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而设计”第七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学术论坛征稿

“为中国而设计”第七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学术论坛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发展,弘扬“为中国而设计”的理念,搭建中国环境艺术设计的优质学术交流平台,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设计艺委会定于2016年举办“为中国而设计”第七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学术论坛。

本次大展暨学术论坛结合当前设计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主题定为“更新 复兴 创新”,讨论环境艺术设计在面对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等永恒性问题时所能做出的应对与回答,展览将对人类居住历史、人居现实问题、人类未来发展思路进行讨论,同时也将艺术对人居环境的柔性介入与改善纳入活动研讨范畴。

现将此次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展主题:“为中国而设计”

本届大展及论坛主题:更新 复兴 创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

四川美术学院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学术顾问:常沙娜、罗中立

主    任:徐  里、张绮曼

副 主 任:庞茂琨、蔡  强

秘 书 长:丁  杰、郝大鹏

副秘书长:梅启林、潘召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圆、马克辛、王  琼、韦  芳、龙国跃、

冯  斌、刘  波、李  宁、李炳训、杨吟兵、

陈  易、陈六汀、林学明、孟建国、咸  懿、

段胜峰、俞孔坚、贺  绚、郭去尘、郭晏麟、

黄  耘、董  雅

办公室主  任:咸  懿、丁  圆、韦  芳

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杨吟兵

展览编辑:杨  雷、李敏敏

四、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并设监审委员会。

五、展览开幕式及论坛时间:2016年10月22日

展览时间:2016年10月22日—11月4日

展览地点: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

论坛会场:四川美术学院多功能厅

六、主题释义:

更新:尊重历史、着眼当代、继承与发展并蓄,潜移默化地介入和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

复兴:不是简单地沿用古代的造型符号,也不局限于物质环境的改造方法,而是对积淀千年的生活智慧和哲学的复兴。

创新:创新并不代表与传统决裂,无论是形旧意新、还是循旧化新,都应当是传统物质元素潜在精神内涵的继承。同时,创新也不应被传统所束缚,应当以超前的创造性思维来揭示未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

七、大展作品征集:

大展拟定三个板块:

1、全国征稿入选作品展:

(1)参展人员及设计作品要求:

凡中国大陆以及港、澳、台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专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报名参加。

参展作品围绕“更新、复兴、创新”的主题,自拟题目。作品要求是近三年完成(未参加过以往“为中国而设计”环艺设计大展)的环境景观设计(含建筑)、室内设计(含家具)等相关设计作品,方案、项目、概念设计均可。注重概念设计创新,突出工程与概念结合的设计实施项目,要求送交的设计作品具有较高的设计含量,及丰富的表现手段。作品入选进入复评,家具设计需提供1:1等大样品,环境景观设计(含建筑),室内设计,请尽量提供展板、模型、影像、场景漫游等多种呈现形式。本次大展分为专业组和学生组,送交作品需注明组别。

专业组:企事业单位、个人设计师及院校教师;

学生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

(2)报名方式:

采取以u盘为存储介质保存的300dpi以上数据一份(因出版和展览需要,请制作JPG和PSD两种格式电子文件),与报名表一起以EMS方式邮寄至收件地址。请作者自留原文件,来稿不退。

参展作者须按照展板规定尺寸要求自行设计排版,参展作品原则上要求每件作品不超过3块展板,每块展板尺寸:宽为900mm高为2000mm(大展及论坛报名表可登录网站下载)。

(3)作品评选:

该板块计划展出入选作品约280件,入选作品的前70名作者(专业组约35名、学生组约35名)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作品集一本。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该板块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2、主题邀请展:

围绕“更新、复兴、创新”的主题,构建邀请引领与展评实践结合,以“传统复兴”、“自主创造”与“日常更新”为主题的三个展览板块。展览以植根于本土特征与现实的方式,做出对于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永恒性问题的应对与回答。在这三个核心案例中,贯穿了对人类居住历史的梳理,对人居现实问题的关注和对人类未来发展思路的探索。体现设计与艺术以尊重历史传承的态度,以尊重生活、柔性介入生活、改善生活的深刻意义。

