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作品征集

“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作品征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快青海文化名省建设,同时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三区建设,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以“青海影视产业创意园”为依托,举办“印记高原·分享大美”首届微电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印记高原·分享大美

二、活动意义

以微电影的形式宣传和讴歌赞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重任、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和事,传递正能量、歌颂真善美,以此激发全省各族人民对新青海、新家园的热爱之情,推动我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展现我省和谐社会建设魅力,讲好青海故事。

三、组织机构

主办: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承办:青海影视产业创意园

青海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青海奥卡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亿轩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金麒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星萃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

省内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影视制作机构、各单位影视宣传工作者、各专业视频创作者、草根原创作者。

五、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5日—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2016年9月15日截稿;

第二阶段:作品展播2016年9月16日至10月25日。

第三阶段:奖项评选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六、作品要求

1、片长:20分钟以内;

2、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

3、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画质、格式为MP4;

4、参赛作品需附竖式海报一张(电子档);

5、作品积极传播正能量、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寓意深刻、富有创意、形式新颖、构思巧妙、有一定的视觉冲击,主要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重任、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各类故事;

6、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七、评奖方式

组委会将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评选出:

一等奖作品1部、二等奖作品2部、三等奖作品5部、优秀编剧奖1名、优秀导演奖1名、最佳男演员奖1名、最佳女演员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剪辑奖1名、最佳摄像奖1名、最佳风尚奖1名、优秀组织奖1名 。

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八、参与方式

登录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详细填写微电影大赛参赛报名表(责任人签名必须手写);将填好的纸质报名表、参赛作品高清视频正片、照片、海报、剧照等电子版资料刻录成数据光盘,邮寄或送达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44号青海影视产业园12楼

收件人:“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邮编:810000

联系电话:0971-4298888

联系人:马女士

QQ群:565129653

九、活动声明

严禁作者采用任何不法手段参与本次评选,如抄袭、盗用等。所有参加评选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因评选作品所导致的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出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2016年6月1日

“印记高原 分享大美”2016青海首届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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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卫”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

“美丽中卫”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

中卫建市以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美丽中卫建设行动计划和节能环保行动计划,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保治理成效明显,统筹城乡步伐加快,“宜居、休闲、生态美”成为中卫靓丽名片。为充分展示中卫市秀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淳朴的城乡民风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以电视和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通过微电影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中卫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提升“美丽中卫”在国内外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美丽中卫”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9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以“美丽中卫”为主题,以“宜居、休闲、生态美”为重点,艺术地展现中卫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要求作品融入中卫元素,贴近身边生活,讲述身边故事。要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故事性、艺术性、观赏性。

2.参赛作品类型为微型影片、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建议分辨率1080P (1920×1080),格式为mpg,视频文件大小在2G以内。需为画面配上普通话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同时附上中文简体的对白、旁白剧本及创作人员名单(含导演、制片、摄像、编剧、剪辑等),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WORD格式,尺寸为A4纸张),以方便评审。

3.参赛的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责任由申报人负责。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低俗、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三、参与方式

参赛者需将相关材料刻录为DVD数据光盘并附纸质《“美丽中卫”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申报表》(可在中卫新闻网下载)。各县(区)参赛者向住地所在县(区)党(工)委宣传部(党群部、综合办)报送作品,收集的作品由各县(区)党(工)委宣传部(党群部、综合办)整理审核后报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寄或直接报送方式参与征集。地址:中卫新闻传媒中心总编室(邮编:755000,联系人:保永琴,联系电话0955-7015271)。报送资料注明“美丽中卫微电影征集”字样。

四、评奖方式

本次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评选采用评委打分与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大众投票选出入围作品,再由专业评委和大众现场投票选出最终奖项。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将颁发奖金和证书。

请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推荐,积极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征集活动。社会影视制作机构和影视制作爱好者围绕大赛主题可积极参赛,遴选优秀作品上报。本次作品征集情况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中宁县、海原县各推荐优秀微电影作品不少于5部,沙坡头区推荐作品不少于3部,海兴开发区及市直各大口党委部门推荐作品不少于1部。

中共中卫市委宣传部

中卫新闻传媒中心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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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3.联合承办:

文化厅信息中心

广西综路传媒集团

南宁电视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电台·经典1049

广西美术馆

广西彩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多家合作单位加入中)

4.协办单位:

