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

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对广大高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展现当代大学生追求核心主义价值观的中国精神、面向未来的精神风貌;面向全省高校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与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艺术修养,展示我省高等学校摄影发展的丰硕成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高校摄影学会

参与单位:陕西省各高等学校

三、大展主题

摄影大展主题是“创想青春、面向未来”。参展作品要围绕该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艺术创作风貌、以推动祖国文艺繁荣为目标、追求向真、向善、向美的校园文化;体现我省大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骄傲,对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的自信;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优秀的艺术才华。

四、参展要求

(一)参展对象

陕西省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等)。

(二)参展数量

每位参展者发送作品数量以5幅(组)为限(组照类单组不得超过8幅),鼓励院校组织统一投稿。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

摄影参展作品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创作时间为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体现青年学子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优秀的艺术才华,参展作品分甲组(非摄影专业学生)、乙组(摄影专业学生)和“我眼中的西安”三个单元。甲组和乙组涵盖社会纪实、观念摄影、创意摄影、商业摄影、风光摄影、人像摄影、建筑摄影,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眼中的西安”单元作品要求拍摄内容以西安典型的人文、地理标志为拍摄内容,展现高校学子眼中的西安,作品形式不限。

参展者应对其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版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展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

(二)作品格式要求

作品拍摄器材、方式不限,最终以电子文件jpg格式投稿,(胶片拍摄作品也以电子文件提交,必须保留原始底片数码类作品需保留原文件,获奖作品最终需交原制作文件),每组图片可配100字以内说明。组图必须编排好图片顺序,建立单独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指导教师+手机联系方式。每幅作品命名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指导教师+作品说明。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

(三)本次大展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获奖和入选展出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展览、复制、加工、出版及在报刊、杂志、CD、画册等其它媒体上用于公益宣传使用,不另付稿酬。

(五)大展结束后出版《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获奖作品集》。

(六)作品获奖后手机短信通知,获奖者按要求、时间及时提供电子文档,用于影像鉴定和编辑出版《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获奖作品集》画册,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奖项设置

(一)本届大展拟设定获奖作品约330 幅左右,分甲组、乙组和“我眼中的西安”摄影单元。

1.甲组:(非摄影专业学生)共设奖110幅:其中金奖10幅,银奖20幅,铜奖30幅,优秀奖50幅,颁发荣誉证书。

2.乙组:(摄影专业学生)共设奖110幅:其中金奖10幅,银奖20幅,铜奖30幅,优秀奖50幅,颁发荣誉证书。

3.“我眼中的西安”摄影单元:共设奖110幅(组),其中金奖10幅(组),银奖20幅(组),铜奖30幅(组),优秀50幅(组),颁发荣誉证书。

4.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作者的指导教师将获相应等级的指导教师奖,颁发荣誉证书。

5.优秀组织奖:对支持本届摄影大展,在活动中积极组织参展并征集摄影作品数量多、且获奖成绩突出的高校,授予“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优秀组织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二)所有获奖个人和单位由陕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者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重复获奖;组委会将根据来稿情况,对获奖数量适当调整。主办方对本届摄影大展活动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评奖情况

征稿结束后所有征集的参展作品将全部集中到陕西大学生摄影大展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评选。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选日期:2016年10月上旬。

八、颁奖安排

拟于2016年10月或11月,所有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颁奖典礼”、学术论坛和摄影交流等活动。

颁奖地点:崔振宽美术馆

九、作品展览

拟于2016年11月上旬在西安崔振宽美术馆举办获奖作品的“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

十、投稿要求

投稿时间:2016年6月17日——2016年10月7日

投稿地址:专业组:sxdxssydz@sina.com

业余组:sxdxssydz@163.com

“我眼中的西安”组:sxdxssydz@qq.com

投稿咨询:罗  斌  029-82066423  13991971019

尹  娜  15877382764

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www.yx1839.com了解投稿详情。

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高校联络人名单

走进盘龙大观园摄影大赛

走进盘龙大观园摄影大赛

国家4A级旅游景区—湘潭盘龙大观园,是长株潭“绿心”美轮美奂的既具明清风格又有江南风情的生态休闲乐园。奇花异草名树是她的特色,迷人山水清泉是她的靓点,灿烂历史文化是她的魅力,亭台楼阁水榭是她的底蕴。她被誉为“珍稀植物的王国、野生动物的天堂、天人合一的绿洲”。

为展示盘龙大观园的靓丽风景,为展现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技艺,促进摄影艺术事业的发展,湘潭市岳塘区文联、岳塘区摄影家协会、湖南盘龙大观园决定,开展“走进盘龙大观园”主题摄影作品创作活动,并征集优秀作品,在岳塘新闻网专栏登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6月25日——2016年8月25日。

  二、参与对象:不限。

  三、征稿须知:

1、作品必须突出盘龙大观园主题,并配有简要文字(包括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配文等)。

2、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5张。

3、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人原创作品。作品后期制作仅限对光色等做一般调整,不允许对画面元素和内容增减,不接受用电脑技术人工制作的PS作品。

4、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5、所有投稿作品,举办方有使用权、发布权。

  四、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以电子版本形式发送至:2991467475@qq.com;联系人:岳塘区文联,谢添,电话:15773212300