3.专题展: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环境艺术发展动态报告。

八.学术论坛论文征集:

学术论坛与大展同期举行,现向全国征集学术论文。

(1)论文要求:

论文内容围绕“更新、复兴、创新”的主题,题目自拟。内容涉及环境景观设计(含建筑)、室内设计(含家具)等相关专业,观点新颖,能够结合本次大展的主题,有一定深度,可以曾经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必须注明),字数不超过5000字。

(2)论文提交:

送交论文请采取以u盘为存储介质保存的word和文本两种文件格式数据一份,与报名表一起以EMS方式邮寄至收件地址。请作者自留原文件,来稿不退。

(3)论文评选:

论文经过专家评审组评选,入选论文将编入《“为中国而设计”第七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论坛论文集》,每位入选作者获赠论文集一本。主办单位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九、截稿时间、收件地址

截稿时间:设计作品征集截稿时间2016年8月15日,论文征集截稿时间2016年7月25日(以邮戳为准)。

1、全国征稿作品寄件方式

寄件方式:指定快递EMS,不接收其它快递

收件人:杨洋

电话:023-65920070,18725633882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办公室

邮编:401331

2、四川美术学院校内师生作品送件方式

收件人:张习文、韩晶

电话:023-65921048,023-65920210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科研处

邮编:401331

十、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和论文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送参评作品和论文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二、活动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丹青扬州”第二届全国中国画(花鸟画)作品展征稿

“丹青扬州”第二届全国中国画(花鸟画)作品展征稿

扬州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二十四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文化历史底蕴深厚,自古就是文人墨客汇聚之地。明清时期曾出现过艺术繁荣的盛景,孕育了以扬州为中心的文人画家及扬州画派等,为扬州成为历史文化名城打下了基础。2015年扬州已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丹青扬州——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为树立“丹青扬州”书画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推进扬州书画艺术文化的交流和发展,2016年中国美术家协会与扬州市人民政府将在江苏扬州共同举办第二届“丹青扬州——全国中国画(花鸟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扬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扬州报业传媒集团

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

江苏凤凰艺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扬州市美术馆

扬州艺庐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朱民阳   周京新

副 主 任:杜   军   陈锴竑    董玉海

秘 书 长:李继业   季培均    王岚峰   杨世春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任   勇    孙同和    吴  骏    祁淑慧    金宏星

姜世华    徐  扬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徐  扬   吴  骏

展览编辑:胡   颖   郭利君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10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扬州市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8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18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 件 人:胡颖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4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 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工•在当代–2016•第十届中国工笔画作品展”征稿

“工•在当代——2016•第十届中国工笔画作品展”征稿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继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背景下,每三年一届的中国工笔画作品展迎来了第十届盛会。本次展览将延续上届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工•在当代”这一主题。其学术提名展部分获得了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支持。作为中国工笔画学会庆祝创会30周年的首展,我们期待更多展现时代风采的佳作涌现出来。鉴于此,现将展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工笔画学会

承办单位: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美博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学术主持:范迪安

主  任: 徐  里  冯大中  何家英

副主任:  杜  军  丁  杰   萧玉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牛克诚   王天胜   孙志钧   刘金贵  张  策

陈孟昕   唐勇力   喻  慧  谢振瓯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李高峰

办公室副主任:罗翔   徐  娟   孟宪伟

展览编辑:  罗忠宝   刘  川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规模:1、历史回顾作品40件左右。2、提名参展作品120件左右,由学术主持范迪安先生及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3、全国征集入选作品260件。

五、展出日期、地点:

2016年12月    中国美术馆(1号到9号厅展出历史回顾作品、提名参展作品、征集入选作品前60件)

81美术馆(社会征集部分200件作品)

