方便整理评选,每件作品单独制作成一个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作品和电子报名表(附件2);每个光盘一式两份。本次参加活动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光盘面需要注明:作品名称、种类(微电影、动漫,摄影、配音)、主创人员列表、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报名表(附件2)及参展作品授权书(附件4)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发至88487346xiaowai@163.com,发送主题:单位名称+微电影;光盘和作品授权书交海淀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科(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406室)。

(2)剧本创作类

作品和电子报名表(附件2)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发至88487346xiaowai@163.com, 发送主题:单位名称+微电影节剧本创作报名表;打印稿与参展作品授权书(附件4)交海淀教委美育和校外科(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406室)。

五、奖项设置

1.组织奖项: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教师奖;

2.作品按微电影类、动漫类、摄影类、剧本创作类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3.优秀奖:

凡是经过初步筛选,符合参赛要求,都将获得优秀奖。

4.单项奖:

微电影作品单独评出最佳微电影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像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

六、评审标准

1.初选标准

(1)按时提交符合参赛要求长度、格式的作品。

(2)作品主题鲜明,思想健康,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

上,无暴力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民族习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3)作品内容完整,无明显技术瑕疵。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即进入初选环节。

2.专家评审

将所有作品编号,召开评委会,评委逐一欣赏参赛作品,并分别对所有作品进行量化打分(附件3)。

七、信息发布

活动信息将随活动进程在:Edu.bjhd.gov.cn(海淀教育网)专题页面公布。

八、活动宣传

请各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1.广播宣传: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2.其他有效宣传渠道:校园网、校内家校短信平台、校刊、校报、宣传栏等渠道发布信息。

九、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电影学院

清华大学艺术学院

海淀区新闻中心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

海淀区人民政府

海淀区委宣传部

海淀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

清华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北京市101中学

北京阳光泰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杜比实验室国际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单位

海淀区甘家口青少年活动中心

支持媒体:

千龙网 海淀教育报海淀电视台 新华网 人民网 新浪网 搜狐网 凤凰网 腾讯网 网易 中国网 央视网中国文化视窗网络台 未来网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评分标准

一、微电影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20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作为最佳导演奖参考。

创造力(20分)

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视听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微电影作品的主题。作为最佳导演奖参考。

拍摄技巧(20分)

作品拍摄的取景,角度,编排等角度考虑,构图完整、画面美观、色彩和谐。作为最佳摄像奖参考。

剧本创作(20分)

台词精练优美,富有感染力,能给人启迪,能表现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准确表达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人物刻画特点鲜明;故事情节有戏剧性,多种手法灵活搭配使用,情节完整连贯,有表现张力,前后的戏剧表现,矛盾冲突合理,连贯顺畅,收尾点睛。作为最佳编剧奖参考。

视听特技效果 (10分)

作品的音响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以及音乐对内容的表现力,作品运用的剪辑、切换、后期制作的特技效果,以及该效果对主题的表现及视觉冲击力。

演员表现(10分)

演员配合度,表演真实,符合角色性格,个性鲜明生动,能引起观众共鸣。作为最佳表演奖参考。

扣分项

明显是抄袭他人作品的;其他被评委认定为技术性问题而妨碍作品质量的。视情节扣分。

二、动漫作品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25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

创造力(25分)

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视听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微电影作品的主题。

剧本创作(25分)

富有感染力,能给人启迪,能表现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准确表达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人物刻画特点鲜明;故事情节有戏剧性,多种手法灵活搭配使用,情节完整连贯,有表现张力,前后的戏剧表现,矛盾冲突合理,连贯顺畅,收尾点睛。

视听特技效果 (25分)

从画面的取景,角度,编排等角度考虑,构图完整、色彩和谐;

作品的音响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以及音乐对内容的表现力;

作品运用的剪辑、切换、后期制作的特技效果,以及该效果对主题的表现及视觉冲击力。

扣分项

明显是抄袭他人作品的;其他被评委认定为技术性问题而妨碍作品质量的。视情节扣分。

三、摄影作品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25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

技术性(25分)

取景、构图、曝光、色调、清晰度等符合摄影技术基本要求,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

创造力(25分)

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摄影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作品的主题。

表现力(25分)

作品风格突出,拍摄视角独特,手法新颖。

扣分项

1)尺寸过小或分辨率过低导致照片模糊的;(七寸以下,组合照除外)

