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作品征集

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作品征集

为进一步推动影视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影视文学创作水平,完善剧本版权交易,积极为全国广大微小说作家和影视艺术工作者打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规范、透明”的微小说版权交易平台,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主办、《微型小说月报》杂志社、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的“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定于2016年12月上旬举办,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适合改编成影视项目的优秀微小说文学作品。

一、活动宗旨

本次征稿活动,旨在繁荣我国文化事业,竭力打造文化品牌,发现并推出优秀微小说作品,促进微小说创作成果转化,扩大优秀微小说的社会影响,并为广大微小说作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和自我形象的舞台,提供一个实现剧本创作、拍摄并制作成影视作品的机会,进而推动我国微小说文学创作和影视版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含港澳台地区)作家的微小说、微型小说、小小说等原创作品。

三、征稿类别

公益(孝道、支教、留守儿童、禁毒、防拐、食品安全、关爱环卫工人、关爱民工、社区动员、文化科技、生态环境、应急救灾、扶贫救助、和谐医患、国际交流、人物)、亲情、爱情、友情、励志、武侠、喜剧、悬疑、动作、剧情、科幻、战争、伦理、乡村、青春、儿童、校园、惊悚、灾难、魔幻、罪案、职场、传奇、环保、工商、税务、质检、金融、保险、消防、公安、检察、医疗卫生、廉政、法制等类型。

四、内容要求

1.在全国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3000字以内的微小说作品(包括微型小说、小小说、闪小说等,也欢迎系列微小说)。

2.作品内容需具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和人物形象,突出故事性和文学艺术性,要求情节感人、故事新奇,价值取向具有正能量。

3.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等合理使用。

5.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交易类型

每位作家配备专职版权服务人员,负责作品推广、宣传、联络,开展线上、线下竞价拍卖,交易大会集中竞价拍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等,直至交易活动结束。

六、征集渠道

本次作品征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征集

  (一)邮箱发送

1.以“作品类型+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的作为邮件名称进行发送。

2.征集邮箱:wxszg2016@163.com。

3.作品以附件的形式进行发送,并在作品底部注明作品发表刊物和具体联系方式。

4.应征作品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审核进入评审阶段,评审通过后,由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作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通知作品入选进入拍卖交易阶段。

  线下征集

作者将作品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邮寄到以下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北岸1292小区B座311室 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占金国

联系电话:010-85361699

七、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1日止。征集期间至征集结束,“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组委会工作人员将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陆续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作品将与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参与交易的法律文书,进入“中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拍卖环节,其余作品将进入“剧小说”的影视文学版权交易专项平台,由专业的经纪人进行常态化推介,增加交易机会。

八、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16年7月15日—8月20日)。举办活动启动新闻通报会,广泛邀请媒体出席报道,并在平面媒体和国内知名网站刊登微小说征集启事。

第二阶段:微小说征集、初步评选及线上推介阶段(2016年7月18日—11月31日)。对应征作品,进行登记、分类,聘请各微小说知名作家、影视界知名编剧及评论家担任初评评委,对应征微小说进行初步评选,合格作品录入剧说网,上传至剧小说公众号,采取征集和推介同时开展的方式,向微小说影视版权需求单位及时进行微小说作品的推介和交易工作,使具有市场价值的优秀微小说征集与推介、交易工作同步进行。

第三阶段:为微小说集中评选推介阶段(2016年7月18日—11月31日)。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复评评委,对初评遴选的微小说进行集中评选。选取优秀微小说,聘请专业团队进行优秀微小说市场价值评估,制作作品宣讲PPT等推介载体,对具有孵化潜力的重点作品全力进行广泛宣传。

第四阶段:微小说现场交易阶段(2016年12月8日—10日)。组织召开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编剧团队、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专业拍卖公司等参加的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会,让微小说作者与编剧人员、影视文化传媒公司等相关各方根据需要,对接商谈作品改编使用、稿酬版权等事宜,最终达到促进微小说进入影视改编版权市场,进而转化为影视艺术、舞台表演艺术等的交易成果。

  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组委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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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连云港微电影和动漫作品大赛