六、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260件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工笔画收藏费:20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七、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近年(2014年元月以后至本届展览之前)创作的3件作品照片各1张(10寸),照片背面请注明:展览名称、尺寸(格式:高X宽CM)、材质(绢本、纸本或其它)、创作年代、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八、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九、复评送件要求:(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初评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罗忠宝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一、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三、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艺术瑰宝–永乐宫壁画临摹作品展临摹作品征集

艺术瑰宝--永乐宫壁画临摹作品展临摹作品征集

芮城,地处晋、秦、豫三省交界处,素有“文明之源”、“洞宾故里”、“黄河明珠”、“生态乐园”之美誉。东方艺术画廊——永乐宫壁画精美绝伦,驰名中外。先后被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授予“中国美协芮城写生基地”、“中国书法之乡”。2014年7月22日获批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依托永乐宫壁画艺术,着力打造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壁画临摹研究基地,艺术瑰宝——永乐宫壁画临摹作品展于2016年3月正式启动,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美术家和美术爱好者踊跃参展。

一、组织机构

学术指导:

中国美术家协会壁画艺委会

主办单位: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芮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芮城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山西永乐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临摹作品征集要求

1、面向全国公开征收临摹作品,广大美术家、美术爱好者均可参加,特别欢迎全国各大美术院校师生投送临摹作品。

2、作品需为永乐宫三清殿《朝元图》壁画内容,创作时间不限,作品载体不限,纸本、绢本、泥板等均可,作品4-6尺整张竖幅为佳(180x100cm,140x70cm),欢迎临摹原大作品;作品收原件(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3、提交作品时,须附明作者姓名、有效证件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邮编及作者简介、作品简介。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行打印填写《艺术瑰宝——永乐宫壁画临摹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见附件,可复印使用;投稿者可登陆网址www.rcx.gov.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未入选作品,原稿退回。

4、同一作者入选作品数量不限,对于所有收藏、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城市宣传、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5、征稿日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作品评选

1、评选方式:评选由活动主办方邀请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及时在www.rcx.gov.cn网站公布。

2、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60件左右。

3、作者待遇:入选作品全部由永乐宫壁画临摹研究基地收藏,收藏费20000元/幅,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收藏作品作者聘任为永乐宫壁画临摹研究基地签约画家,并颁发荣誉证书,凭签约画家荣誉证书10年内可享受每年一次到芮城各大景区免费采风、写生、创作一周时间的优惠政策;所有入选作品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本。证书、作品集、收藏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四、投稿地址(邮件请注明艺术瑰宝——永乐宫壁画临摹作品展稿件)

收稿地址:山西省芮城县党政大楼1105室

邮政编码:044600

办公电话:0359-3022115

联系人:肖有年13835956126  吕翼虎 13835975112

凡在征稿期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到芮城创作的在校师生均可与中共芮城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359-3022115),可凭介绍信享受区内旅游门票免费优惠,并提供创作路线咨询服务。

五、其它

1、本次展览拟定于2016年10月中旬在芮城会展中心举办。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4、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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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家协会“子恺杯”第十一届中国漫画大展征稿

中国美术家协会“子恺杯”第十一届中国漫画大展征稿

为弘扬丰子恺先生漫画艺术思想和精神,繁荣中国漫画创作,促进漫画艺术的多样化和民族化,发现和培育漫画新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和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子恺杯”第十一届中国漫画大展。展览为全国性漫画大赛,面向全国征稿,共展出作品100件。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桐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漫画艺委会

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徐 里、盛勇军

副主任:丁 杰、徐鹏飞、柳国彪、吴利民

秘书长:徐鹏飞(兼)

副秘书长:梅启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范方明、郑辛遥、咸 懿、贺  绚、褚万根

办公室主任:咸  懿

副主任:贺  绚(执行)

办公室工作人员:杨  玲

展览编辑:魏  溪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2016年10月

五、展出地点

浙江省桐乡市子恺画院

六、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100件,作品由桐乡市子恺画院收藏,税前收藏费:2000元/件。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5、  展览开幕式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将送展作品电子文件发至组委会收件邮箱,在文件名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并在邮件中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2、复评:初评入围作品组委会将进行复评,通过复评作品组委会将通知作者,将原作按要求寄至组委会收件地址,作品组委会统一装裱进行展出。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