  五、作品采用与奖励:本次征集到的作品,将在岳塘新闻网的专栏中登载,并纳入2016年岳塘区委、区政府举办的“画岳塘、写岳塘、唱岳塘”活动中摄影作品创作的评奖之列。

  湘潭市岳塘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湘潭市岳塘区摄影家协会

  湖南盘龙大观园

  2016年6月22日

2016“Shelter”国际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2016“Shelter”国际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Shelter”国际学生建筑设计竞赛(Shelter International Architectural Design Competition)是由日本木造都市先驱者—Shelter株式会社主办的一项有着将近20年历史的国际学生竞赛。竞赛以为世界各地学生提供成为世界级建筑师的机会,以学生设计竞赛的最高峰作为目标。

2016年,是“Shelter”国际学生建筑设计竞赛的第18届,本届竞赛题目为“多样的建筑”,出题人是日本著名的年轻建筑师藤本壮介。

藤本壮介对“多样的建筑”主题的诠释:

“我认为,对当下和未来的建筑的挑战是我们如何能够创建一个体现多样性的建筑体系的问题。

多样的建筑也许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可以提升人们自由度的场所和以多样性的方式充实人们的生活和行动,以及以各种形式来处理人和人之间关系。

是否有可能创造一种建筑,它能够超越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建筑学范畴,提出更多多样性可能?

我们又需要通过什么手段,构想出这样的建筑?

这样的建筑是什么样子?,它会引发什么样的体验?

即使这样的建筑听起来很模糊,但这一定是一个充满很多可能性的想法。

我的目的是让学生重新从尺度,位置,功能,预知程序中思考建筑,提出多样的建筑提案。”

主办方

Shelter株式会社

竞赛内容

以“多样的建筑”为题,做一个概念性的设计方案。

参赛资格

本竞赛对世界范围内的在校大专、本科、研究生开放。

评委

藤本壮介:建筑师

Tom Heneghan:建筑师,东京艺术大学教授

中田千彦:建筑师,宫城大学教授

古谷诚章:建筑师,早稻田大学教授

大西麻贵:建筑师

百田有希:建筑师

时间安排

报名及成果提交截止:2016年10月20日

成果提交形式

A2大小打印图版,寄送至竞赛办公室,地址详见官网。

奖赏

第一名: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3,800元)和奖状;

第二名: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0,950元)和奖状;

第三名(3位):各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190元)和奖状;

嘉许奖(2位):奖状和礼品

更多详情和报名请登录:http://www.shelter.jp/compe/2016/eng/

2017德国iF设计奖/iF Design Award

2017德国iF设计奖/iF Design Award

2016 年 10 月 20 日前受理报名,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组织机构丶建筑师丶设计师与企业参与 iF 设计奖,挑战全球知名设计竞赛。

新一年度的 iF 设计奖再度展开参赛报名,邀请企业丶设计师丶组织机构丶营造商与建筑师提交产品或服务,接受 iF 设计奖的挑战。数十年来,iF 设计奖因其高品质而深获推崇 – 对获奖产品与服务亦为同等重要的行销利器。本奖项同时让普罗大众深入了解设计与建筑的创新实力;消费者也将此奖项标记视为品质的保证。

重要日期一览:

2016 年 6 月 30 日 早鸟优惠截止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参赛报名截止

2017 年 1 月 24 – 26 日 评选会议

2017 年 3 月 10 日 iF 设计之夜颁奖典礼

以下为 iF 设计奖参赛七大项目:

  • 产品
  • 传达
  • 包装
  • 建筑
  • 室内建筑
  • 专业概念
  • 服务设计

2017 年 iF 设计奖报名参赛请至:http://www.ifworlddesignguide.com/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一、大赛名称: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6年5月-6月

三、比赛地点:

主赛区——天津。

分赛区——北京、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甘肃、青岛、宁波。

四、主办单位: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粮食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部门。

五、比赛分组:中职组、高职组

六、比赛项目:正式比赛项目涵盖75个大项,94个分赛项。其中,中职组12个专业类、44个分赛项;高职组12个大类、50个分赛项。同期在天津主赛区举办“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艺术表演赛”。

七、大赛具体报名通知及各赛项规程由大赛执委会另发。

八、报名资格:

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队。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计划单列市报名仅限中职项目。高职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中职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高职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即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中职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1周岁(即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九、分赛区组委会名单:

(一)北京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王  宁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孙若风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

线联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委  员:李  蔚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副司长

黄  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颜  华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巴  图    中国戏曲学院院长

刘  侗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院长

(二)山西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张文栋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施建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

理事长

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武志远  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贾明建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赵丽生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校长

张国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委  员: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正处级调研员

司新山   山西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胡忠爱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副校长

周建松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王成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院长

程淮中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三)吉林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李晋修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  张伯军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吉林省教育厅厅长

刘  非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晶莹  长春市人民政府市委常委、副市长

委  员:  战高峰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常晓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杨海廷  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

姬国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蔡跃玲  吉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牟大鹏  共青团吉林省委副书记

卢福建  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泉秀  长春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李春明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四)江苏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沈  健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陈少军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丁晓昌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委  员:  杨湘宁    江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龚怀进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蔡  恒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洪  浩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副巡视员

周  旭   江苏省旅游局副局长

胡万进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华博雅  无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方国强  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鸿声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春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玉海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丽虹  镇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五)浙江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刘希平    浙江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陈根芳    浙江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教育厅副厅长