第二届中国•连云港微电影和动漫作品大赛

为充分展示连云港的历史、人文风貌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突出宣传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成就及幸福城市的良好形象,汇聚国内外优秀影视创作人才,推动连云港影视及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定于近期举办第二届中国·连云港微电影和动漫作品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中共赣榆区委宣传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部

协办单位: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

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

二、作品征集条件

  (一)微电影作品

1、题材要求:反映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新面貌、新成就或者人民生活新变化的剧情类作品,反映“一带一路”建设题材和故事的优先。

2、内容要求:构思新颖、定位准确、表现生动、画面精美、剧情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用故事讲述主题,具备人物、故事、情节、主题等电影核心要素,分辨率在1280*720以上。

3、版权要求:必须保证原创性,报送单位或个人对其拥有完整版权。如有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况发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及展播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报送者承担。

4、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所征集的作品。

  (二)动漫作品

1、题材要求:所申报动漫作品须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反映连云港历史文化题材的优先。

2、作品总时长20分钟以上,动画电影或系列动画片皆可。

3、版权要求:必须保证原创性,报送单位或个人对其拥有完整版权。如有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况发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及展播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报送者承担。

4、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所征集的作品。

三、奖项设置

微电影:金奖 1个,奖金20000元;银奖 2个,奖金各10000元;铜奖3个,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各1000元;最佳男女演员奖、导演奖、编剧奖、摄影奖、剪辑奖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动漫:金奖 1个,奖金20000元;银奖 2个,奖金各10000元;铜奖3个,奖金各3000元。

四、评选流程

1、作品征集(6月启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微电影及动漫作品。

2、网络展示(7—9月)。对报送作品进行初审,评选优秀作品入围,在连云港各大网络和相关微信平台进行展示。

3、专家评审(10月)。邀请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相关奖项。

4、颁奖及展映展播(10月)。举行颁奖典礼,并在市各媒体进行推介。

五、作品报送

1、各县区参赛作品由县区委宣传部初审后加盖公章上报市委宣传部;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辖区内作品由党群部初审后加盖公章上报市委宣传部。

2、市本级及市外作品直接报送市委宣传部。

3、作品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

4、报送方式:参赛者可从连云港宣传网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作品上传至邮箱:lygwdybs@163.com;参赛者同时将报名表、作品刻录光盘寄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029室(宣传部文艺处);联系电话:0518-85802293。

附件:1.第二届中国•连云港微电影大赛作品参赛报名表

2.第二届中国•连云港动漫大赛作品参赛报名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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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大连市青少年网络春晚节目征集

第五届大连市青少年网络春晚节目征集

这里,走出了在人民大会堂手握金话筒的少儿主持人;这里,走出了在全国赛事摘金夺银的京剧小演员;这里,法语乐团唱红网络;这里,莘莘学子纵舞欢歌……这里是青少年自己的艺术舞台,面向世界展现大连风采!500余万的点击量、全球98个国家和地区的关注,铸就了大连市青少年网络春节晚会的辉煌!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网络春晚推波助澜;大批优秀节目的涌现,使春晚舞台更加五彩斑斓。为使春晚舞台的节目优中选优、再出精品,第五届青少年网络春晚初夏时分正式启动!青少年朋友们,快来报送节目吧!

     征集对象

全市28周岁以下青少年,大中小学校及各类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等均可报名参加。

     节目要求

1.内容喜庆欢快,展现朝气活力,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声乐、舞蹈、器乐、语言、曲艺、体育各类适合舞台表演项目均可。

3.以群体节目为主,节目时长5分钟以内。积极鼓励原创。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

     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在网页下方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将报名表和节目视频上传至邮箱:qsngqwb@sina.com或dlsqsng@126.com。

     2、电话报名

83604644,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

晚会将于2016年12月18日现场录制,2017年1月20日通过大连市青少年宫官网和大连高清导视频道播出,同时开展“我最喜爱的网络春晚节目”评选活动。

活动期间,还将举办大连市青少年才艺大赛,包括最美童声、舞蹈大赛、主持人大赛、器乐大赛,欢迎参赛。

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光影青春”青年微视频创作季

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光影青春”青年微视频创作季

各驻青高校团委,各区、市团委,各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适应信息化深入发展对青少年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组织形态、动员模式产生重大深刻影响的新形势,团市委、市青联、市学联联合下发了青团发〔2016〕15号《关于举办全市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的通知》,通知规定大赛参赛作品类型分为三类,动画短片、漫画和微视频。