1、参选作品风格、题材不限。

2、必须是2014年6月以后创作或发表的。

3、数字初评作品尺寸:不大于A3、不小于A4,300dpi,JPG存储。

4、纸质展出作品尺寸:50公分以下,横竖不限,宣纸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

4、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二件。

5、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

6、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7、未入选作品退还作者。

十、 收作品时间

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

1、数字初评作品

电子邮箱:zikaibei@163.com

收件人:王立军

联系电话:18601217188

2、纸质展出作品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

邮编:100733,收件人:杨玲

联系电话:13520129062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数字展览APP平台及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4月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年晋城市第十一届体育舞蹈锦标赛暨第七届体育舞蹈公开赛

2016年晋城市第十一届体育舞蹈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

晋城市体育舞蹈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6年5月2日在晋城市全民健身中心

三、媒体支持单位

中华舞蹈网 群众文化艺术网  三晋都市报 中舞网

比赛内容

(一)成人摩登舞

1、青年组:W   T   Wv

2、单  项:W

3、单  项:T

4、单  项:Wv

(二)成人拉丁

5、青年组:C   R   J

(三)少儿拉丁舞

6、少年A组:S   C   R   J

7、少年B组:C   R   J

8、少年C组:C   R   J

9、少年D组:C   R

10、少年新秀组:C   R   J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

11、少年新人组:C   R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12、儿童A组:C   R   J

13、儿童B组:C   R   J

14、儿童C组:C   R

15、儿童D组:C   R

16、儿童新秀组:C   R   J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17、儿童新人组:C   R

(每组限报12对,分一、二、三等奖)

(四)少儿单人单项

18、少年单人单项:C

19、少年单人单项:R

20、少年单人单项:J

21、儿童单人单项:C

22、儿童单人单项:R

23、儿童单人单项:J

(五)少儿女子拉丁

24、少年女子单人组:C   R   J

25、儿童女子单人组:C   R

26、少年女子双人组:C   R   J

27、儿童女子双人组:C   R

(六)女子六人组拉丁

28、女子铜牌六人组

队列舞10岁以上组:C   R

队列舞10岁以下组:C   R

29、女子银牌六人组

队列舞10岁以上组:C   R   J

队列舞10岁以下组:C   R   J

30、女子金牌六人组

队列舞10岁以上组:S   C   R   J

队列舞10岁以下组:S   C   R   J

(七)交谊舞

31、青年组(慢三、慢四、探戈、快四)

32、壮年组(慢三、探戈、快四)

33、常青组(慢三、探戈)

34、单  项:  慢三

35、单  项:  探戈

36、单  项:  三步踩

注:以上组别不足三对或三人将取消该组或并组。

(八)表演舞

注:在拉丁舞基础上,可包涵其它舞蹈元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服装可自由选择。

四、参赛规定

(一)、少儿组不接受个人报名,须由参赛代表队领队、教师统一报名。

(二)、年龄规定:

(1)儿童组:11周岁以下

(2)少年组:11—15周岁

(3)壮年组两人年龄相加80岁以上(含80岁)。

(4)常青组两人年龄相加100岁以上(其中一方不得低于40岁)。

(5)成人组双项不得跨组兼报。

(6)报名截止日期:4月15日,报名时交验户口本原件。

(7)在往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选手不得参加新人组比赛。

(8)男舞伴可更换女伴参加不同组别。

(9)儿童选手必须严格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规定着装。

(10)所有参加过市级以上赛事取得过摩登舞前六名的选手,不得报交谊舞组。

(11)所有参赛选手费用自理。

(三)、各参赛选手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比赛期间非组委会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均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五、纪律规定

(1)各参赛队如违犯竞赛纪律或纵容参赛队选手及家属违犯竞赛纪律,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批评。