朱鑫杰    浙江省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

委  员:  施祖法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纪委书记

韩礼成  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会长

谢  平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德泉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贾文胜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丁金昌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六)安徽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程  艺    安徽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李和平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宏  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业平  安徽省水利厅党组成员

厅防办专职副主任

陈晓明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查卫平  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委  员: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周光明  安徽省水利厅人事处处长

周银平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李兴旺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姚本先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七)福建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黄红武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陈国龙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立官  福建省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曾建成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兰万安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建民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副巡视员

丁文清  福建省总工会副主席

兰明尚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

彭钦华  福建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

委  员:  庄伟廉    福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处处长

熊  俊  福建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调研员

林  赪  福建省旅游局人事处调研员

周鼎明  漳州市教育局局长

林千红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林国雄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黄  翎  共青团福建省委学校部部长

黄碧升  福建省中华职教社办公室主任

杨运齐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

(八)山东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孙  伟    山东省人民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

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  左  敏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钱焕涛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党组书记、主任

于凤贵  山东省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仁泉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刘曙光  潍坊市人民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

崔洪刚  滨州市人民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  飞  德州市人民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

委  员:  徐曙光    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王 信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厅级)

岳  滨  山东省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守亮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桂英  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潘  青  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绍辉  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梁斌言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钱乃余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万杰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宋德利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王家爱  潍坊职业学院院长

刘焕仁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院长

杨光军  滨州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石  忠  滨州职业学院院长

徐友礼  潍坊市教育局局长

王进东  滨州市教育局局长

张书鹏  德州市教育局局长

魏荣庆  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刘玉祥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九)河南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朱清孟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訾新建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

马  璞  开封市政府副市长

王久辉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副司长

孙高振  水利部人事司副司长

刘济宝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许  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委  员:  唐多毅    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曾晨曦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职业技能处处长

赵文亮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李生平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刘国际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秦剑臣  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调研员

茹正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卫东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十)湖北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刘传铁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李国安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副理事长

张金元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方向荣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委  员:  邓世民    湖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朱圣芳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熊仕涛  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

委员会副主任

魏少峰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十一)广东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罗伟其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魏中林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万敏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委  员:  郑  文    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王魏锋  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赵洪海  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教育

培训处处长

李继中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主席

(十二)重庆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周  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黎德龙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莫裕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委  员:  隗建勋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李劲渝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李  东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伯成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

刘平兴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校长

(十三)甘肃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郝  远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全训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  俞建宁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嘉毅  甘肃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范顺科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

王智平  甘肃省高校工委书记

甘肃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陈保平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长级)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主任

王丽萍  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戴  山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组织人事部主任

丁跃华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总经理、有色

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委  员:  芦维忠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时宁国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

谢承杰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副总经理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副主任

张晓东  甘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刘  华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组织人事部副主任

王宁梅  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任全春  甘肃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处处长

姜言卿  甘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十四)青岛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王广正    青岛市委常委、青岛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副主任:  邓云锋    青岛市教育局局长

项阳青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周  安  青岛市财政局局长

李奉利  黄岛区人民政府区长

委  员:  王  铨    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

卞  成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诗华  青岛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授宾  黄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卫东  企业数字化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

中心主任

(十五)宁波分赛区组委会

主  任:  沈剑光    宁波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  陈文辉    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  赵卫东    企业数字化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

中心主任

俞冬伟  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主任

张国方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十、赛项简介与组队要求:

更多细节查看以下附件: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地参赛名额分配表

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

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

根据文化部的总体安排,于2016年9月在山东济南举办的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特别增设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等传统工艺赛事。

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以下简称“剪纸大赛”),旨在推动中国剪纸的传承和保护,振兴剪纸工艺的创新和发展,鼓励剪纸艺人,激发社会公众,创新传统技艺,弘扬民族文化,描绘美丽中华,挖掘、整理中国剪纸的经典之作、代表之作;发现、包装中国剪纸的新人之作、创新之作。

剪纸大赛将着力体现大赛的社会化参与、生活化设计、教育化传承和品牌化传播,以剪纸主题、工艺、材料以及应用创新为特色,积极探索剪纸艺术的传承新路和发展新法。在大赛中贯穿“导入公众的展览设计,融入生活的艺术设计,走入市场的作品设计”的总体思路,用剪纸大赛的独特载体,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一、组织架构

本次大赛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主办,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海派连环画中心等单位承办。

二、内容构成

从开放性、创新性等角度出发,剪纸大赛的内容主要由“赛、展、演、会、课”等五个部分构成:

1、“赛”,即举办剪纸作品创作大赛,主要围绕“爱中华、享自然、好生活、新风尚、祈吉祥”等主题展开。着力体现浓郁的地方特色,显著的个人风格,充分展示典型的地方风情,创新的表现手法。突显剪纸创作的新创意,剪纸形象的新应用。

2、“展”,即举办系列剪纸主题展览,主要包括:以邀请展的方式,举办“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剪纸精品展”;以展示大赛作品成果的方式,举办“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作品成果展”;以跨界交流的方式,举办“剪纸应用交流展”。

