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我爱XX”图文征集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我爱XX”图文征集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为更好地宣传首届株洲艺术节,配合办好2016年“欢乐潇湘·欢乐株洲”群众文艺汇演活动,同时也为了给广大市民搭建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调动市民的参与热情,按照《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我爱XX”图文征集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7月—8月

二、征集内容

1、征集内容为图片或视频。其中,视频的时长为3—5分钟,图片需500万像素以上,所有的征集内容需配200字以上的文字解说。

2、图文主题须跟本次株洲市首届艺术节和“欢乐潇湘·欢乐株洲”群众文化活动有关,以参与群众文化给人带来的快乐为主,要求真实、感人、积极、健康。

三、参与方式

征集图文可以通过关注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的网站、公众号及微博进行投稿,也可直接将图片、视频资料邮寄至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最佳活力奖等奖项。由活动组委会统一颁发奖证、奖杯。

五、评选机制

活动组委会将担任评审工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评分,确保本次比赛公开、公平、公正。

六、宣传推介

评选结果将在“韵动株洲”、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联系电话:26868203(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联 系 人:黄伟(13975332728)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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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根据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于2016年举办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16年6月—12月

二、参赛对象

市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学、文化(广告)公司以及在株洲生活、学习、工作的微电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0月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纪录片、专题片、故事片、电视散文、MTV、动画片等各类影像作品均可参赛。

3、作品格式不限,清晰度必须达到高清。

4、作品时长为3到12分钟。

四、赛事安排

此次微电影大赛分为初选征集(即初赛)、决赛评选和作品巡展等阶段。

1、初选征集(6月—8月):此阶段即大赛初赛阶段,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最终每个县市区统一推荐选送3—5个优秀作品参加决赛评选。

2、决赛评选(9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对各县市区推荐选送的优秀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同时,进入决赛的优秀作品将上传到网络平台接受大众投票。

3、作品巡展(10—12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大赛优秀作品在各网站、电视台、电影院展播,并在市内各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巡展。

五、评审工作

1、活动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工作。评委会由专家评审、媒体评审和网络投票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30%、30%。其中,专家评审由省、市影视、文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媒体评审由省、市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网络投票将在大赛指定网站进行。

2、本次大赛将设最佳故事片金奖、最佳故事片银奖、最佳纪实片金奖、最佳纪实片银奖、最受大众欢迎作品奖(网络奖)。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等若干单项奖。

六、作品报送

1、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2、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初选作品后,填写表格、刻制碟片或者存储U盘,统一报送活动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微电影大赛组。

联 系 人: 龚   琳    尹德胜

联系电话:28686261  28686263

邮    箱:605836365@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B803室

附件: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作品报送表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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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群众音乐、舞蹈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群众音乐、舞蹈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根据《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于2016年举办群众音乐、舞蹈大赛,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7月—10月

铁路文化宫(舞台舞蹈决赛)、周末剧场(音乐决赛)、沿江风光带露天剧场(广场舞决赛)。

  初赛、复赛地点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本次群众音乐、舞蹈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7—8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

复赛(8—9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一同参与复赛评选。

决赛(10月):各县市区从复赛节目中推荐1个音乐作品、2个舞蹈(可含广场舞)作品参加决赛。

全市业余文艺爱好者均可参赛,专业剧团及职业从业人员(如音乐教师、音乐专业学生、职业歌手等)不能参赛。

1、参赛作品应于2015年第五届湖南艺术节以后创作或改编,表演者必须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其中,声乐、舞台舞蹈作品必须为原创,器乐、广场舞可为改编作品,鼓励原创。

2、音乐作品(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7分钟,表演形式不限(独唱、独奏、重唱、重奏、小组唱等),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

3、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广场舞演出人数不超过36人。

4、参选作品应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注重反映城市社区、农村群众生活。

5、凡进入决赛的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并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并与组委会签订安全协议,提供健康证明,自行购买人身以外伤害保险。

首届株洲艺术节群众音乐、舞蹈大赛按不同类别设金奖、银奖。

为提高我市文化艺术队伍,鼓励各县市区文艺团队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组委会将从参加决赛的节目中,选出优秀节目深入社区、企业集中演出,各参演团队、个人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参加决赛的团队及个人需认真填写报送表格(见附件),于8月上旬,上报至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8686203(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联 系 人:赵佳13617337788

李萍15200403083(舞蹈类)

伍姿13707334805(音乐类)

附件:

首届株洲艺术节决赛作品报送表(舞蹈类)

首届株洲艺术节决赛作品报送表(音乐类)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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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三届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