南宁市群众艺术馆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

北海市群众艺术馆

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玉林市群众艺术馆

百色市群众艺术馆

贺州市群众艺术馆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崇左市群众艺术馆

 (二)领导机构

1.大赛组委会。

2.组委会秘书处。

3.大赛评审委员会。

三、比赛形式

(一)组织办法

1.分赛区。各设区市设立分赛区,承办本分赛区的作品征集、赛事的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可以通过招商及合作等形式吸收社会资源赞助赛事。

2.网络功能。将广西微电影官方网站重新改版,将所有赛事活动、作品等展示于其中,并将接受网络报名和上传作品。在网站上进行大众投票,投票作为作品评选的参考指标之一。

3.每月之星,新增的赛事内容—“每月之星”,组委会从每个月中选出当月投交的优秀参赛作品1-3部为“每月之星”,作品在官网的首页作推荐展示并接受大众点赞。“每月之星”的作品获得直接进入复赛的资格。

4.优秀作品展播

(1)赛事期间,不定期举行优秀影片展。将阶段性评出的部分优秀影片公开展映,并邀请相关主创团队到场领奖、观片交流。

(2)将参赛作品引进广西文化厅“周周演”项目内,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明星剧场进行公益性的公开放映。

(3)将参赛作品授权于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用于社区、学校、广场等地进行群众性的公益放映等活动。

5.总决选及颁奖晚会

时间:2016年12月。

地点:广西南宁民歌湖广场(暂定)。

对晚会进行电视直播和网络视频直播,邀请获奖的主创团队赴现场领奖。

 (二)评奖方式

1.大赛组委会负责统一制定大赛评奖办法。

2.组委会组织专家从各地报送的作品中评出各奖项。获得奖项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奖杯和作品创作补贴。

3.为使大赛公平、公正,请驻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奖项设置

1.参赛作品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作品。

2.参赛作品中评出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后期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奖项。

3.获奖团队及个人

(1)获奖作品优秀团队将有机会获得为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拍摄或出演公益宣传片的机会。

(2)获奖作品将获得推荐参加国内外各类微电影比赛的机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报名者年龄、专业不限。

2.作品题材不限,但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杜绝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应确定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4.作品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576(高清格式为最佳),并设置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5.参赛作者需报送作品格式为avi或mpg,并如实填写参赛登记表,连同作品视频文件、作品剧本及介绍一并以数据光盘或U盘报送。

6.影片将按以下6个类别分别报送:

(1)故事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2)动画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广告类,时长不超过5分钟;

(4)音乐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记录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6)手机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本次大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完整的使用权(非盈利性用途)。组委会不承担因作品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作品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可通过线下邮寄或官网报名的方式。

1.报送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5日。

2.报送地点:

(1)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1-4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28554; 18607710201。

邮箱:gxqymsb@126.com。

(2)分赛区作品递交地点:全区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

(3)官方网站报名:www.gxwdy.net(新版官网改版中)。

(4)官方微信号:gxwdyds

广西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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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届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大赛

湖南省首届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大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19”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宣传部关于丰富网络文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要求,引导全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全省网络视听新媒体主阵地建设,鼓励相关媒体单位和个人生产制作、传播一批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

(含微电影),通过网络(网站)宣传展示“湘人、湘土、湘情”,并切实在学校、青少年人群中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经省委领导同意,2016年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广播电视台决定共同举办“湖南省首届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大赛”,并将大赛纳入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主办的2016年湖南省第五届网络文化节,作为一项重要子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立足网络视听节目精品传播,展示“湘人、湘土、湘情”,共筑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湖南广播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芒果V基金公会

湖南红网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教育电视台

星辰在线等

(三)协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潇湘电影集团等

(四)成立湖南省首届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大赛组委会,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担任主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

三、参赛对象

(一)省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二)各省直部办委厅局;

(三)公检法、教育、医疗、邮政、民航、交通、铁路等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

(四)各普通高校(以校为单位选送作品);

(五)网络视频、DV影像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根据网络视听节目特点,设立网络专题片、微电影、网络纪录片三大类评比项目。其中,网络专题片节目(栏目)含动画片、创新类电视节目、音频类节目、创意先锋类、公益类视频等。

(一)主题鲜明,导向正确。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播湖湘文化的主题,着力在以下方面推出精品力作:

1.突出展现湖南各行各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

2.积极宣扬依法治国、崇尚廉洁的价值观,营造人人守法、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及地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湖南故事、身边故事,传播好中国精神;