3、“演”,即举办剪纸技艺现场展演,分别在上海和山东举办剪纸艺人现场创意和技艺表演。

4、“会”,即举办剪纸艺术主题会议,主要包括:以促进成果转化为目的的“中国剪纸成果转化洽谈会”;以加强技艺交流、创意碰撞为目的的“中国剪纸创作交流会”。

5、“课”,即开发剪纸技艺体验课程。在上海举办“中国剪纸传习周”活动,并开发出一系列可以全国推广、规模运用的课程、道具、工具等。

三、赛制设计

1、参赛对象  世界各地(国籍不限)喜爱、从事中国传统剪纸艺术创作的各界人士、在校学生、社会机构、艺术工作室等个人、机构均可参加(不包括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只接受手工制作的作品参赛,机器制作、批量生产的作品不得参赛。

2、创作主题  主要包括“爱中华、享自然、好生活、新风尚、祈吉祥”等主题。

3、评选设置  大赛拟评选出金剪子奖10名,银剪子奖20名,铜剪子奖30名,以及剪纸达人若干名。同时将根据文化部的统一安排,授予部分获奖选手“手工之星”称号。上述奖项将分别由专业评选和公众投票的方式产生。

4、评选标准  一是主题新颖、创意独特,能够反映新社会、新时尚、新风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表现生动、制作精巧,适合衍生品开发;三是保护完好、整洁美观,完整呈现作品主题和创作技艺。

5、评委组成  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研究专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美术设计师、工艺美术大师等各方面专家、学者以及业界人士组成评委会。

四、日程安排

剪纸大赛已于2016年6月10日(2016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期间)在上海启动,获奖作品和邀展作品等将于9月在山东济南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期间集中展览,并于春节前在上海再次展览。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于2016年6月10日开始,于2016年8月25日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六、参赛者要求

1、世界各地(不限国籍)的喜爱、从事中国传统剪纸艺术创作的各界人士、在校学生、社会机构、艺术工作室等个人、机构均可参加(不包括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

2、凡参加比赛的创作者,需按应征类别填写并签署《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参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参赛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参赛作品的。

3、只接受手工制作的作品参赛,机器制作、批量生产的作品不得参赛。

4、任何参与本比赛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5、参赛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组织者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组织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宣传。

七、作品要求

1、对于每一件参赛作品,参赛者应提交包括参赛作品、《报名表》和《承诺书》共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作品递交要求:一件参赛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和《承诺书》,由参赛者填写并签署(参赛者为团队的,需所有创作者签署;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

八、应征要求

1、题材要求:具有主题新颖、表现生动、制作精巧等特点,创新传统技艺,弘扬民族文化,描绘美丽中华。

2、规格要求:材质不限(以纸质为主),造型不限,形态不限(以平面为主),色彩不限(单色、彩色均可)。每位参赛者只能报一件作品(多件作品总尺寸亦不超过以下规格),参赛作品尺寸不超过80cm(长)×50cm(宽)。作品不需要装裱,个人做好防水防损保护。

3、限制条件:参赛者需要对作品的独创性、专有性负责。任何剽窃、侵犯他人创意、版权的作品,不得参赛。曾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4、题材方向:主要围绕“爱中华、享自然、好生活、新风尚、祈吉祥”等方向。着力体现浓郁的地方特色,显著的个人风格,充分展示典型的地方风情,创新的表现手法。突显剪纸创作的新创意,剪纸形象的新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题材:

(1)爱中华  表达爱国之情,讴歌民族英雄,阐释中华历史,传递华夏魅力。

(2)享自然  突出自然之美,取材大自然的山川、树木、花鸟、日月等等,凸显人和自然、城市和乡村的和谐。

(3)好生活  记录生活之美,讴歌城乡变迁,描绘伟大时代,感受生活提升,彰显时代进步。

(4)新风尚  聚焦风尚之美,记录岁时习俗、流行新风等等,领略时代风貌。

(5)祈吉祥  表现吉祥之美,中华传统的吉祥图案,迎新纳福的幸福场景,传承中华经典。

九、报名办法

1、大赛只接受信函报名,参赛者可于2016年6月10日—8月25日,直接向办公室提交《承诺书》、《报名表》和参赛作品。信封上请写明“剪纸大赛办公室收”的字样。

地址:上海市祖冲之路1559号创意大厦2楼(2012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沥 021-50784260、周量航 021-50123797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办公室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快递或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

3、参赛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参赛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参赛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赛者可于8月25日截止日期之前补正。

4、参赛者可以从官方网站上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

十、相关声明

因邮寄或快递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组织者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组织者收到的所有参赛作品待活动结束后,原则上一律退还给参赛者;如有入选作品参加巡展等后续活动的,待展览结束后即归还。如组织者出于资料存档、学术交流等目的需收藏作品的,必须出具收藏证书,并支付相应报酬。

组织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比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织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本次比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评选规则

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的组成

本次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研究专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美术设计师、工艺美术大师等各方面专家、学者以及业界人士组成,组织者将邀请其中9位剪纸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作为评委。评委会设主席一名,由组织者从评委中提名,经全体评委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

组织者将派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工作小组,协助评委会进行投票、统计及评选事务工作。

评委会主席

评委会主席除履行评委职责外,还负责主持评选会议,对评选过程中评委会内部与评选有关的分歧和争议享有最终裁决权,并负责拟定最终评选意见。

评委职责

1、知悉、理解并遵守本大赛的征集规则和评选规则。

2、应组织者要求,签署评委会《评委声明》,并履行声明中的承诺。

3、按照组织者制定的评选日程安排,出席评选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并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应征作品作独立公正的评选。

4、未经组织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与评选过程有关的内容和信息。评选期间,不接受媒体采访。