2016第三届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

中国目前为世界第一大食用菌生产国,拥有丰富的菌物自然资源和多姿多彩的风土人情,它不仅“刺激”着人们的舌尖,还书写了一种文化,绽放着其独有的魅力。菌物文化值得后人发扬和传承,易菇网自2014年开始发起举办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已成功举办两届,先后收到近千幅参赛作品,其中优秀作品先后在在武汉、杭州的中国食用菌博览会上展出,吸引了众多业内专家学者和数万名市民参观。2016第三届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以“菌物奇观 菇影随行”为主题,现面向社会征集主题与食用菌相关的摄影作品,并计划于“2016中国食用菌产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食用菌博览会”期间在福建省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优秀作品展和颁奖仪式。大赛全程将在易菇网和易菇网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动态播报及展示。现将有关赛事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2016中国食用菌博览会组委会

承办:易菇网

二、活动主题

菌物奇观,菇影随行

三、活动时间

1. 征稿时间:2016年5月5日-7月31日

2. 展览时间:2016年8月20-21日

3. 颁奖时间:2016年8月21日

四、投稿要求

1. 热爱食用菌、关心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专业摄影师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 参赛的摄影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作品内容需要包含食用菌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菌类、菇类,生产纪实及菇乡人文等),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展现作者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

3. 参赛作品表现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图不超过10张。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 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真实拍摄,并且未在其他赛事活动中获奖,未在其他出版物中发表使用的作品(如不属实经查处取消参赛资格);

5. 投稿方式:参赛者需将作品电子文件通过电邮发送组委会指定邮箱:momk@emushroom.net,电邮作品请以附件形式上传,每张作品需有标题和简短的文字说明,邮件内容应注明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

6. 电邮组委会的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M),长边要求不低于1500px,分辨率为300dpi,格式为jpg,模式为rgb,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奖项设置(15500元大奖)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金奖1名,奖金3000元;

银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铜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100元;

鼓励奖若干,纪念品1份。

六、评审及展览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所有获奖及获选展出的作品,都将获得证书。获奖和入选作品,将在“2016中国食用菌博览会”期间进行展览,并在易菇网( http://www.emushroom.net)和易菇网的微信公众号(emushroom)上进行专题展示。

七、特别说明

1. 作品内容必须以食用菌为主,作品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内容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 参赛者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为配合比赛,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及对格式进行调整;

3. 获奖及展出作品的参赛者同意组委会在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使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广告片、摄影作品展、作品集、网络宣传等各种商业性使用。主办方在使用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标注作者姓名、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4. 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要求;

5. 评审后若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违反上述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证书和奖金,同时保留对可能产生的损害追加赔偿的权力;

6.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作品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组委会接到包括有关作品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违反规定的内容,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参赛者,核实后将取消参赛资格;

7. 组委会对比赛规则保有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八、赛事赞助

主办方将为本次活动的赞助单位增加媒体宣传力度, 提升企业品牌、树立良好形象。活动接受冠名赞助及作品装裱、制作、礼品等赞助,针对本次活动的赞助情况(赞助回馈方案另附),组委会将授予相关荣誉,并提供相应宣传服务。赞助申报截至日期2016年8月15日。九、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864088 027-87864089

传 真:027-59905295转608

联系人:莫明珂 手机:13212781570(投稿咨询)

王飘云 手机:15549078244(赞助洽谈)

活动官网:http://dasai.emushroom.net/2015/

历届大赛作品回顾:http://www.emushroom.net/photo/sheyingdasai/

E-mail: momk@emushroom.net

       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五日

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

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

各盟市民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弘扬优秀传统民族语言文化,展示蒙古文字书法艺术,拟举办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现就作品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美丽家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甘肃省肃北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肃北县民族宗教局、肃北县蒙古语文工作办公室、肃北县蒙古族学校、肃北县文化馆、肃北县蒙古文书法协会。

三、展出地点

肃北县博物馆。

四、参赛对象

蒙古文书法爱好者。

五、大赛时间安排

(一)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参赛作品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面交的方式送达。

(二)作品展示:2016年8月25日—8月30日

经专家筛选,推出300幅优秀作品参展。评比采取观众投票及评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赛结束后,出版《蒙古文书法优秀作品集萃》(暂定名)。

六、比赛类别

毛笔、硬笔、篆刻三类。

七、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生动地反映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现和谐社会、人文环境和对真、善、美的追求。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具有思想性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书法内容为古今诗词联句、名言、警句或自作诗文。

八、参赛规则

1、作品必须用宣纸,作品规格最小四尺宣纸、最大八尺宣纸。草书须附释文,篆书附释文出处及释文版本的复印件。

2、参赛作品风格、形式、数量不限,不需装裱。

3、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包括QQ及E-mail)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等。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禁用笔名。