4.深入挖掘普通湖南人热爱国家、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友爱互助的感人事迹,展现他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二)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参加推选的作品要求具有时代特点和网络特色,采用广大网民喜闻乐见的、适于网络传播的作品形式。要讲好故事,注重节目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的统一,避免空洞化、模式化、套路化。凡是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创作,台网同步播出,或在信息网络首播,专为此次活动创作的适用于网络传播的作品均可参与。

(三)节目报送格式。为满足信息网络展播要求,请按如下格式报送:

1.音频类。统一按照“文件名.MP3”或“文件名.WAV”格式,与作品文案的Word文稿一并报送。

2.视频类。统一使用MPG、MPEG、WMV、AVI、MOV等常见格式。动画、flash作品按照最常用格式报送。

四、大赛工作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征

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所有报送作品均可参加2016年度各种奖项总评选。

(一)作品制作、征集、报送、评比及展播工作安排。

1.作品报送及媒体展播展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广泛征集作品,初审通过的作品将在芒

果TV、红网、华声在线、湖南教育电视台官网等大赛活动官网展播。其中,各普通高校的校园微电影作品的征集展播等工作由湖南教育电视台负责,并由湖南教育电视台统一征集遴选后报大赛组委会参评。

2.网民投票及年度作品总评选(2016年4月1日—7月31日)。汇聚全年度参赛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微信点赞,结合专家集中评审意见,综合评出年度各类别奖项优胜作品名单

(评选方案另行制定)。

3.集中展播,获奖作品将在全省主流媒体、门户网站进行专栏、专题式展播,同时,推荐获奖作品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的评奖和展播活动,集中宣传展示我的得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作品),扩大社会影响。

(二)宣传推广

由湖南广播电视台负责制作制作大赛主题宣传片,并在省级主流电视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由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大赛的展播推广,将按

大赛的要求,做好大赛官网的运营及相关技术支持(建立并维护大赛微信账号),并开设专门的展播窗口。

(三)召开表彰大会

大赛结束后,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全面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参赛方式

征集推选活动网络总平台设在芒果TV。作品报送和参与互动办法如下:

第一步: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hunantv.com/)或登录微信公众号,阅读大赛章程,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签署版权承诺书。

第二步:报送作品。将作品、填好的表格、海报(JPG格式)三个文件,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

1.邮寄作品。将报送作品存储到U盘中,邮寄至活动组委会。(注明“湖南省首届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微电影)大赛”字样)其中,普通高校的

微电影专项办公室设湖南教育电视台。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鹰文化城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北院)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

邮编:410003。

高校微电影报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77号

湖南教育电视台,邮编:410007。

2.邮箱方式。以邮件附件方式投稿至大赛指定邮箱:(具体邮箱地址XXXXX)。邮件标题注明

“作品名称+单位(个人)”,同时提供版权承诺书的签字盖章扫描件。

3.FTP推送。第三步,通过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平台查看作品展播状况,参与网络投票、作品点赞、互动交流。

六、奖项设立及奖励方式

(一)奖项设立

本届大赛设立网络视听专题片(节目、栏目)、微电影、公益类视听节目三类。增设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网络人气奖(由网站投票决定)和校园最佳网络作品奖等奖项。

(二)奖励名额

三类奖项分别设立一等奖

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网络人气奖各1名,校园

最佳网络作品奖3名。

(三)奖励方式

1.推荐获奖作品参加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的评选。

2.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金。

3.入围作品将获得在红网、芒果TV、华声在线等网站展播。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好导向。举办全省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大赛,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是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网络文艺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坚持积极健康的网络视听节目导向与坚持公平公正的活动原则结合起来,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本届大赛由省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承担各分类作品的征集、报送、评比、展播等工作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大赛圆满成功。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督办,确保工作运行顺畅、大赛圆满成功。

(三)创新形式,提质升级。开展湖南省首届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大赛要以网络和网民为主体体现网络特色,突出互动参与,把大赛办成网民欢迎的赛事。各项承办单位和各新闻媒体,要贴近网民实际、贴近网民生活,广泛发动网民参与,增强大赛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推动大赛提质升级,进一步推动我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事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我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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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大赛

“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大赛

根据中宣部的要求和部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举办“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广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视频(电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德行天下·微影故事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12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单位成立活动组委会。

四、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内容: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讲好爱国故事;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密联系生产生活实际,讲好创新、敬业、诚信等企业精神故事;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华文化的精神和价值,讲好家风家训、乡贤文化故事;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和凡人善举,讲好崇德向善的感人故事;传递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情感和正向能量。