2)因使用PS软件等数码处理措施妨碍作品真实性的;

3)明显是抄袭他人作品的;

其他被评委认定为技术性问题而妨碍作品质量的(如对焦不准确不能突出主体,曝光不足或过多而影响作品质量,构图不完整而影响作品整体质量,用光不当而影响作品质量等)。视情节扣分。

四、剧本创作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

(25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

剧本语言(25分)

语言精练优美,富有感染力,能给人,能表现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准确表达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

剧本情节(25分)

剧情曲折,富有戏剧性,多种手法灵活搭配使用,情节完整连贯,有表现张力,前后的戏剧表现,矛盾冲突合理,连贯顺畅,收尾点睛。

人物刻画(25分)

人物刻画特点 鲜明,富有个性,对人物心理有深刻解读。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地方曲艺是我国的民族瑰宝,为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我市地方曲艺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经研究,决定2016年9月在市区举办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宿迁市文化馆

宿迁市戏剧曲艺家协会

三、时间地点

2016年9月,宿迁市文化馆小剧场或露天文化惠民大舞台。

四、活动内容

1.曲种类别:苏北大鼓、苏北琴书、淮海锣鼓(工鼓锣)、相声、山东快书、快板、双簧等。

2.参赛条件 :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各家报送节目不少于5个(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报送节目不少于2个),参赛选手的年龄、性别不限;表演(演唱)的曲种不限。

3.比赛形式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每位选手参加预赛、决赛均表演一个曲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预赛分数排在前20名选手参加决赛。

4.作品要求:作品需贴近时代,接地气,弘扬正能量,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地方特色明显,提倡原创作品参加。

5.奖项设置:设作品奖、优秀表演奖和优秀组织奖。作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表演奖6名;优秀组织奖2名。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把作品名称、唱词、参赛人员、负责人等在8月30日前发至主办单位,宿迁市文化馆联系人:丁红丽,联系电话:0527—84349661,手机:18751085848,电子邮箱:362915099@qq.com

2.请各县区文化部门、文联等要高度重视,选出好的作品和优秀的选手参加比赛。

附件: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报名表.doc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2日

“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

“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

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市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川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七进•四川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川司法发〔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内江大型系列活动的开展,经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创作高质量的法治影视作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法治内江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

承办单位:内江广播电视台

三、参赛主体

1.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2.各影视传媒专业院校、影视文化公司和相关专业机构可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3.广大影视爱好者可自行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四、作品要求

本次报送参赛的法治微电影作品的形式为: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动漫作品、公益广告等。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2.作品应是2014年以来拍摄制作的与“法律七进”主题相关的作品,以新拍摄作品为主。

3.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

4.作品最高时长:纪录片、纪实片、故事片不超过20分钟;动漫作品不超过8分钟;公益广告不超过3分钟。

5.作品技术要求: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设置完整中文字幕。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可出现作者署名外,主体内容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所有作品制作尺寸要求最低为720×576(标清作品),格式为MPG、AVI、MP4、MOV。对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提交高清版本。

6.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主办单位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作者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

五、活动程序

1.启动(5月1日至5月31日):主办单位下发通知,明确参赛方式、

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并通过全市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

2.初评(6月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各地进行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通过细化分类,主办单位邀请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筛选并进行网上投票。

3.网络投票(8月5日至8月10日):主办、承办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在内江广播电视台官方新媒体甜橙网进行集中展示,并在甜橙网开通网络、微信投票平台供社会公众为自己喜欢的参赛作品投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40%。

4.终审评定(8月11日至8月20日):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按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组占60%的权重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5.宣传展播(9月起):评选出的法治影视作品将推送至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参加全省“法律七进•四川法治微电影”活动评选;同时,在网络平台建立“法治影视作品创作大赛”专题,供公众观看,并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村)等线下活动进行展播。

6.颁奖(12月上旬):举行颁奖典礼,具体颁奖时间在终审评定结束后及时在甜橙网发布。

六、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共评选出20部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七、参赛方式

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部门在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开展法治影视作品创作征集,对拟报送的影视作品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后报送至市司法局。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可自愿向主办单位申报参赛。评选采取公众投票与主办单位组织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参赛声明