按照通知要求,微视频比赛将由主办单位联合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所属媒体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爱青岛手机客户端组织开展“光影青春”2016青岛市青年微视频创作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基本内容,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通过创作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新媒体作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大赛时间

2016年6月至10月

三、参赛资格

凡是年龄在18岁至45岁,有创作能力的青年均可参赛。

四、作品要求

本届大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参赛者可围绕该主题,创作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展现青年积极向上活力的微视频作品。

参赛作品视频内容可展现青春故事、城市发展、校园生活、幸福瞬间等。

参赛作品要求:

1、格式要求:需提供AVI高清视频格式文件。

2、视频时长:片长3分钟到20分钟均可。

3、剧本提报:上传视频同时请另附剧本或创意文字说明,不上交剧本文字说明团队或个人视为自动弃权。

4、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不限。

5、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6、参赛者不得提供以下内容的参赛作品,如有违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含有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4)违反本比赛其他规定。

五、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有三种方式:

1、将作品送至所在区、市团委、市直团委,由区市团委、市直团委统一上报至团市委宣传部(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611房间),联系人:孙健,联系电话:85913032。

2、将作品上传至大赛指定邮箱:532531395@qq.com    请注明报送参赛作品。

3、将作品刻盘寄送至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0号广电大厦音像资料馆205-2办公室),联系人:关睿,联系电话:15689960327,85702219。

同一位参赛者可以创作不同作品重复报名。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六、赛程安排

2016-07-04_210039

 

七、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立优秀组织单位奖项,颁发奖牌。

参赛作品分别评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获奖作品主办方具有优先使用权,并由主办方与获奖选手签订版权使用协议,给予版权使用费(含税),奖项允许有空缺。

一等奖:1名,授予证书及10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二等奖:2名,授予证书及8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三等奖:3名,授予证书及5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单项奖:8名,授予证书及2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八、活动要求

1、各高校团委、区市团委、市直团委要高度重视,将大赛的发动和宣传列入工作计划,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规划,确保落实,共同办好此次大赛。各高校团委报送微视频作品不少于2件,各区市团委、市直团委报送微视频作品不少于1件。

2、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大赛赛程等内容如发生变动,将在爱青岛手机客户端及团市委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3、团市委及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对参赛作品拥有展播、宣传的无偿使用权。对已支付版权使用费的获奖作品拥有全部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市委。

团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0532—85913032

邮箱:qdgqt@126.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611房间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联系人:关睿

联系电话:0532—85702219

邮箱:532531395@qq.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0号广电大厦音像资料馆210-2

附件:关于举办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光影青春”青年微视频创作季的通知及报名表

共青团青岛市委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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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我爱XX”图文征集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我爱XX”图文征集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为更好地宣传首届株洲艺术节,配合办好2016年“欢乐潇湘·欢乐株洲”群众文艺汇演活动,同时也为了给广大市民搭建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调动市民的参与热情,按照《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我爱XX”图文征集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7月—8月

二、征集内容

1、征集内容为图片或视频。其中,视频的时长为3—5分钟,图片需500万像素以上,所有的征集内容需配200字以上的文字解说。

2、图文主题须跟本次株洲市首届艺术节和“欢乐潇湘·欢乐株洲”群众文化活动有关,以参与群众文化给人带来的快乐为主,要求真实、感人、积极、健康。

三、参与方式

征集图文可以通过关注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的网站、公众号及微博进行投稿,也可直接将图片、视频资料邮寄至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最佳活力奖等奖项。由活动组委会统一颁发奖证、奖杯。

五、评选机制

活动组委会将担任评审工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评分,确保本次比赛公开、公平、公正。

六、宣传推介

评选结果将在“韵动株洲”、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联系电话:26868203(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联 系 人:黄伟(13975332728)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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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根据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于2016年举办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16年6月—12月

二、参赛对象

市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学、文化(广告)公司以及在株洲生活、学习、工作的微电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0月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纪录片、专题片、故事片、电视散文、MTV、动画片等各类影像作品均可参赛。