4、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出版权、宣传权、拍卖权,作品结集出版、媒体宣传及拍卖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作者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法律问题,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请各盟市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做好作品征集工作。具体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征集作品送交(或邮寄)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736300。

肃北县联系人:

萨仁花:手机 18793780136  电子邮箱:870110578 @QQ.COM

乌云高娃:  手机:13639370120

办公室电话(传真):0937-8122211。

内蒙古民委联系电话:0471-6968340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员会

                             2016年6月7日

2016首届颍淮歌手大赛

2016首届颍淮歌手大赛

为丰富和活跃全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挖掘优秀音乐人才参与阜阳城市形象歌曲《美美大阜阳》原创音乐作品的演唱及MTV的摄制,以此推动和促进阜阳城市文化繁荣发展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由阜阳市亚特天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此次《2016首届颍淮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形式

1、参赛歌曲可以是翻唱、改编歌曲、鼓励和支持原创作品(原创歌曲可以是清唱,可以是弹唱但要附上歌词以及简谱,原创作品优先进入现场选拔赛)

2、参赛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禁止带有攻击性、下流粗俗、反动、迷信等内容不良的歌曲

3、参赛歌曲伴奏由选手个人提供。

4、参赛选手未经允许擅自缺席赛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二、报名方式:

1、微信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时需上传提交本人真实照片和清唱小样

2、进入微信搜索“阜阳事”公众平台按提示参赛

3、网上报名长按二维或扫面二维码:

4、市内线下报名点:淮河路万达广场1号公寓1721室

三、比赛流程

场次:16场赛事活动,(海选9场、复赛3场、半决赛2场、决赛1场)

1、海选:现场评委综合打分产生90名进入复赛

2、复赛:现场评委综合打分产生50强

3、半 决 赛:现场评委综合打分产生20强

4、总 决 赛:现场评委综合打分产生: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1名、表演奖3名、优秀奖3名。

四、报名截止日期:海选期间结束前(7月24日)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指导单位:阜阳市网宣办   阜阳市音乐家协会

主办单位:阜阳亚特天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巨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 日

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

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社会发展)局、教育局:

为推动我市少儿舞蹈表演艺术的普及与提高,发展少儿个性特长,为广大少儿提供展示舞台和交流学习机会,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经研究,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华市教育局决定举办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金华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金华市文化馆

金华市舞蹈家协会

二、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9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金华市文化馆群星剧场(中山路35号)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年龄限定4到15周岁之间,分幼儿组、儿童A组、儿童B组、少年组四个组别:幼儿组(4-6岁)(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A组(7-9岁)(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B组(10-12岁)(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组(13-15岁)(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四、比赛规则

1.参赛项目:单双三及群舞,学习节目和创作节目均可参赛,创作节目可加分。

2.参赛规则:以各县(市、区)文化馆为单位组织海选,各地选送8个节目以DVD形式报送,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选出40个节目进入决赛,每个参赛节目表演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分组设金奖、银奖、铜奖、组织奖若干名,金奖、银奖、铜奖奖项按决赛节目数10%、20%、30%设置。获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将授予优秀辅导老师奖。

六、联系方式

金华市文化馆社会活动部(金华市中山路35号)。

联系人:丰 嘉       联系电话:18005792515

附件: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参赛报名表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金华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

一、主办单位:

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

新美术馆

学术支持:

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中心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少儿美术教育项目

承办单位:

上海央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展览时间与地点: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获奖作品展》将于2016年9月初在新美术馆举行。

三、活动亮点:

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专业学术评审

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指导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中心指导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全程支持

携手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

四、作品征稿相关要求:

1、征稿范围:

全国范围适龄儿童、少年(4-18周岁)。各公(私)立幼儿园、公(私)立中小学、青少年宫、艺术学校、艺术文化培训机构,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形式报名参赛;

2、组别设置:

大赛分书法和绘画(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等)两大类,每类按年龄段分设四组,分组如下:

幼儿组 4-6岁 (出生日期在: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小学组 7-12岁 (出生日期在:2004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初中组 13-15岁 (出生日期在:2001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

高中组 16-18岁 (出生日期在:1998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

3、以“我眼中的世界”为大赛创作主题。

我眼中的世界,远如银河亿万光年,近如眼前触手可及;高如珠峰圣洁巍峨,低如马里亚纳神秘莫测;我眼中的世界,既有功夫熊猫的武侠情怀,又有飞屋环游记的奇幻旅程,还有灰姑娘的纯洁善良;我眼中的世界,千奇百态,波澜壮阔,奥妙无穷,独一无二。