(2)各参赛代表队应遵守赛场纪律,如有出现赛场罢赛、起哄、闹事等事件,将取消肇事者比赛资格。

(3)凡是参赛选手不按时检录者,将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4)比赛中如有对本次大赛评审行为等有异议者,须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交纳仲裁费200元。如胜诉仲裁费退还,否则将不予退还。

六、奖项设置

1、成人组摩登舞组别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奖金800元,奖杯、奖牌及证书。第二名颁发奖金600元,奖牌、证书。第三名颁发奖金400元,奖牌、证书。第四、五、六名各颁发奖金200元及证书。

2、成人组交谊舞各组别取六名,第一名颁发奖金600元,奖杯、奖牌及证书。第二名颁发奖金400元,奖牌、证书。第三名颁发奖金200元,奖牌、证书。第四、五、六名各颁发奖金100元及证书。

3、成人单项组、成人拉丁舞及少儿各组别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第二、三名颁发奖牌、证书;第四、五、六名颁发证书。

4、各少儿单人单项、女子单人组及新秀、新人组设一、二、三等奖取前12名(一、二等奖均颁发奖牌证书;三等奖颁发证书)。

5、六人组设一、二、三等奖取前12名,均颁发证书。

七、报名费

成    人    组                  100元

成 人 单 项 组                  50元

少儿单人单项组                  40元

少儿业余各组别、新人组          80元

女子单人组                      40元

女子双人组                      80元

女子六人组                      180元

表   演   舞                    300元

以上规定,如有变更请及时关注大赛公告或补充通知。

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联系电话: 13994707094   15713560007

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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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动梦想·中国青少年交流年暨第十三届德累斯顿国际青少年舞蹈大赛

舞动梦想·中国青少年交流年暨第十三届德累斯顿国际青少年舞蹈大赛

为了落实中德两国总理制定的“2016年中德青少年交流年”的有关内容,加强中德两国青少年在文化艺术方面的交往与交流,由德国德累斯顿市BROADWAY舞蹈家协会主办,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爵士舞等级考试中心联合主办,中国舞蹈家协会大力支持的“2016中德青少年交流年暨第十三届德国德累斯顿国际青少年舞蹈大赛”将于2016年8月21日在德国萨克森州首府德累斯顿市举行。

此次活动为了增进中国青少年与其他各国青少年的交流学习、增进各国青少年相互之间的友谊、建立中德青少年权威舞蹈交流平台,在参加比赛的同时,还可与各个团队相互交流活动,在德国著名舞蹈学校观摩学习,并参观游览欧洲各国的文化历史名城。

德国BROADWAY舞蹈家协会、德国儿童舞蹈教育联盟、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爵士舞等级考试中心热忱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少年届时参加“2016中德青少年交流年暨第十三届德国德累斯顿国际青少年舞蹈大赛”。

德国国际儿童舞蹈比赛组委会中国办公室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爵士舞考级中心

2016年1月13日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德国德累斯顿市BROADWAY舞蹈家协会

天津小丑娃国际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德国儿童舞蹈教育联盟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爵士舞等级考试中心

承办单位:新亚爵(北京)文化发展艺术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舞动欢乐节拍 梦想拥抱欧洲

三、活动特色

活动采取“大赛+游学 ”二合一的方式,舞蹈绽放欧洲、梦想拥抱世界!前沿艺术氛围、国际教育理念、多元文化汇聚、全媒体视野聚焦!一生中难忘的艺术探索,一辈子珍贵的青春记忆!最大限度的令为期11天的出访丰富多彩:

Ø 第一彩:【探索欧洲多元文化】

饱览世界文化遗产,参观最著名、最有代表性的城市坐标。为期9日深度游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具特色的国家,一次多国,感受欧洲多元文化,收获快乐的体验,成就一生中最值得的旅行。