2.作品要求:参加大赛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严禁剽窃、抄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3.格式标准:影片时间3-30分钟,MPG、MOV等视频格式,分辨率要求高清。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字幕必须为简体字,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作品按照时长分别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进行报送。

4.参赛作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参赛单位在广西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创人员为广西户籍人员,或在广西居住、生活一年以上非广西户籍人员,或者是广西学校在校学生;作品以广西为主拍摄场景地,反映广西题材、对广西进行正面宣传。

5.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年1月1日后出品。

五、参与方式

本次大赛作品须邮递快件或直接送达。参赛者先登陆大赛官网(新浪广西http://gx.sina.com.cn/)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完整作品、电影海报或者截图(JPG格式,须大于500K),用光盘或U盘装载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69号新华大酒店304房广西电视台新媒体部(注明“微视频大赛”字样)。联系人:谭江13877151198,张虎18978949006。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报送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提名奖10名;单项奖最佳导演奖1个、最佳摄影奖1个、最佳剧本奖1个;优秀奖若干。本次比赛专设青少年组(18岁以下)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七、活动安排

1.作品报送(2016年6-8月)。6月初开始广泛征集作品,9月上旬开始进行初选,入围的参赛短片将于比赛期间在大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播放。

2.网民投票及作品总评选(2016年9-10月)。汇聚全年度参赛作品,进行网络投票,结合专家集中评审意见,综合评出年度优胜作品名单。

3.颁奖盛典(2016年11月)。举办首届广西“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微视频(电影)大赛颁奖典礼。

4.优秀作品向全国推荐及展播展映(2016年11-12月)。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大赛。

联系人:黄程斌、伍爱春。联系方式:0771-5885920(电话)、5883259(传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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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

2016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东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新蓝网)、杭州米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电影家协会、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杭州爆米花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评奖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网络视听业界知名人士参加评审。

二、活动主题

大赛以“绿色、创新、梦想、励志”为主题,通过精彩感人的影像,寻找感动、传递温暖、凝聚正能量。在G20峰会背景下,展示浙江创新、开放、绿色、发展的新风貌;本次大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发掘微电影新力量,汇聚青年电影人才,推动微电影产业发展。

三、奖项和奖金设置

1.作品奖

一等奖1个    奖金5万元

二等奖5个    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15个   奖金各5000元

2.单项奖

最佳导演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摄影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编剧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各1人   奖金1万元

3.最佳短视频奖

G20主题获奖微电影:奖金各5000元

4.新锐导演扶植基金6万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类型为微数字化视频,内容须围绕反映全国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等相关元素进行创作,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展现各地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改革发展成就和人文故事等。参赛作品应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构思巧妙、积极向上,着力刻画最美人和事、讴歌人间真善美。本次大赛特设“携手G20•城市十分钟”微视频单元,号召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周围时事热点。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

具体要求:

1.原创作品需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时间在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2.原创短视频单元作品时间在10分钟以内;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4.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

5.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6.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五、活动安排

1.大赛暨新锐导演扶植计划启动(5月初)

2.报名征集期(5月初~8月31日)

3.评选期

(1)初评(9月中旬)

(2)中评(9月底)

(3)定评(10月中旬)

4.颁奖典礼(10月底)

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陆新蓝网(www.cztv.com),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参赛作品成片。(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网络上传为rmvb、mov、MP4、mpeg格式。)

2.寄送报名:登陆新蓝网(http://www.cztv.com),下载报名表,并进行打印填写(禁止手写),报名表需打印五份,连同参赛作品DVD光盘一张,一同寄送至: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4号C座103新蓝网,邮编:310005。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七、作品展示和版权归属

1.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该参赛作品使用权。

2.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以及其它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展播不局限于网络平台(例如影院/电视台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作品。参赛者需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5.组委会保留对其它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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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招募

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招募

为推动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工作的协作和交流,全面促进戏剧教育发展,在北京团市委和北京戏剧家协会的指导下,北京市青年宫组织发起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现联盟招募工作与首届北京青少年戏剧大赛报名工作同步启动,报名工作即日起,至7月1日截止。诚邀首都各区县中小学、有关社会机构、文化企业、演出剧场(院)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联盟成立的目的在于以青少年戏剧教育的实践与展示为着力点,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性戏剧文化活动,推动戏剧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联系首都各相关戏剧教育机构的有效机制,促进和深化国内和国际的戏剧教育交流、协调与合作,实现戏剧教育工作的业务交流和资源共享;为相关中小学、企业、机构及专家学者提供一个共商戏剧教育开展、戏剧文化普及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开放沟通交流平台。