5、尊重评委会的评选结果,尊重评委会主席依职权所作的决定。

6、以评委会的名义向组织者推荐入选作品。

7、在评选结束后将所有评选资料归还组织者。

评选标准

1、主题新颖、创意独特,能够反映新社会、新时尚、新风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表现生动、制作精巧,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或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并适合于衍生品的开发。

3、保护完好、整洁美观,完整呈现作品主题和创作技艺。

评选程序

一般规定

1、评选工作小组按征集规则的规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登记和初步筛选,将提交的内容、申报形式符合《征集规则》规定的应征作品文件(还需包括《报名表》、《承诺函》),以下简称“合格应征作品”提交评委会评选。

2、作品送评要求

题材要求:具有主题新颖、表现生动、制作精巧等特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创新传统技艺,弘扬民族文化,描绘美丽中华。

规格要求:材质不限(以纸质为主),造型不限,形态不限(以平面为主),色彩不限(单色、彩色均可)。每位参赛者只能报一件作品(多件作品总尺寸亦不超过以下规格),参赛作品尺寸不超过80cm(长)×50cm(宽)。作品不需要装裱,个人做好防水防损保护。

限制条件:参赛者需要对作品的独创性、专有性负责。大赛只接受手工制作的作品参赛,机器制作、批量生产的作品不得参赛。

任何剽窃、侵犯他人创意、版权的作品,不得参赛。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所有参赛者将向组织者转让其作品的所有权、展览权、出版权和衍生品的开发权等等相关权益。

题材方向:主要围绕“爱中华、享自然、好生活、新风尚、祈吉祥”等方向。着力体现浓郁的地方特色,显著的个人风格,充分展示典型的地方风情,创新的表现手法。突显剪纸创作的新创意,剪纸形象的新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题材:

(1)爱中华  表达爱国之情,讴歌民族英雄,阐释中华历史,传递华夏魅力。

(2)享自然  突出自然之美,取材大自然的山川、树木、花鸟、日月等等,凸显人和自然、城市和乡村的和谐。

(3)好生活  记录生活之美,讴歌城乡变迁,描绘伟大时代,感受生活提升,彰显时代进步。

(4)新风尚  聚焦风尚之美,记录岁时习俗、流行新风等等,领略时代风貌。

(5)祈吉祥  表现吉祥之美,中华传统的吉祥图案,迎新纳福的幸福场景,传承中华经典。

评选方法

大赛拟评选出金剪子奖10名,银剪子奖20名,铜剪子奖30名,以及“剪纸达人”若干名。由专业评选和公众投票相结合产生。

所有应征作品的参赛者信息均不对评委公开。评委依据本评选规则的要求对合格应征和比赛作品按评选标准进行投票或打分。评选工作小组对评委的投票或打分进行统计,将结果提交评委会。评委会据此决定阶段性的或最终的评选结果。评选的整个过程由公证员现场公证。评选的公正性、有效性,由公证员在评选结束时现场宣布。

1、初评

(1)初评需从合格的应征作品中产生200件作品进入复评。

(2)初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每位评委根据本规则的评选标准独立对所有合格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一张选票只能投给一件作品,每位评委须选出200件作品,不能弃权。

(3)以得票多少排序,作品类得票数最多的前200件作品进入复评阶段。得票相同的作品不计为并列名次,直接顺排名次。

(4)如选票高度集中,投票产生的入选作品数量未达到规定数量,则这些入选作品直接进入复评阶段,其余作品进入评议程序。

(5)如根据投票结果,第200名为得票相同的两件或两件以上作品,则这些得票相同的作品进入评议程序。

(6)评议程序:由评委对进入评议程序的作品专门评议,评委会主席根据多数评委的意见决定本评议程序选出的作品,补足所缺数量的作品进入复评阶段。

2、复评

(1)复评的评选目标是从初评选出的作品中评选出金剪子奖10名,银剪子奖20名,铜剪子奖30名,以及“剪纸达人”若干名。初评的排名在复评阶段不予考虑。

(2)作品类复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每位评委根据评选标准,从初评选出的作品中评选出金剪子奖10名,银剪子奖20名,铜剪子奖30名,以及“剪纸达人”若干名,作品评比所得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60%。投票方式参照初评操作方法。

3、网络评选

公众投票得分占比40%。公众投票评选程序如下:

(1)公众将通过官方网站,点击进入“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活动页面,按提示参与投票。

(2)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手机号,一个手机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任何资料信息和得票结果。

(4)评选坚持自愿原则,严格遵守投票秩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选票一律作废;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接受对候选人的投票。对于违反投票纪律的行为,可向组织者反映。

(5)评选结果须提交组织者审核、确认后公布。

其他部分

1、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次评选过程中,对有可能影响评委客观公正评选的任何信息,征集方将不向评委会披露。

3、中国传统工艺(剪纸)大赛组织者拥有对所有活动的最终决定权。

4、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织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征集方对本评选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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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杯”纹饰艺术家大赛

“海峡杯”纹饰艺术家大赛

经过2015年半永久纹饰艺术行业的市场沉淀,2016年将是每一个纹饰艺术家绽放光彩的时刻。“海峡杯”纹饰艺术家大赛举办的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从事半永久职业纹绣师在2016年更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它可以促进纹饰艺术事业的持续发展,让每一位纹绣师有一个更好的包装平台,进一步提高纹绣师的知名度和专业水准。此次巨资打造的纹饰艺术家公益大赛看点多,影响深远,吸引了各界的注意力。