1、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无偿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利,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及改版,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单位对作品做进一步修改。作者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参赛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对于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日常工作,组织选送有特色、有亮点的作品参赛。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201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和“法律七进”工作年度考评。评选获奖的作品申报地区和单位将给予加分奖励。

2、按时完成,保质保量。各县(区)报送作品不少于3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司法、行政执法及有关重点部门报送作品不少于1部,其他市级部门可自愿申报,详见《“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报送任务安排表》(附件1)。参评作品需填报《“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参赛影视作品简介表》(详见附件2),2016年7月15日前将1份参赛作品光碟、作品简介表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至市司法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11号)。

3.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逐一细化,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责任主体和工作效果等做出明确部署,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注意发现挖掘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影视作品,并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联系方式

本次参赛活动由内江广播电视台组织内江师院影视学院专家、内江广播电视学会专家、内江广播电视台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后将优秀作品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司法厅推荐申报。

市司法局联系人:黄冬梅,电话:2051943,

市依法治市办联系人:曾晓琴,电话:2228522,

联系邮箱:scnjfjb@163.com

附件:1、“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报送任务安排表(附件1)

2、“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参赛影视作品简介表(附件2)

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

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通告》(皖司通〔2016〕31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赛作品请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ahyxfzb@163.com;地址:金太阳商务楼七楼;联系人:陈王芳;联系电话:2172963,15056621628)。

岳西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作品征集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作品征集

一、背景介绍

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自2014年创办以来一直以繁荣戏剧事业、培养戏剧创作人才、提升戏剧作品的艺术水准、拓展戏剧市场为目的,以加强国际戏剧交流、强调戏剧创作的原创性、艺术性、探索性及严肃性为宗旨,突出表现青年人在成长、生活、爱情、事业上所展现的自信、青春、向上的精神面貌。

围绕展现青年文化与青年艺术创意,生动地把青年人追寻梦想的奋斗过程展示出来,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热情的小剧场原创戏剧作品。同时,进一步增进戏剧青年与高校大学生的交流,加强戏剧艺术在高校传播与普及,提高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审美情趣、精神品格。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青少年艺术服务中心

三、报名条件

在京注册的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戏剧院团、戏剧工作室及高校戏剧社团;从事戏剧编导、演出的青少年戏剧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团队及热爱戏剧的青年创作者和爱好者;

四、报名时间

征集时间:7月15日至9月1日(其中实物资料以寄出时间邮戳为准)

五、报名项目

  (一)展演剧目征集

参加展演作品需为完整的戏剧作品;参赛者需提交完整作品的导演构思、主创团队介绍、视频资料、剧本脚本、剧情简介、报名表(肢体戏剧作品、舞蹈作品等可以提供1000字的创作构思);参赛者对作品具有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文学剧本征集及朗读

剧本征集主题:我们这一代的幸福

文学剧本创作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原创剧本、编剧的创作构思并表明剧本朗读的内容片段、个人艺术简历。

  (三)高校团体竞演

参加高校社团竞演活动的作品不超过20分钟;参赛者需提交完整作品的视频资料、剧本脚本、报名表;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突出表现青年人在成长、生活、爱情、事业上所展现的自信、青春、向上的精神面貌。

六、奖项设置

 (一)剧目展演奖励

1.最佳剧目奖: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1部最具戏剧艺术价值的作品,给予奖励;

2.最佳导演: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1部“最佳导演”剧目,给予奖励;

3.最佳编剧: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1部“最佳编剧”剧目,给予奖励;

4.最佳男演员: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最佳男演员”影片,给予奖励;

5.最佳女演员: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最佳女演员”,给予奖励。

(二)大学生竞演

1.评选出最佳剧目1部给予奖励;

2.评选出最佳原创1部给予奖励;

3.评选出最佳男演员1人给予奖励;

4.评选出最佳女演员1人给予奖励.

(三)剧本征集

1.最佳剧本5部给予奖励。

七、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从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务必填写清楚个人信息,以便于我们及时联系到您),将作品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以下地址。

  (一)报名表下载网址

http://www.bjyouth.gov.cn/

http://byac.bjyouth.net/

  (二)报名材料寄送

邮寄时间:2016年7月15日-9月1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邮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512;邮政编码:100005

联 系 人:周  寅 63087167

唐浩霖 63087170

收到报名邮件和实物报名资料后“2016年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组委会将用电话通知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附件: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高校社团竞演报名表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文学剧本朗读报名表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展演作品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