4、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独立创作,绘画题材、形式不限,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率真自然,富有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展现青少年乐观自信的精神风貌和对祖国的热爱之情,书法作品尺幅在2-4平尺之间,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不小于30×21cm(A4纸尺寸)不大于90×90cmcm。

5、作品征集通道:

2016年6月1日至8月10日(以收件时间为准),参赛者通过新美术馆官方网站(www.newgalleryofart.org)“美育中心”下载报名表,注册会员并于“个人中心”上传电子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照片(无需提交报名费),电子照片不小于1MB不大于3MB。每位参赛者可以兼报书法类和绘画类比赛,每类比赛限一张参赛作品,一张报名表仅限一件作品;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递交作品原作参加展览。

6、咨询电话:

+86(21)64956386 +86(21)64956993 朱老师 陈老师;

新美术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7号楼207室。

7、敬请关注新美术馆官方网站www.newgalleryofart.org和官方微信SH-NGA,及时了解大赛进程。

五、大赛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本次大赛评选由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专业评委老师统一无记名电子阅卷,通过初评、复评两轮评选择优甄选获奖作品。

2、奖项设置:

  • “明日之星”特别奖:1名
  • 一等奖:每组1名,奖金120元/每人
  • 二等奖:每组5名,奖金50元/每人
  • 三等奖:每组10名,奖金20元/每人
  • 优秀奖若干
  • “新美杯美术大赛园丁奖”:获特等奖及一等奖辅导老师
  • “新美杯聚才菁英奖”:优秀参与集体或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将向入选作品、获奖作品颁发参展证书及获奖证书;大赛组委将精选获奖作品参展2017年2月在美国纽约举办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承办的“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

六、主办权: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作品及获奖作品拥有收藏、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全国性网络方块字大赛

全国性网络方块字大赛

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博览会组委会在乌兰察布市设立分会场。根据《第二十六届图书博览会乌兰察布分会场工作方案》,在活动期间,利用网络平台,将举办全国性网络方块字大赛,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大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方块字是中华文化数千年的载体,是中华文明的标志。为了传承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给中小学生和广大书法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锻炼自己的机会,特举办网络方块字大赛。通过活动激发全社会对方块字的热爱,培养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书写汉字的能力。

二、大赛组别

方块字大赛分硬笔类和软笔类,每个类别分别设立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和社会组3个组别。比赛均以个人形式参加。

三、大赛作品内容与书写要求

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可以是诗词佳句,也可以是歌颂祖国自然风光的诗文。字体不做具体要求。硬笔作品用纸不超过A4纸;软笔作尺寸要求不超过6尺宣纸,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请勿装裱,篆书要另纸附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明组别、题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每人软、硬笔最多各一份作品)。要求所有参赛者用真实姓名,所有作品不退稿。

四、大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参赛作品正反面以电子形式发送到邮箱,并且把原件邮寄到乌兰察布市教育局410室。作品收稿时间截止到六月底(以当地邮戳为准)。

比赛分为初赛与决赛。初赛由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选。入选作品将进入决赛,决赛作品将于7月上旬进行网络评选,由社会人员和专家组进行网络投票。时间截止到7月20日。

五、大赛奖项设置

决赛各类各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在书博会闭幕式上由组委会颁奖。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钢

联系电话:0474-8322317

邮箱:

小学组2424038237@qq.com

中学组936748197@qq.com

社会组wlcbspthcsz@163.com

第二十六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乌兰察布分会

2016年6月11日

节能宣传画征集

节能宣传画征集

为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湖南省节能降耗工作,营造良好节能氛围,促进节能降耗,湖南发改委委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画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重点围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节能低碳生产生活等节能热点话题开展。

二、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贴切。突出普及节能降耗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节能的认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设计美观、简洁,通俗易懂,感染力强。

3、提交的作品应属原创,未公开发布,无侵权行为。

三、评选

征集截止后,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统一评审,遴选出2-4张优秀作品,评选结果将在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活动将对入选优秀作品作者给予一定的制作费用补助,其入围作品将在湖南省发改委网站予以发布展示。

四、提交方式及要求

参评作者填写好参评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参评登记表与设计作品(jpg格式)一并发送至hnsjn@qq.com,手绘作品直接报送至省节能监察中心,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五、相关说明

1、提交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所有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评作者承担。

2、征集作品用于公益宣传,不作商业用途,湖南发改委拥有优秀作品的版权和对作品的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李 微 0731-89665076

地 址: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价格信息市场(省发改委第二办公楼北楼908室)

附件:参评登记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