一、报名方式

1、通过大赛官方组委会全国统一报名热线;

2、到大赛官方指定报名点报名;

3、到全国各地区分校点报名点报名。

二、大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7日—28日。

地点:福建福州世纪金源大酒店(仓山店)。

三、选手奖项设置

1、全能冠亚季军(眉眼唇);

2、单项冠亚季军(眉眼唇);

3,技术金、银、铜奖;

4、纹绣名师奖 ;

5、创美奖。

四、参与大赛评分的职位有:

1、评委 2、评判长 3、艺术总监 4、技术顾问 5、技术总顾问 6、大赛执行主席 7、大赛执行副主席 8、大赛总评判长 9、大赛副总评判长。

五、参赛费用

1. 选手报名

选手参赛费用:980元/人(单项、多项费用相同)。6月份之前报名3人同行1人免单,不含380元明星晚宴入场券。另外食宿费用自理;

2. 评委报名

想报名评委的人员需带选手3名。另外报名评委者需要拥有类似大赛经验,有担任过评委经验,或者有做过选手经验,以及三年以上纹绣师经验。同时报名者需要发作品给组委会进行审核。

六、评委具有的权益

入座评委团席位;

评委专属展架(现场展示,可带回);

评委专属服装一套;

纹饰专委会颁发评委牌匾;

纹饰专委会颁发评委证书。

七、评判长报名

评判长需带选手5名,有做过评判长经验,或者有做过评委经验,同时具有五年以上纹绣师经验。另外还需要发个人作品到组委会进行审核。

八、评判长权益

现场视频宣传;

评判长专属展架(现场展示,可带回);

评判长专属服装一套;

作为嘉宾上台为选手颁奖;

明星颁奖合影;

纹饰专委会颁发评判长牌匾;

纹饰专委会颁发评判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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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有水瓶”国际设计大赛

首届“有水瓶”国际设计大赛

自2012年可口可乐中国和壹基金发起“净水计划”公益项目以来,我们所用的净水设备已经具备国际领先的过滤科技和智能技术,至今已经让中国30万乡村儿童喝上了干净的饮用水。

但是一个新的问题逐渐浮现出来,我们在项目中发现因为贫困以及卫生观念等原因,孩子们所使用的饮水容器千奇百怪,从旧塑料瓶到饭盒,甚至,仅仅是一双小脏手。

“最后一公里”的概念同样存在于公益项目中,我们要让孩子们拥有一个自己的水瓶,“有水瓶”设计大赛为此而生!

本次大赛由可口可乐中国、壹基金和北京人文艺术中心(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 联合发起,面向全球征集原创水瓶设计方案。

设计完了就完了?No!我们不玩虚的。

你的灵感,你的品味,你的设计,一旦被采纳将会影响成千上万的人。它会随着“净水计划”发放给孩子们的手中;

它还在线上线下进行公益售卖筹款,为更多孩子带去净水;

它还会参加国内外各种公益艺术巡展,传播公益善念。

什么是有水平的水瓶?实践告诉我们:

好用:适应儿童的尺寸和饮水习惯

耐用:适应乡村环境和生活习惯

卫生:要让材质和结构便于儿童清洁

漂亮:要让孩子喜欢,让为孩子提供爱心捐赠的公众喜欢

经济:要让公益项目能负担的起,设备提供直饮温水,无需保温功能

无论你是工业设计师、平面设计师、艺术家、摄影师、纹身师、插画师、美术老师、语文老师、普通人……只要你有灵感、有品味、有情怀,只要你想让你的设计成为千万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我们就欢迎你!

大赛赛程

2016年6月13日-7月31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赛个人/团体通过大赛指定电子邮箱递交电子文件作品;

2016年8月15日,大赛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赛入围者(注:复赛入围者的人数50至100名)

2016年9月10日-9月15日,复赛入围者提交作品模型样品

2016年10月下旬,公布大赛获奖结果,通知获奖者(注:复赛各奖项获奖数量共计28 个)

公益用途的大赛,我们尽力不让奖金太寒酸;如果你的设计仅为了奖金,我们也不希望你的参与。

金奖 1名,奖金20000元

银奖 2名,奖金10000元

铜奖 5名,奖金 5000元

优异奖 10名

孩子最喜爱的水瓶奖10名

以上所有奖项均有大赛证书。

“有水瓶”国际设计大赛现已启动:

请于2016年7月31日 24:00前将报名表及作品方案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cwp@bcac.org.cn

详细的参赛须知和报名表请戳

附件1:有水瓶国际设计大赛参赛须知

附件2:有水瓶国际设计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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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设计大赛

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宗旨

大赛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关键作用,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搭建平台,充分挖掘国内外创意设计特色,丰富和提升产品内涵和内容,激励商品研发生产企业品牌化发展,实现创意设计市场转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设计学会、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等

媒体支持:新华社

三、大赛组织形式

(一)主题设置

本届大赛设立三个主题:工业设计类、工艺美术类、视觉传达类。

(二)主题说明

1、工业设计类

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产业的创新产品、工业设计产品、交通环境、家居家具用品、设计战略与服务设计研究等。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可以是设计稿件或论文文章,鼓励样品和实物作品参赛。参赛需要附带说明,除了创意创新点之外,需要明确展示或者说明产品的结构及材质等相关信息。