今年10月中旬,首届北京青少年戏剧大赛期间,将举办青少年戏剧教育研讨会,并举行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成立仪式。届时,将邀请和组织首都教育界、艺术界、文化界嘉宾,与各区县教委、中小学负责同志等,就如何开展青少年戏剧教育进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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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西城第九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美丽西城第九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各地市电影(影视)家协会、省直相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影视制作(文化传媒)公司:

为推动我省微电影创作的发展步伐,用微电影的镜头记录美丽中国,展现人民为梦想奋斗的精神风貌,鼓励青年原创作品,挖掘、培养和储备青年影视人才,同时挖掘优秀的微电影剧本创作人才,促进微电影精品创作生产,山东省电影家协会将举办“美丽西城”第九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作为省文联主办的“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的重要活动之一,本届大赛将在以往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继续打造我省青年文化艺术领域的知名赛事品牌。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组委会

济南市委宣传部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舜  网

济南新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山东沐文尔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人民日报山东分社、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山东艺术》杂志社、舜网、大众网、齐鲁网、鲁网、时代影视、济南日报、济南时报、都市女报、济南电视台、济南广播、优酷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爱济南客户端

艺术顾问:

著名表演艺术家、山东影协名誉主席 李保田

二、大赛主题

光影青春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新闻发布会和媒体宣传及颁奖典礼期间嘉宾接待服务、优秀微电影剧本评选、优秀微电影作品评选、颁奖典礼等各环节的内容审定及组织主持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办公室由宣传组、会务组、外联组、大型活动组及后勤保障组组成。评委会由艺术顾问、主席及评委组成,成员为国内外知名影视界专家、学者担任和主办单位领导,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各大专院校师生、专业影视文化公司、微电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赛要求

1、题材要求: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健康,具有时代精神,以思想性、观赏性与创造性相统一的原则,围绕“中国梦”的主题,从不同的侧面反映波澜壮阔的祖国在奋进的过程中发生的丰富多彩、鲜活多姿的动人故事,如志愿服务、生态环保、尊老助残、爱心传递等,倾诉爱国情怀、记录身边感动、讲述凡人小事,讴歌奋斗人生,塑造道德模范,刻画最美人物,以此彰显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围绕“美丽西城”这一命题,鼓励创作包含西城元素的原创作品,涵盖西城人文故事、西城自然风光、西城文化景观等均可。

2、制作要求:作品分别制作成MOV、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FLV格式标清影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200兆,此格式视频上传网络,用于网络观看和投票评比)

3、参赛作品时长要求: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均限10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

4、作品创作时间:2015年1月1日—2016年6月20日之间拍摄的作品。

5、作品分类:

(1)、故事片(2)、纪录片(3)、动画片(4)、公益片

六、奖项设置

(1)学生单元:

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和公益片各设一、二、三等奖。

(2)社会单元:

该单元接收故事片和纪录片,共设一、二、三等奖。

(3)导演奖、表演奖、摄影奖和剪辑奖。

(4)优秀编剧奖:

为鼓励原创,设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和优秀剧本奖(奖金1000元)。

届时,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作品数量与质量确定具体奖项数量。

(5)最佳网络人气奖包括:最具人气影片1部。

七、参赛方式

①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纸质大赛《申报表》;参赛者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舜网http://www.e23.cn/微电影大赛官方页面、西城集团官网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jnxbxc.cn/或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shandongfa.org.cn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页面下载申报表(复印有效)。

②该作品的文学剧本,字数3000字以内;并附300—500字的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按照剧本格式编写,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

③注明作品名称的U盘,包括以下内容:

★电子《申报表》。

★电子版文学剧本。

★参评作品的高清、标清全片。

★15秒高清片花。

★作品尺寸为50*40(cm),存储格式为*.tif,不得低于300万像素的海报、剧照、主创人员(编剧、导演、男女主角、摄影、剪辑等)的彩色近照1张(生活照或工作照均可)。

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与腊山河西路交汇处济南报业大厦四楼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67976844、67976362

八、日程安排

(1)、作品征集:2016年3月1 日—2016年6月20日

(2)、网络投票:2016年6月25日—7月5日

(3)、专家评奖:7月

(4)、颁奖典礼:2016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5)、巡回展映:2016年10月