Ø 第二彩:【体验全真课堂】

前沿的德国舞蹈艺术课堂教学体验,专业舞蹈艺术课程培训,感受不同文化的碰撞,激发对艺术学习的兴趣。

Ø 第三彩:【挑战自我新高度】

参加国际青少年舞蹈挑战赛,与国外小朋友同台竞技,不断挑战自我,开拓眼界。专业权威的国际评审给予最有用的指导和点评。

Ø 第四彩:【国际校际交流】

由当地政府支持接待,参观当地著名艺术学校,参加学校交流活动,体验欧洲先进教育理念,结识新的国外的艺术团队

Ø 第五彩:【参与素质拓展训练】

以训练营的形式加强素质培养内容,磨练意志力,学会团队协作,勇于挑战自己,激发内在潜能。

Ø 第六彩:【品牌打造品质呈现】

德国当地著名的艺术演出场馆,登上极富艺术水平的舞台,专业晚会舞美及央视导演团队打造品质出众的演出效果,中国职业艺术教育学会、中国舞蹈家协会等官方授权的专业品质背书,提升活动及比赛的含金量。

四、活动安排

1、出访日期

2016年8月18日 — 8月28日,往返11 天。

2、比赛时间

2016 年8 月21 日

3、比赛地点

德国萨克森州首府德累斯顿市

4、活动路线

1)东欧线:上海 — 柏林 — 德累斯顿 —卡罗维瓦利— 布拉格 —维也纳 —布拉提斯拉发—布达佩斯 — 回国。

2)西欧线:上海 — 柏林 — 德累斯顿 — 卡塞尔 — 阿姆斯特丹 — 布鲁塞尔— 巴黎 — 回国

注:团队只可在东欧线与西欧线中任选一条线路。

五、活动须知

参赛年龄:6岁以上

参赛分组:儿童组6 至11 岁;青少年组12 岁以上。

参赛舞种:民族民间舞、表演舞、现代舞、爵士舞。

参赛组别: 群舞(六人以上)

参赛音乐:必须是CD 盘。必须一盘一曲。

作品时长: 2 分30 秒- 4 分钟。

奖项设置:节目将由德国和其它国家选派的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舞蹈教育家组成的评判委员会,评出各个组别的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特别奖。对获奖节目颁发奖杯,对获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演员颁发相应等级的证书。

费用包含:邀请费、往返国际机票、境外生活费用、境外交通费、司机导游小费、餐饮小费、旅行社意外保险、竞赛场地保险等费用。

费用不包含:个人护照费、16 岁以下儿童父母同意监护权转让公证费和认证费、德国使馆签证费、签证服务中心服务费、签证规定的境外医疗意外保险、机票燃油附加税费等费用。

行程中如遇个人原因放弃组委会在规定行程中的景点参观、用餐等情况,相应费用不予退还。

六、支持媒体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卡酷少儿频道、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乐视、新浪、搜狐、网易、腾讯、优酷、爵士舞官方网站等

七、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7日前

报名时需提交组委会发放的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2000元人民币的报名定金,此费用含在总费用内,如拒签全额退回,报名批准后因个人原因退团,此款不退。

注:持因私护照申请签证可由德国国际青少年舞蹈比赛中国组委会办公室协助办理签证约签、网上在线填表手续(2013、2014、2015年拒签率不超过1%);按接待社规定交纳服务费200元(拒签不退);到德国使馆、领事馆或签证服务中心送签的相关费用由送签单位自行承担。

八、报名咨询

报名电话:010-56422027/010-56421820

联系方式:梁老师 010-68464743/15201178475

倪老师 010-68464743/13621238697

刘老师 18610727106 Email: 125620427@QQ.com

网站:www.artkao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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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白茶文化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福鼎白茶文化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截稿日期:2016年9月20日

主办单位:《大众摄影》杂志社、福鼎市茶业发展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福鼎市茶业管理局、福鼎市茶业协会、福鼎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福建省天丰源茶产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大沁茶业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大众摄影网站