3、作品格式不限,清晰度必须达到高清。

4、作品时长为3到12分钟。

四、赛事安排

此次微电影大赛分为初选征集(即初赛)、决赛评选和作品巡展等阶段。

1、初选征集(6月—8月):此阶段即大赛初赛阶段,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最终每个县市区统一推荐选送3—5个优秀作品参加决赛评选。

2、决赛评选(9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对各县市区推荐选送的优秀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同时,进入决赛的优秀作品将上传到网络平台接受大众投票。

3、作品巡展(10—12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大赛优秀作品在各网站、电视台、电影院展播,并在市内各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巡展。

五、评审工作

1、活动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工作。评委会由专家评审、媒体评审和网络投票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30%、30%。其中,专家评审由省、市影视、文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媒体评审由省、市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网络投票将在大赛指定网站进行。

2、本次大赛将设最佳故事片金奖、最佳故事片银奖、最佳纪实片金奖、最佳纪实片银奖、最受大众欢迎作品奖(网络奖)。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等若干单项奖。

六、作品报送

1、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2、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初选作品后,填写表格、刻制碟片或者存储U盘,统一报送活动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微电影大赛组。

联 系 人: 龚   琳    尹德胜

联系电话:28686261  28686263

邮    箱:605836365@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B803室

附件: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作品报送表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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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

各高等学校:

中宣部宣教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将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通过征集展示主题微电影的方式,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委宣传部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高校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创作并报送微电影作品。范围包括剧情微电影(微视频)、纪实微电影和动画微电影,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组织方将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向社会发布,组织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各类社会媒介集中展映展播,并适时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奖。

各高校要利用自有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该主题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动员相关专业师生积极参与。具体报送要求及相关材料请在湖北省教育厅官网下载(http://www.hbe.gov.cn/)

请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省委高校工委宣传处(省教育厅思政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904室,汇总后统一报省委宣传部。同时,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bgxgw@163.com。

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王立彬,电话:027-87328219。

附件下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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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

第六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第六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方案的通知》(云高工学〔2016〕9号)要求,积极引导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举办第六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承办单位: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二、参赛对象

全省高校在校大学生。

三、比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透过视频来呈现对生活、对社会、对人生的思考与认识,再现大学学习生活中的点滴精彩,展示生活中令人感动、启人深思、让人感悟的人和事,展现年轻一代敢于担当、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

(三)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视频:原片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格式可为MPEG、MP4、MOV、AVI文件。提交作品请以MPEG或AVI格式刻录为数据光盘,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四、比赛流程

(一)初赛。10月14日前各高校完成校内选拔,每所学校推荐1部优秀作品,并刻成光盘,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至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二)复赛。10月31日前,省委高校工委将所有通过审核的参赛视频等资料上传云报党政新闻客户端。省级复赛采取“专家评审+网络人气”相结合方式进行。省委高校工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云报党政新闻客户端负责对参赛作品制作专页进行网上传播,开展点赞活动。同时省委高校工委在大学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微云学工”(二维码见附件2)上传播。专家评审成绩占80%,点赞成绩占20%。根据综合成绩最终确定名次和奖项,获奖的作品将推荐参加亚洲微电影节。

五、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将活动具体负责部门、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回执(附件3)于6月16日前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二)第六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官网为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njy.cn/chn201004071101502/)和新华网云南频道(http://www.yn.xinhuanet.com/),所有活动具体通知和相关信息请关注官网“2016第六届云南省高校文化节”专栏。

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

联 系 人:戴   敏

联系电话:0871-65101713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联 系 人:罗金文

联系电话:18808839880

邮寄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

邮    编:677099

附件1.2016云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

附件2.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各高校具体负责部门回执

附件3.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官方微信二维码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

为了能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绿色建筑,普及绿色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的深入开展,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现面向绿建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绿色建筑视频文案,现对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活动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个人或集体创作均可投稿。

二、征集时间:2016年6月3日至6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自拟,总体能够全面展现中国绿色建筑内涵,写实或写意风格自定。

2、文案可供制作8-15分钟的动画人物视频,字数不限,注明文案主题、风格、创意思路、视频解说词正文。

3.文案作品形式以Word文本或PPT形式提交。个人应征请在文案后注明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及邮箱;公司应征请在文案后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姓名,主创人姓名及职务,公司联系电话及邮箱。