九、版权及有关问题特别说明

山东影协将协助和支持获奖微电影作品的深度推广:

(1)获得一等奖的微电影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直接推荐参加山东省文艺界最高奖——“泰山文艺奖”电影类的初评。

(2)所有获奖选手均由大赛组委会推荐在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山东电影制片厂及省外影视剧组中,担任相应职务和角色。

(3)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国内外电影节短片单元的展映或比赛。

为保证大赛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山东省文联、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组织省内外电影导演、表演、评论、技术等专家、院线负责人、发行业负责人等组成评审委员会。

参赛组织和个人拥有参赛作品完全著作权,并对该作品负一切版权责任。除非参赛者在填写报名表时有特别申明,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基于本次活动的目的,以复制、发行、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形式,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

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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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由湖北省台办、湖北省委宣传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暨高峰论坛,开始征集参赛作品。

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暨高峰论坛,以“温暖·中华情”为主题,旨在以微电影创作为切入点,为两岸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共同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此次大赛主要内容分为三个版块: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导师制创作营、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和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

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导师制创作营

本次微电影创作营,将特邀台湾著名导演廖敬尧、台湾艺术大学电影学系副教授何平、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怡、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张雅欣,组成“金牌导师团”,实施导师负责制,给怀揣着微电影创意和梦想的两岸青年提供免费特训、全程指导的机会。

5月17日起,海峡两岸青年学子可选择喜爱的导师报名,邮寄独立创作的作品到各导师联络处,由导师挑选优秀的学员进入导师训练营。每名导师将带领2到3支创作团队,同一时间赴湖北随州(炎帝故里寻根节前后进行创作素材的取景,即6月1日前后)参加微电影的摄制。

创作团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出各自制作的微电影作品,组委会将从中评出四个特别奖,并与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30部入围作品一起参与展播。

咨询详情和报名可拨打027—87122089。

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5月17日起,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开始征集参赛作品,征集截至时间为8月15日,凡去年10月1日至今年8月1日之间创作的微电影作品,均可报名参赛。据了解,前两届大赛分别征集作品200多部和500多部,本届有望超过千部。

本届大赛将评选30部入围作品角逐“金飞燕奖”、“银飞燕奖”和“铜飞燕奖”,从中评出“金飞燕奖”作品1部、“银飞燕奖”作品2部、“铜飞燕”作品3部,再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

此外,本届大赛设置6个单项奖,分别为: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具创新奖、最佳音效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咨询详情和报名可拨打027—87122089。

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

本届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将于今年9月举行,主题为“海峡两岸微电影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两岸与会嘉宾将围绕这一主题,分析探讨两岸微电影产业的发展现状、微电影的媒介特性、微电影发展的政策管理及微电影创作、生产、传播和文化影响力等方面的信息和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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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都明珠·美丽梅县”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

“客都明珠·美丽梅县”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广大电影爱好者进行微电影创作,汇集具备文化创新的精神作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展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风貌。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宣传部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客都明珠·美丽梅县”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

一、征稿时间

2016年4月21日—11月30日。

二、参赛对象

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广大视频爱好者、院校师生、影视制作公司、专业视频创作者、网络工作者、草根原创作者及相关团体或个人。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2016年1月1日以来摄制,时间长度为5–2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参赛作品规格需适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并单独以无损格式储存于光盘中,以备选用;所有作品均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2、题材不限,与梅县的经济、社会、文化、人物、事物、事件、生活相关。

3、作品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宣传正能量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参赛者报送的作品数量不限,但不得一稿多投。

5、参赛者须填写参赛登记表,参赛者无须支付报名及后期评选费用,邮寄作品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6、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曾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大赛,如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负责。

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主办方可以将参赛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附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四、参与方式

参赛者须提供DVD数据光盘,盘内同时刻录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并注明参赛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同时将报名表格一并邮寄或送至: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区委区府大院宣传部宣传股;邮编:514700。联系人:房喻文。联系电话:0753—2589513。

五、评审方式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工作。将初选的作品通过梅县区宣传网专题登录进行公开投票,各项大奖的最终定夺以评委意见的70%与观众投票意见的30%进行最终的定夺。最终根据分值评选出最佳影片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配乐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男主角奖和最佳女主角奖等7项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获奖者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设最佳影片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配乐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各1名及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3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5000元、5000元和各2000元。

七、其他说明

1、凡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3、大赛其它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4、有关活动详情可咨询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2589513,邮箱:2417165589@qq.com。

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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