合作媒体: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摄影频道、蜂鸟网

世界白茶在中国,中国白茶在福鼎。福鼎依山傍海,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大自然赋予福鼎山海川岛和肥沃酸性的土壤,为福鼎白茶的孕育、生产创造了独特的基础条件。福鼎市产茶历史悠久,茶文化底蕴深厚。全市努力挖掘、发展福鼎茶产业的文化内涵,树立福鼎茶叶的品牌形象,社会反响良好。通过本次摄影大展,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收集反映福鼎白茶茶园风光、茶人茶事、品牌文化等白茶摄影作品,进一步提升福鼎市以及福鼎白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大展特设:

入展作品 100幅,稿酬各800元;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征稿规则:

1、主题:全面征集福鼎市及全国境内,反映福鼎白茶及相关的“茶人”、“茶事”、“茶景”、“茶物”、“茶商”、“茶旅”等题材的摄影作品。

2.参展作品鼓励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单幅、组照(不超过8张)不限。

3.投稿方式:本展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地址点击进入: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556_1.html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请作者保存好大数据文件,入展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大数据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3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5.投稿作品允许做适当构图剪裁,和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做适当调整,要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6.作品入展的,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7.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展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8.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10.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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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中不一样的北京”摄影大展征稿

“你眼中不一样的北京”摄影大展征稿

主办单位:《大众摄影》杂志、北京西联万博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弘扬北京精神,彰显北京的发展变化,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北京的自然美、人文美、精神美的环境面貌,吸引市民更多地关注、了解、走进北京,在北京用镜头挖掘美、探索美、聚焦美,北京西站旅游文化广场特举办第一届“你眼中不一样的北京”主题摄影大展。

本次活动以“你眼中不一样的北京”为主题,旨在让全国各地游客以及北京当地居民更深入了解除了大名鼎鼎的名胜古迹以外,北京鲜为人知的美丽景点,深度发掘北京,感受北京的民俗文化,进一步宣传北京各区县旅游文化景点,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凡反映北京风土人情、自然风景等方面内容,展示北京人眼中的北京景点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展。

大展特设: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800元;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征稿规则:

  1. 以京城鲜为人知的美丽风景、景点、名人故居、人文色彩、老北京民俗等风格为主题,著名景点为辅的摄影作品。要求作品真实,主题鲜明健康,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2. 参展作品单幅、组照(不超过8张)不限。
  3. 投稿方式:

本展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地址点击进入投稿: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561_1.html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900像素以内。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1. 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展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8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 入展作品可累积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积分)
  3. 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展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4. 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9.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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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征稿

第三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中国和世界园林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多元的功能、辉煌的成就、深远的影响,弘扬中国传统园林文化,和世界园林之美,为中国园林博物馆收藏馆藏园林图片,扩大第一第二届 “中国园林”摄影活动的影响,中国园林博物馆与《大众摄影》杂志社继续携手举办第三届“中国园林”为主题的摄影大展征稿,征集中国园林的优秀摄影作品。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从摄影艺术角度解读中国园林。

主办单位:中国园林博物馆、《大众摄影》杂志社、浙江摄影出版社

协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中国公园协会公园文化与园林艺术专业委员会

一、征稿规则

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所有选送作品必须取材于国内的园林(包括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共绿地、建国后新建公园等)照片不包括组照,照片需注明拍摄地点,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多于5幅,建议使用RAW格式或最佳画质保存。

3、投稿方式:本展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地址点击进入投稿区发帖投稿: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562_1.html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请作者保存好数据文件,入展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大数据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8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截稿日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摄影界和园林界专家进行评选。

7、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包括且不限于制作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专题网站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8、所有入选作品将作为第三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展品展出,永久收藏于中国园林博物馆并颁发收藏证书,还将收录于相关出版发行刊物。

二、重要声明: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三、作品入选设置:

1、入选作品及稿酬:120幅,每幅稿酬600元。

2、作品入选的,可累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

3、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其发放单位中国园林博物馆代扣代缴。

四、本征稿启示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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