主要参考内容如下:

(1)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及工程机械装备等《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领域及服务型制造创新设计产品(服务模式)。

(2)产业设计(产业装备、工业化产品、能源环保产品等),交通环境(交通工具及相关环境设计等),家居用品(在家庭空间范围的产品,如数码家电、服装服饰、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信息(电子智能产品等),通用设计(老年、残障医疗康复等),休闲文教(体育用品、野外休闲、娱乐游戏、文化教育、办公用品等),妇婴用品(孕妇用品,妈咪用品和婴儿用品等),公共设施(公共空间环境范围中的产品)等。

(3)设计战略研究(产业、企业的设计机制与基础性研究以及设计驱动型商业创新模式等),服务设计研究(社会公共服务、老龄化、智能化与用户体验、高端综合设计服务模式体系等),可持续性研究(节能、环保、安全等公共体系或载体)等项目报告、研究成果、论文和公开发表的文章。

(4)工业设计其他分类(如工业文化类创新设计、装置设计等)。

2、工艺美术类

包括的作品类型有工艺雕刻、工艺织绣、漆器工艺、首饰工艺、旅游创意产品等。参赛作品要求:以实物类作品为主,提交作品高清晰度照片,进入终评的作品依照自愿原则报送实物。同时须通过文字进行简介和描述,提供作品的市场价格。

主要参考内容如下:

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织绣,工艺印染,工艺织毯,工艺编织,漆器工艺,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工艺家具,其他工艺美术等。

3、视觉传达类

包括平面、包装、展览展示、营销内容、媒体类创意、IP(如:创意类文化知识产权)等。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可以为数字媒体形式,包括设计图、多媒体文件(如视频、H5文件等)或者实物作品。

主要参考内容如下:

(1)字体设计,海报招贴,书籍装帧,产品宣传册及插图,印刷包装等。

(2)LOGO设计,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城市形象等。

(3)展览展示,陈设设计,虚拟现实设计,数字内容设计(数字音乐、数字娱乐等多媒体设计),移动娱乐应用等。

(4)创意IP(知识产权),动漫,软件UI、交互、APP、H5,微视频、短片、微电影等新媒体传播,纪录片、电视节目创意等。

如上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做知识产权声明。关于主题类别说明的解释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

(三)评选形式

1、专家评审

按照评审标准,专家评比出组委会大奖、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选出最具人气奖和网络投票参与者奖。

(四)奖项设置

1、组委会大奖:100万人民币

2、一等奖 :5万元,每个主题5个, 3个主题,共计15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3、二等奖:3万元,每个主题10个,3个主题,共计30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4、三等奖:1万元,每个主题15个, 3个主题,共计45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5、优秀组织奖:2万元,共10个,每个2万元。

6、最具人气奖:5000元,共计50个,每个5000元。

7、网络投票参与者奖:1000元,共计500个,奖金各1000元。

注:本次大赛奖金为税后奖金额。

四、参赛条件

主要征集范围包括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凡与设计行业、工艺美术行业或者文创特色产品相关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品牌企业、设计公司、生产厂商、广告公司以及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鼓励国内自主创新、知名品牌企业参赛,曾经获其他奖项的作品不受限。

1、主旋律健康向上,文化内涵丰富,突出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2、作品创造性使用优秀文化艺术元素,较好提升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符合审美要求,具有艺术性、观赏性;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鼓励依托传统文化和技艺丰富创意和设计内涵,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图案、符号、色彩、寓意等)的创新产品,实现艺术价值与实用价值的统一。

3、作品具有独创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充分体现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4、作品具备实用性,有较强产业发展能力和实现交易的潜力;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5、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要求。在设计、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低碳健康的理念。

6、工艺精良,品质可靠,材料合理。具有商业价值,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五、评审标准

大赛将参考如下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因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视觉传达各类别产品(作品)特点不同,评审标准将依据参赛作品情况做适当调整。

(一)文化性

在文化和品牌的基础上,创意设计要体现国际和国内的流行时尚特色。主旋律健康向上,文化内涵丰富,突出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二)创新性

设计应为原创作品,结合大赛分类主题特色进行创新,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充分考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同时强调绿色与环保的理念。作品创造性使用优秀文化艺术元素,较好提升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符合审美要求,具有艺术性、观赏性;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鼓励依托传统文化和技艺丰富创意和设计内涵,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图案、符号、色彩、寓意等)的创新产品,实现艺术价值与实用价值的统一。具有独创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充分体现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实用性

设计要有实用的功能和良好的用户体验,除了便于收纳和携带,符合情感消费品的属性和特征等特性外,能够为用户带来常用的服务内容。

(四)市场性

设计要充分考虑符合市场销售规律,具备良好的以游客为代表的吸引力和营销特质,并且符合新时代消费者的审美需求。有较强产业发展能力和实现交易的潜力;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五)示范性

创意设计要考虑面向市场的示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系列化延伸性,并具备有较强的量产可行性,同时关注设计的市场可行性,成品的价格区间应符合大众化商品的行业属性。

(六)优质性

报送的作品,无论从设计到生产,还是实物产品。要能够充分体现作品的品质。能够通过相关机构认定标准要求,性能安全;质量高,制作精湛,传统技艺应用到位,商品、包装系统完整。