4.应征文案应为应征公司或个人原创,如产生版权纠纷,需由应征方自行承担责任。

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应征文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59466421@qq.com , 邮件标题为:“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主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

四、合作联系

如您有合作意向或赞助意向,请联系:刘志勋,电话:010-58933142-806;手机:1870127833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大院乙2楼南侧4楼。

五、声明

1.应征内容应为原创作品。若创意或文案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如主办方发现投稿方存在抄袭、剽窃行为,则有权取消投稿方的参赛资格。

2.主办方将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并对评选出的入围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

3.创意文案一经选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各项内容的相关要求。

5.未尽事项,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关于征集绿色建筑视频文案的通知.pdf

“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

“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青少年中营造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环境与争做道德模范的社会氛围,传播身边一切向上、向善的人和事,传递温暖,凝聚力量,推动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将举办“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共青团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

大连广播电视台

大连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主任:

张延松  共青团大连市委书记

副主任:

李长吾  大连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孙晓峰  共青团大连市委副书记

王  陆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曲大钧  大连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郭喜财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总经理助理

张晓丹  大连工业大学团委书记

傅寒松  大连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总监

郑  军  大连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成员:

唐  茹  大连团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李士光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云应用中心经理

全绍华  大连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

孟凡锐  大连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品推中心总监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大连地区所有青年电影爱好者(含所有在校大专院校学生),参赛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是编剧、导演、制作3类人员)年龄均须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以后出生)。

注:本次大赛下设“青年组”和“学生组”两个比赛组别。主创人员多为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学生组”。

三、时间安排

1、报名及作品征集期(2016年6月~2016年10月);

2、作品评审(2016年11月);

3、作品展映(2016年7月-12月):大连高清互动平台、大连高清导视频道、天途云APP、移动数字电视、大连团市委网站随时播放参赛优秀作品。

四、作品上报时间及方式

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作品上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团市委网站(http://www.dlyouth.gov.cn/),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dlpu.edu.cn,并进行打印填写(禁止手写),报名表需打印3份,连同参赛作品成片DVD光盘一张(成片规格:1280×720像素以上,MP4或mpeg格式;同一单位有多部作品参赛,每部作品单独一张光盘,标清作品明细),一同寄送至大连工业大学团委。

邮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工业大学轻工苑1号综合楼A座810室团委会收。

联系电话:0411-86323793   联系人:王晨阳

五、作品要求

1、作品须鲜明体现引导青少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上向善的主题。

2、参赛报送作品为范围内有关机构及个人制作的中文微电影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作品各个环节全部由参赛团队创作并制作,不得抄袭,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5、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6、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明确的主题和完整的片头、片尾故事情节,须为画面配上普通话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同时附上中文简体的对白及旁白剧本,以方便评审。作品时长5-20分钟(动画类影片时长可低于5分钟)。作品格式分辨率为720p以上(1280×720)。上传视频文件大小在2G以内。

7、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六、奖项设置

1、专题类奖4名(10000元或等值奖品):最佳故事片奖、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公益短片奖、最佳动画片奖。

2、单项奖6名(1000元或等值奖品):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

3、作品类奖项(分组别):

青年组:一等奖1名(10000元或等值奖品)、二等奖3名(3000元或等值奖品)、三等奖5名(2000元或等值奖品);

学生组:一等奖1名(10000元或等值奖品)、二等奖3名(3000元或等值奖品)、三等奖5名(2000元或等值奖品)。

4、入围奖(天途云VIP会员资格一年):对于积极参与本次大赛的单位、团体及个人,并且参赛作品进入复赛环节的,设立入围奖若干。

5、组织奖:对于积极组织参与本次微电影大赛的单位和团体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6、全民点赞“最具人气奖”5名(2000元或等值奖品):本次大赛入围作品将全部呈现于大连“天途云”平台(包括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网友可登陆“天途云”平台对喜爱的参赛作品进行点赞,以赛事评审时间为截止时间,累计集赞数前五名的作品将颁发“最佳人气奖”。

除奖品外,以上单位及个人均将获得主办方办法的证书或奖牌

七、作品版权归属

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需具有原创性,大赛组委会将不对参赛作品引起的版权纠纷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宣传权和出版权;一经参赛即视作接受本比赛细则之全部内容,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力。

“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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