(七)环保性

在工艺精良,用材合理的基础上;能够充分体现绿色环保的特性,符合时尚简约的风格。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要求。在设计、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低碳健康的理念。

六、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征集时间:2016年5月20日-2016年8月12日

大赛评审时间:2016年8月16日-19日

获奖作品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8月21日(公示期5天)

大赛颁奖时间:2016年8月27日(大赛闭幕式晚会)

七、报名要求

(一)每套作品需提供3-5张彩色效果图或实物照片(精度不低于300dpi.jpg)和4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两份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提交参赛作品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思想、设计目的、定位、使用方法、知识产权情况等。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

(二)需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ordoscywh.com提交报名作品。

(三)不得是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做知识产权声明。参赛者或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四)投产产品需报送实物。

(五)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六)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

(七)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符合参赛的作品,在大赛展示后,产品作品退还参赛者;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八、其他

(一)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标志使用权、奖金等: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

(三)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密的管理。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九、大赛联系方式

(一)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1、专项工作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4号院北京文化创新工场3号楼403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陈雪、杨明浩、范宏玉

联系电话:010-57135133、13366474033

联系邮箱:ordoscywh@163.com

2、综合协调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万寿路机关15号楼

邮编:100846

联系人:杨小帆、白彦升

联系电话:010-68209904、010-68209920

(二)大赛报名提交作品网址:

www.ordoscywh.com

(三)微信公众号:创意草原

(四)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47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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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州市第六届电视小主持人大赛

2016福州市第六届电视小主持人大赛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州市教育局、福建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承办单位:福州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海峡青少年艺术团

执行单位:福州市鸿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新青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福建海峡银行、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东二环泰禾广场、世欧广场、福建大娱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

2016年6月5日

三、比赛地点

福州广播电视台一千平米演播厅( 晋安区远洋路1号)

四、参赛对象

互选赛晋级的25名+网络投票前5名的选手

五、赛事组别

大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

六、赛事咨询

1、电话:福建省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少儿频道热线0591-83620618

2、网络:登陆大赛官网福建青少年发展中心(www.fjxqn.cn)

3、微信:福建青年之声(微信号:fj-youth) 福州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微信号:逗逗俱乐部)

七、比赛内容

(1)主持才艺2分钟(选手可自由选择作品)

(2)即兴主持(演讲)2分钟,选手必须以体育(足球)、家乡、艺术、梦想、知识、财富六个内容为主题。导师需用孩子的视点,孩子的内心世界去引导他们表达对这些事物的感受。通过上述主题进行发散性的想象,使其阐述的内容与所选择的主题能相互链接,同时又将孩子的世界和所选主题联系的有意思,说出符合他们年龄的语言。

八、比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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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分标准

1、语感、节奏、字音的掌握(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语言表现力强)

2、形象气质、仪表仪态(加强个性气质的选择)

3、表述清晰、应变能力(反应迅速,应变能力强)

4、主持风格、自信、有童趣(个性鲜明,创意新颖)

5、互动性(可带动现场气氛)

十、比赛规则

1、中学组:

共10名选手,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比赛时长240秒,现场计时。每位选手完成主持才艺和即兴主持(演讲)环节。由五位导师评分(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三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最后统计所有选手的成绩排名及分获的相应奖项。

2、小学组:

1)第一项:主持才艺比拼(20进12)。比赛时长120秒,现场计时。首先由五位导师通过抽签决定各战队的出场顺序,再由战队学员抽出该战队的出场顺序。各导师战队的学员逐一出场比赛,一个战队的所有学员比赛结束,由该战队导师进行点评并选出本战队2名晋级学员;另外2个名额由五位导师现场投票产生(每位导师投3票,但不得重复投给同一位选手,如第一轮投票最高票数有出现两名以上同票的情况,则由五位导师再进行第二轮投票(只投一票),直至产生票数最高的前两名选手晋级为止)。共产生12名选手晋级下一轮。淘汰者作1分钟的告别留言并获得优秀奖。

2)第二项:即兴主持(演讲)。12名晋级选手,由12名学员通过抽签两两进行同一命题的主持(演讲)PK,比赛时长120秒,现场计时。比赛结束由非选手的导师进行评分,平均分高者胜出并以最终分数排名决定所获奖项,淘汰者作1分钟的告别留言并获得优秀奖。

十一、网络投票

投票时间:5月5日—6月2日

参与对象:晋级互选赛的选手

投票通道:1、登陆大赛官网福建青少年发展中心(www.fjxqn.cn)

2、关注福建青年之声(微信号:fj-youth)

3、关注福州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微信号:逗逗俱乐部)

网络投票于6月2日中午12点截止,根据投票数顺位,将评选出”最佳人气奖”10名、”最具潜力奖”10名。(特别说明:进入总决赛的选手将不参与此奖项评选)具体投票评选结果6月3日将会在大赛官网及微信平台进行公布。

获奖选手请于6月5日下午一点半到总决赛现场观看比赛及参加颁奖仪式。

十二、奖项设置

2016-06510

十三、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比赛。

2、参赛选手有义务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3、参赛选手有义务服从大赛组委会的赛事安排及管理。

4、参赛选手有义务严守评选纪律,严禁出现贿赂评委、作弊现象。

5、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没有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6、赛事组委会享有本次大赛参选作品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及报刊刊登权;参选选手的形象使用权;享有与本赛事全程相关的其它权益。

7、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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